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前签字是通过术前同意书的形式告知患者及其亲属手术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手术风险、替代方案的一种书面沟通文件。从法律意义上说,医患沟通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的过程,对医生来说是履行一次告知义务,对患者来说是医院对患者履行知情权、选择权的体现。下面是爱学范文小编整理的有关医院手术风险知情书,欢迎阅读。
有关医院手术风险知情书(一)
法律分析:术前签字是通过术前同意书的形式告知患者及其亲属手术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手术风险、替代方案的一种书面沟通文件。从法律意义上说,医患沟通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的过程,对医生来说是履行一次告知义务,对患者来说是医院对患者履行知情权、选择权的体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有关医院手术风险知情书(二)
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二十三条,手术同意书是指手术前,经治医师向患者告知拟施手术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是否同意手术的医学文书。内容包括术前诊断、手术名称、术中或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手术风险、患者签署意见并签名、经治医师和术者签名等。司法实践中关于手术知情同意书的纠纷屡见不鲜,如手术名称与手术记录不符,术中变更术式未予告知,签名存在争议等问题,需要特别注意。 法律依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二十三条手术同意书是指手术前,经治医师向患者告知拟施手术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是否同意手术的医学文书。内容包括术前诊断、手术名称、术中或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手术风险、患者签署意见并签名、经治医师和术者签名等。
有关医院手术风险知情书(三)
在医疗诉讼过程中,患者经常怀疑其签署的知情同意书被医院修改了,多数都是怀疑内容被添加了,进而产生纠纷。但是,患者又没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当时签署的知情同意书的具体内容,结果法院都是以现有的知情同意书为准,显然,这种情况下,患者的合法权益可能受到了损害。当然,也有例外情况的发生,医院提供的手术知情同意书不被法院采信的。
对于患方在签署知情同意书时,本人提出如下建议:
1、签署的知情同意书一式二份,由医患双方签字;
2、如果医院不同意知情同意书一式二份,则可以将医师告知内容后空白处划斜线,以证明无内容;
对于院方在书写知情同意书时,本人提出如下建议:
1、签署的知情同意书一式二份,由医患双方签字并由患方签字人按手印;
2、不要无论何种手术都使用同一种手术知情同意书,把所有的风险或并发症全部罗列,而不管此种风险或并发症能否由本次手术引起;
3、根据具体手术部位、方式及患者本身的体质、疾病填写手术知情同意书,尽量把可能发生的风险或并发症填写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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