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协议书
协议编号:
供应商编号:
供应商类别:
需方名称: 常州xychd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附件 :
1.营业执照 份2.税务登记证份3.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份
4. 商品价目表 份 5.阳光工程协议 份6.委托代理证明 份
乙方资料:
地 址邮 箱传 真 号联 系 人联系电话经营范围第一条:概要
1. 甲方订货方式可采取:(1)传真订货 (2)固定电话/手机订货 (3)邮箱订货
2. 最终以双方签字盖章的订单为结算依据。
3. 乙方经营商品及品牌:
4.甲乙双方根据公平、诚信原则,协商一致签订协议以确定双方的商品供货合作关系,以利于双方更好合作之关系!
第二条:进货单价
1.《商品价目表》中所记的进货单价是根据甲、乙双方的协议而制定。
2.当订单报价决定后,乙方应根据甲方所指定的格式、内容,迅速将价格明细提交给甲方,并由乙方盖章,双方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名认可(并注明生效时间)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其他人的签名不予以承认;
3.商品的价格由甲、乙双方于报价单中商定,商品的价格应包括增值税及其它一切税金及费用在内,即含税价和到岸价,但不包括双方约定的乙方给甲方的各项销售优惠政策。
4.如乙方商品供货价格上涨,乙方应提前7-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新的价格和生效日期。达成协议以前,甲方有权按原有商定的价格向乙方付款,即现有库存按涨价前价格计算。在价格变动之前,不得限制甲方的订货量。
5.乙方保证提供的商品价格不高于其他同类商家的供货价,一经甲方确认乙方供应价高于同业态其他供应价格,乙方将以差价5倍的金额给予甲方赔偿;并且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6.考虑到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乙方卖给甲方的产品的价格要比给一般客户的价格下浮 ,并且,要根据甲方的用量采用梯级下浮的办法。即年购货金额达到 万时,价格要下浮 ,年度购货金额达到 万时,价格要下浮,因价格下浮而造成的甲方向乙方付款额与实际货款额之间的差额,在年度甲乙双方盘点后三日内,由乙方以现金的方式返还给甲方。
第三条:订货
1.正常订货,甲方按照《商品价目表》中所制定的“正常进货周期”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订货,于每周
三、周五传单至乙方;紧急订货则按“紧急进货周期”执行,提前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后传货单,并在协议时间内送货。
2.甲方应在《商品价目表》中明确所订商品的交货日期及每次的交货数量。乙方应遵守《商品价目表》约定的内容交货,除双方在事前以书面形式变更《商品价目表》的约定内容外,乙方的交货不得与订单的约定内容有异常。
3.当甲方向乙方发出《商品价目表》后,乙方要仔细审核《商品价目表》内容,如订单明细、数量和交货日期,确认无误后,安排在1-3个工作日发货,若乙方对甲方的订货内容有异议时,于接到《商品价目表》后12小时内通知甲方处理。
4. 当乙方推出新品,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供样品和报价表,待甲方同意时,以第一批产品作为赠送试用。
5. 乙方只接受甲方批示后的订单,不接受个人订单或与甲方无关的订单;
第四条:交货
1.乙方于交货前需填写规范的《送货单》(若无,以《收据》代替),送货到甲方,并负责卸货、点货、核对,由甲方开据收货单(红联)签字确认货品方可离开,运输费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包装要求,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产品进行包装,不应有破损包装产品,不能以次充好,以少充多。
3.乙方应按照双方确认的交货日期如期交货,若因乙方责任导致交货期延迟而影响甲方的业务,乙方应按照交易金额5%作为赔偿给甲方。
4.甲方应当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如商品不符合本协议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第五条:退、换货
1. 当甲方有大批库存请求乙方协助消化时,不影响乙方的销售时,乙方应该无条件接受。
2.甲方退换货应当和乙方当面确认点清数量,并当场更换产品或作为退货处理,逾期不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账结算时予以扣除。
3.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甲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内提出退换货。 乙方对于甲方滞销、变质、有残、包装不良的商品应无条件退货,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质量安全
1.乙方交付的商品应在其标明该商品的保存期限及保质条件下对商品的质量全面负责。乙方不得交付假冒伪劣商品或保证质量期外的商品给甲方,如因乙方的商品质量问题而使甲方及其信誉或消费者遭受经济损失或任何其他伤害,乙方应就此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提供商品的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必须有商品名称、规格、主要配料、警语、保质条件、生产日期、厂名、厂址、联系电话、注册商标、条形码等,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还,且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来承担。
3.乙方在任何情况下应承担售后服务的责任,承诺并履行其提供产品的包修、包换、包退的责任。如一月内乙方商品因质量问题导致顾客投诉
,确认质量问题3次者,甲方停止该商品进货,并全部清退该商品,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若是国家相关执法机关扣押或检验商品时发生的任何费用则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对帐、结算
采取月结方式,由乙方出账与甲方核对无误后,方可开票,待甲方审批后直接转账入乙方公司账户,账务务必当月结清,如乙方有疑问查询核帐,须由乙方出《对帐申请函》至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对帐;
1.对帐方式为: ;
2.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 次,对帐日期为每月 日,对帐日 天。
3.双方按照确认的书面对帐单按时进行对帐,如因甲方原因在规定的日期不能提供对帐单的,在乙方开具发票后,甲方应当依据销售清单和本合同先行给付无争议部分的货款。乙方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的时段对帐,可与甲方协商解决。
4.对帐日前 天,乙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甲方提供《商品对帐单》,甲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5.甲方以下列方式结算货款:□现金□银行转帐□六个月银行承兑□三个月银行承兑
乙方开户行:
帐号:
6.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预付 □货到付款□15天 □30天 □60天
第八条:其他注意事项
1.乙方必须是经过国家行政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生产企业或销售单位,同时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条件或销售条件。
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商品具备合法授权生产及销售,如由此而产生相应的法律纠纷及相应损失,由供应商负责承担相应的后果,而且甲方保留进一步起诉的权利。
3.促销商品的供货价格应在促销期生效前3天至促销结束后顺延3天执行。
4.甲方可在交货前对订单内容进行更改或删除,但必须事前告知更改内容,乙方在接到订单三日内仍未交货,甲方有权终止订单。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交货,如与订单所订品种及数量不符,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本协议有效期内具体业务处理,包括:增加品种、价格变动、促销活动及费用处理等,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均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
6.若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予以解决。
