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医管理办法1 第一条家庭账户基金可用于参加合作医疗人员门诊医药费、检查费、冲销住院自付费用、预防保健、健康体检等的补偿。但不能诱导参合人员用于购买各种保健药品或食品。 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儋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医管理办法3篇,供大家参考。
儋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医管理办法1
第一条 家庭账户基金可用于参加合作医疗人员门诊医药费、检查费、冲销住院自付费用、预防保健、健康体检等的补偿。但不能诱导参合人员用于购买各种保健药品或食品。
第二条 慢性病门诊治疗的申请和认定
(一)所规定的16种慢性病的认定及慢性病医疗证的申请必须严格按《慢性病医疗证申办程序》(儋合管办123号)规定:“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持就医凭证在区级以下机构就医的费用采用直接减免的方式给与支付;在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就医的费用一般先由农民垫付,再按规定方式报销”,报销程序复杂,给参合农民就医带来诸多不便。为了方便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报销,武汉市于20xx年在湖北省率先实现了参合农民到市级转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即时结报工作,并与20xx年启动新农合一卡通工程,20xx年底实现武汉市参合农民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就医、住院和医疗费用数据实时上传、即时结报。为解决广大外出农民工的医疗费用报销问题,20xx年,江夏区在该区农民工比较集中的湖南省株洲市展开农民工异地医疗费用报销试点,选择株洲市中医院作为江夏区异地就医定点医院,实现省外农民工享受与区内医院同等报销政策,达到新农合就医“一卡通”跨省即时结报的目的。
2、存在问题
2.1 *的财政负担重,筹资能力差稳定的、充足的资金供给是新农合得以有效运行的根本保证,新农合的准公共物品性质,使得*在其供给上需承担主要责任,从新农合的筹资机制来看,主要有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市级财政和区级财政进行财政补助,以及农民个人缴费,而集体经济扶持由于缺乏强制性和明确性的规定,导致这一部分在基金的筹集过程中作用不大,甚至可以忽略不计。武汉市新农合20xx年进行试点之初,只获得市、区两级财政补助,财政补助比例为57.14%,20xx年,黄陂、新洲、江夏、蔡甸、东西湖、汉南等6个远城区全部纳入国家和省级财政补助范围,财政补助比例在新农合的筹资总额中进一步上升,20xx年,财政补助比例已达83.72%,而个人负担比例偏低,20xx年至20xx年不到20%,见表2。依据这些统计数据,不难发现,武汉市新农合,目前在基金的筹集方面,面临着财政负担重、个人缴费水*低、集体经济扶持弱甚至于无、筹资能力差的严峻挑战。此外,新农合是城乡二元化的产物,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以及城乡一体化建设,新农合会逐步先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合在一起,最后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轨,这必然会进一步的加重财政负担。
2.2 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导致无效率性
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公*性与合理化直接影响着新农合的运行效果,武汉市医疗卫生资源分布的不公*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首先,武汉市的城市医院、县级医院和农村卫生院获得的财政补助收入存在差距,本文以20xx年至20xx年的统计数据为例加以说明(表3)。20xx年,武汉市城市医院获得的财政补助收入是30 038万元,分别是县级医院的5.71倍和农村卫生院的2.51倍,20xx年,城市医院获得的财政收入是县级医院的4.46倍,农村卫生院的1.02倍,20xx年,城市医院则是县级医院的3.28倍。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居民在选择就医时,考虑到医疗机构的距离远近、报销程序的复杂程度、不同医院级别的收费和补偿比例等综合情况,往往会首先选择农村卫生院,然后依次是县级医院和城市医院,这显然是与各级医院获得的财政补助收入是相反的。
其次,武汉市医疗机构的医师、护士等医疗技术人员配置不合理。武汉市的县级及以上的医疗机构,利用自身的区域优势、薪酬待遇优势以及未来的发展机遇优势,吸引大量的人才,具有强大的医疗人才队伍。与之相比,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在吸引、留住人才方面面临困境,《20xx武汉卫生年鉴》中的统计数据显示,就武汉市*均水*而言,20xx年武汉市村卫生室中,卫生人员3417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占6.50%,注册护士占1.32%,卫生员占0.91%,均低于当年湖北省*均水*,但乡村医生有3119人,占91.28%,高于湖北省*均水*88.01%。针对乡村医生,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108人,仅占3.46%,中专学历水*的1848人,占59.25%,在职培训合格者1098人,占35.20%。农村卫生室技术人员数量少,质量低,导致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实力弱化,反过来,更加难以吸引、留住高质量的医疗技术人员,从而形成恶性循环,也会造成大量病人涌入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现“看病贵、看病难”问题,以及农村卫生资源的闲置与浪费。
2.3 医疗费用快速上涨
近年来,武汉市新农合在缓解农民“看病贵、看病难”,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方面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出现了与制度本身筹资能力差相矛盾的医疗费用快速上涨的问题。以住院例均费用为例(表1),20xx年武汉市的住院例均费用为2480元,20xx年1至3月份的住院例均费用为5826元,20xx年1至3月份的住院例均费用为6392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9.71%。医疗费用的快速上涨,会对新农合的基金安全带来风险,甚至出现收不抵支,影响新农合的可持续发展。新农合涉及医疗服务提供方、需求方以及该制度的制定者和管理者,三方之间关系复杂,在医疗费用监管方面存在漏洞。
首先,医疗服务供方:医患双方之间,信息不对称,医疗服务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医生对患者的病情比较了解,处于优势地位,患者缺乏相关专业知识,无法对自身病情及医生的处方做出正确判断,处于劣势地位,这就为医院的诱导需求行为提供了机会,开大处方、小病大治十分常见;针对医疗服务的需求方,参加制度之前的逆向选择以及进入制度之后的道德风险,都会造成医疗服务过度需求与医疗资源浪费,甚至会出现医患合谋共同骗取保费问题,最终导致医疗费用的快速、不合理上涨。其次,武汉市新农合属于*门所属的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管模式,*门负责政策及方案的制定,下设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司负责各项具体业务的经办,部分经办人员属于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基于理性经纪人假设,缺乏相应的约束激励机制和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经办人员对医疗服务机构的诱导需求等问题主动约束能力差,对医疗费用的控制能力低下。
3、政策建议
3.1 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水*,创新筹资模式,提高资金筹集能力
首先,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水*。新农合作为一项准公共物品,既要强调*责任,也要强调参合农民的个人责任,只有履行了一定的缴费义务,才能享有制度赋予的相应权利。新农合实施之初,基于当时人们对于新制度存在疑虑、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水*低下、医疗技术水*有限等现实条件,缴费水*较低。推行至现在,医院先进的医疗设备、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人们得到了制度带来的实惠,对制度的可持续性充满信心;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也不断上升,20xx年武汉市农村居民全年人均纯收入为3497元,缴费水*为15元每人每年,占0.428%,20xx年武汉市农村居民全年人均纯收入为,缴费水*为70元每人每年,占0.433%,20xx年武汉市农村居民全年人均纯收入是20xx年的4.62倍,但缴费比例几乎没有变化。应亚珍(20xx)通过测算新农合筹资增长需求,并结合我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增长趋势,提出建立以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为基数的动态筹资机制。因此,本文认为适当的提高新农合的个人缴费水*已经具备一定的经济基础和思想基础,进而提高广大参合农民的新农合待遇水*。
