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精选26篇)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泉太镇新农村一组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 (土地类型)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东起:___ ______,
西至:___ ___ 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 __ _________。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经果林种植和养殖及相关农业科技开发、推广、培训、服务。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 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额交纳承包经营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 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五、 地上物的处置
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在承包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树种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4.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乙方有权获得 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如合同期满时,承包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过本和约承包费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8.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及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如因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3.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辽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篇2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__________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____亩,二等地__________亩,三等地__________亩,四等地__________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它建筑物。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时间共__________年,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2.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
3.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交售时间是__________。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__________元,纳税时间是__________。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__________元,公益金__________元,管理费__________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本条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见后)
4.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5.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
6.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2.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事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目价值的_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
3.甲方如不及时拨给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应按其价值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
第六条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第七条其它。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村委员、(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户主: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篇3
发包方:____省____市______农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市____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业,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续,企业注册地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
(2)乙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业,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续,企业注册地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
(3)甲方拟将其所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愿承包经营上述土地经营开发;
(4)双方承诺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承诺业已将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告知各自上级管理部门或权力机构,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及时办理其内部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各方有理由相信他方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各方不得以己方内部管理规定为由对抗本协议的法律约束力。
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土地
第一条 甲方发包的土地位于________ ,地块编号为________。(见附件__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或地籍图)。
第二条 土地面积为十万亩,其中不含荒坡、沟、路、渠、沿江沿堤内外平台、内滩外滩等纯净粮田面积不少于五万亩。土地具体坐落以双方认可的坐标图纸界定,并于实地以界桩、界标标明。
第三条 甲方承诺拥有该土地排他的使用权,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________,甲方使用期限为 ________。如他方主张该土地的使用权或对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权提出异议影响本协议履行的,甲方应及时排除障碍,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前未将本协议所指的土地发包给他方经营,未于发包土地上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后不将发包土地承包给他方经营,不对发包土地设置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如甲方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范围内。
第二章 土地用途
第六条 乙方于承包土地上建设速生丰产林基地、名特优种苗基地、牧草基地、种鹅基地、医药原料基地等。
第七条 乙方根据以上项目建设的规模和时间,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筹建木材加工企业、食品加工企业和生物提取加工等相关企业。
第八条 乙方改变土地用途时应征得甲方同意, 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 乙方有权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租给他方使用,但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转租转包行为不免除甲乙双方依本协议应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
第三章 交付
第十条 甲方分期分批交付乙方土地,具体方式见本协议附件。
第十一条甲方未按协议附件确定的时间交付土地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交付具体土地时,双方应签署标明具体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积的书面坐标文件,并应于具体土地上实地竖立界桩界标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交付起算期以双方签署交付文件的日期为准。承包期以此计算三十年,林地或作林业用途的,承包期为五十年。
第十四条任何一方对具体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积等提出异议的,双方应积极配合,以实地丈量勘测为准。
第十五条甲方应协助办理当地政府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四章 承包费及支付方式
第十六条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标准为,成片良田80—100元/亩年,荒坡、荒沟、路、渠等承包费另行议定。具体土地承包费标准于双方签署土地交付文件时确定。
第十七条如国家政策低于双方议定的标准时,以国家政策为准:如国家政策高于双方议定时,以双方议定为准。
第十八条 承包期内,土地承包费标准不变。如物价指数、通货膨胀率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协商议定,双方未达成协议时,以本协议及有关附件为准。
第十九条 承包费于具体土地建设期满后开始计算其起始期,土地建设期根据具体土地不同为五至八年,具体细节以双方签署具体土地交付文件中确定。
第二十条 承包费的支付方式为一年内分二次支付,首期不迟于每年六月三十日,第二期不迟于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二十一条 乙方逾期支付承包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章承包权
第二十二条 甲方尊重乙方以种植、养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农业目的而使用本协议所指土地的权利,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本协议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所指承包权范围不仅包括所涉土地,还包括坐标图内水面以及土地、水面上一定的空间。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所涉的承包权,双方应到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确认乙方的承包权。如办理登记手续有困难的,双方应将本协议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手续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担。
第二十五条 乙方可以将承包的土地部分转包转租给他方使用,他方使用土地时应保持土地的农业用途及符合本协议的规定。
第
二十六条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权作为出资,与他方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开发。
第二十七条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权设定抵押、质押,但应及时通知甲方。实现抵押、质押权时,买受人仅得进行农业目的的使用,并不得与本协议的原则发生冲突。
第二十八条 承包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只有在乙方明确拒绝继续承包时,甲方才可以将本协议所指土地另行发包给他人。
第六章 成果权
第二十九条 为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目的,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设的附属设施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条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一方办理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一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
第三十二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收获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手续。
第三十三条 除林木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其他有关农业资源登记手续或者收获手续的,甲方亦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有关登记造册、行政许可等事宜时,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费用。
第三十四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拟接受该财产的,应当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重置成本价值。
第三十五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当年生草本农作物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
第三十六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收获的林木、多年生农作物的,甲方应当接受该财产,并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市场价值。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有权在其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林木、其他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成果上设定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
