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民事合同。我国合同法虽然没有单独的一章,但并不是说不重要,而是因为保证合同是从属合同,其规定与其他主合同放在一起。以下是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个人担保贷款合同3款。欢迎阅读和参考!
个人担保贷款合同型号[]第一名
Hip付款人
贷款人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支行
贷款担保人衡水泰昌担保有限公司编号
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贷款担保合同
贷款类型:
Hip付款人:
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账号:
贷款人: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支行地址:xxxxxx人民中路391号电话:5236621
法定代表人:甘晓艳
担保人:衡水泰昌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冯春梅
地址:xxx人民西路江源大厦7楼
电话:2697960
裤裆付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的申请,乙方和丙方对甲方的生产经营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审查和综合评价。乙方同意向甲方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丙方为此贷款提供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笔贷款金额
喷嘴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借款目的
醉的贷款将用于营运资金。
第三条贷款期限
醉方贷款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自贷款划入甲方账户之日起计算。本合同有效期内,贷款利率调整的,自利率调整之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第五条支付计划
祖一方的理财计划为人民币1万元。
第六条还款计划
祖一方的还款计划是:
一万元。
第七条利息支付方式
每月20日为结息日,甲方应在结息日前将全部利息存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甲方未按时支付利息,乙方应按规定计算复利。
利息支付账号为:
第八条扣除方法
祖一方保证按照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如贷款本息不能按时偿还,甲方同意乙方直接从甲方银行账户中扣收贷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客观情况变化导致甲方无法还清贷款,可在贷款到期前15天申请展期。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并通知丙方后,甲、乙、丙三方应签订延期还款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丙三方发生合并、分立或企业形式变更时,变更后的单位或个人继承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承包、租赁、合并、兼并、联营、分立、联营等需要变更经营方式或解散、清算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报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甲、乙、丙三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丙方支付担保费。丙方应按时足额将保证金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2.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丙方同意的房款通知发放贷款;
4.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5.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全部贷款本息;
6.甲方提前还款的,提前天数为30天,30天内,甲方不支付乙方提前天数的利息;30天内,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利率的50%的利息。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或分还款计划还款,且乙方债权未全部或部分清偿的,有权要求丙方按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三条:丙方应为甲方提供担保..担保范围是贷款本息。保证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两年。年度担保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50%或年度贷款总额的2%(特殊情况下由董事会调整)-最终按0.2%收取,担保费由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给丙方。在甲方向丙方支付担保费之前,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终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口: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个人担保贷款示范合同第二方(被担保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乙方(担保人):法定代表人:住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醉申请贷款人民币1万元,现甲方申请乙方为其提供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的该笔贷款提供担保,现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约定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担保:
(1)合同号由甲方签字,其中贷款本金为人民币万元,贷款利率和贷款期限为。借款合同(二)保证期间:从贷款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至甲方结清主体贷款本息止。
(3)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二条反担保方式
在乙方出具相关担保文件之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反担保方式并签字
订立相应的反担保合同。如甲方未能按承诺履行上述借款合同的相关义务,乙方可自收到贷款银行的催收贷款通知或贷款逾期通知之日起向甲方行使追索权,并可通过以下方式向反担保方行使权利。
(1)提供乙方认可的产权抵押/质押反担保:
(二)提供乙方认可的无限个人连带责任和法人连带责任反担保;
第三条反担保方式提供反担保的范围和期限:
反担保范围:甲方根据借款合同应履行的全部债务;乙方根据担保合同承担担保
应履行或已履行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正常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乙方实现反担保债权的费用以及乙方根据本合同可以向甲方追偿的所有费用。
反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债权债务结清止。
第四条甲方在此向乙方做出如下保证:
(1)甲方完全接受乙方为其出具的担保;
(2)甲方向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全部责任,如甲方出具的任何文件/资料是虚假的,甲方应承担刑事责任;
(3)甲方保证按期履行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
(4)乙方对上述贷款银行提交的催收贷款通知书或逾期贷款通知书所附的任何文件、资料和证据的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5)甲方有义务如实告知乙方合同的履行情况、经营中的重大问题或个人资料的变化,并保证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甲方保证在签订贷款合同后每季度向乙方提交银行对账单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第五条上述贷款银行根据担保合同向乙方主张担保权时,乙方应确认收贷
在通知或逾期贷款通知属实的情况下,无论甲方或反担保方是否反对或提出异议,当乙方因担保义务选择代甲方偿还贷款银行时,甲方及其继承人、债务受让人和反担保方均不会因乙方未对债权银行行使抗辩权而免除相应的反担保责任。乙方有权从赔偿之日起按还款金额万分之五乘以实际提前天数向甲方收取罚款。
第六条担保费
最醉方在此保证,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银行《担保贷款合同》签订前,按照以下规定向乙方支付担保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同时存入反担保保证金。
(1)担保费
担保费按银行发放贷款的%计算,即人民币,每年收取一次,每次收取人民币。
(2)滞纳金
喷嘴方应在双方正式签署担保文件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一次担保费。未经乙方同意延期付款的,乙方应按总费用每天向甲方收取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3)保证金
1.贷款发放前,甲方应支付贷款金额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由甲方支付..如有延误,乙方收到的贷款金额的保证金应按日万分之五的比例支付给甲方。
2.甲方向乙方提供保证金。如果甲方未能支付本息,乙方有权用该保证金直接偿还贷款本息。
3.甲方存入乙方指定账户的存款产生的利息归乙方所有..