其次,创新筹资模式。新农合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各级*的财政补助和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能力弱,为获得充足的资金保证,在强调*责任的同时,还必须拓宽筹资渠道、创新筹资方式。充分发挥社会力量,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到新农合的运行过程中,形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供给的PPP模式,即公司合作伙伴关系,认为既可以获得稳定的资金来源,又可以借助市场力量降低运行成本、有效控制医疗费用、提高服务质量。目前全国有6家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试点工作,*人寿、*太*洋人寿、**安人寿、泰康人寿、新华人寿以及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充分调动民间慈善力量,募集善款、形成互助基金,对新农合进行补充支持。
3.2 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加强对县、乡镇和村医疗资源的投入
根据湖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站《20xx年1-3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的通报》统计,20xx年1-3月,武汉市新农合参合农民的住院流向为省2.7%、市20.0%、县48.9%、乡镇25.9%、其他2.5% 。可见,县、乡镇两级医疗机构是参合农民的主要就医选择,而县、乡镇医疗机构却存在获得财政补助收入少、医疗设备落后、医护人员质量参差不齐等现实问题。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加强对县、乡镇、村医疗机构的财政补助力度,改善医疗机构的工作环境与薪酬福利待遇;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共同为其提供高技术含量的大型医疗设备,并提供设备使用相关培训;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吸引医疗专业的高校毕业生进入基层工作;要求县级以上的医疗技术人员分批、分期去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轮岗、坐诊;加强对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同时还要建立完善的农村公共卫生网络,分解农村医疗保障压力,降低新农合成本,提高新农合制度运行效率。
3.3 加强监管、改革付费方式,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将新农合的医疗总费用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首先,必须加强对各个制度主体的监督管理,即*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参合农民、以及*门下设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窦吉有等人提出发扬民主监督,提高支出透明来保障监管。实行补偿支出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门负责卫生政策和方案制定,要严格依法进行;严格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制定明确、详尽的医疗费用报销目录及报销比例,并严格执行;改革医务人员的绩效评价体系,避免出现“以药养医”,为供方的诱导需求行为提供机会;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起付线、封顶线和自付比例,以及有效的医疗知识宣传,引导参合农民合理的选择就医方式与就医机构;建立独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做到管办分离,更加便于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其次,改革按服务项目付费方式,探索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以及混合模式的付费方式,先在小范围内试点,在取得成效后可在武汉市全市进行推广。
儋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医管理办法3篇(扩展2)
——信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工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3篇
信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工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1
第三条 各县(区)在本县(区)参加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外出务工时相对集中的地点,选定1-2所当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确认为信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工定点医疗机构。
第四条 确定农民工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方便外出务工农民就地参合、就医;有利于外出务工参合农民补偿;合理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和提高外出务工参合农民受益水*。
第五条 农民工定点医疗机构执行信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标准。
第六条 农民工定点医疗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遵守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和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
(三)严格执行当地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执行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本药物目录。
(四)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接受信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认真履行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和经办机构签订的协议;
(五)建立健全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有必要的专(兼)职管理人员。
(六)配备与信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接口的信息管理系统。
第七条 考察确定为信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工定点医疗机构,要与各县(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签定协议。协议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费用结算、不予支付的服务项目和药品、医疗费用给付、审核与控制、争议处理等。原则上协议有效期为2年。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对方均有权解除协议,但须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农民工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性质、所有制形式、地址、诊疗项目时,办理变更手续后,应及时向信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通报,由信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对其变更内容进行复核,对符合定点要求的,保留其定点服务资格。
第九条 经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农民工定点医疗机构,县(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要及时向本县(区)农民公布。
信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工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
第二十二条 县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负责农民工定点医疗机构的考察确定。完善与农民工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对接,确保畅通。
第二十三条 负责农民工定点医疗机构的宣传,引导外出务工农民就地参合、就地就医。
第二十四条 核对外出务工农民就地参合名单,验明身份登记注册。
第二十五条 根据农民工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管理系统传送的外出务工农民就医补偿资料,及时审核,办理补偿资金划拨。
信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工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3
