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了《深化农村改革综合实施方案》。《计划》明确指出,到2023年,农村所有制经济特别是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财产权的保障体系将更加完善。适合农业和农村特点的新型农业管理体制、农业支持保障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村金融体系更加完善,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系基本建立,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农村基层组织体系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更好保障,农业和农村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农村基层法律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充满活力。
从提高农村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出发,围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管理制度、农业支持保障制度、城乡发展一体化制度和农村社会治理制度五大领域,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农村改革。
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包括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深化林业和水利改革。
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建议》提出:一是进行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形成可以复制推广的改革成果。二是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抓紧修订相关法律,落实中央关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长期保持不变的重大决策,适时提出第二轮承包期满后延长耕地承包期和新承包期的具体方案。在基本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基础上,按照房地产统一登记的原则,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明确和增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的法律效力,扩大全省试点范围,总体上做到有把握到户,严格把握权属和存量不准的范围。引入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指导意见。有条件的地方试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制定和发布文件,完善草原承包管理制度,规范草原承包行为和管理方式,充分调动牧民保护和建设草原的积极性。引导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有序流转。第三,完善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
加快新型农业管理体制建设,包括推进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培育专业农民,完善工商资本租赁农用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推进农垦改革发展,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为促进土地经营权的规范有序流转,《规划》要求在农村耕地上落实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权在此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补偿的原则,引导农民以多种方式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通过土地经营权入股和托管等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把握土地经营权的流转程度、集中程度和规模经营程度,不片面追求超大规模经营,不搞大跃进,不搞强制命令,不搞行政盲目指挥,使适度规模经营适应农村劳动力转移、农业科技进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农民家庭经营能力和水平,重点发展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家庭农场,从事专业化、集约化农业生产,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生力军。适时提出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相关立法建议。
在完善农业支持保障体系方面,包括建立稳定的农业和农村投资增长机制,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农产品市场监管体系,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的管理机制,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加快农村金融体系创新。
在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和机制方面,《规划》提出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规划体系。尽快修订完善县域农村建设规划和镇、乡、村规划,探索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下的村庄土地利用规划,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增强规划的约束力和引领作用。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和实施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逐步实现居民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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