第三十八条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除依法属国家所有外,乙方承包土地上自然生长的野生动物,属乙方所有。乙方收获应当办理狩猎手续的,甲方应参照本协议第三十二、三十三条办理。第七章 权利义务
第四十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为:
(1) 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 甲方有代收乙方应当上交有关税费的权利义务:
(3) 甲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4) 甲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5) 甲方应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6) 甲方应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7) 甲方应提供有关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8) 甲方应当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证乙方承包经营活动的顺利实施,保护乙方权益不受侵害:
(9) 因盗、毁、抢等不法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先行全额赔偿,再申请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 甲方应当每年将承包费的15%返还给乙方,用于承包土地范围内的福利基础建设:
(11) 甲方应当为乙方全力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12) 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林业保险,发生保险索赔事宜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索赔事宜:
(13) 甲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乙方林业、农作物遭受病虫害的侵害:
(14) 如发生一切阻碍、危害乙方承包经营事项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15) 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水利、电力等设施便利给以方使用,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为:
(1) 一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 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 乙方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 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 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6) 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土地承包费:
(7) 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收购、参股当地企业的权利:
(8) 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将土地发包给当地农民,优先录用当地农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9) 乙方有权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内进行轮作:
(10) 必要时乙方应当在承包土地范围内给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设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的便利:
(11) 乙方对其林木、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第四十二条 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第四十三条 任何一方发生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或发生重大诉讼,或发生重大财务危机,可能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时,应及时通知他方。
第四十四条 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误导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涉承包经营或者变更、解除本承包协议。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重大疾病虫害、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他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
第四十六条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而致减产减收,乙方可以请求减免因不可抗力影响期间的承包费。
第四十八条 国家因环境保护、国防建设、公用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土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国家给予的补偿费用应优先弥补乙方的损失。
第四十九条 因国家政策调整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就有关损失充分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应由双方平均分担损失。上述损失仅包括直接投入产生的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及预期收益。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第三十条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一方办理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一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
第三十二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收获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手续。
第三十三条 除林木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其他有关农业资源登记手续或者收获手续的,甲方亦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有关登记造册、行政许可等事宜时,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费用。
第三十四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拟接受该财产的,应当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重置成本价值。
第三十五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当年生草本农作物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
第三十六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收获的林木、多年生农作物的,甲方应当接受该财产,并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市场价值。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有权在其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林木、其他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成果上设定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
第三十八条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除依法属国家所有外,乙方承包土地上自然生长的野生动物,属乙方所有。乙方收获应当办理狩猎手续的,甲方应参照本协议第三十二、三十三条办理。第七章 权利义务
第四十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为:
(1) 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 甲方有代收乙方应当上交有关税费的权利义务:
(3) 甲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4) 甲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5) 甲方应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6) 甲方应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7) 甲方应提供有关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8) 甲方应当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证乙方承包经营活动的顺利实施,保护乙方权益不受侵害:
(9) 因盗、毁、抢等不法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先行全额赔偿,再申请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 甲方应当每年将承包费的15%返还给乙方,用于承包土地范围内的福利基础建设:
(11) 甲方应当为乙方全力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12) 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林业保险,发生保险索赔事宜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索赔事宜:
(13) 甲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乙方林业、农作物遭受病虫害的侵害:
(14) 如发生一切阻碍、危害乙方承包经营事项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15) 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水利、电力等设施便利给以方使用,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为:
(1) 一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 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 乙方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 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 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6) 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土地承包费:
(7) 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收购、参股当地企业的权利:
(8) 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将土地发包给当地农民,优先录用当地农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9) 乙方有权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内进行轮作:
(10) 必要时乙方应当在承包土地范围内给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设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的便利:
(11) 乙方对其林木、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第四十二条 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第四十三条 任何一方发生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或发生重大诉讼,或发生重大财务危机,可能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时,应及时通知他方。
第四十四条 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误导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涉承包经营或者变更、解除本承包协议。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重大疾病虫害、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他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
第四十六条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而致减产减收,乙方可以请求减免因不可抗力影响期间的承包费。
第四十八条 国家因环境保护、国防建设、公用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土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国家给予的补偿费用应优先弥补乙方的损失。
第四十九条 因国家政策调整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就有关损失充分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应由双方平均分担损失。上述损失仅包括直接投入产生的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及预期收益。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第三十条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一方办理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一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
第三十二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收获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手续。
第三十三条 除林木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其他有关农业资源登记手续或者收获手续的,甲方亦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有关登记造册、行政许可等事宜时,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费用。