第二十九条 信阳市各县(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农民工定点医疗机构依据服务合同书进行检查,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十条 信阳市各县(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对农民工定点医疗机构外出务工参合对象医疗费用进行严格检查和审核,农民工定点医疗机构有义务提供审核医疗费用所需的全部诊治资料和帐目清单。
第三十一条 县(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对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规定的农民工定点医疗机构,可视不同情况,批评、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定点资格。
儋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医管理办法3篇(扩展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研报告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研报告1
一、基本情况
20xx年参保的人员共有人(其中包含五保户、特困户等),参合率为95%以上。xx卫生院从业人员有57人,村级(含社区)从业人员有78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设在xx卫生院,有4个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业务的开展。在制定药品目录中的相关药品,门诊减免35%,全年每人累计过150元。减免监督工作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简称合管办)负责,把减免名单定期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取得的成绩
1、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看病难、难看病的难题。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以来,农民在家门口看病就能得到减免,到医院看病也能得到减免,病人从中得到了实惠。
2、医务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服务态度有了改善。看病的人多了,医务工作者对患者的服务态度有了明显的改变,比以前好了一点。
3、人民群众对*工作的满意度提高了很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是党和国家利国利民的好政策,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越来越受到农民的支持。
三、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
2、筹资机制不健全。现行的筹资主要以国家财政补助和私人交纳为主,每人每年缴纳20元。
3、监督管理不到位,配套设施有一定得困难。由于合管办没有编制,专职人员只有4人,而面对26个村(社)的监督管理工作力不从心,电脑等配套设施没有随工作同步进行,现有卫生院勉强维持。
4、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所的服务能力差。特别是村级卫生所的部分从业人员自身素质低,工作责任心弱。
5、班子搭配不合理,管理困难。现xx卫生院共有医疗地点2处(县城和大同),却只有一个院长和一个副院长,对于大同点的管理粗放,存在着人浮于事的现象。
6、技术力量弱,业务能手少。由于经费困难等原因,医疗设施不齐全,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不够,加之有的从业人员工作责任心弱,对业务的钻研不够。
四、整改措施
1、积极与职能部门协调,配全领导班子。
2、加强对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所从业人员工作的监督,杜绝营私舞弊的行为,把工作落到实处,让群众得到实惠。
3、加大培训力度,特别是村级卫生所从业人员的培训,引导和鼓励从业人员自发地深造,参加医学类的函大或电大学习。
4、加强对微机的管理,认真地录入参保人员的资料,为参保人员的服务能更加完善。
5、争取职能部门的支持,使新型农作合作医疗工作机构的人员能进一步加强。
儋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医管理办法3篇(扩展4)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调查报告3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调查报告1
前言: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生活水*的日益提高,在满足人们基本需求的同时,也向着精神方面的追求,但是,在农村地区仍然存在着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此,切实保障农村人们医疗水*显得尤为重要,国家也出台相关政策,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
安徽省自近年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以来,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在阜阳市韦寨镇“新农合”的实施中仍存在高“参合率”下的低满意度、政策宣传不到位、报销范围窄的严重问题。本实践报告对这些问题及其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加强合作医疗的宣传力度,丰富筹资机制,扩大报销范围,让法律走进新农合等相应对策,以促进当地新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发展。
调查时间:20xx年8月10号—20xx年8月23号
调查地点:安徽省临泉县韦寨镇
调查对象:安徽省临泉县韦寨镇农民、韦寨镇卫生院
调查方法:运用走访,问卷调查的方法进行调查
调查目的:
宣传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增强农民的自我保障和防范风险意识,提高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同时探索现有医疗保障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在*、企事业单位与农民之间构筑起沟通的桥梁,为农民医疗保障问题献计献策。在不断的努力实践调查下,深入探讨和总结,将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理成实践调查报告,让更多的人了解到真实的农村合作医疗现状,壮大关注“三农”问题的队伍。
调查意义:
在“关注民生,共建和谐”这一大的社会主题的引导下,响应时代号召,关注社会民生,对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并有待完善的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进行研究。《*中央*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指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努力在三年内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参保率均提高90%以上。安徽省作为一个全国中等发展水*的人口大省,其农村人口比例约为72.9%,对其新型农合医疗实施现状,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我国的医保现状。临泉县韦寨镇,又是安徽省中农村医保参合率较高的县区,作为阜阳市新农合的试点,也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在农村医疗保障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严重问题,选择其为调查地区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可实施性。
实践内容:
在临泉县韦寨镇卫生院,每天看病的人都很多,医院门口停满了各种电瓶三轮车、自行车等,从一个侧面来说,农村医疗合作制度的实施,确实给农民们看病带来了很大方便,由于报销过后,所花费的费用并不会太多,人们不管大病小病,都会往大点的医院跑,因为在他们眼中,大医院的医疗水*有保证,所以新农村医疗合作的实施,真正做到了惠及农民,提高了农民的幸福生活指数。
通过对来看病的农民进行采访,他们表示新农合确实给百姓们带来了诸多好处,让人们拥有一个更健康的身体。但同时也表示,新农合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报销落实的慢,惠及面窄等,而对医院医生的采访,他们深切感受到比以前累很多,有时候身体吃不消,确实,医生也是人,需要休息,这就需要医院扩招一些年轻有干劲的医生。对护士的采访,都表示会很累,因为病人太多,大病小病都来医院,但是这就是他们的职责所在,这就需要医院制定出一个合理完善的轮岗制度。
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固然好,都是为了农民的切身利益着想,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确实存在着上述的一些问题,希望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让这项制度真正为农民造福,让农民的生活和生命得到保障。
那么,结合以上调研所反映出的一系列问题,我们能够给出什么样的应对策略呢?