(4)其他费用
1.评估、鉴定、登记、公证、保险、仓储、运输、旅行、咨询等一切费用,经甲方确认实现本合同目的后,由甲方承担。如果乙方付款,甲方应在付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偿还给乙方。
2.甲方在此按照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期限收费。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贷款到期后,乙方仍不能解除担保责任,则从贷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担保责任依法确定或同意解除或到期之日止,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双倍的担保费和滞纳金。
第七条违约及违约后果
(1)如因甲方原因无法完成此项业务,乙方只退还已收取的50%的担保费,剩余50%作为乙方的人工费用。如因乙方原因无法完成业务,乙方应全额退还收取的担保费。
(2)由于乙方保证甲方将按时足额偿还贷款,如甲方未能按承诺履行贷款合同的相关义务,自乙方收到贷款银行的贷款催收函或贷款逾期通知之日起,甲方承担以下违约责任。乙方可向甲方收回的金额包括但不限于:
1.贷款本息、罚息和复利;
2.担保对象金额20%的违约金;
3.乙方的赔偿及赔偿利息;
4.所有费用(评估、鉴定、登记、公证、保险、仓储、运输、旅行、拍卖、变卖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其债权而必须支出的款项;
5.乙方根据本合同应收取的担保费和滞纳金;
6.反担保债权实现后,不足以弥补乙方的损失..
(三)甲方或反担保隐瞒抵押物,抵押物为共有,发生纠纷、挂失、提前支取被扣押、提起公示程序、涉及诉讼或仲裁、设定担保物权等。、等重大权力实现事项发生时,甲方必须按日向乙方支付贷款本金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不足部分。同时,乙方有权就损失向甲方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1.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贷款银行与甲方同意变更《贷款合同》;
2.贷款银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允许甲方转让债务;
3.Take 借新还旧。发放贷款的方式;
4.其他侵害乙方权益的恶意行为。
第八条义务的履行和权利的放弃
(1)甲方和反担保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是独立的,不受任何一方与第三方关系的影响,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
(2)乙方或债权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迟履行,均不构成对本合同项下债权或权利的放弃或丧失,也不影响甲方和反担保方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九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1)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本合同可以修改或补充,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要求乙方修改担保内容时,必须向乙方提交书面修改申请和上述贷款银行的书面修改批准文件,如增加担保金额或延长担保期限,甲方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反担保及其费用,否则乙方有权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请。若甲方与债权人达成任何未经乙方书面确认的新承诺,乙方的所有担保责任将被解除。
(二)如果国家法律、法规或司法实践的任何变化导致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的,本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都不会受到任何影响,本合同各方届时应密切配合,尽快修改本合同中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的相关条款。
(3)如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与本合同内容相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争议、管辖权和豁免的放弃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充分、妥善履行债务,甲方愿意直接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乙双方共同同意对本协议进行公证,公证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以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件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甲方将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4)乙方选择不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公证的债权文书,或人民法院决定不执行或撤销经公证的债权文书,或甲方行使诉讼权利的,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通知
(1)本合同中的协议和法定通知自送达收件人住所时生效。
地址确认:
喷嘴地址:
乙方地址:
(二)通知应在下列日期视为已送达:
1.如果是信函方式,则是自登记之日起第五个工作日;
2.如果是传真,则是传送日期;
3.如果是快递,则是收件人收到的日期。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盖章,自贷款银行接受乙方担保并与主债务人认证贷款合同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债权债务结清时终止
检查。
第十三条其他
(1)乙方为甲方担保而签署的保函或担保合同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各反担保签订的反担保合同和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成为本合同的从合同。从合同条款与主合同相冲突的,以主合同为准,从合同未尽事宜按主合同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及公证处各执一份,均具有合同效力。
武力。副本按需准备。
徐芳: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
个人担保贷款示范合同三方:
地址:
乙方:
地址:联系电话:
丙方1:
地址:联系电话:
丙方二:
地址:联系电话:
丙方3:
地址:电话:反担保合同本合同是甲方提供担保时,反担保人为乙方在银行的借款合同提供反担保的合同。经友好协商,甲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后,各方就反担保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反担保依据和反担保人
