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态保护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
相信大家对即将到来的工作生活满心期待吧!请一起努力,写一份计划吧。计划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精选生态保护工作计划,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生态保护工作计划篇1一、基本思路
坚持生态立区,通过“四个转变”水环境质量监测评价考核体系,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提升水源地档案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全力防止地下水污染,持续推进我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尽早实现我区农村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稳扎稳打净土持久战。确保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稳定达标。强化预防和保护,严格空间布局管控,严格农用地污染预防。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督促企业做好自行监测与评估工作。强化风险管控和修复,动态更新耕地分类管理清单,完善园地分类管理清单。开展关停企业原址用地筛查,将高、中风险关停企业纳入筛查台账管理。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推进重点领域低碳发展,强化重点排放单位管理,开展低碳试点,强化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生态环境状况级别保“良”创“优”。重点构建绿色生态空间体系,强化生态空间监管,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2、提高科学治理水平。不断健全完善生态环境科学化、信息化、精细化综合治理制度体系,初步构建全区PM2.55、TSP、降尘监测考评网络以及覆盖区、镇,深化“环保监测、公安处罚”以及“环保跟着交警走”机动执法机制,加强重型柴油车执法力度,确保全区执法成效显著提升。强化督察问题整改,对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逐项销账,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同时,根据市级统一部署,细化制定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方案并严格落实。
组织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长为辖区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将环保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明确职责。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总支、村、企业,对本辖区内环保工作负总责,制定20__年度环保工作实施方案,与辖区内有关单位、企业层层签订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分析研究环保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具体困难。指导、督促各村庄抓好落实,加快工作推进,确保完成任务目标。
(三)环保机构建设。镇有专职环保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村有环保监督管理员,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经费、工作设备等配备齐全,并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
(四)日常工作。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档案资料规范、齐全;
积极参加会议,按时上报各种材料。
二、环境安全
(一)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管理。继续搞好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镇每季度最少排查一次,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企业,按照要求整治到位,辖区内出现企业偷排、超排,按照规定进行约谈。辖区内企业达标排放100%,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95%,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确保无较大(III)、重大(II)、特大(I)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
医疗垃圾、实验室废物处理工作。乡镇卫生院、计生办把医疗垃圾、实验室废物全部集中收贮交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坚持结果导向,着力加强目标考核。
一是签订目标责任书。延续“十三五”期间的做法,与属地政府签订“十四五”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对辖区内“十四五”期间水质目标、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全面安排部署,作为“十四五”水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和指挥棒。
二是定期开展目标考核。分年度对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全市进行通报,并与“增比进位”、“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等专项考核相衔接,提升目标考核的结果运用。
精选生态保护工作计划篇4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监督作用,全面收集生态环境问题相关线索,实现我县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和集中整改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践行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凝心聚力、克难攻坚,切实解决我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时限
与市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工作同步,全县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工作时间为:20__年__月__日至x日。
四、设立热线电话
市智慧环保督导调度指挥中心开通两部生态环境问题民情服务热线电话,电话号码:。
县级开通两部生态环境问题民情服务热线电话,电话号码:。
五、组织方式
区民政部门从事殡葬管理工作的干部职工以及全市殡葬服务企业管理人员学习《条例》知识,使殡葬从业人员全面理解、准确掌握《条例》内容,依法依规做好殡葬管理和服务工作。
3、强化殡葬执法检查,促进市场规范有序。各地区要依据《条例》强化殡葬管理,加强与公安、工商、国土、林业、城建、行政执法等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殡葬管理工作,对违反《条例》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我们将适时成立工作组赴各地区了解、掌握贯彻落实工作情况,及时解决《条例》实施中的具体问题和困难,确保《条例》的贯彻落实全覆盖、无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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