1、切实把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农村医疗卫生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没有农民的健康,就没有农村的小康。面对新的形势,要把加快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摆上各级*及部门重要的工作议程,根据新情况制定长、中、短期发展规划,完善政策措施。各乡镇要落实相关部门和兼职干部负责此项工作,要切实把健康教育、爱国卫生等工作纳入*工作日程,要坚持常抓不懈,改变乡镇*对“大卫生”工作“活没人干,事没人管”的局面。在全县中小学生中继续开展好健康教育课,在农民群众中做好保健知识的宣传,进一步促进全民自我保健意识的提高。
2、要推进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的改革。努力探索乡(镇)卫生院的"多种运营方式,不搞一刀切,不强求一种经营模式。要认真总结大岗子乡卫生院改革经验,进一步深化运行机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行人员聘用制度,注重引进人才、引进资金,以此来改善医疗条件和提高医疗水*,更好地满足农民群众的医疗需求,力争在三年内取得明显成效。
3、建立人才流入机制,抓好从业人员培训。要加快卫生系统内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激活用人机制,制定宽松的人才政策,积极创造有利于人才流入的环境,广揽技术人才。要继续加强对农村卫生人员的培训,每年对乡村医生轮训一次,加快乡村医生知识更新步伐。进一步完善医疗集团运行机制,医疗技术下沉一级,实施技术合作和指导,帮助当地提高医疗水*,进一步提高我县农村卫生队伍的整体素质。
4、加强医疗卫生事业的软环境建设。监察、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对相关部门针对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所设立的收费项目的检查力度,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对合理收费项目的不合理部分也要坚决取消,并重新确定标准,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减负。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法行医现象的惩治力度,彻底净化农村医疗卫生市场,使非法行医现象在农村没有生存的土壤。
5、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建立农民医疗保险制度。在农村全面实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大势所趋,要抓住我省20xx年全面实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这一契机,抓紧为我县推行此项制度做好各项准备。在暂时没有实行该项制度的情况下,各级*及相关部门要把开展扶贫工作与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医疗需求结合起来,把因病致贫的群众当做扶贫重点,要采取多种措施,有效地解决贫困群众就医难的问题。
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对*、乡镇卫生院和新农合医疗制度试点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让好的制度措施真正造福于农民,提高农民的幸福满意指数。
总之,这次社会实践调查,让我经历了很多,同时也学到了很多,了解到了我们国家农村发展的进步和存在的不足,希望*能够积极落实国家的制度政策,做到一切为了人民,为了人民的一切,提高整个国民的幸福生活。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调查报告2
前言: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生活水*的日益提高,在满足人们基本需求的同时,也向着精神方面的追求,但是,在农村地区仍然存在着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此,切实保障农村人们医疗水*显得尤为重要,国家也出台相关政策,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
安徽省自近年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以来,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在阜阳市韦寨镇“新农合”的实施中仍存在高“参合率”下的低满意度、政策宣传不到位、报销范围窄的严重问题。本实践报告对这些问题及其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加强合作医疗的宣传力度,丰富筹资机制,扩大报销范围,让法律走进新农合等相应对策,以促进当地新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发展。
调查时间:20xx年8月10号—20xx年8月23号
调查地点:安徽省临泉县韦寨镇
调查对象:安徽省临泉县韦寨镇农民、韦寨镇卫生院
调查方法:运用走访,问卷调查的方法进行调查
调查目的:
宣传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增强农民的自我保障和防范风险意识,提高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同时探索现有医疗保障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在*、企事业单位与农民之间构筑起沟通的桥梁,为农民医疗保障问题献计献策。在不断的努力实践调查下,深入探讨和总结,将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理成实践调查报告,让更多的人了解到真实的农村合作医疗现状,壮大关注“三农”问题的队伍。
调查意义:
在“关注民生,共建和谐”这一大的社会主题的引导下,响应时代号召,关注社会民生,对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并有待完善的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进行研究。《*中央*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指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努力在三年内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参保率均提高90%以上。安徽省作为一个全国中等发展水*的人口大省,其农村人口比例约为72.9%,对其新型农合医疗实施现状,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我国的.医保现状。临泉县韦寨镇,又是安徽省中农村医保参合率较高的县区,作为阜阳市新农合的试点,也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在农村医疗保障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严重问题,选择其为调查地区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可实施性。
实践内容:
在临泉县韦寨镇卫生院,每天看病的人都很多,医院门口停满了各种电瓶三轮车、自行车等,从一个侧面来说,农村医疗合作制度的实施,确实给农民们看病带来了很大方便,由于报销过后,所花费的费用并不会太多,人们不管大病小病,都会往大点的医院跑,因为在他们眼中,大医院的医疗水*有保证,所以新农村医疗合作的实施,真正做到了惠及农民,提高了农民的幸福生活指数。
通过对来看病的农民进行采访,他们表示新农合确实给百姓们带来了诸多好处,让人们拥有一个更健康的身体。但同时也表示,新农合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报销落实的慢,惠及面窄等,而对医院医生的采访,他们深切感受到比以前累很多,有时候身体吃不消,确实,医生也是人,需要休息,这就需要医院扩招一些年轻有干劲的医生。对护士的采访,都表示会很累,因为病人太多,大病小病都来医院,但是这就是他们的职责所在,这就需要医院制定出一个合理完善的轮岗制度。
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固然好,都是为了农民的切身利益着想,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确实存在着上述的一些问题,希望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让这项制度真正为农民造福,让农民的生活和生命得到保障。
那么,结合以上调研所反映出的一系列问题,我们能够给出什么样的应对策略呢?
1、切实把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农村医疗卫生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没有农民的健康,就没有农村的小康。面对新的形势,要把加快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摆上各级*及部门重要的工作议程,根据新情况制定长、中、短期发展规划,完善政策措施。各乡镇要落实相关部门和兼职干部负责此项工作,要切实把健康教育、爱国卫生等工作纳入*工作日程,要坚持常抓不懈,改变乡镇*对“大卫生”工作“活没人干,事没人管”的局面。在全县中小学生中继续开展好健康教育课,在农民群众中做好保健知识的宣传,进一步促进全民自我保健意识的提高。
2、要推进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的改革。努力探索乡(镇)卫生院的多种运营方式,不搞一刀切,不强求一种经营模式。要认真总结大岗子乡卫生院改革经验,进一步深化运行机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行人员聘用制度,注重引进人才、引进资金,以此来改善医疗条件和提高医疗水*,更好地满足农民群众的医疗需求,力争在三年内取得明显成效。
3、建立人才流入机制,抓好从业人员培训。要加快卫生系统内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激活用人机制,制定宽松的人才政策,积极创造有利于人才流入的环境,广揽技术人才。要继续加强对农村卫生人员的培训,每年对乡村医生轮训一次,加快乡村医生知识更新步伐。进一步完善医疗集团运行机制,医疗技术下沉一级,实施技术合作和指导,帮助当地提高医疗水*,进一步提高我县农村卫生队伍的整体素质。
4、加强医疗卫生事业的软环境建设。监察、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对相关部门针对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所设立的收费项目的检查力度,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对合理收费项目的不合理部分也要坚决取消,并重新确定标准,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减负。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法行医现象的惩治力度,彻底净化农村医疗卫生市场,使非法行医现象在农村没有生存的土壤。
