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我局根据《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大厅和清理办公楼的通知》和《省、市、县关于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大厅和清理办公楼的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学习,开展办公楼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局领导很重视。为落实党政机关停止建新楼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要求,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文件精神,做好停止建新楼和清理办公用房的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彻底清理局机关和附属机构的办公用房,确保相关精神落实到位。
二.办公楼的清理
我局是行政事业单位,总编制9人,实际在职干部14人,临时工2人。现有办公楼总建筑面积1474m2,其中公共服务用房1251.5m2,设备用房20m2,因此实际办公面积仅为02.5m2。
根据《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标准》,我局属于三级办公楼,其办公楼实际使用面积为102.5m2/人,符合《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标准》的要求,人均使用面积为7.5m2。
在办公场所清理自查过程中,未发现未经批准改变办公场所功能、出租或出借办公场所、未经批准出租办公场所、事业单位非法占用党政机关办公场所等情况。
第2条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办公楼清理整顿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了办公楼自查清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第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清理办公场所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密切党群关系、维护党政形象的客观要求。为了做好办公楼的清理工作,我局下发了《煤炭局清理整顿办公楼工作方案》。按照计划,我们严格落实责任制,进行整改,确保办公楼的清洁整改工作得到落实。
二、自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局数共计22个;煤炭征收站共设62人,已按直属机关部门级每人9㎡和部门级以下每人6㎡的标准进行自查整改。原使用的602室(42.4㎡)现已腾空,移交给办公室事务局。具体整改见汇总表。
(二)办公空间的使用
我局共有办公楼13栋(含5个煤炭收集站),总使用面积282.32平方米。经自查,本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的办公用房在使用面积方面未超过规定标准。我局办公用房和办公室使用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要求,不存在领导干部同时占用不同部门办公用房等违规行为。
第三,规范下一步的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办公室,维护办公室现状;
2.严格按照办公建筑标准,本着节约和简化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清理整顿成果,确保良好办公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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