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的劳动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部:
二、项目名称:
三.项目位置:
四、劳动力建设内容:
动词 (verb的缩写)施工期
雇佣开始日期年月日,雇佣结束日期年月日。
不及物动词结算方式:采用以下结算方式。
第一种结算方式:包干单价。据上海九三预算定额规定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人民币单价计算。最终结算价格按乙方建筑面积乘以总价单价确定。
第二种结算方式:计时工资。乙方工资标准为人民币/天。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出勤天数乘以工资标准,计算乙方最终结算工资。
第三种结算方式:计件工资。据上海九三预算定额规定了计算乙方实际施工内容的定额人工日和结算标准元/人工日。根据固定人工日数乘以结算标准确定最终结算价格。
第四种结算方式:
劳动合同总价:
1.无论上述结算方式,甲方应首先向乙方支付生活费。具体支付方式为:从本合同签订后的第二个月开始,每月支付一次,标准为人民币/人。乙方完成本合同的全部施工内容并满足本合同要求后,甲方应在双方确认结算金额后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结算余额;如果乙方工期跨越春节,甲方应在春节前20天向乙方结清已完成工程劳务工资的80%,其余20%在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施工内容后一次性结清。
2.乙方在承担本合同以外的施工内容前,应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在7天内向甲方提交签证确认,否则甲方不予结算工资。
3.乙方人员的增加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准,否则甲方将不结算增加人员的工资。
4.乙方施工后,如果人工费超过合同总价,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七.质量:
八、文明施工、规范管理
在施工现场,乙方必须达到一级文明工地的要求;必须满足化工行业等级标准的要求。
九.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对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施工交底和三级安全教育,并提供施工图纸。
2.提供临时施工设施、水电供应,并为乙方人员提供住宿。
3.为乙方人员办理暂住证、证章等相关证件。
(2)乙方的责任
1.乙方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场,进场前必须提交或办理相关证件(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就业证等)。)以确保所提供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乙方进场前应确定其负责人,并签订授权委托书,授权其负责人与甲方结算、领取工资及处理相关事务。
3.保证向甲方举报的各类信息的真实性,禁止欺诈行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
4.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和方案组织施工,并在变更时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和结算工资。
5.乙方人员进出现场及生活区必须佩戴胸卡,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出现场及生活区,非工作时间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6.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批准的月度节点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进度。如果乙方未能按期完成计划,甲方可采取相应措施保证进度,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连续两个月未能完成计划,甲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增强自我管理意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8.乙方在进入现场前,必须如实告知甲方其健康状况,包括是否存在影响本工种施工及他人健康的残疾、传染病等疾病。因乙方残疾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进入现场后,发现乙方人员健康状况不适合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无条件离开。
9.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辞退。
10、严格按照施工工艺组织施工,未经甲方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1.如对甲方的要求有异议,可协商解决。
12.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和甲方规章制度,扰乱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并无条件离开。
十、工程质量及验收
1、验收以建设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国家及地方制定的其他强制性标准和规范为依据。
2.如果国家或地方政府在施工期间发布强制性标准或规将实施新的标准或规范。
3.如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返工至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承担返工费用。甲方与乙方约定的质量标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乙方不得要求任何额外费用。
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验收手续。
5.一旦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按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乙方必须返工;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这种返工不会推迟工期。
十一、安全施工
1、无重大安全事故。
2.乙方应遵守国家劳动管理的政策法规和甲方的管理制度。
3.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前,应进行检查。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或损坏甲方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遇特殊情况,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如认为甲方安全措施不完善,可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及时处理。
4、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特殊作业必须采取系安全带、禁止吸烟等安全措施。
十二.产品保护
1.在工程验收交付前,乙方应负责甲方在乙方施工区域内提供的已完成工程、材料、成品和设备的产品保护,如在此期间发生任何损坏或损失,乙方应自费修复和赔偿。
2.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保管和维护建筑材料、施工工具和设备,并保护公共区域的成品。
十三.违约责任
1.施工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1)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未能按期进场..
(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
(3)现场施工管理混乱,未及时整改。
(4)乙方连续两个月未能完成甲方的进度计划。
(5)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施工要求。
2.乙方不得浪费材料,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浪费的材料;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材料设备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如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的要求,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乙方结算金额计算..
4.如乙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乙方应酌情承担50-80%的责任。
十四.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经乙方完成施工,甲方结算后终止。
甲方(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乙方团队所有成员(签名和指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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