第三十四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拟接受该财产的,应当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重置成本价值。
第三十五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当年生草本农作物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
第三十六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收获的林木、多年生农作物的,甲方应当接受该财产,并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市场价值。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有权在其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林木、其他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成果上设定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
第三十八条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除依法属国家所有外,乙方承包土地上自然生长的野生动物,属乙方所有。乙方收获应当办理狩猎手续的,甲方应参照本协议第三十二、三十三条办理。第七章 权利义务
第四十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为:
(1) 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 甲方有代收乙方应当上交有关税费的权利义务:
(3) 甲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4) 甲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5) 甲方应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6) 甲方应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7) 甲方应提供有关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8) 甲方应当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证乙方承包经营活动的顺利实施,保护乙方权益不受侵害:
(9) 因盗、毁、抢等不法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先行全额赔偿,再申请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 甲方应当每年将承包费的15%返还给乙方,用于承包土地范围内的福利基础建设:
(11) 甲方应当为乙方全力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12) 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林业保险,发生保险索赔事宜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索赔事宜:
(13) 甲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乙方林业、农作物遭受病虫害的侵害:
(14) 如发生一切阻碍、危害乙方承包经营事项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15) 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水利、电力等设施便利给以方使用,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为:
(1) 一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 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 乙方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 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 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6) 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土地承包费:
(7) 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收购、参股当地企业的权利:
(8) 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将土地发包给当地农民,优先录用当地农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9) 乙方有权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内进行轮作:
(10) 必要时乙方应当在承包土地范围内给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设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的便利:
(11) 乙方对其林木、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第四十二条 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第四十三条 任何一方发生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或发生重大诉讼,或发生重大财务危机,可能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时,应及时通知他方。
第四十四条 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误导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涉承包经营或者变更、解除本承包协议。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重大疾病虫害、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他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
第四十六条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而致减产减收,乙方可以请求减免因不可抗力影响期间的承包费。
第四十八条 国家因环境保护、国防建设、公用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土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国家给予的补偿费用应优先弥补乙方的损失。
第四十九条 因国家政策调整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就有关损失充分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应由双方平均分担损失。上述损失仅包括直接投入产生的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及预期收益。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第五十一条 甲方拒绝交付本协议指明的土地的,应当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该损失计算标准为1000元/亩年。甲方逾期交付本协议指明的土地的,应支付乙方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确定的违约金标准。
第五十二条 乙方逾期交付承包费的,应支付甲方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确定的违约金标准。
第五十三条 分批分期履行交付土地及承包费过程中,如甲方逾期交付或拒绝交付某具体土地地块时,乙方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拒绝交付此前设定的承包费。如乙方逾期交付或拒绝交付某具体土地地块承包费时,甲方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拒绝交付此后设定的具体土地地块。
第五十四条 任何一方的重大违约行为完全破坏双方合作基础的,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时,他方可以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和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协议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设计,不得解释为限制协议内容。
第五十六条 本协议取代此前双方达成的任何书面口头协议,上述书面口头协议不再发生法律约束力。
第五十七条 本协议签署后双达成的补充协议、交接记录等,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上述补充协议等文件不得与本协议的基本原则发生冲突或抵触,其对本协议有关内容进行明确化,具体化的,以其为准。补充协议等文件之间发生冲突的,以后出具的文件优先于前出具的文件。
第五十八条 双方对本协议的理解发生冲突的,应根据本协议的目的和基本原则,诚实善意进行解释。
第五十九条 本协议部分无效或不被法律认可,不影响其它部分的法律效力。
第六十条 因本协议的签署、履行、续展、变更、解释、终止、解除等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争议发生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仍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提请仲裁解决。仲裁机构为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十一条 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暂不提请仲裁,不意味着放弃仲裁权,也不意味着将来不提请仲裁。
第六十二条 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成立,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____市____管理局应对本协议进行见证。本协议应由____市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后发生法律效力。
第六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二份,____市____管理局及____市公证机关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四条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甲方:____省____市______农场 乙方:____市____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x年X月x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以兹共同遵守,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x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以北、以南、以东、以西毗邻的发包给乙方使用。
其四至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xx年不变,即从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x月xx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大写)x元整、(小写)x元整,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承包后应积极治理,在耕地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粘土、沙石等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x元整、退还乙方承包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当地法院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x年xx月xx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篇5
发包方: 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经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现将我村六组屯东,赵永峰树地南滩涂承包给乙方,特订立本合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滩涂位置:
二滩涂四界:东:乌尔其根河防洪坝,西:赵永峰耕地,南:乌尔其根河,北:赵永峰树地
三滩涂面积:亩(承包面积)
四承包价格:每亩每年 元
五支付方式:承包前五年为治理期,不向甲方缴纳承包费。自20____年起在每年年初以现金方式向甲方缴纳当年承包费。
六用途:承包期限:年(自20年3月1日至20年月日)
七用途:承包给乙方用于带动群众发展渔业)
八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权利:对乙方承包滩涂的`使用有监督权
2 甲方义务:负责确认滩涂位置、四界、保障滩涂权属清楚。
3 乙方权利:本合同签订后,合同期内乙方对承包滩涂有使用权、治理权等利于发展渔业的所有权利。
4 乙方义务:负责滩涂治理,河道的疏通,不得影响村民的
生产和生活。示范带动群众发展渔业。
九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按年限返还承包费外,负责偿还乙方一切投入费用及造成的相应损失。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滩涂地。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方:(甲方) (签章)
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
承包方:(乙方) (签章)
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搞好高收养殖立体化,更好的实施菜篮子工程,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益,双方协调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财产
甲方把金跃村大湾湾河滩承包给乙方搞养殖基地,土地所处位置于李家山金跃村,土地面积为15亩.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15年,甲方从20xx年1月1日起将土地交付乙方使用至20xx年12
月30日.
第三条.租金及租金交纳的时间
租金为每年伍仟元整(5000元),交纳租金时间为每年1月1日即上年到未交纳下年租金.
第四条.租赁财产的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由乙方拥有,甲方不再拥有使用权和收益权,
第五条.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包括征用)必须征求乙方的同意,否则不予转租或转移.
