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林木种苗质量自检示范报告(3篇论文选登)
时间在不经意间过去了,一段时间的工作也结束了。回顾一段时间的工作,大局喜忧参半,是时候在自查报告中做好记录了。相信大家又在担心写自查报告了吧!以下是2023年林木种苗质量自查报告范文(3篇精选论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林木种苗质量自检报告1
为了保证我县苗木质量,提高造林效果,为20xx年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换发奠定基础,根据安顺林业局《转发省林业厅关于部署20xx年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于2009年2月对20xx年林木种苗质量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检和检测的依据
(一)自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主要林木目录(第一批)》、《主要林木品种审批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抽查暂行规定》、《林木种子包装标识管理办法》、《林木种子收获管理规定》、《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
(2)测试依据
《林木种子检验规程》、《林木种子质量分级》、《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育苗技术规程》、《容器育苗技术》等正式颁布实施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公告及良种审定(确认)。
二、自查内容和检查项目
(一)自查内容
1、林木种子和种苗质量;
2、林木种苗生产、管理和利用档案;
3.实施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和标识制度;
4.县级以上地方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种子法》的规定确定采种林,并在林木种子收获季节向社会公布采种期;
5、主要树种评审(认可);
6.林木种苗质量自检。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对生产经营的林木种子或者种苗进行质量检验,并向种苗购买者提供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7.森林种子的来源;
8.树木种子的起源。
(2)测试项目
林木种子:净度、发芽率(生活力)和含水量。苗木:地径、苗高、根系。
三、自查结果
(一)林木种苗质量。
经过对5个苗圃地的抽查,苗木批量合格率为93%。
(二)林木种苗档案的制作、管理和利用。
被检查的5家林木种苗生产单位中,有5家建立了档案,占100%。其中文件内容齐全的有5个单位,占100%。
(三)实行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和标签制度。
在应取得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5家单位中,有5家单位取得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占100%;被检查的5个单位中,有5个单位在生产经营中使用了标签,标签利用率达到100%。
(四)县级以上地方林业主管部门根据《种子法》的规定确定采种林,并在林木种子收获季节向社会公布采种期。
我县已确定了香椿、楸树、崔冰李等乡土树种的采种林,采种期在林木采种季节向社会公布。
(五)主要树种评审(认定)。
在审查的9个树种(品种)中,有4个被列入主要树种目录,通过审查(认定)的良种树种数量不清楚。
(六)苗木质量自检。
在应进行自检的5个单位中,有5个单位进行了自检,占100%。5家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均对生产经营的林木种子或种苗进行了质量检验,并向种苗购买者提供了林木种苗质量检验证书。
(七)种苗来源。
在检查的13批苗木中,使用普通采种林种子和扦插育苗插条的苗木有13批,占100%。
四、主要问题及建议
从抽查结果来看,少数生产单位对林木种苗质量管理重视不够,忽视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1)种苗质量方面,个别种苗生产单位开始育苗时根系受损,存在人为造成种苗质量不合格的现象;苗木分级不严格,其他苗木归为合格苗木;苗圃管理不善,苗木密度高,杂草多,影响苗木生长。建议加强种苗生产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合格种苗上山。近年来,我县种植的大部分树木都是二级苗,一级苗的比例很小。建议加强肥水管理,增加一级苗比例。
(二)在档案建设管理中,虽然档案齐全,但个别生产单位对档案建设重视不够,档案内容不全,填报不规范;没有专门的人管理,保存很乱。建议各生产单位加强苗木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做到心中有数,有据可依。
(3)苗木标准。我县属于喀斯特地貌区,造林立地条件很差。国标苗造林效果不好,采用县标苗提高了成活率,保证了造林质量。
(四)进一步加强林木种苗质量检验队伍建设,提高检验能力。通过对种苗检验员的培训,将有效提高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员的专业技能,增强检验林木种苗质量的能力。
林木种苗质量自检报告二
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xx林木种苗质量检查的通知》精神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组织技术人员在全县开展20xx林木种苗质量自检。现将自检报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我县xxx林场光皮桦良种基地的种子生产将在明年5月/6月进行,所以这次没有关于种子的相关调查。我县将把这次苗木质量自检的重点放在列入林业重点工程的苗木上。这次共随机抽取9个单位和个人,10批种苗,包括xxx县xxx合作社和三河林业专业合作社的良种种苗,以及长安、金沙两镇部分造林单位和个人使用的种苗。主要考察了山核桃和油茶两个树种。
二、自查结果