第九条:签章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手工涂改无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日期: 日期:
篇二:临时采购合同-TT
采 购 合 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向甲方供应以下产品:(可另附表)
二、交货日期: 采购单下达五日内 ; 三、付款日期: 支付宝付款; 三、交货方式:
1、乙方在指定时间内将货物直接发送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址:
由乙方负责运输,运输费用由 乙方 承担。
2、增值税发票:
乙方需在发运货物的同时将该货物项下的增值税发票寄送至甲方指定地址:
;
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的抬头等内容必须与合同完全一致,发票金额与甲方订单金额完全一致; 如乙方无法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或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是无效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货物的全部价值额和任何法律规定的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支付宝付款;
五、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CE强制认证标准,产品来源正当合法,亦不侵犯第三方权利。 六、售后及服务:
1、商品的售后服务均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甲方承担与甲方客户之间返修品的收取和发货。 乙方承担在质保期内的产品更换及维修。
2、产品一旦出现自身的质量问题以及产品本身存在缺陷或假货、水货等问题导致甲方顾客投诉或由此产生
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赔偿。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按通知要求向甲方承担责任。 3、甲方从乙方采购的产品如果有包装破损的情况,乙方负责免费给甲方换货,已停产的产品无法换货的,乙方负责退货或更换其他畅销型号的产品。
4、乙方货物在交付甲方并经验收(验收以甲方入库单据为准)前,一切风险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产品售后服务为:保换期为15天 ,保修期为 一年。 产品在保换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给甲方更换新品,产品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给维修或更换良品,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售后时间以客户收到产品开始计算)。(按厂商标准及国家三包规定提供售后服务)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非正品、行货或来源非正当、侵犯第三方利益时,应向甲方支付最低但不限于人民币10万整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所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因产品问题造成甲方赔偿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偿。
2、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消除此事的一切影响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乙方延迟送货,每延迟一天,应承担该批订货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延迟送货超过7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取消此项订货,并要求乙方返还全部价款的同时,承担合同总款的20%作为违约金。 八、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0内提交政府有关部门证明;双方就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进行协商,根据其影响程度,免除或部分免除相应责任。 九、管辖:
甲乙双方在合同的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需同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留甲方备案。
乙方应将其具体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包括财务在内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签字原件(乙方盖章以示确认)。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在甲方收到乙方通知之前已经与之发生业务关系的,该行为乙方仍应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本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传真件有效)。
甲方: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日 期:
乙方: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日 期:
篇三:供货合同 (l临时02)
供货合同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安徽中霍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现甲方将所需霍山石斛等产品由乙方供给,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货名称 霍山石斛(以下泛指)
1.霍山米斛鲜条,枫斗,石斛花 2.霍山铜皮石斛鲜条,枫斗,石斛花 3.霍山铁皮石斛鲜条,枫斗,石斛花 二、价格
1、总价:根据实际到货数量的总数为准 2、本合同为含税价
3.包装款及代发货款双方协商后再行确定 三、交货规定
1.甲,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后,当甲方发送发货任务后,由乙方负责包装及代发货。
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发货任务后,可以拥有一天的延迟误差。若超过一天后还未发货按照商品总价的5%向甲方赔偿。
3.如甲方下达发货任务错误时,产生的问题由甲方负责。如乙方将货物发错
由乙方负责,其它问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4.乙方接甲方每日下单的截止时间为每日的下午5点整。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如乙方每月将货物如约按照甲方下达任务完成后,在下一个月的第一个星期内支付货款,包装等全部乙方费用。
2、其乙方将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货物备好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定的货款作为定金。定金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五、质量要求
1.乙方货物质量在甲方验收合格后签订质量确认书。 2.乙方若在发货上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甲方只允许由乙方一家公司负责供货,当甲方在合同期内另行选择供货渠道,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3万元整。
2、在合同期内若乙方长期(10天内)不能满足甲方的需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提出3万元整的违约金。
4、若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经确认后乙方负责更换。
合同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在合同期内所遇问题甲乙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5、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180天。
八、合同附件
1、物流费用 2、包装费用 3、货款定金
甲方: 乙方:安徽中霍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日期: 日期: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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