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将其所有或者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的消费者通过定期支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行为。房屋租赁是零星出售房屋使用价值的商品流通方式。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小编今天想和大家分享的是:如何办理深圳租赁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仅供参考!
合同登记(备案)程序和应提供的信息
一、出租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首先,凭房屋信息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处领取《房屋租赁合同》,并按要求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
2.有效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如房产证、建筑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验原件);如无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提供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的证明。
3.出租人应提供业主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以备个人需要。
4.出租人为组织或公司的,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他人办理时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租赁共有房屋还应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和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承租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承租人为个人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承租人为育龄妇女(20-49岁)的,应将相关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验原件)提交计划生育部门查验。
三.房屋租赁管理处
房屋租赁管理处收到相关材料和合同后,经办人员会立即开具“收据收据”,并尽快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检查。现场调查符合要求的,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将不被接受。
四、房屋租赁管理费收取标准
租赁房屋办理合同登记后,租金管理费按月租金的2%缴纳。(当月租金低于指导租金的,按照指导租金收取)
租赁房屋办理备案手续后,房屋租赁管理费按月租金的3%缴纳。(当月租金低于指导租金的,按照指导租金收取)
五、个人租赁住房税收标准
月租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的,综合征收率为4.1%(房产税4%,印花税0.1%)。(如有变更,以税务部门公布的最新税率为准)
月租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综合税率为8.22%(营业税3%,房产税4%,城市维护建设税0.03%,教育费附加0.09%,印花税0.1%,个人所得税1%)。(如有变更,以税务部门公布的最新税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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