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现场监管的领导也认为,宛xxx的工作扎实、到位,在全省具有借鉴意义。
首先,它前进得太快了。截至12月1日下午5时,共有14个乡镇卫生院51.95万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筹集资金519.51万元,平均参与率为92.4%,比去年高出12个百分点。第二,补贴资金多。目前专项资金账户1348.95万元,其中省级补助448.1万元,市级补助179.22万元,区级补助268.83万元。第三,要为新农村建设做出巨大贡献。全区参合农民共发生医疗费用2903.33万元,补助844.52万元。其中门诊13万人次,医疗总费用248.16万元,补助费用225.9万元;住院1.2万人次,医疗总费用2639.74万元,补助658.83万元。其中15名参赛农民分别从最高封顶线领取了1万元补贴,对群众影响较大。都表示实行合作医疗后,不再携带小病,敢于看大病。看病不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动力和信心更大。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机构,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供组织保障
为做好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现场,保证2月1日正式启动审核补助程序,使参合农民因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得到及时补助,缓解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现象。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总体工作。一是建立了强大的组织领导机构。年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以区长为首,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组长为副主任,卫生、财政、农业、民政、发展改革、教育、劳动和计划生育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监督委员会由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担任主任,区人大副主任、区人大副主任CPPCC为副主任。区委宣传部,监察,审计,文章版权归作者!价格、广播电视中心、医药等部门负责人和参评群众代表为成员。二是经办机构得到完善,各乡镇成立了强有力的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同时,为了强化责任,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区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并纳入年度综合工作目标。
第三,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为了便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管理和保障, 地区编辑委员会发布了一份文件,设立了“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目前有配套办公设施的写字楼6栋,有区外金额大、区内金额大、区内金额小、补贴核算、信息管理等部门。 区财政拨款3万元启动,前期办公35万元,保证了工作需要。乡镇机构设在卫生院,2人,人员、办公场所和设施已基本到位。四是确定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按照方便群众就医、技术功能合理的原则,通过医疗机构申报、专家评审、向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4家区级定点医疗机构(区一院、区妇幼保健院、区中医院、区结核病防治所),13家乡镇卫生院为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225家村卫生室为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区卫生局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制定行为规明确各项工作制度,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二是宣传到位,措施得力,融资又好又快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工作是重点和难点。另外,我们区的动员大会离上级要求完成募捐任务的时间只有9天。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区委区政府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包厢村、村保组、组保户工作责任制,认真开展筹资工作。第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利用标语、条幅、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组织群众到村到户谈政策,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效益,提高群众参与意识。二是区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人员进驻各乡镇监管。区卫生局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牵头单位,组织机构全体人员分包到各乡镇开展筹资工作;第三,乡镇村干部积极深入千家万户,反复做思想工作,释疑解惑,真正做到动之以情,理解之以理。村干部带头参与,影响和吸引群众积极参与。在筹资过程中,一些乡镇善于方法,采取有效措施,筹资工作非常顺利。比如李和乡对按时完成募捐任务的行政村奖励500-1000元;瓦店镇村委会为五保户和贫困户支付参合资金。鉴于整个地区农民工数量庞大,我们通过打电话、发电报等方式进行了广泛的动员和融资。由于适当的宣传和有效的措施,所有乡镇都能按时按要求完成筹资任务。
第三,规范程序,实现惠农的最终目标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实施补偿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让工作方便群众,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为方便群众,我区实行“一证制”(合作医疗证),参合农民可在区内任何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无需任何转诊手续。需要在区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应当及时办理转诊手续。对于急诊等特殊患者,我们设立了“绿色通道”,患者可以先入院,然后办理手续。具体措施如下:(1)参合农民在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可由定点医疗机构按其家庭账户内的金额减免若干天,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2)参合农民在区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由患者持户籍所在地乡镇联办医院开具的收费票据审核接收。(3)参合农民在本地区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联合管理办公室在出院当日审核,给予补助。
(4)外来务工人员可在当地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出院后半年内到区合管办检查并领取补助。急诊患者到区外定点医疗医院三天内到区联合管理办公室办理转诊手续,出院后凭相关手续到联合管理办公室进行复查并领取补助。同时,我们要求区乡定点医疗机构在每月25日前向区联办报告。审核后,区联办写出资金拨付申请报告,上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核实确认后,将资金从财政专户划转到新农合支出账户,再将支出账户划转到各定点医疗机构的资金账户。
在区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费用,经区合管办审核后,患者凭指定银行的支付条领取补助。根据市卫生局的统一安排,7月1日以后,在市政府直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合患者由定点机构直接补偿。每个月25日前,指定机构将补贴情况上报区联办核实,然后通过银行拨付指定机构垫付的补贴资金。诚然,我们在收入和支出、分开管理和资金封闭运作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我区试点工作自投入运行以来,区联办严格按照程序,认真审核,做到人证一致,人证统一,按规定范围提供补助。60份不合理收费单据陆续被退回,累计资金6万元以上;涉嫌冒领10人,杜绝新型农村合作资金不合理流失。
第四,加强监管,构建三位一体的农村医疗保障模式
监管方面,区合管办加强监管,采取定期监管和集中监管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医疗机构是否执行诊疗标准,用药是否超过《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费用补偿是否规范。同时也深入病房查看患者是否被认证一致,杜绝冒名顶替,撤资。并做好宣传工作,定期宣传小门诊补助和大住院补助,张贴在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和村委会。同时,建立举报花和举报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合作医疗公平、公正、公开。累计审核补贴13万人次以上,约884万元。没有错误,也没有人上访,达到了政府放心,医疗机构同意,群众满意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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