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十篇),供大家参考。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篇一
1、按劳分配,兼顾公平,适当拉开差距。
2、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
3、树立责任感和责任心,注重职责岗位和贡献,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4、教师月绩效工资分配,分三块:教学津贴(250元)、班级管理津贴(200元)、职务津贴(根据分配的工作部门确定)。
在职在编教职工和学校聘请人员(底薪600元除外)。
1、教育教学绩效250元按积分核算(含部门工作核算积分)并参照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方案实施发放:1节1分
(1)按课时量积分课时量计算,语文1.5/节,数学1.4/节,六年级英语和综合1.3/节,其他学科1/节,复试二班的1.1/节,三班的1.2/节,自习课0.5/节。
(2)、部门工作纳入课时量积分,1节1分,教导主任、总务主任、教研室、少先队、食堂管理,核计3节;
工会、出纳、电子政务、办公室、安全保卫、图书管理,核计2节;
成教、支部、教育技术、德育专干、关协、寝室管理、勤杂人员,核计1节;
校委会人员加核计2节。
(3)、核算方法:将所有教学课时和部门工作折合成积分,算出个人分值,然后相加得总分值,个人月绩效工资=250×相关人数÷总分值×个人所得分值。
2、班津班主任人平200元/月。
分底薪和奖励津贴,底薪100元,奖励津贴参照学校班主任管理细则发放。
副校长 50 教导主任 40 总务主任 40 食堂管理50
教研主任30 少先队辅导员 20 办公室主任 20 工会主席 40
图书管理员 10 德育专干 10 教育技术 10 成 教 10
寝 管 20 电子政务 10 计育专干 10 勤杂 20
出纳 20 关协 10
1、教学成绩奖励绩效参照学校奖励方案实施。
2、年终奖励绩效人平500元,参照教师年度考核记分核算。(或按教育局核发标准差额核算)。
3、村小教师参照校长绩效工资核发。
4、年人平绩效工资含所有教职工核算。
5、聘请人员,参照聘请合同发放。
6、教师绩效工资包含教师平时发的所有奖励和各项补助,最后纳入人平核算。
备注:2013年上学期绩效工资发放,经全体教师研究决定:班津和教学津贴按人平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篇二
我校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各处室负责人、工会、少先队辅导员及其他教师代表组成。考核方案由教职工大会通过、考核小组由教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绩效考核由考核小组组织实施。
考核对象为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本区在编在岗人员。
根据综合考核教师平时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出勤和完成任务的实绩(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等共同因素来确定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时,要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附件一:学校行政领导绩效评价量表
附件二: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绩效评价量表
附件三:学校一般工作人员绩效评价量表
附件四:浪沧区教师周课时工作量标准
考核为采取多个评价主体的综合评价,包括多个有机结合的评价方式,即绩效考核小组评价、学科组评价和年级组评价、教职工评价、学生评价。
1.绩效考核小组评价是建立在学校常规管理和考核小组成员对学校教职工的深入了解基础上的基本评价手段。具有全面、及时、客观的特点。
2.学科组和年级组评价是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在各个学科组、年级组同事之间的团队协作和教学教研活动、交流的基础上,被评价的对象参加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评价。
3.教学工作的服务对象是全体学生,是为了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师的教学工作应得到学生和家长的认可,在考核中应对被评价人在学生、家长中进行满意度测评,以获得学生、家长对教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4.教职工评价是评价学校行政领导绩效的有效渠道。通过评价了解学校教职员工对学校行政领导的工作表现及成绩的满意度,获得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学校的行政领导包括校长、副校长、书记、副书记等校级领导和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副主任等中层领导,学校行政领导人数不可超过组织人事部门的规定。
学校行政领导的工作绩效评分由教学工作绩效评分和行政工作绩效评分两部分组成,其权重分配为校长教学工作为0.3,副校长教学工作为0.5,学校中层教学工作为0.6。
(1)学校行政领导的绩效考核总分为l,其中学校行政领导的行政工作绩效评分为l1,按附件一由考核小组和全体教职工进行测评,教学工作绩效考核总分为l2,按附件二由考核小组、年级组和学科组进行教育教学绩效评价。
(2)l1和l2的考核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算术平均值,满分分别为100分。
(3)l =l1×行政工作权重+l2×教学工作权重
专任教师包括具有教师资格并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活动的人员。专任教师教育教学绩效评价总分为j,由教师刚性指标考核得分、考核小组评价、年级组和学科组评价三部分分值综合构成,满分为100分。
(1)教师的刚性指标j1主要包括教师课时工作量、社会工作量、继续教育情况、学生满意度测评情况、应参加的教育教学活动完成情况(如学科组活动、听课评课等),具体由学校考核小组派专人负责统计,并在学校范围内公示。本部分满分100分,在总分中的权重为50%(另附表)。
(2)考核小组评价按附件二评分,考核小组对所评教师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算术平均值j2,满分分别为100分,在总分中的权重为30%。
(3)年级组和学科组评价按附件二评分,专任教师所在年级和学科所有教师对所评教师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算术平均值j3,满分分别为100分,在总分中的权重为20%。
(4)j=j1×50%+j2×30%+j3×20%
