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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电缆排管敷设]电缆排管敷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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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一:电缆敷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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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电缆敷设工艺标准(201—1998)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10kV及以下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的电力电缆敷设。 2 施工准备]

2.1 设备及材料要求:

2.1.1 所有材料规格型号及电压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

2.1.2 每轴电缆上应标明电缆规格、型号、电压等级、长度及出厂日期。电缆轴应完好无损。

2.1.3 电缆外观完好无损,铠装无锈蚀、无机械损伤,光明显皱折和扭曲现象。油浸电缆应密封良好,无漏油及渗油现象。橡套及塑料电缆外皮及绝缘展无老化及裂纹。

2.1.4 各种金属型钢不应有明显锈蚀,管内无毛刺。所有紧固螺栓,均应采用镀锌件。 2.1.5 其它附属材料:电缆盖板、电缆标示桩、电缆标志牌、油漆、汽油、封铅、硬脂酸、白布带、橡皮包布、黑包布等均应符合要求。 2.2 主要机具:

2.2.1 电动机具、敷设电缆用支架及轴、电缆滚轮、转向导轮、吊链、滑轮、钢丝绳、大麻绳、千斤顶。

2.2.2 绝缘摇表、皮尺、钢锯、手锤、扳手、电气焊工具、电工工具。

2.2.3 无线电对讲机(或简易电话)、手持扩音喇叭(有条件可采用多功能扩大机作通讯联络)。

2.3 作业条件:

2.3.1 土建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2.3.1.1 预留孔洞、预埋件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安装牢固,强度合格。

2.3.1.2 电缆沟、隧道、竖井及人孔等处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结束,电缆沟排水畅通,无积水。

2.3.1.3 电缆沿线模板等设施拆除完毕。场地清理干净、道路畅通,沟盖板齐备。 2.3.1.4 放电缆用的脚手架搭设完毕,且符合安全要求,电缆沿线照明照度满足施工要求。

2.3.1.5 直埋电缆沟按图挖好,电缆井砌砖抹灰完毕,底砂铺完,并清除沟内杂物。盖板及砂子运至沟旁。

2.3.2 设备安装应具备下列条件

2.3.2.1 变配电室内全部电气设备及用电设备配电箱柜安装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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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2 电缆桥架、电缆托盘、电缆支架及电线过管、保护管安装完毕,并检验合格。 3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3.2 准备工作:

3.2.1 施工前应对电线进行详细检查;规格、型号、截面、电压等级均符合设计要求,外观无扭曲、坏损及漏油、渗油等现象。

3.2.2 电缆敷设前进行绝缘摇测或耐压试验。

3.2.2.1 1kV以下电缆,用1kV摇表摇测线间及对地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10MΩ。 3.2.2.2 3~10kV电缆应事先作耐压和泄漏试验,试验标准应符合国家和当地供电部门规定。必要时敷设前仍需用2.5kV摇表测量绝缘电阻是否合格。

3.2.2.3 纸绝缘电缆,测试不合格者,应检查芯线是否受潮,如受潮,可锯掉一段再测试,直到合格为止。检查方法是:将芯线绝缘纸剥下一块,用火点着,如发出叭叭声,即电缆已受潮。

3.2.2.4 电缆测试完毕,油浸纸绝缘电缆应立即用焊料(铅锡合金)将电缆头封好。其它电缆应用橡皮包布密封后再用黑包布包好。

3.2.3 放电缆机具的安装:采用机械放电缆时,应将机械选好适当位置安装,并将钢丝绳和滑轮安装好。人力放电缆时将滚轮提前安装好。 3.2.4 临时联络指挥系统的设置:

3.2.4.1 线路较短或室外的电缆敷设,可用无线电对讲机联络,手持扩音喇叭指挥。 3.2.4.2 高层建筑内电缆敷设,可用无线电对讲机做为定向联络,简易电话作为全线联络,手持扩音喇叭指挥(或采用多功能扩大机,它是指挥放电缆的专用设备)。

3.2.5 在桥架或支架上多根电缆敷设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事先将电缆的排列,用表或图的方式划出来。以防电缆的交叉和混乱。

3.2.6 冬季电缆敷设,温度达不到规范要求时,应将电缆提前加温。 3.2.7 电缆的搬运及支架架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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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1 电缆短距离搬运,一般采用滚动电缆轴的方法。滚动时应按电缆轴上箭头指示方向滚动。如无箭头时,可按电缆缠绕方向滚动,切不可反缠绕方向滚运,以免电缆松弛。

3.2.7.2 电缆支架的架设地点应选好,以敷设方便为准,一般应在电缆起止点附近为直。架设时,应注意电缆轴的转动方向,电缆引出端应在电缆轴的上方(图2-1)。

3.3 直埋电缆敷设:

3.3.1 清除沟内杂物,铺完底沙或细土。 3.3.2 电缆敷设

3.3.2.1 电缆敷设可用人力拉引或机械牵引。采用机械牵引可用电动绞磨或托撬(旱船法)(见图2-2)和(图2-3)。电缆敷设时,应注意电缆弯曲半径应符合规范要求。

3.3.2.2 电缆在沟内敷设应有适量的蛇型弯,电缆的两端、中间接头、电缆井内、过管处、垂直位差处均应留有适当的余度。 3.3.3 铺砂盖砖:

3.3.3.1 电缆敷设完毕、应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的质量检查部门共同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3.3.3.2 隐蔽工程验收合格,电缆上下分别铺盖10cm砂子或细土,然后用砖或电缆盖板将电缆盖好,覆盖宽度应超过电缆两侧

5cm。使用电缆盖板时,盖板应指向受电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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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回填土。回填土前,再作一次隐蔽工程检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土并进行夯实。

3.3.5 埋标桩:电缆在拐弯、接头、交叉、进出建筑物等地段应设明显方位标桩。直线段应适当加设标桩。标桩露出地面以15cm为宜。

3.3.6 直埋电线进出建筑物,室内过管口低于室外地面者,对其过管按设计或标准图册做防水处理(图2-4)。

3.3.7 有麻皮保护层的电缆,进入室内部分,应将麻皮剥掉,并涂防腐漆。 3.4 电缆沿支架、桥架敷设: 3.4.1 水平敷设

3.4.1.1 敷设方法可用人力或机械牵引。

3.4.1.2 电缆沿桥架或托盘敷设时,应单层敷设,排列整齐。不得有交叉,拐弯处应以最大截面电缆允许弯曲半径为准。

3.4.1.3 不同等级电压的电缆应分层敷设,高压电缆应敷设在上层。 3.4.1.4 同等级电压的电缆沿支架敷设时,水平净距不得小于35。mm 3.4.2 垂直敷设。

3.4.2.1 垂直敷设,有条件的最好自上而下敷设。土建未拆吊车前,将电缆吊至楼层顶部。敷设时,同截面电缆应先敷设低层,后敷设高层,要特别注意,在电缆轴附近和部分楼层应采取防滑措施。

3.4.2.2 自下而上敷设时,低层小截面电缆可用滑轮大绳人力牵引敷设。高层、大截面电缆宜用机械牵引敷设。

3.4.2.3 沿支架敷设时,支架距离不得大于1.5米,沿桥梁或托盘敷设时,每层最少加

装两道卡固支架。敷设时,应放一根立即卡固一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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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4 电缆穿过楼板时,应装套管,敷设完后应将套管用防火材料封堵严密。 3.5 挂标志牌:

3.5.1 标志牌规格应一致,并有防腐性能,挂装应牢固。 3.5.2 标志牌上应注明电缆编号、规格、型号及电压等级。 3.5.3 直埋电缆进出建筑物、电缆井及两端应挂标志牌。

3.5.4 沿支架桥架敷设电缆在其两端、拐弯处、交叉处应挂标志牌,直线段应适当增设标志牌。 4 质量标准

4.1 保证项目:

4.1.1 电缆的耐压试验结果、泄漏电流和绝缘电阻必须符合施工规范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记录

4.1.2 电缆敷设必须符合以下规定:电缆严禁有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损,直埋敷设时,严禁在管道上面或下面平行敷设。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记录。 4.2 基本项目:

4.2.1 坐标和标高正确,排列整齐,标志柱和标志牌设置准确;防燃、隔热和防腐要求的电缆保护措施完整。

4.2.2 在支架上敷设时,固定可靠,同一侧支架上的电缆排列顺序正确,控制电缆在电力电缆下面,1kV及其以下电力电缆应放在1kV以上电力电缆下面;直埋电缆埋设深度、回填土要求、保护措施以及电缆间和电缆与地下管网间平行或交叉的最小距离均应符合施工规范规定。

4.2.3 电缆转弯和分支处不紊乱,走向整齐清楚、电缆标志桩、标志牌清晰齐全,直埋电缆的隐蔽工程记录及坐标图齐全、准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记录及坐标图。 4.3 电缆最小弯曲半径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2-l的规定。

电缆最小弯曲半径及检验方法 表2-1 项次

项 目

弯曲半径 检验方法 油浸纸绝缘

单 芯 ≥20d 电力电缆 多 芯

≥15d 尺量检查

电缆最小橡皮绝缘电橡皮或聚氯乙烯护套≥10d

≥10d 1

允许力电缆

裸铅护套 ≥15d 弯曲铅护套钢带铠装

≥20d 尺量检查

半径

塑料绝缘电力电缆

≥10d 控制电缆

≥10d

注:d为电缆外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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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成品保护

5.1 直埋电缆施工不宜过早,一般在其它室外工程基本完工后进行,防止其它地下工程施工时损伤电缆。如已提前将电缆敷设完,其它地下工程施工时,应加强巡视。

5.2 直埋电缆敷设完后,应立即铺砂、盖板或砖及回填夯实,防止其它重物损伤电缆。并及时划出竣工图,标明电缆的实际走向方位坐标及敷设深度。 5.3 室内沿电缆沟敷设的电缆施工完毕后应立即将沟盖板盖好。

5.4 室内沿桥架或托盘敷设电缆、宜在管道及空调工程基本施工完毕后进行,防止其它专业施工时损伤电缆。

5.5 电缆两端头处的门窗装好,并加锁,防止电缆丢失或损毁。 6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 直埋电缆铺砂盖板或砖时应防止不清除沟内杂物、不用细砂或细土、盖板或砖不严、有遗漏部分。施工负责人应加强检查。

6.2 电缆进入室内电缆沟时,防止套管防水处理不好,沟内进水。应严格按规范和工艺要求施工。

6.3 油浸电缆要防止两端头封铅不严密、有渗油现象。应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操作水平。

6.4 沿支架或桥架敷设电缆时,应防止电缆排列不整齐,交叉严重。电缆施工前须将电缆事先排列好,划出排列图表,按图表进行施工。电缆敷设时,应敷设一根整理一根,卡固一根。

6.5 有麻皮保护层的电缆进入室内,防止不作剥麻刷油防腐处理。

6.6 沿桥架或托盘敷设的电缆应防止弯曲半径不够。在桥架或托盘施工时,施工人员应考虑满足该桥架或托盘上敷设的最大截面电缆的弯曲半径的要求。 6.7 防止电线标志牌挂装不整齐,或有遗漏。应由专人复查。 7 质量记录

7.1 质量保证资料; 7.1.1 电缆产品合格证。

7.1.2 电缆绝缘摇测记录或耐压试验记录。 7.1.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1.4 各种金属型钢材质证明、合格证。 7.2 施工记录: 7.2.1 自互检记录

7.2.2 电缆工程分项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7.2.3 分项工程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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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直埋敷设、排管敷设、浅槽敷设、电缆沟敷设、电缆隧道敷设,工艺分析

电缆的敷设方式有多种,其中包括:直埋敷设、排管敷设、浅槽敷设、电缆沟敷设和电缆隧道敷设。我们选择哪一种敷设方式应视工程条件、环境特点和电缆类型、数量等因素,以及满足运行可靠、便于维护和技术经济合理的原则来选择。

直埋敷设:

直埋敷设

1、 同一通路少于6根的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在厂区通往远距离辅助设施或城郊等不易有经常性开 挖的地段,宜采用直埋;在城镇人行道下较易翻修情况或道路边缘,也可采用直埋。

2、 厂区内地下管网较多的地段,可能有熔化金属、高温液体溢出的场所,待开发有较频繁开挖的地 方,不宜用直埋。

3、 在化学腐蚀或杂散电流腐蚀的土壤范围内,不得采用直埋。

排管敷设:

排管敷设

1、 在有爆炸危险场所明敷的电缆,露出地坪上需加以保护的电缆,以及地下电缆与公路、铁道交叉 时,应采用排管。

2、 地下电缆通过房屋、广场的区段,以及电缆敷设在规划中将作为道路的地段,宜采用排管。

3、 在地下管网较密的工厂区、城市道路狭窄且交通繁忙或道路挖掘困难的通道等电缆数量较多时, 可采用排管。

浅槽敷设:

1、 地下水位较高的地方,宜采用浅槽敷设。

2、 通道中电力电缆数量较少,且在不经常有载重车通过的户外配电装置等场所,宜采用浅槽敷设。

电缆沟敷设:

电缆沟敷设

1、 在化学腐蚀液体或高温熔化金属溢流的场所,或在载重车辆频繁经过的地段,不得采用电缆沟。

2、 经常有工业水溢流、可燃粉尘弥漫的厂房内,不宜采用电缆沟。

3、 在厂区、建筑物内地下电缆数量较多但不需要采用隧道,城镇人行道开挖不便且电缆需分期敷 设,同时不属于上述情况时,宜采用电缆沟。

4、 有防爆、防火要求的明敷电缆,应采用埋砂敷设的电缆沟。

电缆隧道敷设:

电缆隧道敷设

1、 同一通道的地下电缆数量多,电缆沟不足以容纳时应采用隧道。

2、 同一通道的地下电缆数量较多,且位于有腐蚀性液体或经常有地面水流溢的场所,或含有35kV以 上高压电缆以及穿越公路、铁道等地段,宜采用隧道。

3、 受城镇地下通道条件限制或交通流量较大的道路下,与较多电缆沿同一路径有非高温的水、气和 通讯电缆管线共同配置时,可在公用性隧道中敷设电缆。

以上便是对电缆敷设方式的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觉得有用,请收藏转发来帮助更多的人。

范文三:电缆敷设规范

电缆敷设规范

(Ⅰ)一般规定

第5.6.1条 选择电缆路径时,应按下列要求:

一、应使电缆不易受到机械、振动、化学、地下电流、水锈蚀、热影响、蜂蚁和鼠害等各种损伤;

二、便于维护;

三、避开场地规划中的施工用地或建设用地; 四、电缆路径较短。

第5.6.2条 对于露天敷设的电缆,尤其是有塑料或橡胶外护层的电缆,应避免日光长时间的直晒,必要时应加装遮阳罩或采用耐日照的电缆。

第5.6.3条 电缆在屋内、电缆沟、电缆隧道和竖井内明敷时,不应采用黄麻或其它易延燃的外保护层。

第5.6.4条 电缆不应在有易燃、易爆及可燃的气体管道或液体管道的隧道或沟道内敷设。当受条件限制需要在这类隧道内敷设电缆时,必须采取防爆、防火的措施。 第5.6.5条 电缆不宜在有热管道的隧道或沟道内敷设电力电缆,当需要敷设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第5.6.6条 支承电缆的构架,采用钢制材料时,应采取热镀锌等防腐措施;在有较严重腐蚀的环境中,应采取相适应的防腐措施。

第5.6.7条 电缆的长度,宜在进户处、接头、电缆头处或地沟及隧道中留有一定余量。 (Ⅱ)电缆在室内敷设

第5.6.8条 无铠装的电缆在屋内明敷,当水平敷设时,其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2.5m;当垂直敷设时,其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8m。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有防止电缆机械损伤的措施;当明敷在配电室、电机室、设备层等专用房间内时,不受此限制。 第5.6.9条 相同电压的电缆并列明敷时,电缆的净距不应小于35mm,且不应小于电缆外径;当在桥架、托盘和线槽内敷设时,不受此限制。1KV及以下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与1KV以上电力电缆宜分开敷设。当并列明敷时,其净距不应小于150mm。 第5.6.10条 架空明敷的电缆与热力管道的净距不应小于1m;当其净距小于或等于1m时应采取隔热措施。电缆与非热力管道的净距不应小于0.5m,当其净距小于或等于0.5m时应在与管道接近的电缆段上,以及由该段两端向外延伸不小于0.5m以内的电缆段上,采取防止电缆受机械损伤的措施。

第5.6.11条 钢索上电缆布线吊装时,电力电缆固定点间的间距不应大于0.75m;控制电缆固定点间的间距不应大于0.6m。

第5.6.12条 电缆在屋内埋地穿管敷设时,或电缆通过墙、楼板穿管时,穿管的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第5.6.13条 桥架距离地面的高度,不宜低于2.5m。

第5.6.14条 电缆在桥架内敷设时,电缆总截面面积与桥架横断面面积之比,电力电缆不应大于40%,控制电缆不应大于50%。

第5.6.15条 电缆明敷时,其电缆固定部位应符合表5.6.15的规定。 表5.6.15 电缆的固定部位

第5.6.16条 注明电缆编号、型号规格、起点和终点。

(Ⅲ)电缆在电缆沟或隧道内敷设

第5.6.17条 电缆在电缆沟和隧道内敷设时,其支架层间垂直距离和通道宽度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5.6.17的规定。

表5.6.17 电缆支架层间垂直距离和通道宽度的最小净距(m)

第5.6.18条 电缆沟和电缆隧道应采取防水措施;其底部排水沟的坡度不应小于0.5%,并应

设集水坑;积水可经集水坑用泵排出,当有条件时,积水可直接排入下水道。

第5.6.19条 在多层支架上敷设电缆时,电力电缆应放在控制电缆的上层;在同一支架上的电缆可并列敷设。当两侧均有支架时,1KV及以下的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宜与1KV以上的电力电缆分别敷设于不同侧支架上。

第5.6.20条 电缆支架的长度,在电缆沟内不宜大于350mm;在隧道内不宜大于500mm。 第5.6.21条 电缆在电缆沟或隧道内敷设时,支架间或固定点间的最大间距应符合表5.6.21的规定。

第5.6.22条 电缆沟在进入建筑物处应设防火墙。电缆隧道进入建筑物处,以及在进入变电所处,应设带门的防火墙。防火门应装锁。电缆的穿墙处保护管两端应采用难燃材料封堵。 表5.6.21 电缆支架间或固定点间的最大间距(m) 的地段。

第5.6.24条 电缆沟一般采用钢筋混凝土盖板,盖板的重量不宜超过50Kg。

第5.6.25条 电缆隧道内的净高不应低于1.9m。局部或与管道交叉处净高不宜小于1.4m。隧道内应采取通风措施,有条件时宜采用自然通风。

第5.6.26条 当电缆隧道长度大于7m时,电缆隧道两端应设出口,两个出口间的距离超过75m时,尚应增加出口。人孔井可作为出口,人孔井直径不应小于0.7m。

第5.6.27条 电缆隧道内应设照明,其电压不应超过36V;当照明电压超过36V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第5.6.28条 与隧道无关的管线不得穿过电缆隧道。电缆隧道和其它地下管线交叉时,应避

免隧道局部下降。

(Ⅳ)电缆埋地敷设

第5.6.29条 电缆直接埋地敷设时,沿同一路径敷设的电缆数量不宜超过8根。

第5.6.30条 电缆在屋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700mm;当直埋在农田时,不应小于1m。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细砂层,其厚度宜为100mm,在细砂层应覆盖混凝土保护板等保护层,保护层宽度应超出电缆两侧各50mm。在寒冷地区,电缆应埋设于冻土层以下。当受条件限制不能深埋时,可增加细砂层的厚度,在电缆上方和下方各增加的厚度不宜小于200mm。

第5.6.31条 电缆通过下列各地段应穿管保护,穿管的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一、电缆通过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基础、散水坡、楼板和穿过墙体等处; 二、电缆通过铁路、道路处和可能受到机械损伤的地段; 三、电缆引出地面2m至地下200mm处的一段和人容易接触使电缆可能受到机械损伤地方。 第5.6.32条 埋地敷设的电缆之间及其与各种设施平行或交叉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5.6.32的规定。

表5.6.32 埋地敷设的电缆之间及其与各种设施平行或交叉的最小净距(m)

注:1、路灯电缆与道路灌木丛平行距离不限;

2、表中括号内数字是指局部地段电缆穿管,加隔板保护或加隔热层保护后允许的最小净距; 3、电缆与铁路的最小净距不包括电气化铁路。

第5.6.33条 电缆与建筑物平行敷设时,电缆应埋设在建筑物的散水坡外。电缆引入建筑物时,所穿保护管应超出建筑物散水坡100mm。

第5.6.34条 电缆与热力管沟交叉,当采用电缆穿隔热水泥管保护时,其长度应伸出热力管沟两侧各2m;采用隔热保护层时,其长度应超过热力管沟和电缆两侧各1m。 第5.6.35条 电缆与道路、铁路交叉时,应穿管保护,保护管应伸出路基1m。

第5.6.36条 埋地敷设电缆的接头盒下面必须垫混凝土基础板,其长度宜超出接头保护盒两端0.6~0.7m。

第5.6.37条 电缆带坡度敷设时,中间接头应保持水平;多根电缆并列敷设时,中间接头的位置应互相错开,其净距不应小于1.5m。

第5.6.38条 带坡度或垂直敷设油浸纸绝缘电缆时,最大允许高差应符合表5.6.38的规定。 表5.6.38敷设电线最大允许高差

注:当油浸纸绝缘电缆敷设的高差超过要求时,可采用不滴流电缆或塑料绝缘电缆。 第5.6.39条 电缆敷设的弯曲半径与电缆外径的比值,不应小于表5.6.39的规定。

注:1、表中未说明者,包括铠装和无铠装电缆;

2、电力电缆中包括油浸纸绝缘电缆(不滴流电缆在内)和橡塑绝缘电缆,其它电缆指控制信号电缆等。

第5.6.40条 电缆在拐弯、接头、终端和进出建筑物等地段,应装设明显的方位标志,直线段上应适当增设标桩,标桩露出地面宜为150mm。

(Ⅴ)电缆在排管内敷设

第5.6.41条 电缆在排管内的敷设,应采用塑料护套电缆或裸铠装电缆。 第5.6.42条 电缆排管应一次留足备用管孔数,但电缆数量不宜超过12根。当无法预计发展情况时,可留1~2个备用孔。

第5.6.43条 地面上均匀荷载超过10t/m2时或排管通过铁路及遇有类似情况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防止排管受到机械损伤。

第5.6.44条 排管孔的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但穿电力电缆的管孔内径不应小于90mm;穿控制电缆的管孔内径不应小于75mm。 第5.6.45条 缆排管的敷设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排管安装时,应有倾向人孔井侧不小于0.5%的排水坡度,并在人孔井内设集水坑,以便集中排水;

二、排管顶部距地面不应小于0.7m,在人行道下面时不应小于0.5m; 三、排管沟底部应垫平夯实,并应铺设厚度不小于60mm的混凝土垫层。 第5.6.46条 排管可采用混凝土管、陶土管或塑料管。

第5.6.47条 在转角、分支或变更敷设方式改为直埋或电缆沟敷设时,应设电缆人孔井。在直线段上,应设置一定数量的电缆人孔井,人孔井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

第5.6.48条 电缆人孔井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1.8m,其上部人孔的直径不应小于0.7m



范文四:电缆排管敷设工程

2.1电缆穿管敷设

工艺标准

(1) 交流单芯电缆应采用非磁性材料并符合环保要求。

(2) 排管通道所选用的排管内径D(mm)宜不小于1.5d(电缆外径,mm)并不易小于150mm。同一段排管通道的排管内径不易多于两种。

(3) 电缆敷设时,电缆所受的牵引力、侧压力和弯曲半径应根据不同电缆的要求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4) 在电缆牵引头、电缆盘、牵引机、过路管口、转弯处以及可能造成电缆损伤的地方应采取保护措施。

(5) 110kV及以上电缆敷设时,转弯处的侧压力应符合制造厂规定,无规定时不应大于3kN/m。

设计要点

(1) 排管所需孔数除按电网规划敷设电缆根数外,还需有适当备用孔供更新用。

(2)管道内部应无积水,且无杂物堵塞。穿电缆时,不得损伤护层,可采用无腐蚀性的润滑剂(粉)。

(3)电缆排管在敷设电缆前,应进行疏通,清除杂物。

施工要点

(1)排管建成后及敷设电缆前,对电缆敷设所用到的每一孔排管管道都应用相应规格的疏通工具进行双向疏通。

(2)清除排管内壁的尖刺和杂物,防止敷设时损伤电缆。

(3)疏通检查中如有疑问时,应用管道内窥镜进行探测,排除疑问后才能使用。

(4)电缆敷设前,在线盘处、工井口及工井内转角处搭建放线架,将电缆盘、牵引机、履带输送机、滚轮等布置在适当的位置,电缆盘应有刹车装置。

(5)电缆应有牵引头,如没有,则在敷设前应制作牵引头并安装防捻器,在电缆牵引头、电缆盘、牵引机、转弯处以及可能造成电缆损伤的地方应采取保护措施,有专人监护并保持通信畅通。

(6)电缆敷设后,按设计要求将工井内的电缆固定在电缆支架上,并将排管口封堵好.

(7)工作井内的电缆进入排管前,宜在电缆表面涂中性润滑剂。

(8)敷设电缆时,在排管口设置管口保护喇叭以保护电缆。

监理要点

(1)电缆敷设前,巡视检查进场电缆型号应符合本工程设计要求、电缆外观无损伤、电缆盘数量应正确。

(2)电缆敷设前,巡视检查敷设使用机具应合格,无损坏。

(3)电缆敷设前,巡视检查施工人员个人防护用品应完好无损,并能正确使用。

(4)巡视检查管道内部应无积水,且无杂物堵塞。穿电缆时,不得损伤护层。

(5)巡视检查排管口封堵应严实。

电缆敷设图

排管工井敷设图

范文五:电缆敷设规范

5 电 缆 敷 设

5.1 一 般 规 定

5.1.1 电缆的路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避免电缆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腐蚀等危害。 2 满足安全要求条件下,应保证电缆路径最短。 3 应便于敷设、维护。

4 宜避开将要挖掘施工的地方。

5 充油电缆线路通过起伏地形时,应保证供油装置合理配置。

5.1.2 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均应满足电缆允许弯曲半径要求。 电缆的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电缆绝缘及其构造特性要求。对自容式铅包充油电缆,其允许弯曲半径可按电缆外径的20倍计算。

5.1.3同一通道内电缆数量较多时,若在同一侧的多层支架上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电压等级由高至低的电力电缆、强电至弱电的控制和信号电缆、通讯电缆“由上而下”的顺序排列。 当水平通道中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或为满足引入柜盘的电缆符合允许弯曲半径要求时,宜按“由下而上”的顺序排列。

在同一工程中或电缆通道延伸于不同工程的情况,均应按相同的上下排列顺序配置。

2 支架层数受通道空间限制时,35kV及以下的相邻电压级电力电缆,可排列于同一层支架上,1kV及以下电力电缆也可与强电控制和信号电缆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3 同一重要回路的工作与备用电缆实行耐火分隔时,应配置在不同层的支架上。 5.1.4 同一层支架上电缆排列的配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控制和信号电缆可紧靠或多层叠置。

2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同一回路可采取品字形(三叶形)配置外,对重要的同一回路多根电力电缆,不宜叠置。

3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缆情况外,电力电缆相互间宜有1倍电缆外径的空隙。

5.1.5 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相序配置及其相间距离,应同时满足电缆金属护层的正常感应电压不超过允许值,并宜保证按持续工作电流选择电缆截面小的原则确定。

未呈品字形配置的单芯电力电缆,有两回线及以上配置在同一通路时,应计入相互影响。

5.1.6 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与公用通讯线路相距较近时,宜维持技术经济上有利的电缆路径,必要时可采取下列抑制感应电势的措施:

1 使电缆支架形成电气通路,且计入其他并行电缆抑制因素的影响。 2 对电缆隧道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实行钢筋网焊接连通。 3 沿电缆线路适当附加并行的金属屏蔽线或罩盒等。

5.1.7 明敷的电缆不宜平行敷设在热力管道的上部。电缆与管道之间无隔板防护时的允许距离,除城市公共场所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执行外,尚应符合表5.1.7的规定。

表5.1.7 电缆与管道之间无隔板防护时的允许距离(mm)

5.1.8当需要时可采取下列措施:

1 与电力电缆并行敷设时相互间距,在可能范围内宜远离;对电压高、电流大的电力电缆间距宜更远。 2 敷设于配电装置内的控制和信号电缆,与耦合电容器或电容式电压互感、避雷器或避雷针接地处的距离,宜在可能范围内远离。

3 沿控制和信号电缆可平行敷设屏蔽线,也可将电缆敷设于钢制管或盒中。

5.1.9 在隧道、沟、浅槽、竖井、夹层等封闭式电缆通道中,不得布置热力管道,严禁有易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管道穿越。

5.1.10 爆炸性气体危险场所敷设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可能范围应保证电缆距爆炸释放源较远,敷设在爆炸危险较小的场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易燃气体比空气重时,电缆应埋地或在较高处架空敷设,且对非铠装电缆采取穿管或置于托盘、槽盒中等机械性保护。

2)易燃气体比空气轻时,电缆应敷设在较低处的管、沟内,沟内非铠装电缆应埋砂。

2 电缆在空气中沿输送易燃气体的管道敷设时,应配置在危险程度较低的管道一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易燃气体比空气重时,电缆宜配置在管道上方。 2)易燃气体比空气轻时,电缆宜配置在管道下方。

3 电缆及其管、沟穿过不同区域之间的墙、板孔洞处,应采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 4 电缆线路中不应有接头;如采用接头时,必须具有防爆性。

5.1.11用于下列场所、部位的非铠装电缆,应采用具有机械强度的管或罩加以保护: 1 非电气人员经常活动场所的地坪以上2m内、地中引出的地坪以下0.3m深电缆区段。 2 可能有载重设备移经电缆上面的区段。

5.1.12 除架空绝缘型电缆外的非户外型电缆,户外使用时,宜采取罩、盖等遮阳措施。 5.1.13 电缆敷设在有周期性振动的场所,应采取下列措施: 1 在支持电缆部位设置由橡胶等弹性材料制成的衬垫。 2 使电缆敷设成波浪状且留有伸缩节。

5.1.14 在有行人通过的地坪、堤坝、桥面、地下商业设施的路面,以及通行的隧洞中,电缆不得敞露敷设于地坪或楼梯走道上。

5.1.15 在工厂的风道、建筑物的风道、煤矿里机械提升的除运输机通行的斜井通风巷道或木支架的竖井井筒中,严禁敷设敞露式电缆。

5.1.16 1kV以上电源直接接地且配置独立分开的中性线和保护地线构成的系统,采用独立于相芯线和中性线以外的电缆作保护地线时,同一回路的该两部分电缆敷设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应敷设在同一路径的同一结构管、沟或盒中。 2 除上述情况外,宜敷设在同一路径的同一构筑物中。

5.1.17 电缆的计算长度,应包括实际路径长度与附加长度。附加长度,宜计入下列因素: 1 电缆敷设路径地形等高差变化、伸缩节或迂回备用裕量。 2 35kV及以上电缆蛇形敷设时的弯曲状影响增加量。

3 终端或接头制作所需剥截电缆的预留段、电缆引至设备或装置所需的长度。35kV及以下电缆敷设度量时的附加长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G的规定。 5.1.18 电缆的订货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长距离的电缆线路,宜采取计算长度作为订货长度。

对35kV以上单芯电缆,应按相计算;线路采取交叉互联等分段连接方式时,应按段开列。

2 对35kV及以下电缆用于非长距离时,宜计及整盘电缆中截取后不能利用其剩余段的因素,按计算长度计入5%~10%的裕量,作为同型号规格电缆的订货长度。

3 水下敷设电缆的每盘长度,不宜小于水下段的敷设长度。有困难时,可含有工厂制的软接头。

5.2 敷设方式选择

5.2.1 电缆敷设方式的选择,应视工程条件、环境特点和电缆类型、数量等因素,以及满足运行可靠、便于维护和技术经济合理的原则来选择。

5.2.2 电缆直埋敷设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同一通路少于6根的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在厂区通往远距离辅助设施或城郊等不易有经常性开挖的地段,宜采用直埋;在城镇人行道下较易翻修情况或道路边缘,也可采用直埋。

2 厂区内地下管网较多的地段,可能有熔化金属、高温液体溢出的场所,待开发有较频繁开挖的地方,不宜用直埋。

3 在化学腐蚀或杂散电流腐蚀的土壤范围内,不得采用直埋。 5.2.3 电缆穿管敷设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有爆炸危险场所明敷的电缆,露出地坪上需加以保护的电缆,以及地下电缆与公路、铁道交叉时,应采用穿管。

2 地下电缆通过房屋、广场的区段,以及电缆敷设在规划中将作为道路的地段,宜采用穿管。

3 在地下管网较密的工厂区、城市道路狭窄且交通繁忙或道路挖掘困难的通道等电缆数量较多时,可采用穿管。

5.2.4 下列场所宜采用浅槽敷设方式: 1 地下水位较高的地方。

2 通道中电力电缆数量较少,且在不经常有载重车通过的户外配电装置等场所。 5.2.5 电缆沟敷设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化学腐蚀液体或高温熔化金属溢流的场所,或在载重车辆频繁经过的地段,不得采用电缆沟。 2 经常有工业水溢流、可燃粉尘弥漫的厂房内,不宜采用电缆沟。

3 在厂区、建筑物内地下电缆数量较多但不需要采用隧道,城镇人行道开挖不便且电缆需分期敷设,同时不属于上述情况时,宜采用电缆沟。

4 有防爆、防火要求的明敷电缆,应采用埋砂敷设的电缆沟。 5.2.6 电缆隧道敷设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同一通道的地下电缆数量多,电缆沟不足以容纳时应采用隧道。

2 同一通道的地下电缆数量较多,且位于有腐蚀性液体或经常有地面水流溢的场所,或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以及穿越公路、铁道等地段,宜采用隧道。

3 受城镇地下通道条件限制或交通流量较大的道路下,与较多电缆沿同一路径有非高温的水、气和通讯电缆管线共同配置时,可在公用性隧道中敷设电缆。

5.2.7 垂直走向的电缆,宜沿墙、柱敷设;当数量较多,或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时,应采用竖井。 5.2.8 电缆数量较多的控制室、继电保护室等处,宜在其下部设置电缆夹层。电缆数量较少时,也可采用有活动盖板的电缆层。

5.2.9 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方、化学腐蚀液体溢流的场所,厂房内应采用支持式架空敷设。建筑物或厂区不宜地下敷设时,可采用架空敷设。

5.2.10 明敷且不宜采用支持式架空敷设的地方,可采用悬挂式架空敷设。

5.2.11 通过河流、水库的电缆,无条件利用桥梁、堤坝敷设时,可采取水下敷设。

5.2.12 厂房内架空桥架敷设方式不宜设置检修通道,城市电缆线路架空桥架敷设方式可设置检修通道。

5.3 地下直埋敷设

5.3.1 直埋敷设电缆的路径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避开含有酸、碱强腐蚀或杂散电流电化学腐蚀严重影响的地段。

2 无防护措施时,宜避开白蚁危害地带、热源影响和易遭外力损伤的区段。 5.3.2 直埋敷设电缆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应敷设于壕沟里,并应沿电缆全长的上、下紧邻侧铺以厚度不少于100mm的软土或砂层。 2 沿电缆全长应覆盖宽度不小于电缆两侧各50mm的保护板,保护板宜采用混凝土。 3城镇电缆直埋敷设时,宜在保护板上层铺设醒目标志带。

4 位于城郊或空旷地带,沿电缆路径的直线间隔100m、转弯处或接头部位,应竖立明显的方位标志或标桩。 5 当采用电缆穿波纹管敷设于壕沟时,应沿波纹管顶全长浇注厚度不小于100mm的素混凝土,宽度不应小于管外侧50mm,电缆可不含铠装。

5.3.3 直埋敷设于非冻土地区时,电缆埋置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外皮至地下构筑物基础,不得小于0.3m。

2 电缆外皮至地面深度,不得小于0.7m;当位于行车道或耕地下时,应适当加深,且不宜小于1.0m。 5.3.4 直埋敷设于冻土地区时,宜埋入冻土层以下,当无法深埋时可埋设在土壤排水性好的干燥冻土层或回填土中,也可采取其他防止电缆受到损伤的措施。

5.3.5 直埋敷设的电缆,严禁位于地下管道的正上方或正下方。

电缆与电缆、管道、道路、构筑物等之间的容许最小距离,应符合表5.3.5的规定。

注:① 用隔板分隔或电缆穿管时不得小于0.25m; ② 用隔板分隔或电缆穿管时不得小于0.1m;

③ 特殊情况时,减小值不得小于50%。

5.3.6 直埋敷设的电缆与铁路、公路或街道交叉时,应穿于保护管,保护范围应超出路基、街道路面两边以及排水沟边0.5m以上。

5.3.7 直埋敷设的电缆引入构筑物,在贯穿墙孔处应设置保护管,管口应实施阻水堵塞。 5.3.8 直埋敷设电缆的接头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头与邻近电缆的净距,不得小于0.25m。

2 并列电缆的接头位置宜相互错开,且净距不宜小于0.5m。 3 斜坡地形处的接头安置,应呈水平状。

4重要回路的电缆接头,宜在其两侧约1.0m开始的局部段,按留有备用量方式敷设电缆。 5.3.9 直埋敷设电缆采取特殊换土回填时,回填土的土质应对电缆外护层无腐蚀性。

5.4 保护管敷设

5.4.1 电缆保护管内壁应光滑无毛刺。其选择,应满足使用条件所需的机械强度和耐久性,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需采用穿管抑制对控制电缆的电气干扰时,应采用钢管。 2 交流单芯电缆以单根穿管时,不得采用未分隔磁路的钢管。

5.4.2 部分或全部露出在空气中的电缆保护管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火或机械性要求高的场所,宜采用钢质管。并应采取涂漆或镀锌包塑等适合环境耐久要求的防腐处理。 2 满足工程条件自熄性要求时,可采用阻燃型塑料管。部分埋入混凝土中等有耐冲击的使用场所,塑料管应具备相应承压能力,且宜采用可挠性的塑料管。

5.4.3 地中埋设的保护管,应满足埋深下的抗压要求和耐环境腐蚀性的要求。管枕配置跨距,宜按管路底部未均匀夯实时满足抗弯矩条件确定;在通过不均匀沉降的回填土地段或地震活动频发地区,管路纵向连接应采用可挠式管接头。

同一通道的电缆数量较多时,宜采用排管。

5.4.4 保护管管径与穿过电缆数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管宜只穿1根电缆。除发电厂、变电所等重要性场所外,对一台电动机所有回路或同一设备的低压电

机所有回路,可在每管合穿不多于3根电力电缆或多根控制电缆。

2 管的内径,不宜小于电缆外径或多根电缆包络外径的1.5倍。排管的管孔内径,不宜小于75mm。 5.4.5 单根保护管使用时,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根电缆保护管的弯头不宜超过3个,直角弯不宜超过2个。

2 地中埋管距地面深度不宜小于0.5m;与铁路交叉处距路基不宜小于1.0m;距排水沟底不宜小于0.3m。 3 并列管相互间宜留有不小于20mm的空隙。 5.4.6 使用排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孔数宜按发展预留适当备用。

2 导体工作温度相差大的电缆,宜分别配置于适当间距的不同排管组。 3 管路顶部土壤覆盖厚度不宜小于0.5m。

4 管路应置于经整平夯实土层且有足以保持连续平直的垫块上;纵向排水坡度不宜小于0.2%。 5 管路纵向连接处的弯曲度,应符合牵引电缆时不致损伤的要求。 6 管孔端口应采取防止损伤电缆的处理措施。

5.4.7 较长电缆管路中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工作井:

1 电缆牵引张力限制的间距处。电缆穿管敷设时容许最大管长的计算方法,宜符合本规范附录H的规定。 2 电缆分支、接头处。

3 管路方向较大改变或电缆从排管转入直埋处。

4 管路坡度较大且需防止电缆滑落的必要加强固定处。

5.5电缆构筑物敷设

5.5.1 电缆构筑物的尺寸应按容纳的全部电缆确定,电缆的配置应无碍安全运行,满足敷设施工作业与维护巡视活动所需空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隧道内通道净高不宜小于1900mm;在较短的隧道中与其他沟道交叉的局部段,净高可降低,但不应小于1400mm。

2 封闭式工作井的净高不宜小于1900mm。

3 电缆夹层室的净高不得小于2000mm,但不宜大于3000mm。民用建筑的电缆夹层净高可稍降低,但在电缆配置上供人员活动的短距离空间不得小于1400mm。

4 电缆沟、隧道或工作井内通道的净宽,不宜小于表5.5.1所列值。

表5.5.1 电缆沟、隧道或工作井内通道的净宽(mm)

5.5.2 电缆支架、梯架或托盘的层间距离,应满足能方便地敷设电缆及其固定、安置接头的要求,且在多根电缆同置于一层情况下,可更换或增设任一根电缆及其接头。

在采用电缆截面或接头外径尚非很大的情况下,符合上述要求的电缆支架、梯架或托盘的层间距离的最小值,可取表5.5.2所列数值。

表5.5.2 电缆支架、梯架或托盘的层间距离的最小值(mm)

注:h为槽盒外壳高度。

5.5.3 水平敷设时电缆支架的最上层、最下层布置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最上层支架距构筑物顶板或梁底的净距允许最小值,应满足电缆引接至上侧柜盘时的允许弯曲半径要求,且不宜小于表5.5.2所列数再加80~150mm的和值。

2 最上层支架距其他设备的净距,不应小于300mm;当无法满足时应设置防护板。 3 最下层支架距地坪、沟道底部的最小净距,不宜小于表5.5.3所列值。

表5.5.3 最下层支架距地坪、沟道底部的最小净距(mm)

5.5.4 电缆构筑物应满足防止外部进水、渗水的要求,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电缆沟或隧道底部低于地下水位、电缆沟与工业水管沟并行邻近、隧道与工业水管沟交叉时,宜加强电缆构筑物防水处理。

2 电缆沟与工业水管沟交叉时,电缆沟宜位于工业水管沟的上方。 3 在不影响厂区排水情况下,厂区户外电缆沟的沟壁宜稍高出地坪。 5.5.5 电缆构筑物应实现排水畅通,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沟、隧道的纵向排水坡度,不得小于0.5%。

