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第六个五年计划的逐步推进,第六个五年计划已经进行到第三年,全国普法运动无论从规模、内容还是形式上都是中外法制史上的创举。它在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和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也反映出许多不足和问题。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发展,大大降低了普法的实效性,仍需大家共同探讨解决。
一、研究对象
乡镇干部职工,群众。
二、“六五”计划开展三年来存在问题的调查分析
从2011年开始的第六个五年计划已经过去了将近三年。然而,在过去两年半的工作中,烦恼多于快乐。很多工作只是流于形式,效果不明显。公民的法律素质还比较低,对法律知识的了解还很少,利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还很低,与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最终的结果是社会在不断进步,速度很快,但我们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仍然停留在原来的水平。法律水平高于社会发展水平很正常,但现实是法律水平在追逐社会发展。通过调查总结,我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如下:
(a)筹资问题
普法和法治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的。普法工作量大,涉及问题多。如果没有经济支撑做好这项工作,普法和法治就会变成“无米可煮”。“六五”期间,为了解决普法经费问题,有关部门可以说是千方百计通过多种途径解决普法经费问题。有些地方甚至通过发文,要求单位给予普法经费,但真正能落实的很少。即使有的单位做了普法经费预算,也只是一个月的水,看得见,用不到。在开展普法工作的时候,还要重新汇报,找主要领导批示。领导心情好的时候可以,领导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被拒绝。再者,按照2元的普法经费来开展工作还远远不够。这样的工作环境也极大地挫伤了普法人员的创新积极性,所以有时候为了应付以上的工作安排,不得不使普法工作流于形式,得过且过。普法工作主要以采取形式搞“造势”,以“搞活动”代替常规普法工作,成效难以提高。
(二)法人组织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全国性的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其成绩不是一蹴而就的。普法工作也可以说是公益事业,是公益事业,各部门都要参与,齐心协力。只有这样,普法工作才能全面开展。但是通过这么多事实,“普法”的工作模式并没有建立起来。普法领导小组的成员在别人面前也不少,但真正工作的人贡献不大。还是司法部门的独角戏。但由于司法人员少,业务多,加上我局的特殊地位,他们每开展一项工作都要伸手向我局要钱,也面临着很多困难。本来人就少。另外,普法工作可以说是只花钱不挣钱的生意,所以他们对普法工作的热情大大降低。
(三)人员素质
这里的人员素质包括普法工作者的素质和接受普法的素质。普法工作应该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如果一方质量达不到要求,将直接影响普法的效果。
一是普法队伍素质低,普法形式简单过时,严重影响普法效果。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法制的不断完善,但是,针对我局法制宣传队伍的现状,人员的缺乏就不提了,自身的法律素质普遍偏低。所以在开展普法工作的时候,只能做一些最简单的形式,比如学习一些法律条文,印刷一些法律知识论文。没有办法充分利用电视媒体进行法制宣传;没有为劳动者采取最有效的普法手段,没有将普法内容渗透到劳动者最感兴趣的信息中,没有结合劳动者的生产、娱乐需要进行普法宣传;仍采用被动灌输。最终的结果是,在普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广大劳动者对法律知识不感兴趣,法律水平依然停滞不前。
二是法学教育形象质量低。由于农牧民收入水平普遍较低,生活不富裕,干部群众把注意力集中在如何挣钱和享受上。他们没有热情去做与自己利益无关的事情,也没有兴趣参加我局有关部门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时,为了让这些工人和群众参与法律教育,我们局不得不通过强制性要求来聚集人数。但是,到了开会地点,他们根本就静不下心来听课,只是为了混。此外,有些工作者文化素质低,不懂一些法律知识,对听力更不感兴趣。上了这么一节课,他们还是对讲师说的话一无所知,事半功倍。
三、“六五”计划的法律建议
(一)创新机制,整合资源,以增强实效为切入点,提升法制宣传工作水平和水平。
创新领导机制,建立我局党支部牵头的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普法和依法治理的重大问题。明确社会各部门在普法和依法治国工作中的职责十分重要。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涉及社会方方面面的工作。只有全社会各方的参与才能做好,只有动员全社会的参与,普法工作才能真正具有生命力。创新运行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信息反馈交流体系,建立“大普法”、“大治理”的工作格局。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保证经费,使法制宣传工作得到更加有力的支持。28年的实践表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一件符合当前形势、符合国情、利国利民的好事,也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法制宣传教育从本质上来说,是一项由政府主导的、适应国民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性社会事业,是国家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在这方面花点钱,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形成维护社会的法律意识,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是一件低成本高效率的事情。因此,我局领导必须提高认识,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普法经费,为普法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三)努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人员的素质。由于我局体制的特殊性,普法办公室人手不足,工作量大,单纯依靠司法机关做普法工作的人显然是没有用的。大量的普法工作要由基层单位自己来做。因此,培养一些负责任的普法教师势在必行。这就需要我们局党支部甚至县委给予大力支持,拿出一定的物力财力,从各个村里挑选一些初高中毕业生或者有一定知识水平和责任心的大专生,组织起来,进行统一培训,专业人士授课,有条件的话送法学院校深造。培训学习结束后,让他们回村里进行法制教育。为了提高法律教师的积极性,我局最好给他们一定的奖励,让法律教师能够长期“绑”在一线,传播法律知识,效果不言而喻。其次,通过多种途径、方式提高我局广大干部群众的素质。俗话说“仓颉真知礼仪,衣食知荣辱”。我局要大力发展经济,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生活水平和素质,然后通过一些娱乐性的方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做到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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