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的日益扩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在执法过程中,执法对象、城管执法机构和城管执法人员之间必然会发生执法对抗,必然会加剧双方的矛盾。如果处理不好,不仅会影响案件的解决,还会严重损害执法部门的形象,不利于后续工作。因此,预防和避免执法中的对抗,减少执法中的冲突,不仅是对群众负责,也是对一线执法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负责。
第一,执法对抗的诱因
在执法过程中,有很多诱因导致执法对抗。第一,当今社会经济发展多元化,大量移民涌入城镇谋生。人口的增加给城市环境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二是城管执法对象中,部分人学历低,技能差,遵守城管法律意识淡薄,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差。执法队员一旦执法方法不慎,就会导致执法对抗或暴力抗法。三是部分城管执法人员缺乏专业能力、法律知识、协调沟通能力、现场情绪控制能力等综合素养。一些执法人员业务不熟练,无法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正确使用规范的语言进行沟通,情感把握能力弱,执法办案不认真,办案时经常表现出怨恨或不耐烦,不能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导致不必要的执法对抗。第四,一些舆论媒体的错误报道造成了群众的误解。一些媒体打着关注弱势群体的旗号,没有断章取义地采取城管的实际情况和理性观点,戴着有色眼镜对城管部门进行新闻报道。这种报道很容易引起群众的误解,从而使执法部门相互对立。
第二,防止执法对抗的措施
(一)疏堵结合,从粗放管理到精细管理
首先要正确理解解堵结合的含义。“疏”就是教育引导,以服务引导为主调,将无序的违法行为转化为有序的规范行为。而“堵”就是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在过去的执法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通常采用以行政处罚措施为主的粗放式管理模式。但是,随着小城镇的不断完善和小城镇的培育;随着人们对生活环境要求和城市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和违法当事人的增加,城市管理执法应积极引入以引导、服务、教育为主要方式的精细化管理模式。
(二)建立信用档案,提高个人守法意识。
目前,当事人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主要以接受教育或行政处罚为主,个人违法违规行为未有效记入诚信档案。因此,要加快建立信用档案评估制度,将那些拒绝纠正违法行为的个人纳入信用体系,与大数据挂钩,使当事人在未来从事其他社会行为时受到不同程度的约束和阻碍,增加违法违规的成本,个人也要自觉提高守法意识。
(三)加强教育培训,以合格的专业水平和良好的心态为群众服务。
一是要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水平,切实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从过去的暴力执法到现在的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第二,执法人员要树立为民执法的良好心态,以耐心、静心、安心、爱心服务群众。第三,一线执法队员要沉着冷静,不乱不怒,从容不迫,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积极应对执法过程中的各种情况。四是提高执法人员的沟通能力,积极运用法律知识,以公正客观的态度告知当事人违法情况,从而在语言沟通中准确、逻辑地表达出来,以理服人,维护良好的执法形象。避免因语言过度导致不必要的执法对抗。
(4)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城管执法环境
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通过多渠道、多平台构建宣传体系。利用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移动APP等新媒体,积极宣传城管的好做法、典型案例,最大限度减少负面影响,积极接受舆论监督。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全民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让群众了解并自觉配合城市管理执法活动。
三、执法过程中的应对措施
在执法过程中,为了避免和减少执法对抗,城管执法队员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利用好执法记录仪,及时现场取证。在现场执法过程中,打开执法记录仪,保证机器的顺利运转,记录整个过程,及时制作现场法律文书。执法记录仪的应用不仅是现场执法和取证的重要手段,也是保护执法人员和执法对象的重要工具。第二,要认清自己。执法人员在迅速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应当将依法执法的相关事项告知当事人,避免对执法人员的身份和意图产生误解。第三,一定要说服疏导。这就需要现场执法小组成员发挥协调沟通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根据本案的性质和当事人的诉求,采取不同的应对策略,在理性、人情、逻辑、态度等方面采取主动立场,使当事人积极配合现场执法。第四,要齐心协力,站在合理的位置上。美国心理学家邓肯说:1.2米是人与人之间的安全距离。一旦超过距离,人们就会感到不安。特别是在执法过程中,与当事人保持安全距离,可以有效减少当事人的抵触情绪,保证执法队伍成员有时间应对突发情况。在执法过程中,更需要团结协作,保持执法队伍成员的合理形成。我们通常采用三人“销”站立姿势,每个执法队员都要提前明确这个动作的具体任务分工,以达到执法的目的,达到执法的效果,保证人身安全。第五,要及时上报。如果发生妨碍正常执法的暴力事件,第一时间直接向上级领导汇报,得到他们应得的支持和帮助。必要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将危险降至可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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