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闵行区人民政府对于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闵行区人民政府对于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实施意见4篇
第一篇: 闵行区人民政府对于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实施意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郑政[2016]37号
【发布部门】郑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12.29
【实施日期】2016.12.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
统一受理。群众来电来信均由“”政府服务热线统一受理。受理事项主要包括咨询、求助、投诉和建议四种类型。非受理事项主要有:涉及非泰州市行政管辖区域的事项;
涉及“110、119、120”报警救助事项;
涉及已进入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的事项;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
反映内容不具体,无法办理和答复的事项等。对群众反映的非受理事项,首接人员应做好解释、接转或告知相关办理部门联系方式等工作。
的电子工单,应详细说明理由和依据,2个工作日内退回督查中心协调处理。
(三)限时办结。各承办单位对咨询、建议类事项,应在3-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答复;
投诉、求助类事项,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答复;
需要调查处理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答复。在上述规定时限内不能办结的,应在办理时限届满前向督查中心提交延长办理时限申请,并注明承诺的办结时限以及延长时限的依据和理由,经督查中心同意后,告知诉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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