2、乙方如因其他原因,将租用财产承包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五条.土地期满及征用约定事项
1、在租赁租赁期间,如乙方依法征用出租方(即土地)出租方可免去乙方征用时间截止后的租金。土地征用权及相关收益归甲方所有。
2、在租赁期间,如乙方未能征用甲方财产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如双方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财产,乙方所投入固定资产,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以上条件以外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地,乙方不得改变土地其他性质(既只能是养殖产业)
2、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方可收取每月3%的滞纳金。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期间乙方将租赁财产(既土地)无权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条补充协议
乙方在租赁期间若不投入生产,茺废及闭置土地一年以上,甲方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乙方每年给村民委员会交纳伍佰元(500元)的管理费。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_____县_____乡(镇)_____村村民组林地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四至界限见附图
四、转让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x元一次性结清。(结合自己情况,最好一年一付)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甲方转让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篇7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3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样本。欢迎阅读与参考!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样本一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加快_________广场的开发建设,确保_________年该项目能顺利交付使用,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_________广场主体结构工程承包事宜达成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广场主体结构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位于_________交汇处(祥见初步规划图),占地面积约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_________平方米。
二、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全部主体结构工程(详见规划设计图及施工合同)。
三、工程承包模式:甲方向乙方发包,由乙方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等全包干的方式承包。
四、本项目工程总造价:按中国建筑国营二级收费标准计费,约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元)。
五、工程质量要求:必须能通过中国质检部门的质量验收。
六、施工期限: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日历天。因甲方原因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施工期可以顺延。
七、工程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1.乙方所承包工程的总价以最后工程竣工结算价为准。
2.乙方同意甲方用自己控股的将_________有限公司已取得的用地一块转让给乙方冲抵甲方应付给乙方承建本项目的工程款,差额部分,双方届时另外协商,该地块位于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可建商住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单价为_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3.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地皮首期转让金了_________元人民币,具体支付数额及时间如下:
_________。
4.甲方在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的同时,乙方与甲方签订一份欠款协议书,并向甲方出具经_________律师行签印的欠甲方_________元人民币地价款的欠款依据凭据。
5.甲方根据乙方在_________广场工程上的进度投资款额分批向乙方开出收款收据,每月开出一张,直至_________广场主体结构工程完工为止,待工程竣工结算后,如果结算总额与收据总额不一致时,以最后结算总额为准,冲抵乙方向甲方开出的欠据。
八、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是否按已确定的规划及设计图纸的要求建设施工。
2.为确保工程按期完工,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建设施工进度。
3.为确保工程质量,甲方对乙方施工中不合格部分,有权指令乙方返工、修改。
4.甲方负责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三通一平,确保乙方进场后能正常施工。
5.甲方负责用以抵工程款之用地的三通一平,确保乙方能正常开发建设该地块。
6.甲方负责办理以地抵工程款的用地的转让手续,并配合乙方办理单项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的有关合法手续。
7.甲方必须办理好_________广场项目开发建设的各种合法手续。
8.甲方负责协调好因本项目的施工建设而涉及的外部关系。
9.甲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交_________广场完整的主体结构施工图纸,以利乙方进行施工前的工作准备。
九、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按已审定的设计图纸的要求,采用全包干的方式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建设任务。
2.抵工程款商住用地转让给乙方后,乙方有权立即投入开发建设,并可预售楼花,开发、预售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
3.乙方必须按规划、设计图纸之要求建设本项目之主体工程,并保证质量,按期完工。
4.在建设期内,乙方除应向甲方提交工程施工组织计划和施工进度计划表外,还须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施工进度表,供甲方备查和督促之用。
5.乙方须认真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指令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对经检查检验不合格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返工、修改的费用。
6.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在_________广场主体结构工程未完工之前,不得将黄扑地块转让或抵押给第三者,必须是乙方自行开发,在有利于_________广场建设的情况下,确需转让、抵押该地块时,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转让或抵押,但转让、抵押该地块所得资金必须优先用于黄扑地皮或_________广场的开发建设。
十、保证
1.乙方保证能按期按质完成_________广场主体结构工程的建设任务。
2.乙方保证转让或抵押黄扑地块所得资金全部进入甲乙双方在_________设立的共同帐户。根据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黄扑工程进度情况有计划地使用该资金。_________万元以上的支出由双方共同签名方能提款,每周乙方需向甲方汇报使用情况。
3.乙方必须确保_________广场工程的资金充足。若因乙方原因,导致_________广场无法继续施工,或不能按期完成_________广场主体结构工程。甲方有权凭乙方出据的借据及律师楼签印的所有关于本合作内容的法律文件,依法查封甲方已转让给乙方的黄扑地皮及其地上所有建筑物,并可以此弥补甲方的损失。对乙方在_________广场项目中的投资亦同时终止核算,甲方还有权追究乙方其他方面的违约责任。乙方愿意用自己公司的名誉及_________公司自有资产作黄扑地皮等值资产的担保。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资金不足或自身管理的原因导致_________广场工程半途停工7天以上,或落后计划进度15天的,甲方有权每天罚款乙方_________元人民币,从乙方落后计划进度的第一天起开始计算。如果乙方落后计划进度满30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巳投入的资金一概不予核算和退还,并有权凭乙方开出的借据请求乙方还款。
2.乙方不能按期完成_________广场的主体结构工程任务,每超过一天,甲方罚款乙方_________元人民币。
3.甲方不按期将黄扑地皮转让给乙方,乙方有权不付首期土地转让金_________元人民币。
4.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三项付款的,甲方有权按逾期付款的金额期限,以月息三厘计罚乙方。超过30天未付齐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提前完工的,每提前_________天,奖励_________元。
十二、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样本二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以西与 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o1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样本三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 (土地类型)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东起:___ ______, 西至:___ ___ _________, 北至:_____ _________, 南至:____ __ _________。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经果林种植和养殖及相关农业科技开发、推广、培训、服务。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 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额交纳承包经营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五、 地上物的处置
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在承包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树种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4.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如合同期满时,承包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过本和约承包费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8.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及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如因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3.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辽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附 土地平面图
发包方(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篇8
甲方:X X村九组
乙方:X X村十二组村民李
合作社于1991年搬迁到九组,该址对换给九组集体所有,为了充分利用土地,使其发挥应有的.效益,甲方将原合作社旧址承包给乙方发展企业。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原合作社:东西长27、3米,南北长38、5米,面积为1、57亩,现有破瓦房11间,承包给乙方管理使用。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交承包款20xx元,乙方必须在使用前先交当年的承包款20xx元后使用。
三、合同期为1996年1月1日一20xx年1月1日,为期15年。
四、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所建的一切不动产归甲方所有,机器设备等动产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在经营期间,水、电设施及费用甲方不负责。
六、乙方在承包期间负责绍修甲方现有房屋,合同到期保证正常使用。
七、合同到期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双方重新协商,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使用。
本合同一式4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XX村九组
乙方:X X村十二组村民李
代表人:
X X X X年X月X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篇9
第一章宅基地相关法规及案例
一、农转非后还能否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我国实行地随房走原则,农转非人员如果仍对原宅基地上的房屋拥有产权的,可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灭失,则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二、未履行法定手续的宅基地被占用如何处理?