2 沿排水方向适当距离宜设置集水井及其泄水系统,必要时应实施机械排水。 3 隧道底部沿纵向宜设置泄水边沟。

5.5.6 电缆沟沟壁、盖板及其材质构成,应满足承受荷载和适合环境耐久的要求。 可开启的沟盖板的单块重量,不宜超过50kg。

5.5.7 电缆隧道、封闭式工作井应设置安全孔,安全孔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沿隧道纵长不应少于2个。在工业性厂区或变电所内隧道的安全孔间距不宜大于75m。在城镇公共区域开挖式隧道的安全孔间距不宜大于200m,非开挖式隧道的安全孔间距可适当增大,且宜根据隧道埋深和结合电缆敷设、通风、消防等综合确定。

隧道首末端无安全门时,宜在不大于5m处设置安全孔。

2 对封闭式工作井,应在顶盖板处设置2个安全孔。位于公共区域的工作井,安全孔井盖的设置宜使非专业人员难以启动。

3 安全孔至少应有一处适合安装机具和安置设备的搬运,供人出入的安全孔直径不得小于700mm。 4 安全孔内应设置爬梯,通向安全门应设置步道或楼梯等设施。

5 在公共区域露出地面的安全孔设置部位,宜避开公路、轻轨,其外观宜与周围环境景观相协调。

5.5.8 高落差地段的电缆隧道中,通道不宜呈阶梯状,且纵向坡度不宜大于15°,电缆接头不宜设置在倾斜位置上。

5.5.9 电缆隧道宜采取自然通风。当有较多电缆导体工作温度持续达到70℃以上或其他影响环境温度显著升高时,可装设机械通风,但机械通风装置应在一旦出现火灾时能可靠地自动关闭。 长距离的隧道,宜适当分区段实行相互独立的通风。

5.5.10 非拆卸式电缆竖井中,应有人员活动的空间,且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未超过5m高时,可设置爬梯,且活动空间不宜小于800mm×800mm。 2 超过5m高时,宜设置楼梯,且每隔3m宜设置楼梯平台。

3 超过20m高且电缆数量多或重要性要求较高时,可设置简易式电梯。

5.6其他公用设施中敷设

5.6.1 通过木质结构的桥梁、码头、栈道等公用构筑物,用于重要的木质建筑设施的非矿物绝缘电缆时,应敷设在不燃性的保护管或槽盒中。

5.6.2 交通桥梁上、隧洞中或地下商场等公共设施的电缆,应具有防止电缆着火危害、避免外力损伤的可靠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不得明敷在通行的路面上。

2 自容式充油电缆在沟槽内敷设时应埋砂,在保护管内敷设时,保护管应采用非导磁的不燃性材质的刚性保护管。

3 非矿物绝缘电缆用在无封闭式通道时,宜敷设在不燃性的保护管或槽盒中。

5.6.3 公路、铁道桥梁上的电缆,应采取防止振动、热伸缩以及风力影响下金属套因长期应力疲劳导致断裂的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桥墩两端和伸缩缝处,电缆应充分松弛。当桥梁中有挠角部位时,宜设置电缆迂回补偿装置。 2 35kV以上大截面电缆宜采用蛇形敷设。

3 经常受到振动的直线敷设电缆,应设置橡皮、砂袋等弹性衬垫。

5.7 水下敷设

5.7.1 水下电缆路径的选择,应满足电缆不易受机械性损伤、能实施可靠防护、敷设作业方便、经济合理等要求,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宜敷设在河床稳定、流速较缓、岸边不易被冲刷、海底无石山或沉船等障碍、少有沉锚和拖网渔船活动的水域。

2 电缆不宜敷设在码头、渡口、水工构筑物附近、且不宜敷设在疏浚挖泥区和规划筑港地带。

5.7.2 水下电缆不得悬空于水中,应埋置于水底。在通航水道等需防范外部机械力损伤的水域,电缆应埋置于水底适当深度的沟槽中,并应加以稳固覆盖保护;浅水区埋深不宜小于0.5m,深水航道的埋深不宜小于2m。

5.7.3 水下电缆严禁交叉、重叠。相邻的电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间距,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航道内,电缆间距不宜小于平均最大水深的1.2倍。引至岸边间距可适当缩小。

2 在非通航的流速未超过1m/s的小河中,同回路单芯电缆间距不得小于0.5m,不同回路电缆间距不得小于5m。

3 除上述情况外,应按水的流速和电缆埋深等因素确定。

5.7.4 水下的电缆与工业管道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50m;受条件限制时,不得小于15m。 5.7.5 水下电缆引至岸上的区段,应采取适合敷设条件的防护措施,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岸边稳定时,应采用保护管、沟槽敷设电缆,必要时可设置工作井连接,管沟下端宜置于最低水位下不小于1m处。

2 岸边未稳定时,宜采取迂回形式敷设以预留适当备用长度的电缆。 5.7.6 水下电缆的两岸,应设置醒目的警告标志。

范文六:电缆敷设规范

1 一 般 规 定

1.1 电缆的路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避免电缆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腐蚀等危害。

2 满足安全要求条件下,应保证电缆路径最短。

3 应便于敷设、维护。

4 宜避开将要挖掘施工的地方。

5 充油电缆线路通过起伏地形时,应保证供油装置合理配置。

1.2 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均应满足电缆允许弯曲半径要求。

电缆的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电缆绝缘及其构造特性要求。对自容式铅包充油电缆,其允许弯曲半径可按电缆外径的20倍计算。

1.3同一通道内电缆数量较多时,若在同一侧的多层支架上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电压等级由高至低的电力电缆、强电至弱电的控制和信号电缆、通讯电缆“由上而下”的顺序排列。

当水平通道中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或为满足引入柜盘的电缆符合允许弯曲半径要求时,宜按“由下而上”的顺序排列。

在同一工程中或电缆通道延伸于不同工程的情况,均应按相同的上下排列顺序配置。 2 支架层数受通道空间限制时,35kV及以下的相邻电压级电力电缆,可排列于同一层支架上,1kV及以下电力电缆也可与强电控制和信号电缆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3 同一重要回路的工作与备用电缆实行耐火分隔时,应配置在不同层的支架上。

1.4 同一层支架上电缆排列的配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控制和信号电缆可紧靠或多层叠置。

2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同一回路可采取品字形(三叶形)配置外,对重要的同一回路多根电力电缆,不宜叠置。

3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缆情况外,电力电缆相互间宜有1倍电缆外径的空隙。

1.5 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相序配置及其相间距离,应同时满足电缆金属护层的正常感应电压不超过允许值,并宜保证按持续工作电流选择电缆截面小的原则确定。

未呈品字形配置的单芯电力电缆,有两回线及以上配置在同一通路时,应计入相互影响。

1.6 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与公用通讯线路相距较近时,宜维持技术经济上有利的电缆路径,必要时可采取下列抑制感应电势的措施:

1 使电缆支架形成电气通路,且计入其他并行电缆抑制因素的影响。

2 对电缆隧道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实行钢筋网焊接连通。

3 沿电缆线路适当附加并行的金属屏蔽线或罩盒等。

1.7 明敷的电缆不宜平行敷设在热力管道的上部。电缆与管道之间无隔板防护时的允许距离,除城市公共场所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执行外,尚应符合表1.7的规定。

1.8抑制电气干扰强度的弱电回路控制和信号电缆,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6.6条~第3.6.9条的规定外,当需要时可采取下列措施:

1 与电力电缆并行敷设时相互间距,在可能范围内宜远离;对电压高、电流大的电力电缆间距宜更远。

2 敷设于配电装置内的控制和信号电缆,与耦合电容器或电容式电压互感、避雷器或避雷针接地处的距离,宜在可能范围内远离。

3 沿控制和信号电缆可平行敷设屏蔽线,也可将电缆敷设于钢制管或盒中。

1.9 在隧道、沟、浅槽、竖井、夹层等封闭式电缆通道中,不得布置热力管道,严禁有易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管道穿越。

1.10 爆炸性气体危险场所敷设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可能范围应保证电缆距爆炸释放源较远,敷设在爆炸危险较小的场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易燃气体比空气重时,电缆应埋地或在较高处架空敷设,且对非铠装电缆采取穿管或置于托盘、槽盒中等机械性保护。

2)易燃气体比空气轻时,电缆应敷设在较低处的管、沟内,沟内非铠装电缆应埋砂。 2 电缆在空气中沿输送易燃气体的管道敷设时,应配置在危险程度较低的管道一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易燃气体比空气重时,电缆宜配置在管道上方。

2)易燃气体比空气轻时,电缆宜配置在管道下方。

3 电缆及其管、沟穿过不同区域之间的墙、板孔洞处,应采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 4 电缆线路中不应有接头;如采用接头时,必须具有防爆性。

1.11用于下列场所、部位的非铠装电缆,应采用具有机械强度的管或罩加以保护: 1 非电气人员经常活动场所的地坪以上2m内、地中引出的地坪以下0.3m深电缆区段。 2 可能有载重设备移经电缆上面的区段。

1.12 除架空绝缘型电缆外的非户外型电缆,户外使用时,宜采取罩、盖等遮阳措施。

1.13 电缆敷设在有周期性振动的场所,应采取下列措施:

1 在支持电缆部位设置由橡胶等弹性材料制成的衬垫。

2 使电缆敷设成波浪状且留有伸缩节。

1.14 在有行人通过的地坪、堤坝、桥面、地下商业设施的路面,以及通行的隧洞中,电缆不得敞露敷设于地坪或楼梯走道上。

1.15 在工厂的风道、建筑物的风道、煤矿里机械提升的除运输机通行的斜井通风巷道或木支架的竖井井筒中,严禁敷设敞露式电缆。

1.16 1kV以上电源直接接地且配置独立分开的中性线和保护地线构成的系统,采用独立于相芯线和中性线以外的电缆作保护地线时,同一回路的该两部分电缆敷设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应敷设在同一路径的同一结构管、沟或盒中。

2 除上述情况外,宜敷设在同一路径的同一构筑物中。

1.17 电缆的计算长度,应包括实际路径长度与附加长度。附加长度,宜计入下列因素: 1 电缆敷设路径地形等高差变化、伸缩节或迂回备用裕量。

2 35kV及以上电缆蛇形敷设时的弯曲状影响增加量。

3 终端或接头制作所需剥截电缆的预留段、电缆引至设备或装置所需的长度。35kV及以下电缆敷设度量时的附加长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G的规定。

1.18 电缆的订货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长距离的电缆线路,宜采取计算长度作为订货长度。

对35kV以上单芯电缆,应按相计算;线路采取交叉互联等分段连接方式时,应按段开列。

2 对35kV及以下电缆用于非长距离时,宜计及整盘电缆中截取后不能利用其剩余段的因素,按计算长度计入5%~10%的裕量,作为同型号规格电缆的订货长度。

3 水下敷设电缆的每盘长度,不宜小于水下段的敷设长度。有困难时,可含有工厂制的软接头。

2 敷设方式选择

2.1 电缆敷设方式的选择,应视工程条件、环境特点和电缆类型、数量等因素,以及满足运行可靠、便于维护和技术经济合理的原则来选择。

2.2 电缆直埋敷设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同一通路少于6根的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在厂区通往远距离辅助设施或城郊等不易有经常性开挖的地段,宜采用直埋;在城镇人行道下较易翻修情况或道路边缘,也可采用直埋。 2 厂区内地下管网较多的地段,可能有熔化金属、高温液体溢出的场所,待开发有较频繁开挖的地方,不宜用直埋。

3 在化学腐蚀或杂散电流腐蚀的土壤范围内,不得采用直埋。

2.3 电缆穿管敷设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有爆炸危险场所明敷的电缆,露出地坪上需加以保护的电缆,以及地下电缆与公路、铁道交叉时,应采用穿管。

2 地下电缆通过房屋、广场的区段,以及电缆敷设在规划中将作为道路的地段,宜采用穿管。 3 在地下管网较密的工厂区、城市道路狭窄且交通繁忙或道路挖掘困难的通道等电缆数量较多时,可采用穿管。

2.4 下列场所宜采用浅槽敷设方式:

1 地下水位较高的地方。

2 通道中电力电缆数量较少,且在不经常有载重车通过的户外配电装置等场所。

2.5 电缆沟敷设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化学腐蚀液体或高温熔化金属溢流的场所,或在载重车辆频繁经过的地段,不得采用电缆沟。

2 经常有工业水溢流、可燃粉尘弥漫的厂房内,不宜采用电缆沟。

3 在厂区、建筑物内地下电缆数量较多但不需要采用隧道,城镇人行道开挖不便且电缆需分期敷设,同时不属于上述情况时,宜采用电缆沟。

4 有防爆、防火要求的明敷电缆,应采用埋砂敷设的电缆沟。

2.6 电缆隧道敷设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同一通道的地下电缆数量多,电缆沟不足以容纳时应采用隧道。

2 同一通道的地下电缆数量较多,且位于有腐蚀性液体或经常有地面水流溢的场所,或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以及穿越公路、铁道等地段,宜采用隧道。

3 受城镇地下通道条件限制或交通流量较大的道路下,与较多电缆沿同一路径有非高温的水、气和通讯电缆管线共同配置时,可在公用性隧道中敷设电缆。

2.7 垂直走向的电缆,宜沿墙、柱敷设;当数量较多,或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时,应采用竖井。

2.8 电缆数量较多的控制室、继电保护室等处,宜在其下部设置电缆夹层。电缆数量较少时,也可采用有活动盖板的电缆层。

2.9 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方、化学腐蚀液体溢流的场所,厂房内应采用支持式架空敷设。建筑物或厂区不宜地下敷设时,可采用架空敷设。

2.10 明敷且不宜采用支持式架空敷设的地方,可采用悬挂式架空敷设。

2.11 通过河流、水库的电缆,无条件利用桥梁、堤坝敷设时,可采取水下敷设。

2.12 厂房内架空桥架敷设方式不宜设置检修通道,城市电缆线路架空桥架敷设方式可设置检修通道。

3 地下直埋敷设

3.1 直埋敷设电缆的路径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避开含有酸、碱强腐蚀或杂散电流电化学腐蚀严重影响的地段。

2 无防护措施时,宜避开白蚁危害地带、热源影响和易遭外力损伤的区段。

3.2 直埋敷设电缆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应敷设于壕沟里,并应沿电缆全长的上、下紧邻侧铺以厚度不少于100mm的软土或砂层。