5、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建立农民医疗保险制度。在农村全面实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大势所趋,要抓住我省20xx年全面实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这一契机,抓紧为我县推行此项制度做好各项准备。在暂时没有实行该项制度的情况下,各级*及相关部门要把开展扶贫工作与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医疗需求结合起来,把因病致贫的群众当做扶贫重点,要采取多种措施,有效地解决贫困群众就医难的问题。
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对*、乡镇卫生院和新农合医疗制度试点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让好的制度措施真正造福于农民,提高农民的幸福满意指数。
总之,这次社会实践调查,让我经历了很多,同时也学到了很多,了解到了我们国家农村发展的进步和存在的不足,希望*能够积极落实国家的制度政策,做到一切为了人民,为了人民的一切,提高整个国民的幸福生活。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调查报告3
一、居民对此项政策的态度
大多数居民对这项政策的实施表示支持和参与,我社区居民参与率达95%以上。也有部分居民对此制度缺乏了解,持观望态度。由于旧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瓦解和衰落给农民带来了诸多不便,农村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工作明显削弱,新的公共卫生问题不断出现。医药费用不断上涨,广大农民不堪重负,看不上病、看不起病的相当普遍。调查显示,群众有病时,有38%的人应就诊而不去就诊,有29%的人该住院而不住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户明显增多。农民迫切希望改变现状,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正是从为群众解决这些难题为出发点,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使大多农民的观念和心态了发生了变化,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积极主动地要求参合。
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特点
与过去实行的旧合作医疗制度相比,有许多不同点,主要是:
1、新型合作医疗是由*组织、引导、支持;而过去的合作医疗则主要依靠乡村社区自行组织。
2、新型合作医疗的资金来源,主要靠以*投入为主的多方筹资;而过去的合作医疗资金,主要靠个人缴纳和村级集体经济补贴,*各级财政不负筹资责任。
3、新型合作医疗以“大病统筹”为主,重点解决农民因患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而过去的合作医疗主要解决小伤小病,抗风险能力差。
4、新型合作医疗实行以县为单位进行统筹和管理的体制,统筹的范围大,互助共济的作用就大;而过去的合作医疗一般都以村为单位统筹,少数以乡为单位统筹,互助共济的能力较小。
三、存在问题及相对建议
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在运行初期必然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调研中我们了解到:
1、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还不够深入人心,农民对政策的理解不透彻。
各级合作医疗的工作人员要对政策领会透彻,端正为农民服务的态度,提高服务意识,让农民通过与这些工作人员的接触,理解政策,相信*,增强积极参合的信心。
2、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和设备大多数没有达到规范标准,不能根本解决农民就近医疗的问题。
*应该把乡镇医疗机构作为农村合作医疗的基地,给予足够的投入,改善基础设施,增加必须的医疗设备,使每一个乡镇医院都能达到统一的硬件标准。
3、基层医疗机构的人才短缺问题。乡镇医院医务人员学历低,专业技术水*不高、人才流失是普遍存在的问题。
各相关单位应该采取相对措施引进人才和培养人才,提高基层医院医务人员的待遇,让他们安心在基层工作。
二〇xx年x月
儋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医管理办法3篇(扩展5)
——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工作的指导意见3篇
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工作的指导意见1
(三)建立国家级和省级跨省就医费用信息数据库
在国家新农合信息*台建立全国参合患者跨省就医费用信息数据库(简称国家库)。国家库通过省级新农合信息*台收集跨省就医数据,存储跨省就医费用信息、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机构、行政区划代码等字典目录以及费用核查申请单、回复信息等管理类数据。同时定期向各省级新农合信息*台推送相关数据。
各省(区、市)依托本地区新农合信息*台建立本省(区、市)参合患者跨省就医费用信息数据库(简称省级库)。省级库主要负责收集省内二级(含,下同)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接诊的省外患者就医费用信息,并定期向国家库报送。省级库同时接收国家库推送的本省患者至省外医疗机构就医相关信息。
(四)完善跨省就医费用信息的采集与交换机制
跨省就医费用信息的采集。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负责采集本机构接诊的外省患者就医数据,按照《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第10部分:住院病案首页》格式生成交换内容。暂时不具备条件生成《住院病案首页》格式的,可根据《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通技术方案(试行)》(卫办农卫函〔2013〕456号)格式生成交换内容,经同级新农合信息*台或直接上传至本地省级库。如医疗机构所在省(区、市)区域卫生信息*台数据质量较好且能够及时更新,省级新农合信息*台可直接调用区域卫生信息*台接口,生成省级库。
国家新农合信息*台与省级新农合信息*台的联通与数据交换。利用国家新农合信息*台与省级新农合信息*台、省级新农合信息*台和省内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已建立的网络设施,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省(区、市)应当在患者出院1周内将本地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诊的外省患者就医信息上传至国家库。国家新农合信息*台将跨省就医患者信息推送至患者参合省(区、市)的省级新农合信息*台,至少每周推送1次。各省级新农合信息*台定期接收国家新农合信息*台转发的费用核查申请单,并在收到申请单1周内予以回复。
(五)建立查询协作机制
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通过登录本地省级库或国家库进行费用核查;如未查询到相关信息,则向国家新农合信息*台提交费用核查申请单,由国家新农合信息*台转发至就医地省级新农合信息*台进行核查;如仍未查询到相关信息,可采取人工方式核查。鼓励以购买服务的形式将人工核查工作委托至保险公司等第三方机构,提高核查工作的效率和专业化程度。
国家新农合信息*台还将通过与各类信息系统的联通,扩大查询医疗机构的覆盖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通过门户网站等形式向社会提供患者就医费用真实性查询。患者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不在国家新农合信息*台覆盖范围内的,就医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及医疗机构应对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工作提供必要协助。
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工作的指导意见2
(六)逐步统一省外就医补偿政策
各省(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逐步统一本省(区、市)参合患者省外就医补偿方案,建立统一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信息标准库,规范与跨省就医相关的经办流程和结报办法。跨省就医患者的新农合待遇执行参合地的报销政策,或由参合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协商达成一致后执行就医地的报销目录,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额等仍执行参合地规定。
(七)落实分级转诊制度
新农合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工作要与分级诊疗工作的推进相结合。各统筹地区要逐步建立异地就医报备制度。符合条件的参合患者经参合地转诊备案后到省外就医,参合地经办机构应及时将相关信息传送至省级新农合信息*台和国家新农合信息*台。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国家新农合信息*台转诊数据,接收患者住院,并在出院结算时为转诊患者提供结报服务。
(八)鼓励建立省级结算*台
鼓励各地建立省级新农合结算*台,统一处理和协调省内与跨省就医费用核查、结报工作。可以委托保险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建立省级结算*台,并以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补偿;当前阶段,也可以参合地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签约的方式建立点对点的结算通道。
(九)规范结算流程
已办理转诊手续的参合患者到提供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出院结算时只支付自负部分,新农合基金补偿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定点医疗机构定期将相关信息报送至本地省级结算*台;就医地省级新农合结算*台与医疗机构定期结算垫付的补偿资金,再定期与参合地省级结算*台进行清算。条件暂不具备的地区,可由定点医疗机构与患者参合地经办机构直接结算。