案例:李某20xx年向村委申请一处空地作为宅基地,村委予以批准单未办理任何法定手续。李某向村委缴纳了2万元宅基地抵押金,耗资1万元平地。20xx年初,村委会以李某拖欠鱼塘承包款2万元为由,将此宅基地又划分给别人。村委会的做法是否合法,李某能否要回宅基地。
分析:获得宅基地应向乡镇土地部门申请,经审核后,再由县级土地部门批准,方能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是以,本案中村委不具有批准权,李某从未获得土地权,不存在取回的问题。至于李某缴纳的宅基地押金,可以基于村委的越权,要求村委会返还,李某平地的经济损失也可向村委主张,但原则上要按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因为本身李某应知村委无权批准宅基地使用权,其自身对此存在过错。另外村委的承包款可通过承包合同的法律关系,要求李某支付。
三、宅基地转让
符合特定条件才可以随地上房屋一并转让,农民非法出卖宅基地的,县级以上土地部门有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转让的条件:
(1) 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集体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有宅基地但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购买宅基地后仍在标准范围内);(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统一;(5)宅基地不得单独转让,随地上房屋一起转让。
四、在他人的宅基地上建房权益如何分配。
因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建筑用房的材料(动产)与他人的宅基地(不动产)发生符合,所建房屋的所有权应归宅基地所有权人所有,从公平的原则出发,宅基地所有权人应返还或者补偿建房人的损失。例外情况,如是租赁他人房屋,已在合同明确约定改建扩建应经房屋所有人同意,否则不予赔偿的,原则上尊重当事人约定。
五、房屋拆除后,如何确定宅基地的使用权
1、在原有宅基地范围内拆除旧房建新房的,不需要重新申请宅基地,但需报经乡镇政府根据村镇规划等批准。2、农民因搬迁到城镇或者其他农村经济组织后,拆除房屋的,村集体收回再行分配。3、国家征收,由国家行使权利,经济补偿给农民。
六、在宅基地下挖到财宝和文物的处理。
1、公民、法人对于发觉的埋藏物、隐藏物,如果能证明归其所有,法律政策又可以归其所有的,应当予以保护。
2、地下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应立即报告文化管理部门,不能私自挖掘古遗址、古墓群等。
七、现役军人能继续使用宅基地吗
农村户籍的士兵、初级士官(一级士官、二级士官)退伍后,要重新回到农村去,因此他们并未完全脱离农村集体组织,可以继续享受分配给其耕地、宅基地的权利。如果是军官或三级以上士官,退出现役的,称为专业,国家给予安置,可以看做是迁移而脱离了村集体组织,村经集体讨论,报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收回土地重新分配。
八、宅基地互换协议是否有效。
案例:王某和李某将各自拥有土地证书的宅基地进行了协议互换,双方并未向土地部门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后双方各自进行了建房,双方均知道且未提出异议。后李某受鼓动,以未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王某侵占宅基地为由诉讼,要求退出侵占的宅基地,回复原状。
分析:王某和李某自愿签订协议互换宅基地,且已实际履行。现李某反悔,其请求不应得到支持。法院应裁定中止本案审理,司法建议土地部门责令双方补办宅基地变更登记后,由李某撤诉。如果李某在土地部门责令期限内仍未办理变更登记,则法院恢复审理,依据土地部门的决定书,判决互换协议有效,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九、共用宅基地时各方使用权如何行使。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共同享有。宅基地共同使用人的任何一方要占用宅基地建房,必须经过其他共同使用人的同意,否则权利受到侵犯的共同使用人可以视情况要求非法占用人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例外的是,如果其他共同使用人明知占用而未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则视为默认,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在共同使用的宅基地上修建了其他建筑物,又不妨碍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宅基地占用人可以继续使用。
第二章土地征收与征用
一、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政府的征地公告发布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二、死亡人员能否成为征收补偿费的分配对象。
在征地前死亡的人员不能作为安置对象。在征地后死亡的人员,应当计算在征地安置款的安置范围之内,应当享有分得安置补偿款的权利,其所应得的收益由其继承人继承。
第三章土地承包
一、本集体成员对本组织发包的土地享有优先承包权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有限承包权。
二、土地承包经过法定程序后生效
第一步经村民会议选举承包工作小组。第二步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拟订方案过程中应当遵循民主协商,集体讨论的原则。第三步依法召开村民会议,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通过承包方案。第四步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第五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要包括:1、发包方承包方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承包方自土地合同生效时取得承包权。
三、发包方能够干预承包人的生产经营活动
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承包方在土地上从事非农业生产,但必须尊重承包方的经营自主权。无权干预承包方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选择从事何种类型的农业生产。
四、发包方能否因为妇女离婚而收回原承包地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也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五、承包期内,遇到严重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形,能否对土地进行调整
承包期内,遇到人口变动,自然灾害严重损毁承包地等特殊情形时,需要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三分之二讨论同意,经乡镇和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能调整的,按照合同约定。
五、承包家庭成员去世,其在家庭承包中所占的土地份额是否被继承
承包方是以户存在的,家庭中部分家庭成员死亡的,由于户还在,因此不发生集成的问题,家庭承包的土地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如果承包人死亡,承包经营的户消亡的,则其承包地不允许继承,应当由集体组织收回,但应得的承包收益是承包经营家庭的私有财产,可以被集成。且林地除外,林地具有特殊性,林地承包人的'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如果继承人不愿意继承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时,可以由发包方或者其他继续承包该片林地的人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集成。
六、通过招标方式取得的荒山经营权,是否可以继承。
如承包人的继承人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发包方不得以承包人死亡为由收回承包地,如继承人不具备履行合同能力,则继承应得的承包收益。
七、承包人能否立遗嘱将自己承包的林地赠给他人
林地承包人可以立遗嘱将自己承包的林地赠送给他人经营,受遗赠人即可以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除非土地承包合同中有相反的约定。
八、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承包方是否可以要求变更承包合同
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如果承包人已尽了自己的责任,仍不能避免标的物全部遭受损失,可以全部免除承包人的责任,若不可抗力仅使部分标的物受损,仅需变更承包合同,部分免除承包人的责任。
九、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转让承包经营权,发包人是否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1、农村土地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该转让行为无效。如果承包合同中有限制擅自转包的条款,发包方可要求解除承包合同,承包人所受到的损失由自己承担。
2、承包人转让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应当经发包人同意,此处的同意既可以是事前的同意,也可以是事后的追认,发包人明知转让行为而未反对的,视为默认,转让行为继续有效。
《最高院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司法解释》第13条规定,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合同无效,但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
十、发包方能否以情势变更为由,主张原承包合同无效。
案例:承包期限内,因政策及政府、村委投资修路的便利,承包户经营和销售的利润翻了几倍,村委认为承包款太低,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后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调高承包款。
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情势变更,致使继续履行合同显示公平的,并不会导致承包合同无效,当事人可以就合同变更和解除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诉讼或仲裁,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发生变更的客观情况,按照公平原则处理。
十一、因第三人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使用土地,发包人要承担责任吗
案例:王某与李村签订了承包合同,交了承包金,但因为村民干涉无法正常使用土地,造成了经济损失。
分析,因第三人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使用土地的,发包人要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后可追究该第三人的法律责任。
十二、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方式
1、 转包:内部农户之间,转的是使用权,经营权主体不变。无需发包人同意,要备案。
2、 出租:集体之外的人。无需发包人同意,要备案。
3、 互换:本组织经营权的互换,互换后,还应与发包方变更承包合同。
4、 转让: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收入或其他来源才能转让,转让的对象应为从事农业的农户,要经发包方同意。
5、 入股。参加农业股份制,入股分红。
6、 反租倒包。由发包方向承包方租回来,再重新发包或者由集体直接经营。
7、 退包。承包户不想或无力经营,交回集体。
十三、土地经营权流转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土地经营权以互换、转让方式流转让的,虽然互换合同,转让合同未经登记依然成立有效,但是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是指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承包方已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他人,因此与承包方交易,支付了价款,并进行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的第三人。
十四、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四荒”土地,已依法取得林地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在流转时(包括转让)无需经过发包方同意。
十五、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抵押
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抵押,其他方式承包的可以抵押。
十六、能否将土地经营权作价入股从事商业活动