2 沿电缆全长应覆盖宽度不小于电缆两侧各50mm的保护板,保护板宜采用混凝土。 3城镇电缆直埋敷设时,宜在保护板上层铺设醒目标志带。

4 位于城郊或空旷地带,沿电缆路径的直线间隔100m、转弯处或接头部位,应竖立明显的方位标志或标桩。

5 当采用电缆穿波纹管敷设于壕沟时,应沿波纹管顶全长浇注厚度不小于100mm的素混凝土,宽度不应小于管外侧50mm,电缆可不含铠装。

3.3 直埋敷设于非冻土地区时,电缆埋置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外皮至地下构筑物基础,不得小于0.3m。

2 电缆外皮至地面深度,不得小于0.7m;当位于行车道或耕地下时,应适当加深,且不宜小于1.0m。

3.4 直埋敷设于冻土地区时,宜埋入冻土层以下,当无法深埋时可埋设在土壤排水性好的干燥冻土层或回填土中,也可采取其他防止电缆受到损伤的措施。

3.5 直埋敷设的电缆,严禁位于地下管道的正上方或正下方。

电缆与电缆、管道、道路、构筑物等之间的容许最小距离,应符合表3.5的规定。

② 用隔板分隔或电缆穿管时不得小于0.1m;

③ 特殊情况时,减小值不得小于50%。

3.6 直埋敷设的电缆与铁路、公路或街道交叉时,应穿于保护管,保护范围应超出路基、街道路面两边以及排水沟边0.5m以上。

3.7 直埋敷设的电缆引入构筑物,在贯穿墙孔处应设置保护管,管口应实施阻水堵塞。

3.8 直埋敷设电缆的接头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头与邻近电缆的净距,不得小于0.25m。

2 并列电缆的接头位置宜相互错开,且净距不宜小于0.5m。

3 斜坡地形处的接头安置,应呈水平状。

4重要回路的电缆接头,宜在其两侧约1.0m开始的局部段,按留有备用量方式敷设电缆。

3.9 直埋敷设电缆采取特殊换土回填时,回填土的土质应对电缆外护层无腐蚀性。

4 保护管敷设

4.1 电缆保护管内壁应光滑无毛刺。其选择,应满足使用条件所需的机械强度和耐久性,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需采用穿管抑制对控制电缆的电气干扰时,应采用钢管。

2 交流单芯电缆以单根穿管时,不得采用未分隔磁路的钢管。

4.2 部分或全部露出在空气中的电缆保护管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火或机械性要求高的场所,宜采用钢质管。并应采取涂漆或镀锌包塑等适合环境耐久要求的防腐处理。

2 满足工程条件自熄性要求时,可采用阻燃型塑料管。部分埋入混凝土中等有耐冲击的使用场所,塑料管应具备相应承压能力,且宜采用可挠性的塑料管。

4.3 地中埋设的保护管,应满足埋深下的抗压要求和耐环境腐蚀性的要求。管枕配置跨距,宜按管路底部未均匀夯实时满足抗弯矩条件确定;在通过不均匀沉降的回填土地段或地震活动频发地区,管路纵向连接应采用可挠式管接头。

同一通道的电缆数量较多时,宜采用排管。

4.4 保护管管径与穿过电缆数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管宜只穿1根电缆。除发电厂、变电所等重要性场所外,对一台电动机所有回路或同一设备的低压电机所有回路,可在每管合穿不多于3根电力电缆或多根控制电缆。

2 管的内径,不宜小于电缆外径或多根电缆包络外径的1.5倍。排管的管孔内径,不宜小于75mm。

4.5 单根保护管使用时,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根电缆保护管的弯头不宜超过3个,直角弯不宜超过2个。

2 地中埋管距地面深度不宜小于0.5m;与铁路交叉处距路基不宜小于1.0m;距排水沟底不宜小于0.3m。

3 并列管相互间宜留有不小于20mm的空隙。

4.6 使用排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孔数宜按发展预留适当备用。

2 导体工作温度相差大的电缆,宜分别配置于适当间距的不同排管组。

3 管路顶部土壤覆盖厚度不宜小于0.5m。

4 管路应置于经整平夯实土层且有足以保持连续平直的垫块上;纵向排水坡度不宜小于0.2%。

5 管路纵向连接处的弯曲度,应符合牵引电缆时不致损伤的要求。

6 管孔端口应采取防止损伤电缆的处理措施。

4.7 较长电缆管路中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工作井:

1 电缆牵引张力限制的间距处。电缆穿管敷设时容许最大管长的计算方法,宜符合本规范附录H的规定。

2 电缆分支、接头处。

3 管路方向较大改变或电缆从排管转入直埋处。

4 管路坡度较大且需防止电缆滑落的必要加强固定处。

5电缆构筑物敷设

1 电缆构筑物的尺寸应按容纳的全部电缆确定,电缆的配置应无碍安全运行,满足敷设施工作业与维护巡视活动所需空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隧道内通道净高不宜小于1900mm;在较短的隧道中与其他沟道交叉的局部段,净高可降低,但不应小于1400mm。

2 封闭式工作井的净高不宜小于1900mm。

3 电缆夹层室的净高不得小于2000mm,但不宜大于3000mm。民用建筑的电缆夹层净高可稍降低,但在电缆配置上供人员活动的短距离空间不得小于1400mm。

4 电缆沟、隧道或工作井内通道的净宽,不宜小于表1所列值。

表1 电缆沟、隧道或工作井内通道的净宽(mm)

2 电缆支架、梯架或托盘的层间距离,应满足能方便地敷设电缆及其固定、安置接头的要求,且在多根电缆同置于一层情况下,可更换或增设任一根电缆及其接头。

在采用电缆截面或接头外径尚非很大的情况下,符合上述要求的电缆支架、梯架或托盘的层间距离的最小值,可取表2所列数值。

表2 电缆支架、梯架或托盘的层间距离的最小值(mm)

注:h为槽盒外壳高度。

3 水平敷设时电缆支架的最上层、最下层布置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最上层支架距构筑物顶板或梁底的净距允许最小值,应满足电缆引接至上侧柜盘时的允许弯曲半径要求,且不宜小于表2所列数再加80~150mm的和值。

2 最上层支架距其他设备的净距,不应小于300mm;当无法满足时应设置防护板。 3 最下层支架距地坪、沟道底部的最小净距,不宜小于表3所列值。

4 电缆构筑物应满足防止外部进水、渗水的要求,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电缆沟或隧道底部低于地下水位、电缆沟与工业水管沟并行邻近、隧道与工业水管沟交叉时,宜加强电缆构筑物防水处理。

2 电缆沟与工业水管沟交叉时,电缆沟宜位于工业水管沟的上方。

3 在不影响厂区排水情况下,厂区户外电缆沟的沟壁宜稍高出地坪。

5 电缆构筑物应实现排水畅通,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沟、隧道的纵向排水坡度,不得小于0.5%。

2 沿排水方向适当距离宜设置集水井及其泄水系统,必要时应实施机械排水。

3 隧道底部沿纵向宜设置泄水边沟。

6 电缆沟沟壁、盖板及其材质构成,应满足承受荷载和适合环境耐久的要求。

可开启的沟盖板的单块重量,不宜超过50kg。

7 电缆隧道、封闭式工作井应设置安全孔,安全孔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沿隧道纵长不应少于2个。在工业性厂区或变电所内隧道的安全孔间距不宜大于75m。在城镇公共区域开挖式隧道的安全孔间距不宜大于200m,非开挖式隧道的安全孔间距可适当增大,且宜根据隧道埋深和结合电缆敷设、通风、消防等综合确定。

隧道首末端无安全门时,宜在不大于5m处设置安全孔。

2 对封闭式工作井,应在顶盖板处设置2个安全孔。位于公共区域的工作井,安全孔井盖的设置宜使非专业人员难以启动。

3 安全孔至少应有一处适合安装机具和安置设备的搬运,供人出入的安全孔直径不得小于700mm。

4 安全孔内应设置爬梯,通向安全门应设置步道或楼梯等设施。

5 在公共区域露出地面的安全孔设置部位,宜避开公路、轻轨,其外观宜与周围环境景观相协调。

8 高落差地段的电缆隧道中,通道不宜呈阶梯状,且纵向坡度不宜大于15°,电缆接头不宜设置在倾斜位置上。

9 电缆隧道宜采取自然通风。当有较多电缆导体工作温度持续达到70℃以上或其他影响环境温度显著升高时,可装设机械通风,但机械通风装置应在一旦出现火灾时能可靠地自动关闭。

长距离的隧道,宜适当分区段实行相互独立的通风。

10 非拆卸式电缆竖井中,应有人员活动的空间,且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未超过5m高时,可设置爬梯,且活动空间不宜小于800mm×800mm。

2 超过5m高时,宜设置楼梯,且每隔3m宜设置楼梯平台。

3 超过20m高且电缆数量多或重要性要求较高时,可设置简易式电梯。

6其他公用设施中敷设

6.1 通过木质结构的桥梁、码头、栈道等公用构筑物,用于重要的木质建筑设施的非矿物绝缘电缆时,应敷设在不燃性的保护管或槽盒中。

6.2 交通桥梁上、隧洞中或地下商场等公共设施的电缆,应具有防止电缆着火危害、避免外力损伤的可靠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不得明敷在通行的路面上。

2 自容式充油电缆在沟槽内敷设时应埋砂,在保护管内敷设时,保护管应采用非导磁的不燃性材质的刚性保护管。

3 非矿物绝缘电缆用在无封闭式通道时,宜敷设在不燃性的保护管或槽盒中。

6.3 公路、铁道桥梁上的电缆,应采取防止振动、热伸缩以及风力影响下金属套因长期应力疲劳导致断裂的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桥墩两端和伸缩缝处,电缆应充分松弛。当桥梁中有挠角部位时,宜设置电缆迂回补偿装置。

2 35kV以上大截面电缆宜采用蛇形敷设。

3 经常受到振动的直线敷设电缆,应设置橡皮、砂袋等弹性衬垫。

7 水下敷设

7.1 水下电缆路径的选择,应满足电缆不易受机械性损伤、能实施可靠防护、敷设作业方便、经济合理等要求,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宜敷设在河床稳定、流速较缓、岸边不易被冲刷、海底无石山或沉船等障碍、少有沉锚和拖网渔船活动的水域。

2 电缆不宜敷设在码头、渡口、水工构筑物附近、且不宜敷设在疏浚挖泥区和规划筑港地带。

7.2 水下电缆不得悬空于水中,应埋置于水底。在通航水道等需防范外部机械力损伤的水域,电缆应埋置于水底适当深度的沟槽中,并应加以稳固覆盖保护;浅水区埋深不宜小于0.5m,深水航道的埋深不宜小于2m。

7.3 水下电缆严禁交叉、重叠。相邻的电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间距,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航道内,电缆间距不宜小于平均最大水深的1.2倍。引至岸边间距可适当缩小。

2 在非通航的流速未超过1m/s的小河中,同回路单芯电缆间距不得小于0.5m,不同回路电缆间距不得小于5m。

3 除上述情况外,应按水的流速和电缆埋深等因素确定。

7.4 水下的电缆与工业管道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50m;受条件限制时,不得小于15m。

7.5 水下电缆引至岸上的区段,应采取适合敷设条件的防护措施,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岸边稳定时,应采用保护管、沟槽敷设电缆,必要时可设置工作井连接,管沟下端宜置于最低水位下不小于1m处。

2 岸边未稳定时,宜采取迂回形式敷设以预留适当备用长度的电缆。

7.6 水下电缆的两岸,应设置醒目的警告标志。

范文七:电缆排管敷设计算

电缆牵拉力及侧压力计算

许荣生 1 计算依据:

1.1《电缆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2007;

1.2 《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施工手册》/李国征编,中国电力出版社2007.8。

1.3 计算条件

1.3.1路径图

1.3.2 电缆型号:YJLW03-Z-64/110-1×400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皱纹铝套聚乙烯护套纵向阻水电力电缆。电缆管为平滑状聚氯乙烯管,电缆重量为8.995kg/m。

1.3.3 用牵引头方式时,电缆容许最大拉力:

Tm=k.σ.q.s=1×68.6 N/mm×1×400 mm=27440N=2798kg. —⑴

⑴式中 k—校正系数,电力电缆k=1,控制电缆k=0.6;

σ—电缆导体允许抗拉强度,铜芯时σ=68.6N/mm,铝芯时σ=39.2N/mm;

q—电缆导电芯数,单芯电缆取1,三芯电缆取3; 2222

s---电缆导体截面(mm)。

1.3.4 电缆最大容许侧压力305.9kg/m(见《电缆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2007附录F)。

2.计算过程

2.1 在①~②区间属于平面弯曲。电缆盘至排管孔口的电缆长度一般按l1=10米计算。 在②等值长度置换系数k3: 2

k3?cosh(??)??(R

l1?)2sinh(??)—(1)

(1)式中cosh(??)、sinh(??)是双曲线余弦、正弦函数;

?=0.45——电缆穿管敷设时动摩擦系数,μ当排管为平滑状聚氯乙烯管时,μ=0.45。 ?=90°=0.0174532?90°=1.57弧度——电缆路径转角。

(1)式中cosh(??)=(e???e

(1)式中sinh(??)=(e???e???)/2=(e0.45?1.57?e?0.45?1.57)/2=(2.027+0.493)/2=1.26 )/2=(e0.45?1.57?e?0.45?1.57)/2=(2.027-0.493)/2=0.767 ???

R?12m——电缆井弯曲半径。

(1)式中?(R212)=?()2=2.85 l1??10?0.45

在②等值长度置换系数k3=1.26+2.85×0.767=3.446,

在②处的电缆等值长度:L2=k3l1=3.446?10=34.46m.

在②电缆的牵引力T2=μ.W.L=0.45?8.995?34.46=139kg

结论:在②处电缆安全

2.2 ②~③区间,属于平面弯曲。

l3=L2+l2=34.46m+112m=146.46m,

在③处等值长度置换系数k3:

k3?cosh(??)??(R

l1?)2sinh(??)—(1)

?=90°=0.0174532?90°=1.57弧度——电缆路径转角。

(1)式中cosh(??)=(e???e

(式中sinh(??)=(e???e??????)/2=(e0.45?1.57?e?0.45?1.57)/2=(2.027+0.493)/2=1.26 )/2=(e0.45?1.57?e?0.45?1.57)/2=(2.027-0.493)/2=0.767

(1)式中?(

工图获取。 2.28R2从电缆井施)2=1.0——R?2.28m为电缆井转角半径,)=?(146?0.45L3??

