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协议有效吗离婚协议是否有效,往往是处于离婚边缘的双方关心的问题。通常是已经达成离婚协议,双方签字认可。但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时,一方反悔,提出新的要求。这就是,对方是有权要求一方执行协议内容,还是法院起诉时会根据离婚协议判决?在我看来,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离婚协议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扶养关系于一体的综合性书面协议。对个人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不能以书面合同来约束,即法律不会干预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含义的反复变更,但当事人一旦进行了必要的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会确认离婚事实。但如果只有双方书面同意共同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不赋予对方强制执行的权利,也不赋予法院强制承认的权利。
其次,离婚协议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对抚养孩子的意见,都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既然离婚不成功,关于财产和子女的约定自然不生效。当事人根据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和心理状态,在离婚协议中表达了自己的意愿。当然,虽然离婚协议尚未生效,但一旦签订离婚协议,其内容往往会成为法院根据具体案件判决的重要参考。所以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效力。
有些当事人的离婚过程痛苦而漫长。在反复戏剧性的讨价还价过程中,可以产生两个甚至几个离婚协议,当事人最终会按照最后的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2.离婚协议签字后什么时候生效离婚协议签署后什么情况下生效?
越来越多的情侣理性选择分手,不想再颠倒过来。离婚协议已经成为登记离婚不可缺少的法律文件。很多情侣在签自己名字的同时,觉得自己已经解除了与对方的婚姻关系,协议从此生效!这种感觉完全不对。
签订离婚协议只是登记离婚的第一步,也就是双方对离婚达成共识。但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结婚和离婚都要通过登记来完成。没有登记离婚的,协议签字后不生效。该协议是民法上有条件的合同,即以离婚为前提才生效。如果没有离婚(经过法律认可),本协议。
很多当事人签完字后,遇到对方反悔,诉诸法院要求解除婚姻,按照离婚协议分割财产,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的意见是,虽然双方已经签订协议,但尚未达到生效条件,不能根据协议判决。
夫妻自愿离婚协议模式男:_ _ _ _ _ _ _
女:_ _ _ _ _ _ _
由于婚姻关系彻底破裂,这对男女现在自愿离婚。经协商,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每个月,女方会在每两周和周六上午9点去男方家接孩子,当天晚上7点前送回男方住处。
二.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方案如下:
位于xxx_ _ _ _路_ _ _ _巷_ _ _ _号的房屋为夫妻共有,以双方名义登记,为双方共有财产。现在双方同意:
离婚后房屋归男方所有,女方配合男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产权变更登记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由男方承担。
为了保护孩子的生活和居住环境,女方放弃了折价钱用于财产的共同财产分割。
三.该妇女自愿筹集人民币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四.双方名下的其他财产归对方所有。
5.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其他共同的债权债务;离婚后,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个人享有和承担。
双方保证上述协议的有效履行;如对协议内容有隐瞒、欺骗或责任。
签名人:
男(签名)女(签名)
年月日月日月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向婚姻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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