须符合三个条件,1、入股的主体只限于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2、入股只能从事农业经营,不能从事其他工商活动。3、入股是从事合作生产,而不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份,投入到从事农业生产的工商企业或者公司,也不能作为投资成立农业经营公司。
例外:森林法规定,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及相应使用权等可以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合作条件,但不能将林地改为非林地。
十七、发包人采用强制手段干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应承担停止侵权、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责任。
十八、对土地承包合同中的相邻权利纠纷,应当如何处理?
土地承包人在合理使用自己承包的土地时,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但因此造成相邻方损失的,应当予以适当补偿。
第四章其他
一、乱施农药引发伤亡构成犯罪吗
高毒农药不准用于蔬菜、茶叶、果树、中药材等作物,违反规定滥施农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农村水事纠纷,对政府的调解处理不服,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调解不同于行政裁决,对调解不服不能行政诉讼,要提起民事诉讼。
三、蓄洪使用农民土地的如何处理
政府将给与补贴和救助,但农民不能阻扰执行公务,否则按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自愿承包甲方土地一块。本着公平互利原则,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发包土地四至界线为东至:
二、承包年限五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止。
三、付款方式及金额:土地承包款为每年人民币,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每年的5月9日前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对所承包的土地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土地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收侵犯。但乙方必须遵纪守法,不得违法经营。
五、在承包期内,因做到安全生产经营。如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六、乙方在原承包土地上的附作物因国家征占、属于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退还乙方承包土地所付的全部价款;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八、合同满期后,提前一个月另行协商承包事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如乙方不再承包,必须提前三个月告知甲方。在合同期内,如乙方不再经营而终止协议,但必须按合同支付合同余年的承包费用。
九、未经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此合同发生纠纷由社区协调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____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山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流转)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____________的39;约_____亩土地(按田头册为准)承包经营权承包给乙方,从事黄及其他经济作物生产经营。承包地的界限四至由甲方农户整确提供给乙方。如果甲方在乙方黄栽种后一个周内没有提出书面要求的,以黄实际种植范围为界。
二、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
三、承包价格与支付方式
1.承包租金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壹佰元整,________年一付,每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期内不承担甲方其他有关税费及社会负担。
2.乙方对承包土地进行翻耕开垦和套种其他经济作物,甲方及农户不得干涉。如因国家建设和甲方村镇建设需要征用承包地的,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3.因乙方黄基地建设需要在承包地内修建道路、水池、晒场等固定设施,甲方应给予协助和支持。固定设施用地由甲方协调,用地租金同承包地租金一样。承包期外所有权和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4.乙方有使用甲方承包地上生产用水的权利。
5.乙方承包地建设所需的劳动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原则上就地优先解决。
6.乙方争取到的支农优惠政策全部由乙方享受,甲方及农户因给予大力支持,不得借故截留、阻挠、刁难。
7.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承包地内的一切农作物甲方必须自行处理完毕,否则乙方有权处理。
8.土地承包到期后,承包合同终止,农作物自行处理。
9.如果甲方农户建坟需要用地的,应该合理补偿乙方的黄成本费。
五、其他约定
1.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如的确无法解决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执行。
2.本合同一式贰份,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等农户(签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甲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篇1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________年,即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标准为,良田统一定价为:每年每亩田400元(稻谷400斤),已当年九月稻谷单斤价乘总数支付(稻谷单斤价1.2元内不做调价)。每年每亩土300元(玉米300斤),已当年玉米单斤价乘总数支付(玉米单斤价1.2元内不做调价),荒坡、荒沟、路、渠等不计承包费。
四、支付时间
承包费的支付方式为一年内分一次支付,不迟于每年九月三十日。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
甲方应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将拟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双方应积极配合,以实地丈量勘测为准。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乙方与甲方的承包合同在合同期内有效。乙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乙方不能改变土地现壮。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应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
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乙方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政府性补助由甲方农户享受,但是乙方所经营规模性国家补助由乙方享受。
8、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承包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9、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申请退耕还林。
10、乙方必须向甲方交复耕费押金元,由乙方开户村长出面保管,承包期满后归还。
11、如有国家政策性变化及土地被国家征用,本合同失效。
12、本社社员(甲方)因死亡在承包地内选择墓地,不受乙方干预,但所占地面经济作物应做适当赔偿,甲方向乙方协商处理。
13、承包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只有在乙方明确拒绝继续承包时将土地复耕还原,甲方才可以将本协议所指土地另行发包给他人。
七、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为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目的,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建设的附属设施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3、甲方应积极配合一方办理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一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收获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手续。
5、除林木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其他有关农业资源登记手续或者收获手续的,甲方亦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有关登记造册、行政许可等事宜时,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费用。
6、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拟接受该财产的,应当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重臵成本价值。
7、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当年生草本农作物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
8、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收获的林木、多年生农作物的,甲方应当接受该财产,并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市场价值。
9、乙方有权在其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林木、其他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成果上设定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
10、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3、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而定,可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九、解决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2、在本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乙双方和发包方各执一份,一份送村委会,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
甲方代表人(签章):
乙方代表人(签章):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篇13
发包方:甲
承包方: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 村西(窑南) 亩土地承包给乙方使用。(附图)
第二条:承包期限为拾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承包费为每年 元人民币。交付方式为:乙方第一次先交付甲方叁年承包费,第二次在第三年 月 日交付 ,第三次在。除此之外,乙方不负担甲方其他任何费用。
第四条:甲方保证发包土地使用权的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本宗土地的周边村可能出现的有关事宜。
第五条:乙方承包本宗土地必须合法经营。
第六条:承包期内,本合同不因乙方因病不能继续经营而中止,其继承人可承继本合同约定的权力和义务。
第七条:除双方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否则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在承包期限内,若遇国家政策变化或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但甲方应返还乙方剩余年限的承包费。
第九条:本合同承包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十日内,乙方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并保证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等的相对完整。
第十条:乙方不得将本宗土地转包第三方。