在③处等值长度置换系数k3=1.26+1.0×0.767=2.027

在③处的电缆等值长度:L3=k3l3=2.027?146.46=297m.

在③处电缆的牵引力T3=μ.W.L=0.45?8.995kg/m?297m=1202kg305.9kg/m, R2.28

结论:在③电缆牵引力1202kg虽然小于电缆容许最大拉力2798kg,但是在该处的电缆的侧压力527 kg/m大于电缆的容许侧压力305.9kg/m,应该设电缆接头,或者加大工井的弯曲半径。

2.3 ③~④区间,属于平面弯曲。路径长度l4=230m,

在④处等值长度置换系数k3:

k3?cosh(??)??(R

l1?)2sinh(??)—(1)

(1)式中?=45°==0.0174532?45°=0.7854弧度,——电缆路径转角

式中cosh(??)=(e

式中sinh(??)=(e???e?e???)/2=(e0.45?0.7854?e?0.45?0.7854)/2=(1.424+0.7023)/2=1.063 )/2=(e0.45?0.7854?e?0.45?0.7854)/2=(1.424-0.7023)/2=0.361 ?????

?(R22.28)=?()2=1 l1??230?0.45

在④处等值长度置换系数k3=1.063+0.361=1.424

在④处的电缆等值长度:L4=k3l4=1.424?230m =328m,

在④处电缆的牵引力T4=μ.W.L=0.45?8.995kg/m?328m=1328kg305.9kg/m, R2.28

结论:在④处电缆牵引力1328kg虽然小于电缆容许最大拉力2798kg,但是在该处的电缆的侧压力

582 kg/m大于电缆的容许侧压力305.9kg/m,应该设电缆接头,或者加大工井的弯曲半径。

2.4 ④~⑤区间,属于平面弯曲。路径长度l5=29m+10m=39m,

在⑤处等值长度置换系数k3:cosh(??)=1.063, sinh(??)=0.361,

1?(2.282)=1.01 39?0.45

在⑤处等值长度置换系数k3=1.063+0.361×1.01=1.4276

在⑤处的电缆等值长度L5=k3l5=1.424?39m =56m,

在⑤处电缆的牵引力T5=μ.W.L=0.45?8.995kg/m?56m=227kg

2.5 ⑤~⑥区间,属于平面直线。路径长度l6=115m+56m+27=198m,

在⑥处电缆的牵引力T5=μ.W.L=0.45?8.995kg/m?198m=801kg

结论:在⑥处电缆安全.

总结:在本工程中,在电缆井弯曲半径2.28米的情况下,应该在③、④处设置电缆接头。

T3227kg==99 kg/m<305.9kg/m, R2.28m

范文八:电缆敷设规范

电 缆 敷 设

5.1 一 般 规 定

5.1.1 电缆的路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避免电缆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腐蚀等危害。 2 满足安全要求条件下,应保证电缆路径最短。 3 应便于敷设、维护。

4 宜避开将要挖掘施工的地方。

5 充油电缆线路通过起伏地形时,应保证供油装置合理配置。

5.1.2 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均应满足电缆允许弯曲半径要求。

电缆的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电缆绝缘及其构造特性要求。对自容式铅包充油电缆,其允许弯曲半径可按电缆外径的20倍计算。

5.1.3同一通道内电缆数量较多时,若在同一侧的多层支架上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电压等级由高至低的电力电缆、强电至弱电的控制和信号电缆、通讯电缆“由上而下”的顺序排列。

当水平通道中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或为满足引入柜盘的电缆符合允许弯曲半径要求时,宜按“由下而上”的顺序排列。

在同一工程中或电缆通道延伸于不同工程的情况,均应按相同的上下排列顺序配置。 2 支架层数受通道空间限制时,35kV及以下的相邻电压级电力电缆,可排列于同一层支架上,1kV及以下电力电缆也可与强电控制和信号电缆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3 同一重要回路的工作与备用电缆实行耐火分隔时,应配置在不同层的支架上。

5.1.4 同一层支架上电缆排列的配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控制和信号电缆可紧靠或多层叠置。

2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同一回路可采取品字形(三叶形)配置外,对重要的同一回路多根电力电缆,不宜叠置。

3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缆情况外,电力电缆相互间宜有1倍电缆外径的空隙。 5.1.5 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相序配置及其相间距离,应同时满足电缆金属护层的正常感应电压不超过允许值,并宜保证按持续工作电流选择电缆截面小的原则确定。

未呈品字形配置的单芯电力电缆,有两回线及以上配置在同一通路时,应计入相互影响。 5.1.6 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与公用通讯线路相距较近时,宜维持技术经济上有利的电缆路径,必要时可采取下列抑制感应电势的措施:

1 使电缆支架形成电气通路,且计入其他并行电缆抑制因素的影响。 2 对电缆隧道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实行钢筋网焊接连通。 3 沿电缆线路适当附加并行的金属屏蔽线或罩盒等。

5.1.7 明敷的电缆不宜平行敷设在热力管道的上部。电缆与管道之间无隔板防护时的允许距离,除城市公共场所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执行外,尚应符合表5.1.7的规定。

表5.1.7 电缆与管道之间无隔板防护时的允许距离(mm) 电缆与管道之间走向 电力电缆 控制和信号电缆

热力管道 平行 1000 500 交叉 500 250 其他管道

平行

150

100

5.1.8抑制电气干扰强度的弱电回路控制和信号电缆,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6.6条~第

3.6.9条的规定外,当需要时可采取下列措施:

1 与电力电缆并行敷设时相互间距,在可能范围内宜远离;对电压高、电流大的电力电缆间距宜更远。

2 敷设于配电装置内的控制和信号电缆,与耦合电容器或电容式电压互感、避雷器或避雷针接地处的距离,宜在可能范围内远离。

3 沿控制和信号电缆可平行敷设屏蔽线,也可将电缆敷设于钢制管或盒中。

5.1.9 在隧道、沟、浅槽、竖井、夹层等封闭式电缆通道中,不得布置热力管道,严禁有易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管道穿越。

5.1.10 爆炸性气体危险场所敷设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可能范围应保证电缆距爆炸释放源较远,敷设在爆炸危险较小的场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易燃气体比空气重时,电缆应埋地或在较高处架空敷设,且对非铠装电缆采取穿管或置于托盘、槽盒中等机械性保护。

2)易燃气体比空气轻时,电缆应敷设在较低处的管、沟内,沟内非铠装电缆应埋砂。 2 电缆在空气中沿输送易燃气体的管道敷设时,应配置在危险程度较低的管道一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易燃气体比空气重时,电缆宜配置在管道上方。 2)易燃气体比空气轻时,电缆宜配置在管道下方。

3 电缆及其管、沟穿过不同区域之间的墙、板孔洞处,应采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 4 电缆线路中不应有接头;如采用接头时,必须具有防爆性。

5.1.11用于下列场所、部位的非铠装电缆,应采用具有机械强度的管或罩加以保

护: 1 非电气人员经常活动场所的地坪以上2m内、地中引出的地坪以下0.3m深电缆区段。 2 可能有载重设备移经电缆上面的区段。

5.1.12 除架空绝缘型电缆外的非户外型电缆,户外使用时,宜采取罩、盖等遮阳措施。 5.1.13 电缆敷设在有周期性振动的场所,应采取下列措施: 1 在支持电缆部位设置由橡胶等弹性材料制成的衬垫。 2 使电缆敷设成波浪状且留有伸缩节。

5.1.14 在有行人通过的地坪、堤坝、桥面、地下商业设施的路面,以及通行的隧洞中,电缆不得敞露敷设于地坪或楼梯走道上。

5.1.15 在工厂的风道、建筑物的风道、煤矿里机械提升的除运输机通行的斜井通风巷道或木支架的竖井井筒中,严禁敷设敞露式电缆。

5.1.16 1kV以上电源直接接地且配置独立分开的中性线和保护地线构成的系统,采用独立于相芯线和中性线以外的电缆作保护地线时,同一回路的该两部分电缆敷设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应敷设在同一路径的同一结构管、沟或盒中。 2 除上述情况外,宜敷设在同一路径的同一构筑物中。

5.1.17 电缆的计算长度,应包括实际路径长度与附加长度。附加长度,宜计入下列因素: 1 电缆敷设路径地形等高差变化、伸缩节或迂回备用裕量。 2 35kV及以上电缆蛇形敷设时的弯曲状影响增加量。

3 终端或接头制作所需剥截电缆的预留段、电缆引至设备或装置所需的长度。35kV及以下电缆敷设度量时的附加长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G的规定。

5.1.18 电缆的订货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长距离的电缆线路,宜采取计算长度作为订货长度。

对35kV以上单芯电缆,应按相计算;线路采取交叉互联等分段连接方式时,应按段开列。

2 对35kV及以下电缆用于非长距离时,宜计及整盘电缆中截取后不能利用其剩余段的因素,按计算长度计入5%~10%的裕量,作为同型号规格电缆的订货长度。

3 水下敷设电缆的每盘长度,不宜小于水下段的敷设长度。有困难时,可含有工厂制的软接头。

5.2 敷设方式选择

5.2.1 电缆敷设方式的选择,应视工程条件、环境特点和电缆类型、数量等因素,以及满足运行可靠、便于维护和技术经济合理的原则来选择。 5.2.2 电缆直埋敷设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同一通路少于6根的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在厂区通往远距离辅助设施或城郊等不易有经常性开挖的地段,宜采用直埋;在城镇人行道下较易翻修情况或道路边缘,也可采用直埋。 2 厂区内地下管网较多的地段,可能有熔化金属、高温液体溢出的场所,待开发有较频繁开挖的地方,不宜用直埋。

3 在化学腐蚀或杂散电流腐蚀的土壤范围内,不得采用直埋。

5.2.3 电缆穿管敷设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有爆炸危险场所明敷的电缆,露出地坪上需加以保护的电缆,以及地下电缆与公路、铁道交叉时,应采用穿管。

2 地下电缆通过房屋、广场的区段,以及电缆敷设在规划中将作为道路的地段,宜采用穿管。 3 在地下管网较密的工厂区、城市道路狭窄且交通繁忙或道路挖掘困难的通道等电缆数量较多时,可采用穿管。

5.2.4 下列场所宜采用浅槽敷设方式: 1 地下水位较高的地方。

2 通道中电力电缆数量较少,且在不经常有载重车通过的户外配电装置等场所。

5.2.5 电缆沟敷设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化学腐蚀液体或高温熔化金属溢流的场所,或在载重车辆频繁经过的地段,不得采用电缆沟。

2 经常有工业水溢流、可燃粉尘弥漫的厂房内,不宜采用电缆沟。 3 在厂区、建筑物内地下电缆数量较多但不需要采用隧道,城镇人行道开挖不便且电缆需分期敷设,同时不属于上述情况时,宜采用电缆沟。

4 有防爆、防火要求的明敷电缆,应采用埋砂敷设的电缆沟。 5.2.6 电缆隧道敷设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同一通道的地下电缆数量多,电缆沟不足以容纳时应采用隧道。

2 同一通道的地下电缆数量较多,且位于有腐蚀性液体或经常有地面水流溢的场所,或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以及穿越公路、铁道等地段,宜采用隧道。

3 受城镇地下通道条件限制或交通流量较大的道路下,与较多电缆沿同一路径有非高温的水、气和通讯电缆管线共同配置时,可在公用性隧道中敷设电缆。

5.2.7 垂直走向的电缆,宜沿墙、柱敷设;当数量较多,或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时,应采用竖井。

5.2.8 电缆数量较多的控制室、继电保护室等处,宜在其下部设置电缆夹层。电缆数量较少时,也可采用有活动盖板的电缆层。

5.2.9 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方、化学腐蚀液体溢流的场所,厂房内应采用支持式架空敷设。建筑物或厂区不宜地下敷设时,可采用架空敷设

范文九:电力电缆敷设规范国标50217

国标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敷设规范

2011-04-04 00:53

一、电线电缆选用的一般原则

在选用电线电缆时,一般要注意电线电缆型号、规格 (导体截面)的选择。

⒈ 电线电缆型号的选择

选用电线电缆时,要考虑用途,敷设条件及安全性;

根据用途的不同,可选用电力电缆、架空绝缘电缆、控制电缆等;

根据敷设条件的不同,可选用一般塑料绝缘电缆、钢带铠装电缆、钢丝铠装电缆、防

腐电缆等;

根据安全性要求,可选用不延燃电缆、阻燃电缆、无卤阻燃电缆、耐火电缆等。

⒉ 电线电缆规格的选择

确定电线电缆的使用规格 (导体截面)时,一般应考虑发热,电压损失,经济电流密

度,机械强度等选择条件。

根据经验,低压动力线因其负荷电流较大,故一般先按发热条件选择截面,然后验算

其电压损失和机械强度;低压照明线因其对电压水平要求较高,可先按允许电压损失条件

选择截面,再验算发热条件和机械强度;对高压线路,则先按经济电流密度选择截面,然

后验算其发热条件和允许电压损失;而高压架空线路,还应验算其机械强度。若用户没有

经验,则应征询有关专业单位或人士的意见。

二、电线电缆的安装与施工

电线电缆敷设安装的设计和施工应按 GB 50217-94《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等有关

规定进行,并采用必要的电缆附件(终端和接头)。供电系统运行质量、安全性和可靠性

不仅与电线电缆本身质量有关,还与电缆附件和线路的施工质量有关。

通过对线路故障统计分析,由于施工、安装和接续等因素造成的故障往往要比电线电

缆本体缺陷造成的故障可能性大得多。因此要正确地选用电线电缆及配套附件,除按规范

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外,还应注意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⒈ 电缆敷设安装应由有资格的专业单位或专业人员进行,不符合有关规范规定要求的

施工和安装,有可能导致电缆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⒉ 人力敷设电缆时,应统一指挥控制节奏,每隔 1.5~3米有一人肩扛电缆,边放边

拉,慢慢施放。

⒊ 机械施放电缆时,一般采用专用电缆敷设机并配备必要牵引工具,牵引力大小适当、

控制均匀,以免损坏电缆。

⒋ 施放电缆前,要检查电缆外观及封头是否完好无损,施放时注意电缆盘的旋转方向,

不要压扁或刮伤电缆外护套,在冬季低温时切勿以摔打方式来校直电缆,以免绝缘、护套

开裂。

⒌ 敷设时电缆的弯曲半径要大于规定值。在电缆敷设安装前、后用 1000V兆欧表测

量电缆各导体之间绝缘电阻是否正常,并根据电缆型号规格、长度及环境温度的不同对测

量结果作适当地修正,小规格(10mm2 以下实芯导体)电缆还应测量导体是否通断。

⒍ 电缆如直埋敷设,要注意土壤条件,一般建筑物下电缆的埋设深度不小于 0.3米,

较松软的或周边环境较复杂的,如耕地、建筑施工工地或道路等,要有一定的埋设深度

(0.7~1米),以防直埋电缆受到意外损害,必要时应竖立明显的标志。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10kV及以下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的电力电缆敷设。