学校员工的工作绩效评分为x,由学校考核小组和所有教职工按附件三评分,满分为100分。
(1)考核小组对其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算术平均值x1,满分分别为100分,在总分中的权重为60%。
(2)所有教职工对其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算术平均值x2,满分分别为100分,在总分中的权重为40%。
(3)x=x1×60%+x2×40%
绩效工资的30%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含班主任津贴每月300元),每学期末进行考核,一年中两次考核取平均值作为年终考核的结果(如有调动,原单位考核结果随调动人员至新单位,与新单位考核结果一并计算)。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履行教师职责,完成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服从并认真完成学校临时性工作的教师发放基本绩效奖。工勤人员、试用期人员按50%计发。
基本绩效奖与考核结果挂钩。
每学期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22个工作日)领取50%的基本绩效工资;
每学期病事假累计超过二个月不参与基本绩效工资的分配。
每学期全勤的发全额,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取消全勤奖;
病事假累计不足一个月,每天扣发额等于考勤奖除以22天(每年按区教育局统一公布的扣发标准计算)。上班迟到或下班早退一次扣30元。
临时代课、节假日值班、加班等。
(1)学校兼职在减少局规定的课务量的情况下不享受兼职加分奖励,不减少课务量的情况下有考核小组根据兼职工作完成情况经考核后酌情奖励。
(2)临时代课:主课30元/节,副课15元/节,兴趣课10元/节(学校安排的临时代课,如未超过教师本人周课时工作量上限标准的,不再享受超课时补贴。)
(3)节假日值班:60元/天(行政按上级规定执行)。
加班:30元/天(须经学校同意,行政按上级规定执行)。
班主任津贴:班级学生数38人及以上的每月300元;
班级学生数32人至37人的每月250元;
班级学生数31人及以下的每月200元。
校长奖励性津贴:按附件五《浪沧区校长奖励性津贴考核评定细则》执行。
包括竞赛获奖、指导学生竞赛获奖、论文发表、教学质量、校内表彰等(有专项奖励的不重复)。具体标准如下(以下标准为最高上限,下同。总奖励额不超过本类总金额数):
①教师参加教育教学竞赛评比: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全国 400元 300元 250元
省 300元 200元 150元
市 200元 150元 80元
区 100元 80元 50元
辅导区 50元 30元 20元
附:获奖以主管部门认可为准,按最高获奖结果发放,奖励不重复享受。(下同)
②学生个人参赛获奖,同一项目多人参赛以最高人奖额①项的50%给予。学生团体参赛获奖后辅导教师奖励额以①项的80%给予。(如有其它部门奖励的,本校不再重复奖励)
③教师在报刊杂志上(教育单位或教育主管部门主编的)发表教育教学文章应嘉奖(集体组稿、学报类、增刊不计)。
国家级 300元 省级 200元 市级100元 区级50元
④教师对外承担公开教学任务应加:
国家级400元 省级300元 市级 200元
区级 100元 辅导区50元 校级 30元
注:其他荣誉称号均按区或参照以上标准加奖。
⑤质量调研奖惩(区级及以上):
优秀率达标:500元 及格率达标:500元 平均分达标:500元附:优秀率在及格率达标基础上才能享受。教学质量未达标,由校考核组讨论后酌情扣发。
⑥校内表彰。
先进教师(5名):200元 优秀班主任(3名):100元
优秀教研组(1个)每组200元
文明办公室(1个)每组200元
看护(含早自习、午间看护、放心班、护导等)。按看护工作量比例奖励,每人每月平均100元。(寒暑假除外)
注:
2~4项的数额不足时,可以相互补充调整使用;
调整后仍不足时按超过的平均数额递减,结余款并入1项(基本绩效)按时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篇三
根据融教16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①、绩效考核结果是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
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对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在师德方面存在问题或发生教学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规定的,要视情节轻重按比例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绩效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报市局审核备案后的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
②、行政协理员不参加绩效考核视同合格,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考核:每学年度末,学校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方案和相关处室平时的考核记录对教职工进行考核评定。
2、公示:对每一位教职工的全年考核结果在本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3、上报:公示无异议,学校将考核结果报市教育局审核后报送财政局兑付给教职工个人。
1、成立教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经学校校长室、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我校教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有:xx等17人组成。其中组长:xx;
副组长:xx。
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小组有:xx等21人组成。其中组长:xx;
副组长:xx。
2、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代表讨论通过,报市教育局批准后,自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3、本方案解释权归校长室。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篇八
