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表彰、县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 形式、进行复印、借阅、赠予、传播的,给予责任人 5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加
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对集团公司财产和声誉造成严重损失和影响的, 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安全施工方案与现场严重不符、 故意制作虚假安全资料的, 给予责任部门1000-5000
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加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
8 塔式起重机安拆、脚手架、施工用电、基坑施工、模板工程等施工时不按其规程、方
案及技术交底施工或违反国家、行业法律法规、标准,防护设施不到位等,给予责任部门
1000-5000元罚款,部门负责人 500-1000元罚款,直接责任人 200-500元罚款。
4.6.5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处罚:
1凡未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 — 2005选列条款要求的,情节
严重或整改完善不及时的曝光、县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协会)通报批评
的,给予责任部门 5000-20000元罚款,部门负责人 1000-2000元罚款,并加以警告、 记过、 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对公司下达的紧急工作任务不按工作要求执行的, 给予责任部门
1000-5000元罚款,部门负责人 500-1000元罚款。
4.6.15除4.6.1-4.6.14 条款外,另违反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办法、
规定、通知或执行落实不力的部门或个人, 给予部门1000-5000元罚款,部门负责人500-1000
元罚款,直接责任人 2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加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处分。
5其它
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凡与该制度相抵触的其他制度内容, 全生产管理奖惩管理办法》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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