信息化基础比较薄弱的地区,参合地经办机构应当提供异地报销服务,参合农民在省外医疗机构就医后,将费用凭证等信息提供至参合地经办机构,经办机构通过国家新农合信息*台提供的就医数据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按照本地补偿方案计算报销金额,并将补偿费用直接汇至参合人员的银行账户中。居民健康卡普及的地区,可充分发挥居民健康卡的金融功能,优化跨省就医结报流程。
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工作的指导意见3
(十)做好跨省就医患者管理服务
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应当根据跨省务工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异地急诊人员等不同人群的"特点,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做好跨省就医患者管理服务。结合分级诊疗办法和转诊转院制度,完善异地就医备案程序,为参合患者提供方便的新农合结报服务。就医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应当协助参合地做好信息登记、患者身份核实、医疗服务监管、医疗费用真实性审查等工作。
(十一)提升异地就医信息化水*
完善国家新农合信息*台建设,规范新农合就医身份识别程序,推进居民健康卡在新农合信息系统的集成应用,推进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与新农合信息*台的互联互通。建立完善国家级和省级新农合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系统,规范业务流程、系统接口和信息传输标准等,为跨省就医信息数据传输奠定基础;加快推进国家新农合信息*台与各省级新农合信息*台对接,通过完善高效的信息化手段提供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直接结报服务。
(十二)保障信息安全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新农合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等要注重跨省就医患者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工作,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国家卫生*公布的《人口健康信息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制订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切实保障信息安全和患者个人隐私。
儋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医管理办法3篇(扩展6)
——上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精选5篇)
上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1
20xx年,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乡党委、*的高度重视,人大、*等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经办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本着“*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门诊小病补偿、互助共济”的原则,全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扎实推进、*稳运行、态势良好,再次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基本情况
1、参合情况
20xx年,全乡有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5.05%。
2、补偿情况
截止20xx年6月30日,全乡共有人次得到补偿,补偿金额为:.8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87人次.40元。其中:门诊补偿人次,补偿金额为:.90元,占总补偿金额的44.34%,人均补偿12.33元。乡卫生院住院补偿429人次,补偿金额为:.10元,占总补偿金额的18.11 %,人均补偿340.50元。县境外住院补偿130人次,补偿金额为:.80元,占总补偿金额的37.54 %,人均补偿2329.10元。
3、工作情况
20xx年,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继续本着“一切为了参合农民的利益、取信于民、惠及于民”的服务宗旨。严格执行县委、*制定的及其相关文件,具体工作如下:
1、机构组织
进一步完善了三个组织:一是以乡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二是以乡长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三是以乡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使全乡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得到了组织保障。
2、制度宣传
为力争达到宣传面100%、知晓率100%的目标,按照:宣传内容有针对性;宣传形式多样性;宣传工作细致性的原则,采取常年宣传、处处宣传的方式,及时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调整方案。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做到了家喻户晓,大大提高了农民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资金管理
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县实施补偿报销以来,我站对补偿报销资金始终坚持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及时下发,无一截留农民补偿报销资金。
4、内部管理
站内实行定期理论和业务学习,要求每位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相关政策和制度。
5、医疗机构管理
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积极配合新农合工作的开展,继续设置专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窗口,落实了专职人员,制定并公开办事流程,将办事流程张贴在醒目位置,使就诊参合农民一目了然。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严格执行相关药品目录和价格。
6、监管工作
为保证定点医疗机构用最低廉的价格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不定期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督查。协调卫生院加强医务人员素质教育培训28人次,建立和完善了医疗机构年终考核、奖惩制度。
7、审核工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过程中,农民最关心的是医疗费用补偿兑现的公开、公*问题。为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审核和督查工作,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即: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初审、卫生院、合医站分别复核,县合医局终审制度。加大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合理用药、因病施治等管理力度,始终坚持公开、公*、公正的原则,让广大参合群众真正得到优质、高效、便捷、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存在的问题
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随着人民群众医疗保健需求的日益提高,运行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合医站工作经费严重不足,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削弱了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指导力度。
2、村级卫生服务人员水*低,能力弱,难以满足农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3、微机管理系统尚未建立,工作现代化程度低,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带来很多的不便和困难,增加了工作成本。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乡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将按照县委、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总部署,在乡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合医局的领导下,以提高参合农民受益面和提高合作医疗服务质量为目标,努力实现“*得民心、卫生得发展、农民得实惠”,扎实推进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
1、积极配合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建设,实行网上审核。
2、加大监管力度,不断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严格执行医疗规范及操作流程,严格执行及不断规范服务行为,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上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2
xx年上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在市委、市*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相关部门关心和支持下,市合管局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补偿总金额.43万元,资金使用率46.5%,县镇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75.3%。