乙方在甲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经甲方审核,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经甲方确认后,通知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银行与乙方办理贷款合同,乙方与贷款银行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根据甲方与贷款银行的协议,甲方为乙方的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为了降低甲方的担保风险,乙方愿意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丙方作为反担保人,丙方也自愿为乙方向甲方提供担保,反担保的形式为保证。
第二条解释
1.反担保适用我国关于担保的法律法规,反担保人即担保法律法规中所指的担保人,根据选择反担保的情况参照丙方。除非另有说明,下文所指的保证和反担保均为语义术语。
2.本合同所指的保证期间是指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即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证范围内的债务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三条保修责任和保修期
丙方提供的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本合同所称主债务是指甲方在履行前述贷款合同中的担保责任后,向乙方收回的债务。主债务的履行期自甲方完成前述贷款合同中担保责任的履行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张追偿权之日止..
第四条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所有担保范围。因甲方履行贷款担保、向乙方追索及实现反担保权而导致的一切款项均在本保函范围内。如借款合同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相应的利息(含罚息)、违约金、甲方在履行借款担保时支付的赔偿金;所有律师费;对乙方行使追索权和实现反担保权的各种诉讼和非诉讼费用等。
第五条独立担保
1.本合同项下设立的反担保独立于借款合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无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终止或变更的影响。
2.反担保方理解,如甲方同意修改或补充借款合同,甲方无需征得反担保方同意,修改后反担保方按相关内容承担反担保责任。但除非甲方未经反担保人同意扩大借款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
3.反担保人在任何时候均不得以甲方未积极行使追索权为由,请求减少或免除反担保责任。
第6条陈述和保证
1.反担保人向甲方声明:
(1)反担保方向甲方和银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准确、真实、完整、有效;
(2)反担保方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可能影响甲方作为反担保方接受的下列事件:
一、与银行或其主要领导恶意串通,涉及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的;
B.有突出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纠纷;
c、有重大债务和或有负债;
d、没有向第三方披露担保;
E.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和担保能力的其他情形。
2.反担保人向甲方保证:
A.甲方在履行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反担保方追偿。反担保方保证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立即支付所有应支付给甲方的赔偿金额和其他费用;
B.反担保人保证本保函合法有效,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本保函的情况已被反担保人依法排除。
第七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借款合同或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反担保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直接和间接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超过违约金的损失差额。
双方或多方违约的,违约方应根据实际情况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上述违反合同的部分或全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不履行主合同和本保证合同项下的义务,包括明示不履行或因自身行为明示不履行;
2.延迟履行合同义务;
3.合同义务的履行与协议不符。
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后,如果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必须继续履行并酌情采取补救措施。
第八条通知和送达
1.本合同项下的通知或服务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记录的地址或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有效方式送达对方。
2.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3.任何通知或各种通信链接,只要按上述地址发送,应被视为已在以下日期送达(如果地址发生变更,应遵循变更后的地址):
(1)如果是信件,为挂号信或快递寄出后5个工作日;
(二)直接以书面形式送达的,为收件人收到书面通知的日期;
(3)如果是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通知,则是发送到对方留下的通讯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的日期。
第九条管辖权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发生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其他事项
乙方签署的与本贷款相关的所有文件和合同均作为本反担保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双方及经办银行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口(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盖章):
乙方(签名和手印):丙方(签名和手印):
合同签署日期:年月日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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