例会是指按照约定的惯例,每隔一定时间召开的会议,最常见的是办公会议。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委例会制度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党委例会制度
各村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切实保障党员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不断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现就我乡全面推行党员旁听基层党委会议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旁听目标要求
尊重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紧紧围绕我乡工作中心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发挥党员主体作用,进一步增强党的工作透明度,提高各级党的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驾驭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旁听范围及内容
实行党员旁听基层党委会议制度,涉及本地本单位经济发展、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原则上均应邀请本地本单位的普通党员参与旁听。
三、旁听实施步骤
(一)做好会前准备
1、确定旁听议题及条件。按照“抓大事、议大事”的要求,把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党委急需研究解决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考虑,由党政办公室提出旁听议题及旁听党员条件,并经党委主要负责人审定。
2、提前公告。在党委会议召开前10日,党委办公室通过广播、党务公开栏等方式发布会议公告。并在公告中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党员旁听的名额、条件、报名方式等。
3、自愿报名。党组织关系在本地本单位党委、能够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乐于参与党内事务、有一定议事能力、符合旁听条件的党员,都可向党委办公室申请旁听。
4、核实身份。党政办公室负责核实申请旁听人员党员身份,了解其专业特长及对会议议题的熟悉程度等情况。
5、随机确定。坚持统筹安排、综合考虑,在符合条件的申请旁听对象中按不同层面和领域,归类配额随机抽签确定,尽可能体现代表性、针对性和层次性。根据工作需要,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可选择确定熟悉会议议题或涉及工作范围的党员旁听,尤其是侧重选择懂业务、有专长的党员旁听。
6、提前通知。会议召开5日前,党委办公室应向旁听党员发放书面通知或旁听邀请函。旁听党员应围绕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在会前2日及时反馈信息,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
(二)组织党员旁听
1、旁听党员持旁听通知或旁听邀请函,按时参加旁听会议。会场内应设党员旁听专门席位,旁听党员在旁听过程中一般不参与讨论,不参加决策。
2、通报会前旁听党员征集的意见建议。在会议正式开始前,一般采取会议主持人介绍、印发书面材料、党员发言陈述等方式,集中阐述征集到的群众意见和建议,供党委会决策参考。
3、听取旁听党员的评价意见。会议结束后,会议主持人接听取旁听党员意见等方式进行。讨论情况及结果的评价意见。
(三)旁听计划
对于党委重大决策和常规会议,进行随机抽取旁听人员的原则,具体旁听情况依实际为准。
(四)督促落实会议精神
1、意见反馈。对旁听党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办理和答复,做到条条有答复,件件有回音。能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并在15日内给予回复,并征求其满意度。
2、决策实施。对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党委研究采纳决策后,要以工作督查表的形式明确工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解决途径和期限,党委可聘请旁听党员为监督员,对决策实施情况跟踪监督。
3、情况通报。决策实施部门要定期向党委汇报决策实施情况和工作完成进度。会议决策执行情况,党委办公室应以一定方式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促进作用发挥。旁听党员所在单位旁听党员应主动作为,带头贯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当好党委的宣传员,向社会和群众多做解疑释惑、化解矛盾工作。要发挥监督作用,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二)做好宣传引导。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努力营造实行党员旁听党委会议制度的良好氛围,为开展工作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要结合单位实际创新开展工作,并及时总结、宣传工作中的典型经验。
第二篇: 党委例会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党委会科学民主的议事决策机制,加强体育联合党委自身建设,推动学院、中心各项改革和事业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天津师范大学章程》和《天津师范大学专业学院工作细则》等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原则及规定
(一)遵循原则
体育科学学院与体育竞赛训练中心联合党委会(以下简称党委会)是学院、中心的政治核心,对学院、中心工作起保证与监督作用,对学院、中心的改革、发展、稳定与行政共同负有重要责任。有关党的建设,包括干部培养使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由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会议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2.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
3.坚持党管办学方向、党管学院改革发展、党管干部原则,
4.对学院重要事项作出决定,防止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也要避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
(二)会议规定
党委会会议原则上两周召开一次,如遇紧急问题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书记根据党委委员提议确定,党委书记不能到会时,可委托党委副书记主持。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