二是在特殊群体保障上求实效。起,我县实现新农合与医疗救助无缝对接,对农村低保、五保等重点对象的救助当场兑付。1-5月份,全县医疗救助同步结算人次,救助金额1148.7万元。在全面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
——深圳市劳务工合作医疗试点办法 (精选3篇)
深圳市劳务工合作医疗试点办法1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深圳市的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劳务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深圳经济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进行劳务工合作医疗试点的布吉、龙岗、龙华、沙井四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从事制造业的企业(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务工。
本办法所称参加单位,是指已参加劳务工合作医疗的用人单位。
本办法所称参加人,是指已参加劳务工合作医疗的劳务工。
第三条 劳务工合作医疗遵循低水*、广覆盖、高效率、逐步推进以及合作医疗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现收现付、当年收支*衡的原则。
第四条 建立劳务工合作医疗基金,不建立个人帐户。基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因疾病暴发流行、严重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以及在劳务工合作医疗试点期间,基金不敷使用时,由*财政给予补贴。
第五条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市、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劳务工合作医疗政策制定和基金监督,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市社保机构)负责基金筹集、管理和费用结算。
*门负责劳务工合作医疗服务管理,合理布局医疗网点,通过招标或其他途径确保目录内药品供应,以及协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街道办区域内选定一家牵头医院。
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负责按规定为劳务工合作医疗参加人提供医疗服务。牵头医院除按规定为劳务工合作医疗参加人提供医疗服务外,负责与街道办区域内其它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医疗费用结算,并负责办理参加人到街道办区域外就医的转诊手续。
深圳市劳务工合作医疗试点办法2
第二十九条 劳务工合作医疗费用的结算,分门诊与住院两种结算方式。
第三十条 劳务工合作医疗门诊医疗费用的结算,采用“年度结算、按月偿付、定额包干”的形式。
市社保机构根据各街道办辖区参加人选择就医的情况,核算分配到牵头医院的基金数额,以核算数额为基数,暂扣5%与医疗服务质量挂钩的费用后,其余95%按月划拨给牵头医院统筹管理,由牵头医院负责分配与结算。
5%与医疗服务质量挂钩的费用于年终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支付比例。
第三十一条 参加人住院医疗费用,采用与各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均住院人次费用标准的方式结算。
*均住院人次费用标准包括下列可记帐项目的费用:诊金、床位费、药品费、检验费、手术及麻醉费、抢救费、监护费、护理费、检查费、治疗费、材料费和大型手术设备仪器费等。
每月按应偿付总额的95%支付,5%的费用与医疗服务质量挂钩,年终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支付比例。
第三十二条 经核准转诊到市内或市外的住院医疗费用,参加人回到转出牵头医院报销。每转出一名住院病人,市社保机构按一个住院人次费用标准偿付给转出的牵头医院,超出部分,由市社保机构与转出的牵头医院按8∶2的比例分担。
第三十三条 市社保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月偿付住院医疗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应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下列资料报送市社保机构审核:
(一)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月报表;
(二)住院费用结帐单。
市社保机构审核并扣除违规金额后,于每月下旬将上月应付的医疗费用划拨给定点医疗机构。
第三十四条 参加人因公外出或出差,在街道办区域之外的医疗机构门诊急诊抢救,及经核准转诊到市内或市外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应在3个月(住院从出院日起算)内凭转出医院转诊证明、门诊病历或盖有医院印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出院诊断证明书或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原始收费收据、用人单位证明和《深圳市劳务工合作医疗证》等有关资料,到牵头医院办理报销手续。
参加人因公外出或出差,在街道办区域之外的医疗机构急诊住院抢救的医疗费用,应在出院后3个月内凭盖有医院印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出院诊断证明书或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原始收费收据、用人单位证明和《深圳市劳务工合作医疗证》等有关资料,到市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深圳市劳务工合作医疗试点办法3
第三十五条 参加单位应就近选择一家劳务工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就医点,所属参加人应在就医点就医,到其他医疗机构就医应办理转诊手续(急诊抢救除外)。
第三十六条 劳务工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应是持有*门审核发放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社保机构授予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
国有医疗机构经市社保机构选择确定为劳务工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不得拒绝,其他医疗机构,由市社保机构与其协商确定。
市社保机构应当与定点医疗机构签定协议,按照协议规定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管理。
第三十七条 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的原则,按照本办法和协议的规定向参加人提供医疗服务,并建立与劳务工合作医疗制度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 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时,应当执行劳务工合作医疗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定点医疗机构为参加人提供前款规定以外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应征得参加人或其亲属签字同意。
第三十九条 由牵头医院负责管理的劳务工合作医疗费用,应单独建帐、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年度结余的基金全部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牵头医院应将每季度劳务工合作医疗收支情况,报送市社保机构。市社保机构有权对劳务工合作医疗门诊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十条 市社保机构和*门共同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市社保机构或*门进行检查和监督时,定点医疗机构有义务提供相关资料和费用清单。对拒不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市社保机构可以拒付相应的费用。
第四十一条 实行费用包干的定点医疗机构未提供参加人按本办法规定应享有的合作医疗服务的,市社保机构可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并按协议规定扣付违约金。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第四十二条 定点医疗机构或参加人有《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的相同违规行为的,由市社保机构参照《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和处罚。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按照本办法规定参加劳务工合作医疗或不按照规定缴纳合作医疗费的,由市社保机构参照《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交的合作医疗费不补交,未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参照《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支付。
第四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定点医疗机构、参加人、*门和市社保机构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市社保机构对举报人实行奖励,具体办法参照《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执行,奖励金额由市社保机构从劳务工合作医疗基金中支付。
儋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医管理办法3篇(扩展8)
——郑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规定 (精选3篇)
郑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规定1
第四条 我市新农合运行机构由组织领导机构、监督管理机构、商业保险机构、定点医疗机构组成。
第五条 市新农合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县(市、区)新农合管理委员会为全市及各县(市、区)新农合的组织领导机构,分别负责全市及本县(市、区)新农合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和筹资工作。