1.种苗批次合格率。这次随机抽取生产、销售、使用种苗的单位和个人共9家,随机抽取种苗10批,全部合格。
2.苗木水平和苗圃地管理。我县苗木管理水平高,苗木管理到位,苗木出圃合格率高。
3、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证书,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许可证。我县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相对规标准化苗圃合格率100%。林业部门也主动上门办理许可证。
4、树苗标签的使用。我县的大型种苗生产单位和大造林户可以自觉坚持使用林木种苗标签,我县销售的部分种苗使用不够。
5、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档案的建立。较大的苗圃和造林单位建立和完善了苗木生产和管理档案,并安排了专门人员进行管理,其中一些需要改进。
6.林木种子和苗木种子的来源。我县林木种子和苗木种子来源明确,没有来历不明的种子。
7、造林单位按照造林作业设计使用林木品种。近年来,我们严格控制造林单位按照造林作业设计使用良种树。春季造林期间,林业站将跟踪检查,督促造林单位按照造林作业设计使用良种壮苗,杜绝劣质苗造林;秋季验收不是好苗壮苗,不会安排林业项目。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个别托幼机构认为有证无照没关系,两证过期,不及时检查更换。
2.一些从事种苗生产经营的个体户,对林业政策,尤其是《种子法》没有深入研究。认为政府不给予补贴,种苗是市场经济,主要是自己卖。特别是绿苗的生产和销售与林业部门关系不大,不配合林业执法检查工作。
3、加强种苗生产和管理的培训,提高基层林木种苗工作者和生产操作人员的水平,让他们及时了解种苗市场的变化,掌握种苗生产的前沿科技。
4.规范林木种苗执法。加强林木种苗执法人员培训,让林木种苗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着装执法,提高林木种苗执法的威慑力,同时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林木种苗质量自检报告3
根据xx林业厅《关于做好20xx年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于20xx年12月下旬组织开展了全市林木种苗质量检查,市林业(园林)技术推广站负责对xx市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抽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抽查范围
我市县(市)、区重点林业工程造林使用的林木种子和苗木;国家重点林木种子基地、全市林木种子和种子采集基地,享受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单位的种子和种苗补贴;林木种子由各种分管理公司管理。
(二)抽查
上述单位按照xx林业厅《关于做好20xx年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行自查;市林业(园林)技术推广站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抽查采取随机抽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抽查内容
1、实行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和标签制度;
2.林木种苗质量自检;
3.建立和完善档案(纸质、图片和电子档案);
4.采种林的确定和采种期的公告;
5.20xx春季造林苗木的生产、贮藏及质量;
6.森林种子的来源;
7、主要树种的试(认)用和良种的使用;
8、采样种子,包括净度、发芽率(或生活力,或优良程度)、含水量;
9、采样苗木,包括综合控制条件、苗木高度、直径、根系。
二、抽查结果
(一)实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和标签制度
在抽查的15家种苗生产经营单位中,有15家拥有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率达到100%;抽查单位种苗标签制度执行率达到87%。主要问题是标签的格式和内容不完整,不规范。
(二)档案的建立和完善
根据抽样结果,15家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了种苗使用和管理档案,档案建立率达到40%,比往年有了很大提高。
(三)造林苗木的生产、储存和质量在20xx
这次全市共采样4个树种,4批苗木。主要树种有河北杨、刺槐、榆树、连翼等。合格种苗批次4批,合格率100%。
三、抽查分析
此次抽查结果显示,xx市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在种苗许可证、标签、档案等各项种苗管理制度上表现良好,种苗质量也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但相关管理制度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问题是档案内容不规范、种苗自检记录缺失、种苗出处不清、良种使用证缺失、种苗使用档案建立不完善。
四.意见和建议
(1)加强种苗执法管理队伍建设
种苗执法管理队伍是种苗执法管理的前提。林业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培训,提高种苗执法管理队伍的专业水平。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目前我市种苗执法机构基础设施薄弱,上级部门应加大投入,改善我市种苗执法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的现状,完善设备,提高服务能力和执法监督管理水平。
(3)加强种苗生产管理相关法规的宣传
在这次检查中,发现一些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对国家有关林木种苗的法律法规缺乏了解,在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方面缺乏主动性。今后应加强宣传,提高员工的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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