第十一条: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双方遇到分歧应协商解决,若达成一致可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乙方在承包期内,对土地布局进行改动要经甲方同意。
第十三条:本合同发行完毕后,甲方若继续对外承包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或承租权。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附后。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篇14
发包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继续深入农村改革,进一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经过村民(组)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将______________ 发包给乙方承包。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承包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承包面积及四址范围
承包面积______________ 亩,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 承包金额及付款方式
乙方在承包期间:
1、每年每亩上交________元,计________元;
2、每年每亩水资源费上交村________元,计________元。
付款方式,本着“先交款,后承包”的原则。第一年的承包金在 协议签订时全部交清,第二年的承包金于前一年的_____月_____日前交清,以后每年依次类推。
四、 甲方责任
五、 乙方责任
1、 在承包期间,乙方实行自主经营,自我管理,风险自负的 原则,自觉履行规定义务,必须服从国家建设用地、政府公益性用地和村建设用地;
2、 承包期间,未经水利部门勘察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水 利设施;
六、 相关事项
在承包期间,乙方在服从国家建设用地、政府公益性用地和村 建设用地前提下,征地费用归甲方所有,青苗费归乙方所有。
七、 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八、 如遇国家政策变化,当本协议与政策发生抵触时,一切以 上级政策为准。
九、 违约责任
在合同期间,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_______方有权_____________。
十、 未经事宜,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国家没有明文规定的, 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此协议一式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篇15
发包方(甲方): 市 村民委员会 发包方代表:_____________ 职务:___ 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 _家庭住址___ __________ ____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集体所有耕地_ _______亩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其四至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二、承包期自_ ___年__ _月__ 日起至_ _年__ _月____日止,一共五十年。
三、乙方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权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结清。甲方出具加盖村委会公章的正规发票或收据。
四、甲方要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乙方对所承包的土地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和继承权。
五、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一次性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六、甲方保证该土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
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八、承包期内,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因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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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篇16
______县______公社(乡)_____大队(村)___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_____(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社员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______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东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亩,二等地______亩,三等地______亩,四等地______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
二,承包时间
承包时间共______年,从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⒈?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⒉?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
⒊?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时间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______元,纳税时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费______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
(本条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见后)
⒋?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⒌?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
⒍?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⒈?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⒉?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
⒊?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五,违约责任
⒈?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义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目价值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
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
⒊?甲方如不及时拨给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应按其价值的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队(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县______公社(乡)______大队(村)______生产队(公章)
代表人:______(盖章)
乙方户主:______(盖章)
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篇17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泉太镇新农村一组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土地类型)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东起: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
2、承包形式: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额交纳承包经营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币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五、地上物的处置
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地上的电力、水利设施的维修、维护、保管有甲方负责,甲方的现有农机设施的使用、维护问题。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在承包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树种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4、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8、在合同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七、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如合同期满时,承包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过本和约承包费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8、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及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如因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3、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附土地平面图
发包方(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
甲方:____村九组
乙方:____村十二组村民李____
____合作社于1991年搬迁到九组,该址对换给九组集体所有,为了充分利用土地,使其发挥应有的效益,甲方将原合作
社旧址承包给乙方发展企业。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原合作社:东西长27、3米,南北长38、5米,面积为1、57亩,现有破瓦房11间,承包给乙方管理使用。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交承包款20xx元,乙方必须在使用前先交当年的承包款20xx元后使用。
三、合同期为1996年1月1日一20xx年1月1日,为期15年。
四、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所建的一切不动产归甲方所有,机器设备等动产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在经营期间,水、电设施及费用甲方不负责。
六、乙方在承包期间负责绍修甲方现有房屋,合同到期保证正常使用。
七、合同到期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双方重新协商,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使用。
本合同一式4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村九组乙方:____村十二组村民李____
代表人: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发包方(甲方):
发包方代表: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集体所有耕地_____________亩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其四至为:
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二、承包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一共五十年。
三、乙方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权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结清。甲方出具加盖村委会公章的正规发票或收据。
