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 区 巡 逻 队 职 责
1、预防、发现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分子。
2、协助乡镇综治委和公安机关进行治安管理,整顿维护治安秩序。
3、加强巡防,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保护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的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5、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必要使扭送到公安机关。
6、对群众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做到自我管理,自我防范。
7、及时掌握社区内各种治安信息。
社 区 巡 逻 队 职 责
一、 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要具备较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严格遵守国家积极做好本职工作,搞好安全防范,减少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请假制度,工作认真负责,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吃饭要轮换(吃饭不得超过一小时)。
三、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登记,严禁脱岗,要爱护警卫室的公共财产,维护管理好各种警具,保持内务整洁。
四、知青重要做到三勤:勤问、勤转、勤观察。
1、 勤问:巡逻时发现可疑人员或恶意情况要及时查问,弄清情况。
2、 勤转:巡逻人员在校内每两小时检查一次,对看楼值班情况要认真检查。
3、 勤观察:对重点要害部位要勤观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和向值班干部汇报。
五、工作中要文明值勤,大胆管理,注意方式方法,处理问题要果断。对违反校规校纪人员,做到有理、有利、有节,在做工作时同时交值班干部处理。
六、发现作案分子要用于抓获,对灾害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要具有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对有功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七、巡逻时禁止喝酒,不打骂人,不打击报复,不刁难群众,不徇私情和假公济私,不挪用公务,禁止私自罚款。
八、认真完成处、科、值班干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社 区 巡 逻 队 职 责
1.村治安巡逻队,在村的领导下社区民警指导下开展工作,队员应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完成任务。
2. 巡逻队员在执勤期间,必须着装、佩戴统一的执勤袖标,切实做到严格执勤、文明执勤,维护巡逻队的形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 坚持每天上班第一时间做好社区、办公室和卫生间的卫生,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区域进行巡逻,要敢于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形迹可疑人员要进行盘问并将违法人员扭送到当地派出所。
4. 巡逻人员如有事不能够按时巡逻工作的应请假、请假一小时以上,一天以内的向村主管领导请假,请假一天以上的请假人要写出请假条说明请假理由上报,病假需提供医院病假条,凡未请假而不到岗的均按迟到、旷工处理。
5. 村干部和社区民警不定期地检查巡逻情况,发现无故离岗、逃岗,上岗喝酒、打牌、衣冠不整、监守自盗等违规行为,情况上报申请相关主管部门,将取消巡逻员资格。
6. 村治安巡逻队还将担负应急抢险队、便民公益服务队、人民调解对的职能,为维护一方和谐与稳定做贡献。
7. 对巡逻队中表现突出和失职的队员实行奖惩,进一步增加工作责任感,随时接受上级交办的各项使命。
8. 巡逻队员所使用的巡逻车不得离开社区执勤范围。
9. 巡逻队员巡逻车不得由巡逻人员办理私事及其巡逻人员家属使用,如有发现或一经举报,将对该巡逻人员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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