2 2 施工准备

2.1 设备及材料要求:

2.1.1 所有材料规格型号及电压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

2.1.2 每轴电缆上应标明电缆规格、型号、电压等级、长度及出厂日期。电缆轴应完好无

损。

2.1.3 电缆外观完好无损,铠装无锈蚀、无机械损伤,无明显皱折和扭曲现象。油浸电缆

应密封良好,无漏油及渗油现象。橡套及塑料电缆外皮及绝缘层无老化及裂纹。

2.1.4 各种金属型钢不应有明显锈蚀,管内无毛刺。所有紧固螺栓,均应采用镀锌件。

2.1.5 其它附属材料:电缆盖板、电缆标示桩、电缆标志牌、油漆、汽油、封铅、硬脂酸、

白布带、橡皮包布、黑包布等均应符合要求。

2.2 2.2 主要机具:

2.2.1 电动机具、敷设电缆用支架及轴、电缆滚轮、转向导轮、吊链、滑轮、钢丝绳、大

麻绳、千斤顶。

2.2.2 绝缘摇表、皮尺、钢锯、手锤、扳手、电气焊工具、电工工具。

2.2.3 无线电对讲机(或简易电话)、手持扩音喇叭(有条件可采用多功能扩大机作通讯

联络)。

2.3 作业条件:

2.3.1 土建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2.3.1.1 预留孔洞、预埋件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安装牢固,强度合格。

2.3.1.2 电缆沟、隧道、竖井及人孔等处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结束,电缆沟排水畅通,无积水。

2.3.1.3 电缆沿线模板等设施拆除完毕。场地清理干净、道路畅通,沟盖板齐备。

2.3.1.4 放电缆用的脚手架搭设完毕,且符合安全要求,电缆沿线照明照度满足施工要求。

2.3.1.5 直埋电缆沟按图挖好,电缆井砌砖抹灰完毕,底砂铺完,并清除沟内杂物。盖板及

砂子运至沟旁。

2.3.2 设备安装应具备下列条件

2.3.2.1 变配电室内全部电气设备及用电设备配电箱柜安装完毕。

2.3.2.2 电缆桥架、电缆托盘、电缆支架及电缆过管、保护管安装完毕,并检验合格。

3 操作工艺

3.1 3.1 工艺流程:

直埋电缆敷设→铺砂盖砖→回填土→埋标桩

准备工作→ 水平敷设

电缆沿支架、桥架敷设→ →挂标志牌

垂直敷设

埋标桩→管口防水处理→剥麻刷油→挂标志牌

3.2 准备工作:

3.2.1 施工前应对电缆进行详细检查;规格、型号、截面、电压等级均符合设计要求,外

观无扭曲、坏损及漏油、渗油等现象。

3.2.2 电缆敷设前进行绝缘摇测或耐压试验。

3.2.2.1 1kV以下电缆,用1kV摇表摇测线间及对地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10MΩ。

3.2.2.2 3~10kV电缆应事先作耐压和泄漏试验,试验标准应符合国家和当地供电部门规定。

必要时敷设前仍需用2.5kV摇表测量绝缘电阻是否合格。

3.2.2.3 纸绝缘电缆,测试不合格者,应检查芯线是否受潮,如受潮,可锯掉一段再测试,

直到合格为止。检查方法是:将芯线绝缘纸剥下一块,用火点着,如发出叭叭声,即电缆

已受潮。

3.2.2.4 电缆测试完毕,油浸纸绝缘电缆应立即用焊料(铅锡合金)将电缆头封好。其它电

缆应用橡皮包布密封后再用黑包布包好。

3.2.3 放电缆机具的安装:采用机械放电缆时,应将机械选好适当位置安装,并将钢丝绳

和滑轮安装好。人力放电缆时将滚轮提前安装好。

3.2.4 临时联络指挥系统的设备:

3.2.4.1 线路较短或室外的电缆敷设,可用无线电对讲机联络,手持扩音嗽叭指挥。

3.2.4.2 高层建筑内电缆敷设,可用无线电对讲机做为定向联络,简易电话作为全线联络,

手持扩音喇叭指挥(或采用多功能扩大机,它是指挥放电缆的专用设备)。

3.2.5 在桥架或支架上多根电缆敷设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事先将电缆的排列,用表

或图的方式划出来。以防电缆的交叉和混乱。

3.2.6 冬季电缆敷设,温度达不到规范要求时,应将电缆提前加温。

3.2.7 电缆的搬运及支架架设:

3.2.7.1 电缆短距离搬运,一般采用滚动电缆轴的方法。滚动时应按电缆轴上箭头指示方向

滚动。如无箭头时,可按电缆缠绕方向滚动,切不可反缠绕方向滚运,以免电缆松驰。

3.2.7.2 电缆支架的架设地点应选好,以敷设方便为准,一般应在电缆起止点附近为宜。架

设时,应注意电缆轴的转动方向,电缆引出端应在电缆轴的上方(图2-1)。

图2-1

3.3 直埋电缆敷设:

3.3.1 清除沟内杂物,铺完底沙或细土。

3.3.2 电缆敷设

3.3.2.1 电缆敷设可用人力拉引或机械牵引。采用机械牵引可用电动绞磨或托撬(旱船法)

(见图2-2)和(图2-3)。电缆敷设时,应注意电缆弯曲半径应符合规范要求。

图2-2 人力牵引示意图

图2-3 机械牵引(托撬)示意图

3.3.2.2 电缆在沟内敷设应有适量的蛇型弯,电缆的两端、中间接头、电缆井内、过管处、

垂直位差处均应留有适当的余度。

3.3.3 铺砂盖砖:

3.3.3.1 电缆敷设完毕、应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的质量检查部门共同进行隐蔽

工程验收。

3.3.3.2 隐蔽工程验收合格,电缆上下分别铺盖10cm砂子或细土,然后用砖或电缆盖板将

电缆盖好,覆盖宽度应超过电缆两侧5cm。使用电缆盖板时,盖板应指向受电方向。

3.3.4 回填土。回填土前,再作一次隐蔽工程检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土并进行夯实。

3.3.5 埋标桩:电缆的拐弯、接头、交叉、进出建筑物等地段应设明显方位标桩。直线段

应适当加工工业设标桩。标桩露出地面以15cm为宜。

3.3.6 直埋电缆进出建筑物,室内过管口低于室外地面者,对其过管按设计或标准图册做

防水处理(图2-4)。

图2-4

3.3.7 有麻皮保护层的电缆,进入室内部分,应将麻皮剥掉,并涂防腐漆。

3.4 电缆沿支架、桥架敷设:

3.4.1 水平敷设

3.4.1.1 敷设方法可用人力或机械牵引。

3.4.1.2 电缆沿桥架或托盘敷设时,应单层敷设,排列整齐。不得有交叉,拐弯处应以最大

截面电缆允许弯曲半径为准。

3.4.1.3 不同等级电压的电缆应分层敷设,高压电缆应敷设在上层。

3.4.1.4 同等级电压的电缆沿支架敷设时,水平净距不得小于35mm。

3.4.2 垂直敷设。

3.4.2.1 垂直敷设,有条件最好自上而下敷设。土建未拆吊车前,将电缆吊至楼层顶部。敷

设时,同截面电缆应先敷设低层,后敷设高层,要特别注意,在电缆轴附近和部分楼层应

采取防滑措施。

3.4.2.2 自下而上敷设时,低层小截面电缆可用滑轮大绳人力牵引敷设。高层、大截面电缆

宜用机械牵引敷设。

3.4.2.3 沿支架敷设时,支架距离不得大于1.5米,沿桥架或托盘敷设时,每层最少加装两

道卡固支架。敷设时,应放一根立即卡固一根。

3.4.2.4 电缆穿过楼板时,应装套管,敷设完后应将套管用防火材料封堵严密。

3.5 挂标志牌:

3.5.1 标志牌规格应一致,并有防腐性能,挂装应牢固。

3.5.2 标志牌上应注明电缆编号、规格、型号及电压等级。

3.5.3 直埋电缆进出建筑物、电缆井及两端应挂标志牌。

3.5.4 沿支架桥架敷设电缆在其两端、拐弯处、交叉处应挂标志牌,直线段应适当增设标

志牌。

4 质量标准

4.1 4.1 保证项目:

4.1.1 电缆的耐压试验结果、泄漏电流和绝缘电阻必须符合施工规范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记录。

4.1.2 电缆敷设必须符合以下规定:电缆严禁有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

伤等缺损,直埋敷设时,严禁在管道上面或下面平行敷设。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记录。

4.2 基本项目:

4.2.1 坐标和标高正确,排列整齐,标志柱和标志牌设置准确;防燃、隔热和防腐要求的

电缆保护措施完整。

4.2.2 在支架上敷设时,固定可靠,同一侧支架上的电缆排列顺序正确,控制电缆在电力

电缆下面,1kV及其以下电力电缆应放在1kV以上电力电缆下面;直埋电缆埋设深度、回

填土要求、保护措施以及电缆间和电缆与地下管网间平行或交叉的最小距离均能应符合施

工规范规定。

4.2.3 电缆转弯和分支处不紊乱,走向整齐清楚、电缆标志桩、标志牌清晰齐全,直埋电

缆隐蔽工程记录及坐标图齐全、准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记录及坐标图。

4.3 电缆最小弯曲半径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2-1的规定。

电缆最小弯曲半径及检验方法 表2-1

项次 项 目 弯曲半径 检验方法

1 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油浸纸绝缘电力电缆 单 芯多 芯 ≥20d≥15d 尺量检查

橡皮绝缘电力电缆 橡皮或聚氯乙烯护套 ≥10d 尺量检查

裸铅护套 ≥15d

铅护套钢带铠装 ≥20d

塑料绝缘电力电缆 ≥10d

控制电缆 ≥10d

注:d为电缆外径。

5 成品保护

5.1 直埋电缆施工不宜过早,一般在其它室外工程基本完工后进行,防止其它地下工程施

工时损伤电缆。如已提前将电缆敷设完,其它地下工程施工时,应加强巡视。

5.2 直埋电缆敷设完后,应立即铺砂、盖板或砖及回填夯实,防止其它重物损伤电缆。并

及时划出竣工图,标明电缆的实际走向方位坐标及敷设深度。

5.3 室内沿电缆沟敷设的电缆施工完毕后应立即将沟盖板盖好。

5.4 室内沿桥架或托盘敷设电缆、宜在管道及空调工程基本施工完毕后进行,防止其它专

业施工时损伤电缆。

5.5 电缆两端头处的门窗装好,并加锁、防止电缆丢失或损毁。

6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直埋电缆铺砂盖板或砖时应防止不清除沟内杂物、不用细砂或细土、盖板或砖不严、

有遗漏部分。施工负责人应加强检查。

6.2 电缆进入室内电缆沟时,防止套管防水处理不好,沟内进水。应严格按规范和工艺要

求施工。

6.3 油浸电缆要防止两端头封铅不严密、有渗油现象。应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提高操作水平。

6.4 沿支架或桥架敷设电缆时,应防止电缆排列不整齐,交叉严重。电缆施工前须将电缆

事先排列好,划出排列图表,按图表进行施工。电缆敷设时,应敷设一根整理一根,卡固

一根。

6.5 有麻皮保护层的电缆进入室内,防止不作剥麻刷油防腐处理。

6.6 沿桥架或托盘敷设的电缆应防止弯曲半径不够。在桥架或托盘施工时,施工人员应考

虑满足该桥架或托盘上敷设的最大截面电缆的弯曲半径的要求。

6.7 防止电缆标志牌挂装不整齐,或有遗漏。应由专人复查。

7 质量记录

7.1 7.1 质量保证资料;

7.1.1 电缆产品合格证。

7.1.2 7.1.2 电缆绝缘摇测记录或耐压试验记录。

7.1.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1.4 各种金属型钢材质证明、合格证。

7.2 7.2 施工记录:

7.2.1 自互检记录。

7.2.2 电缆工程分项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7.2.3 分项工程验收记录

热缩管规格

2011-04-13 13:50

热缩管规格:

Φ0.6mm(收缩前内径: 0.8±0.2mm,壁厚: 0.16±0.08mm,完全收缩后内径: ≤0.40mm,壁厚: 0.26±0.06mm); Φ0.8mm(收缩前内径: 1.1±0.2mm,壁厚: 0.18±0.08mm,完全收缩后内径: ≤0.45mm,壁厚:0.33±0.06mm); Φ1.0mm(收缩前内径: 1.5±0.2mm,壁厚: 0.18±0.08mm,完全收缩后内径: ≤0.60mm,壁厚: 0.36±0.06mm); Φ1.5mm(收缩前内径: 2.0±0.2mm,壁厚: 0.20±0.08mm,完全收缩后内径: ≤0.80mm,壁厚: 0.40±0.08mm); Φ2.0mm(收缩前内径: 2.5±0.2mm,壁厚: 0.20±0.08mm,完全收缩后内径: ≤1.00mm,壁厚: 0.42±0.08mm); Φ2.5mm(收缩前内径: 3.0±0.2mm,壁厚: 0.22±0.08mm,完全收缩后内径: ≤1.25mm,壁厚: 0.42±0.08mm); Φ3.0mm(收缩前内径: 3.5±0.3mm,壁厚: 0.25±0.10mm,完全收缩后内径: ≤1.50mm,壁厚: 0.46±0.08mm); Φ3.5mm(收缩前内径: 4.0±0.3mm,壁厚: 0.25±0.10mm,完全收缩后内径: ≤1.75mm,壁厚:0.46±0.08mm); Φ4.0mm(收缩前内径: 4.5±0.3mm,壁厚: 0.25±0.10mm,完全收缩后内径: ≤1.50mm,壁厚: 0.46±0.08mm); Φ4.5mm(收缩前内径: 5.0±0.3mm,壁厚: 0.25±0.10mm,完全收缩后内径: ≤2.25mm,壁厚: 0.50±0.10mm); Φ5.0mm(收缩前内径: 5.5±0.4mm,壁厚: 0.25±0.10mm,完全收缩后内径: ≤2.50mm,壁厚: 0.50±0.10mm); Φ5.5mm(收缩前内径: 6.0±0.4mm,壁厚: 0.25±0.10mm,完全收缩后内径: ≤2.75mm,壁厚: 0.50±0.10mm); Φ6.0mm(收缩前内径: 6.5±0.4mm,壁厚: 0.28±0.10mm,完全收缩后内径: ≤3.00mm,壁厚: 0.56±0.10mm); Φ6.5mm(收缩前内径: 7.0±0.4mm,壁厚: 0.25±0.10mm,完全收缩后内径: ≤3.25mm,壁厚: 0.50±0.10mm; Φ7.0mm(收缩前内径: 7.5±0.4mm,壁厚: 0.30±0.10mm,完全收缩后内径: ≤3.50mm,壁厚: 0.58±0.10mm); Φ8.0mm(收缩前内径: 8.5±0.5mm,壁厚: 0.30±0.10mm,完全收缩后内径: ≤4.00mm,壁厚: 0.60±0.10mm); Φ9.0mm(收缩前内径: 9.5±0.5mm,壁厚: 0.30±0.10mm,完全收缩后内径:≤4.50mm,壁厚: 0.60±0.10mm); Φ10.0mm(收缩前内径: 10.5±0.5mm,壁厚: 0.30±0.10mm,完全收缩后内径: ≤5.00mm,壁厚: 0.60±0.10mm); Φ11mm(收缩前内径: 11.5±0.5mm,壁厚: 0.30±0.10mm,完全收缩后内径: ≤5.50mm,壁厚: 0.60±0.10mm); Φ12mm(收缩前内径: 12.5±0.5mm,壁厚: 0.30±0.12mm,完全收缩后内径: ≤6.00mm,壁厚: 0.60±0.10mm); Φ13mm(收缩前内径: 13.5±0.5mm,壁厚: 0.35±0.12mm,完全收缩后内径: ≤6.50mm,壁厚: 0.65±0.12mm); Φ14mm(收缩前内径: 14.5±0.5mm,壁厚: 0.35±0.12mm,完全收缩后内径: ≤7.00mm,壁厚: 0.65±0.12mm); Φ15mm(收缩前内径: 15.5±0.6mm,壁厚: 0.40±0.12mm,完全收缩后内径: ≤7.5mm,壁厚: 0.70±0.10mm); Φ16mm(收缩前内径: 17.0±0.5mm,壁厚: 0.40±0.12mm,完全收缩后内径: ≤8.00mm,壁厚: 0.65±0.12mm); Φ18mm(收缩前内径: 18.7±0.6mm,壁厚: 0.40±0.15mm,完全收缩后内径: ≤9.00mm,壁厚: 0.70±0.12mm); Φ20mm(收缩前内径: 20.7±0.6mm,壁厚: 0.40±0.15mm,完全收缩后内径: ≤10.0mm,壁厚: 0.75±0.15mm); Φ22mm(收缩前内径: 22.7±0.6mm,壁厚: 0.40±0.15mm,完全收缩后内径: ≤11.0mm,壁厚: 0.80±0.15mm); Φ25mm(收缩前内径: 25.7±0.7mm,壁厚: 0.40±0.15mm,完全收缩后内径: ≤12.5mm,壁厚: 0.90±0.15mm);

Φ28.0mm(收缩前内径: 29.0±0.7mm,壁厚: 0.45±0.18mm,完全收缩后内径: ≤14.0mm,壁厚: 0.95±0.20mm); Φ30mm(直径30mm,完全收缩后内径:≤15mm;)

Φ35mm(收缩前内径: 36.0±1.0mm,壁厚: 0.45±0.18mm,完全收缩后内径: ≤17.5mm,壁厚: 1.00±0.20mm); Φ40mm(收缩前内径: 41.0±1.0mm,壁厚: 0.45±0.18mm,完全收缩后内径: ≤20.0mm,壁厚: 1.10±0.20mm); Φ45mm(收缩前内径: 46.0±1.0mm,壁厚: 0.55±0.20mm,完全收缩后内径: ≤22.5mm,壁厚: 1.10±0.20mm); Φ50mm(收缩前内径: 51.0±1.0mm,壁厚: 0.55±0.20mm,完全收缩后内径: ≤25.0mm,壁厚: 1.20±0.20mm); Φ60.0mm(收缩前内径: ≥60mm,壁厚: 0.60±0.20mm,完全收缩后内径: ≤30.0mm,壁厚: 1.20±0.25mm); Φ70mm(收缩前内径: ≥70mm,壁厚: 0.70±0.20mm,完全收缩后内径: ≤35.0mm,壁厚: 1.45±0.25mm); Φ100mm(收缩前内径: ≥100mm,壁厚: 0.70±0.20mm,完全收缩后内径: ≤51.0mm,壁厚: 1.45±0.25mm); Φ120mm(收缩前内径: ≥120mm,壁厚: 0.75±0.20mm,完全收缩后内径: ≤60.0mm,壁厚: 1.5±0.25mm); Φ150mm(收缩前内径: ≥150mm,壁厚: 0.75±0.20mm,完全收缩后内径: ≤60.0mm,壁厚: 1.5±0.25mm);

范文十:电力电缆敷设规范]@]@]

@电力电缆敷设规范

2012年9月24日

本规范适用于xx项目电力电缆的敷设。

2、施工准备

? 电缆及材料要求:

? 电缆应装有铭牌和合格证。铭牌上应注明制造厂名、电缆型号、长度、合

格证上应注明试验项目及合格标志。

? 电缆的型号必须符合设备要求。

? 其它材料:电缆细扎绳、不锈钢扎带、塑料扎带

? 电缆敷设使用的主要机具:滑轮、电缆盘放置工具

? 试验器具:直流电阻测试仪、直流发生器

? 作业条件:

? 施工图及技术资料齐全无误。

? 电缆桥架安装完成

2、 电缆敷设的规定

? 电缆的路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避免电缆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腐蚀等危害。

2 满足安全要求条件下,应保证电缆路径最短。

3 选择的路径应便于敷设、维护。

4 宜避开将要施工及热力管道密集的地方。

? 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均应满足电

缆允许弯曲半径要求:电缆的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电缆绝缘及其构造特性要求。并满足以下规定:

无铠装电缆,不小于电缆外径的6倍;

有铠装和铜带屏蔽结构的电缆,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2倍;

有屏蔽结构的软电缆,不小于电缆外径的6倍。

? 同一电缆桥架内电缆数量较多时,若在同一电缆桥架内多层敷设,应符合

下列规定:

1 应按电压等级由高至低的电力电缆、强电至弱电的控制和信号电缆、通讯电缆“由上而下”的顺序排列。

2同一重要回路的工作与备用电缆实行耐火分隔时,应配置在不同层的电缆桥

? 同一电缆桥架内的电缆排列的配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控制和信号电缆可紧靠或多层叠置。

2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同一回路可采取品字形(三叶形)配置外,对重要的同一回路多根电力电缆,不宜叠置。

3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缆情况外,电力电缆相互间宜有1倍电缆外径的空隙。 ? 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相序配置及其相间距离,应同时满足电缆金属护层的正常感应电压不超过允许值,并宜保证按持续工作电流选择电缆截面小的原则确定。

未呈品字形配置的单芯电力电缆,有两回线及以上配置在同一通路时,应计入相互影响。

? 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与公用通讯线路相距较近时,宜维持技术经济上有利的电缆路径,必要时可采取下列抑制感应电势的措施:

1 使电缆支架形成电气通路,且计入其他并行电缆抑制因素的影响。 2 对电缆隧道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实行钢筋网焊接连通。

3 沿电缆线路适当附加并行的金属屏蔽线或罩盒等。

? 明敷的电缆不宜平行敷设在热力管道的上部。电缆与管道之间无隔板防护时的允许距离,除城市公共场所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执行外,尚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 1 与电力电缆并行敷设时相互间距,在可能范围内宜远离;对电压高、电流大的电力电缆间距宜更远。

2 敷设于配电装置内的控制和信号电缆,与耦合电容器或电容式电压互感、避雷器或避雷针接地处的距离,宜在可能范围内远离。

3 沿控制和信号电缆可平行敷设屏蔽线,也可将电缆敷设于钢制管或盒中。 ? 在隧道、沟、浅槽、竖井、夹层等封闭式电缆通道中,不得布置热力管道,严禁有易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管道穿越。

? 爆炸性气体危险场所敷设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 在可能范围应保证电缆距爆炸释放源较远,敷设在爆炸危险较小的场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易燃气体比空气重时,电缆应在较高处架空敷设。

2易燃气体比空气轻时,电缆应敷设在较低处的管、沟内,沟内非铠装电缆应

? 电缆在空气中沿输送易燃气体的管道敷设时,应配置在危险程度较低的管道一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易燃气体比空气重时,电缆宜配置在管道上方。

2 易燃气体比空气轻时,电缆宜配置在管道下方。

? 电缆穿过不同区域之间的墙、板孔洞处,应采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 ? 电缆线路中不应有接头;如采用接头时,必须具有防爆性。

? 用于下列场所、部位的非铠装电缆,应采用具有机械强度的管或罩加以保护:

1 非电气人员经常活动场所的地坪以上2m内、地中引出的地坪以下0.3m深电缆区段。

2 可能有载重设备移经电缆上面的区段。

? 除架空绝缘型电缆外的非户外型电缆,户外使用时,宜采取罩、盖等遮阳措施。

? 电缆敷设在有周期性振动的场所,应采取下列措施:

1 在支持电缆部位设置由橡胶等弹性材料制成的衬垫。

2 使电缆敷设成波浪状且留有伸缩节。

? 电缆的绑扎:

1电缆敷设时应注意排列整齐,严禁有交叉,做到横平竖直。

2电缆从始端开始用电缆扎线绑扎牢固,美观,绑扎方法要统一,整齐。 3室外电缆绑扎采用不锈钢扎带。

4电缆多层排列时,多层每根电缆要分别绑扎。

? 电缆不得敞露敷设于地坪或楼梯走道上。

? 在工厂的风道、建筑物的风道、煤矿里机械提升的除运输机通行的斜井通风巷道或木支架的竖井井筒中,严禁敷设敞露式电缆。

? 1kV以上电源直接接地且配置独立分开的中性线和保护地线构成的系统,采用独立于相芯线和中性线以外的电缆作保护地线时,同一回路的该两部分电缆敷设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应敷设在同一电缆桥架中。

2 除上述情况外,宜敷设在同一路径的同一构筑物中。

? 电缆的计算长度,应包括实际路径长度与附加长度。附加长度,宜计入下列因素:

1 电缆敷设路径地形等高差变化、伸缩节或迂回备用裕量。

2 10kV及以上电缆蛇形敷设时的弯曲状影响增加量。

3 终端或接头制作所需剥截电缆的预留段、电缆引至设备或装置所需的长度。 ? 电缆的订货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长距离的电缆线路,宜采取计算长度作为订货长度。

2 对电缆用于非长距离时,宜计及整盘电缆中截取后不能利用其剩余段的因素,按计算长度计入5%~10%的裕量,作为同型号规格电缆的订货长度。 ? 在有爆炸危险场所明敷的电缆,露出地坪上需加以保护的电缆,以及地下

?

?

?

? 电缆与公路、铁道交叉时,应采用穿管。 垂直走向的电缆,宜沿墙、柱敷设;当数量较多,或含有10kV高压电缆时,应采用竖井或支撑。 电缆数量较多的配电室宜在其下部设置电缆夹层。电缆数量较少时,也可采用有活动盖板的电缆层。 厂房内架空桥架敷设方式不宜设置检修通道。 电缆敷设前进行外观检查,合格后进行绝缘检查,低压电力电缆用1KV摇表测量,其阻值不小于10兆欧。控制电缆可用500V摇表测量,其电阻不小于0.5兆欧。

电缆电桥架上的直线部分使用滚珠,在转弯处使用滚轮辅助减小磨擦。电缆水平敷设时,电缆的首尾两端、转弯及每隔5-10m处需固定。

敷设方法用人力牵引。

电缆沿桥架或托盘敷设时,应单层敷设,排列整齐。不得有交叉,拐弯处应以最大截面电缆允许弯曲半径为准。

不同等级电压的电缆应分层敷设,高压电缆应敷设在上层。

同等级电压的电缆沿支架敷设时,水平净距不得小于35mm。

垂直敷设时,低层小截面电缆可用滑轮大绳人力牵引敷设。同截面电缆先敷设低层,后敷设高层,要特别注意,在电缆轴附近和部分楼层应采取防滑措施。

沿桥架敷设时,每层最少加装两道卡固支架。敷设时,应放一根立即卡固一根。

标志牌规格应一致,并有防腐性能,挂装应牢固。

标志牌上应有规格、型号及电压等级。

沿支架桥架敷设电缆在其两端、拐弯处、应挂标志牌,直线段应适当增设标志牌。

质量要求:

电缆的耐压试验结果、泄漏电流和绝缘电阻必须符合施工规范规定。 电缆敷设必须符合以下规定:电缆严禁有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损。

电缆敷设时不交叉,排列整齐,加以固定,并及时装设标志牌,电缆沿桥架敷设时,单层敷设,排列整齐,不得有交叉,弯曲处以最大截面电缆允许弯曲半径为准。垂直敷设时,同截面电缆应先敷设底层,后敷设高层。桥架敷设电缆的两端、拐弯处、交叉处都挂标志牌。

电缆不应有损伤或扭曲等现象。

线槽内电线或电缆的总截面积(包括外保护层,不应超过线槽内截面的40%,控制信号电缆的总电缆的总截面不应超过线槽内截面的50%。 桥架内的电缆应在首端、尾端、转弯及每隔50m处设有编号、型号及起止点等标记,电线、电缆在桥架内敷设时不应有接头。

预制分支电缆在竖井内敷设,要注意安全,其他各项要求,同电缆在桥架内敷设。

? ? ? ? ? ? ? ? ? ? ? ? ? ? ? ? ? ?

? 电缆支架每层两个间隔为1.5m以内,所用电缆横担、电缆支架、电缆挂钩、

电缆吊头、电缆马鞍线夹等用厂家配套送货。

? 电缆穿过竖井楼板空隙处用石棉枕等防火材料封堵严密。

作者:李智鹤 2012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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