四、甲方要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乙方对所承包的土地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和继承权。
五、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一次性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六、甲方保证该土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
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八、承包期内,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因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搞好高收养殖立体化,更好的实施菜篮子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益,双方协调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财产
甲方把金跃村大湾湾河滩承包给乙方搞养殖基地,土地所处位置于李家山金跃村,土地面积为15亩.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15年,甲方从______年1月1日起将土地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12月30日.
第三条租金及租金交纳的时间
租金为每年伍仟元整(5000元),交纳租金时间为每年1月1日即上年到未交纳下年租金.
第四条租赁财产的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由乙方拥有,甲方不再拥有使用权和收益权,
第五条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包括征用)必须征求乙方的同意,否则不予转租或转移.
2、乙方如因其他原因,将租用财产承包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五条土地期满及征用约定事项
1、在租赁租赁期间,如乙方依法征用出租方(即土地)出租方可免去乙方征用时间截止后的租金。土地征用权及相关收益归甲方所有。
2、在租赁期间,如乙方未能征用甲方财产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如双方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财产,乙方所投入固定资产,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以上条件以外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地,乙方不得改变土地其他性质(既只能是养殖产业)。
2、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方可收取每月3%的滞纳金。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期间乙方将租赁财产(既土地)无权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条补充协议
乙方在租赁期间若不投入生产,茺废及闭置土地一年以上,甲方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乙方每年给村民委员会交纳伍佰元(500元)的管理费。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篇19
甲方(土地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租地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将土地_______亩转租给乙方种植使用,甲乙双方特制订以下约定:
1.土地租用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不得一方私自违约,如违约承担经济损失(每亩违约金____元)。
2.租金每年每亩地从___元,每年的租金在____前交清,最多期限___日内。承包期内,根据市场行情,该承包土地的租金另算。
3.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挖沙、土,破坏地形、地貌,乙方在承租期内,甲方不得过问乙方的生产经营,从事的行业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如承包到期后,乙方把该土地恢复原貌。
4.土地的所有权永远归甲方所有,在承包期内如遇到国家征地、煤矿塌方或其他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土地赔偿款归甲方所有,地面附着物及相关经济损失的赔偿归乙方所有,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如有异议,由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6.土地承包到期后,如甲方再出租土地,同等价格乙方具有优先租用权。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_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篇20
订立合同双方:
(下称甲方)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以西与 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oo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篇21
发包方:___________(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方,乙方本着公平、公证、公开的的原则签订此合同。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政府批准,将位于_________县_________镇______村面积为_________亩(最好附上图片)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附图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______。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承包年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土地上有两棵果树,在乙方承包期间负责果树的浇水等等。
五、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______(自行商量)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______(自行商量)
七、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如果合同出现变更和接触应该及时从新签一份,根据情况看变更或者解除的情况的决定经济索赔。
九、违约责任
1、合同期间如果有人违反,则按照承包金额的______%多少索赔对方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没有按时缴纳租金,甲方有合法权解除合同,并且向乙方索赔一定的经济损失。
3、合同成立过后如果甲乙双方有一方反悔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该按照合同处理。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1份,村委会1份、乡政府备份1份。
附 土地平面图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篇22
发包方:
承包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土地类型)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东起: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经果林种植和养殖及相关农业科技开发、推广、培训、服务。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额交纳承包经营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五、地上物的处置
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在承包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树种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4.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七、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如合同期满时,承包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过本和约承包费用之二倍。7.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8.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及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如因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3.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辽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附土地平面图
发包方(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地点:__________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篇23
甲方: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以西与村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篇2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村民委员会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以西与 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 年不变,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签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篇25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_________乡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 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包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五、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自来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0% 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篇26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阜涡路以西,原潘寨中学教学楼以东的部分耕地,承包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 乙方承包甲方土地面积 平方米,合 亩。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种植,不能建造建筑物,不能取土改变土地原貌。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耕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一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
2.每年____月___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
3.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4.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5、乙方不能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
2.本合同履行中,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或教育办学占用该土地,乙方立即无条件让地。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20天签订下期承包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乙方违约,承包金甲方不再归还给乙方。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将土地收回。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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