为进一步调动教师教学的积极性,提高我校的整体教学质量,更加科学、合理、公正、全面的评估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主要从考勤、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及成绩、师德师风这四项来进行考核。
考勤是扣分制。迟到、早退1次扣0.5分,请假1节扣0.5分,病假住院期间记录日期不扣分,旷工1节扣2分,婚丧嫁娶产等法定休假含节假日,必须一次性连续休完,不影响绩效工资的分配,但无故超期计旷工丧假7天(父母配偶);
婚假7天;
产假90-105天,人流假3天(限本人);
陪护假3天(限父母、配偶、子女)。
注:旷工1天、请假累计超过15天扣发1个月绩效工资;
累计旷工3天、请假超过30天、病假超过3个月扣发6个月绩效工资及福利;
累计旷工5天、请假超过60天、病假超过6个月扣发12个月绩效工资及福利。
注:特殊工作时间迟到、早退、请假2倍扣分。如:开学当天、放假当天、各种活动日等。
注: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及患大病坚持正常上班且能圆满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的人员可计满勤。
1、教学人员:经学校核算,本学期所有学科周平均工作量为a节。语文、数学学科每节课权重为1.4;
英语学科每节课权重为1.2;
体育、音乐、美术、科学、道法、健康学科每节课权重为1.0。超出或不足课时的另外加减核算。计算方法:总节数/总人数=a(即公权平均工作量);
折合分:(个人周上课节数/a)x30=个人所得分)。
2、行政管理人员:正校级领导计满工作量a,其他管理人员等在所任学科周课时基础上加课时。重复身份的,只加最高分、不累积加分。超出或不足课时的另外加减核算。
3、工勤人员:专职二线人员计4/5a。因学校工作需要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注: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及患大病坚持正常上班且能圆满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的人员可计满工作量a、
主要考核教职工岗位职责、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成绩、态度和责任心等。从考试成绩、作业教案、教研情况、听课记录、教师荣誉这五项教学工作来进行考评。具体细则由学校教导处负责制定并执行,并按每期6个月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每一位老师进行量化考评。
(一)、考试成绩(20分):
按照中心校或学区组织的各类教学质量测评中名次为依据,全乡前3名积20分,第四名积18分,第五名积16分,第六名积14分,第七名积12分,第八名积10分,第九名积8分,第十名积6分,第十一名积6名。升一名次加4分,二个名次加10分,升三个名次加15分。满分为20分,超过不累计。
根据学科特点无法进行质量检测的学科的教学人员可积18分。
(二)、作业教案(20分):
作业检查a等,加10分;
b等,加8分;
c等,加6分。d等4分。作业无0分、
教案检查a等,加10分;
b等,加8分;
c等,加6分。d等4分。教案无0分。
作业教案考核细则:
1、教案:a级:环节规范,书面整洁,有储备课2节以上。b级:环节规范、书面整洁、备课同步。c级:环节基本规范、书面基本整洁、缺课时。d级:缺5课时以上。
2、作业:a级:书面美观整洁、书写认真、批改有用心批语、有批改记录。b级:书面干净、书写认真、批改有简单评语、有批改记录。c级:书面基本干净、书写基本认真、批改不及时,批改有零星评语、无批改记录。d级:书面不干净、书写不认真、批改不及时、无评语、无批改记录。
教案作业量化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最后平均得分计入绩效考核方案。
(三)、政治学习、公开课、教研等活动(5分):
能按时参加各种活动不迟到、不早退,加5分;
请假1次,扣0.5分;
迟到早退,一次扣0、2分。
(四)、听课记录、札记评审、教研科研中无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现象。如发现教师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向学生推销商品和教辅资料,向学生乱收取费用扣除所有师德考核分,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及格。
8、为人师表10分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甘为人梯,乐于奉献。不参与迷信、赌博等不健康不文明活动,不在课堂上吸烟,接打电话,讲脏话粗话。如发现教师不遵守社会公德,或处事不合规范,做事不公正,造成恶劣影响的,一次扣除考核分5—10分;
教师参与各种类型的赌博被学校发现
或公安部门抓获一次扣除考核分5—10分。在课堂上吸烟、接打手机、公众场合讲不文明的话,一次扣除扣考核分2分。
(二)教师参与的考评(占30%)
学校每学期、学年组织教师进行学校全体教师进行师德考核。考核标准按照学校师德考核标准进行,每个教师的师德得分取所有教师评分的平均值。
(三)学生和家长的考评(占30%)
学校每学期、学年组织相关教师对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满意度投票,一份不满意的票扣除0.5分,教多个班级的教师取平均值。
1、师德考核总分为100分,学校考核占考核总分40%,教师考评占总分30%,学生和家长考评占总分30%。教师师德考核实行百分制。总分在80分以上为优秀,70—79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20%。
2、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查实,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3)侵犯学生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4)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5)私自办班或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有偿家教的;
(6)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
(7)在招生考试、职务(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8)其它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3、师德考核每学期考核一次,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作为教师职务晋升和教师资格聘任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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