党委会会议的出席成员为学院党委委员,不是党委委员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应列席会议。根据会议议题,可以扩大列席人员范围,列席人员名单由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确定。
二、议事范围
1.传达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决策部署、重要指示精神和文件会议精神及学校各项规定,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2.对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
3.贯彻党管干部原则,配合学校做好干部任免、考察推荐、教育培养、考核监督等工作。
4.涉及办学方向、教师人才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实行党组织研究前置,由党组织先研究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5.在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大问题上把好政治关。
三、议事决策程序
议事决策程序主要包括会前调查研究、沟通酝酿、确定议题,会上集体讨论、审议决定,会后上报、传达决议等环节。
(一)会议议题
党委会会议议题一般由党委委员提出,报党委书记批准。议题要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涉及集体决定的重大事项,党委书记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经酝酿沟通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
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
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
提出的议题要进行充分准备并形成书面材料或方案,准备不充分的议题或临时动议,不予研究讨论。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
(二)会议审议
会议议事实行一事一议,每个议题一般先由议题的提出人报告情况或方案,然后展开讨论,主要领导最后发言。
报告情况应简明扼要,发表意见要明确具体,讨论时要围绕中心,会议主持人要充分发扬民主,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大问题。
对决策过程中意见分歧较大或讨论不成熟的问题,应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研、沟通后再提交审议。
(三)会议表决
党委会会议审议重大事项时应当进行表决。表决时,可根据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以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同时讨论多个议题时,必须逐项表决。
(四)会议纪要
党委会会议由专人负责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会议记录应全面具体,建档保存。
四、落实和督办
经党委会会议讨论作出的决定,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组织实施,督促检查会议决定执行情况,并协调解决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相关科室、系(部)应在规定时间内反馈落实情况。
党委会会议决议在贯彻落实中如需变更或调整,应按党委会会议制度规定的程序提请党委会会议复议。
五、会议纪律
因特殊情况不能与会的党委委员,应在会前向党委书记请假并征得同意。
执行回避制度,党委会会议讨论、审议、表决涉及委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和其他亲属有关的议题时,委员本人应主动回避。
对会议内容、讨论情况和尚未公布的会议决定,须严格保密,不能以任何形式泄露,对违反纪律的人员要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第三篇: 党委例会制度
我校极探索建立党员代表列席党委会议旁听制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党员代表与党员、党员与群众的亲和力明显提高,党员为群众办实事的意识明显加强。
一是强化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党员代表的综合素质。
通过多种形式,着重对代表加强党的民主理论和民主制度的.教育,不断提高党员代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不定期组织社区代表就党的建设、经济和社会发展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集中交流讨论,集思广益,使代表在实践中不断增强参政议政的能力。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为党员代表履行职责提供动力。
在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同时,不断在深化提高上下功夫,坚持既按党内规定办事,具有科学依据,又力求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做到“三个明确”:明确列席党委会的党员代表的条件和数量;明确列席党委会的党代表的权利;明确列席党委会的代表的义务和要求。代表可以书面形式,就党员群众关注和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向党委和各党支部提出质询,党组织应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是增强责任意识,密切党员代表与党员群众的联系。
建立党员代表联系党组织、联系党员、群众责任制,在党员代表中推行“三联三促”活动。即:每名党员代表联系一个党支部,促其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联系1-2名普通党员,促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了解、掌握党员群众活动情况和思想反映;关心党员群众学习、工作和生活,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解答党员群众的疑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等。
四是加强管理服务,构建党员代表发挥作用的工作体系。
建立党员代表联络机构,负责与党员代表保持联系和组织代表的日常活动。同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拓展党内民主渠道,为党员代表参与党内事务敞开大门。通过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充分发挥党员代表的作用。此外,还通过聘请党员代表为学校建设监督员、组织宣讲团、设立党代会代表信箱、确定活动日等形式,发挥代表的作用。
党委会参会人数要求党委会开会人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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