第六条 市、县(市、区)两级新农合管理办公室为市、县(市、区)新农合的监督管理机构,分别负责全市和本县(市、区)新农合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商业保险机构执行新农合政策、规定情况,以及履行《郑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郑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支付业务委托承办协议》(以下简称《委托承办协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并对已补助参合农民的补助情况进行抽查复核,抽查比例不少于10%;
(二)根据商业保险机构违约情况,结合年度审计报告,依据《委托承办协议》,逐级提出违约保证金支付初步意见,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协助各级*门、审计部门做好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和审计工作;
(四)受*门委托管理本辖区的定点医疗机构,对辖区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动态管理和年度考核;
(五)制定本市、县(市、区)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并根据运行情况,提出本市、县(市、区)新农合实施方案及补助报销范围的修订意见,按规定程序报批;
(六)按照《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转诊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对参合农民患疑难重症的转诊或因外出患急病住院进行转诊管理;
(七)建立信息报告制度,按规定及时报告有关信息和各种报表,并认真分析相关信息、数据,为市领导小组及县(市、区)新农合管理委员会提供决策依据。
第七条 承办补助支付业务的商业保险机构及所属县(市、区)分支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市、区)有关新农合政策,严格履行与市*签订的《委托承办协议》,协助市及各县(市、区)开展新农合的宣传和发动,承担县(市、区)农民参合的注册登记、信息审核、录入和制证(卡)工作;
(二)在市、县(市、区)设立新农合补助服务中心,在乡镇定点医疗机构设立新农合补助服务站(以下分别简称补助服务中心、补助服务站),具体承担参合农民医疗费用的审核补助报销和定点医疗机构直补费用的审核支付工作,严格按照《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本药物目录》(以下简称《基本药物目录》)、《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试行)》(以下简称《基本诊疗目录》)、《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各级新农合实施方案和补助报销范围等规定及内部制定的工作程序、流程,审核办理补助支付业务,并按要求对补助情况进行公示;
(三)在县(市、区)国有商业银行设立新农合基金专户(支出户),建立新农合补助专用台账和补助报销凭证档案。主动接受市、县(市、区)新农合管理部门、*门和审计部门对其承办的新农合补助支付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并按要求如实提交检查资料;
(四)根据新农合基金使用情况,发现有透支风险或基金沉淀较多时,应及时向市、县(市、区)新农合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五)建立直补周转金制度;负责县(市、区)新农合基金(周转金)的管理;做好新农合专管员的接收、招聘,并组织培训;承担新农合经办人员、新农合专管员的绩效考核和工资发放;建立满足新农合补助和管理工作需要的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数据备份和系统维护等工作;
(六)在各级新农合补助服务中心(站)公示新农合管理机构、*门、审计部门的监督电话;每月公示新农合基金的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七)按要求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向市、县(市、区)新农合管理机构提交信息报表;(八)完成市、县(市、区)新农合领导机构及监督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八条 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新农合的有关政策、管理规定,严格履行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签定的《服务协议》,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保证药品质量,全面推行《基本药物目录》。使用《基本药物目录》以外药品,进行《基本诊疗目录》和补助报销范围以外诊疗项目,应以书面形式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后方可实施;目录外药品费用、不予补偿的诊疗项目费用分别占药品总费用、诊疗项目总费用的比例,乡级不得超过5%,县级不得超过10%,省、市级不得超过15%。
(三)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四)严格执行《转诊暂行规定》,按规定程序进行逐级转诊,同时向各县(市、区)新农合管理机构备案;
(五)按要求及时向新农合监督管理机构和商业保险机构提供参合农民的就诊信息;
(六)在显要位置设立投诉箱和公示栏,并按要求公布新农合管理机构、*门、审计部门的监督电话;
(七)市级及县(市、区)级定点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设置新农合直接补助窗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直接补助业务;(八)乡镇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为商业保险机构设置的乡镇新农合补助服务站提供办公场所和基本办公条件;(九)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协助新农合管理部门、乡镇*和村委会搞好新农合的宣传发动和筹资工作。
第九条 市直有关部门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以下职责,共同做好新农合工作:
*门负责新农合相关政策、管理制度及工作方案的制定,宏观管理和协调;指导县(市、区)结合实际调整和完善实施方案;开展基层卫生人员、新农合管理人员政策和管理知识培训;建立健全卫生服务体系,做好全市定点医疗机构的确定、管理和考核工作,研究制定新农合补助标准、报销范围;组织开展新农合理论研究。
*门负责新农合基金的管理、监督、拨付及履约保证金的管理与委托管理费用的支付工作,研究制定加强新农合基金管理和监督的具体政策措施,协调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落实市、县两级财政补助资金。加强商业保险机构周转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按财政管理体制,落实本级管理机构的人员和办公经费。
计生部门负责独生子女和计生双女户家庭的审定及其家庭成员个人缴纳参合资金的落实,配合做好新农合的宣传发动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农村低保家庭、五保户的审定及资助其参合个人缴纳资金的筹集,落实医疗救助政策。
审计部门负责将新农合基金财务收支和管理情况纳入审计计划,保障基金安全。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方便农民得到安全、有效的药品。
人事编制部门负责农村卫生人才情况调研及农村卫生人才政策的制定,推进农村卫生机构人事及分配制度改革,引导和促进卫生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服务。督促落实新农合监督管理机构人员编制。
金融工作部门协调省保监局,加强对中标商业保险机构的日常管理。
郑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规定2
第十条 农民自愿以家庭为单位整体参加新农合,个人缴纳费用和中央、省、市、县(市、区)各级财政补助费用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农村居民中的五保户,低保家庭,独生子女领证户和计生双女户的家庭成员,参加新农合个人应缴纳的费用,由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和计划生育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资助。
第十一条 对参合农民医疗费用的补助,分为小额(门诊)医疗费用补助和大额(住院)医疗费用补助两部分。具体补助标准和不予补助范围按市、县(市、区)两级相关规定执行。
郑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规定3
第十二条 资金筹集
县(市、区)*组织辖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筹集新农合资金,资金筹集程序如下:
(一)按照自愿原则,村委会积极引导、动员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农合,缴纳参合资金,逐人逐户进行登记造册,并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新农合基金专用票据”,以行政村为单位将筹集的资金汇缴乡、镇、办财政所;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汇总所辖行政村交费名单和农民参合资金后,核准上缴本县(市、区)*门新农合财政基金专户;农村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筹集资金由商业保险机构及所属县(市、区)分支机构负责管理。
(二)中央、省、市财政的专项补助资金,逐级下拨到各县(市、区)基金专户后,由各县(市、区)*门汇总各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和农民个人缴纳的新农合资金,统一存储在本县(市、区)新农合基金专户上。
第十三条 基金管理
(一)新农合基金本着以收定支、专款专用、专户储存、收支两条线的原则管理使用。当年结余基金及利息全部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二)商业保险机构所属县(市、区)分支机构在国有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设立新农合基金专用账户(支出户),以县(市、区)为单位,单独核算,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确保新农合基金的安全。
第十四条 补助支付
(一)门诊统筹补助的支付参合农民持“新农合证(卡)”到本县(市、区)内开展门诊统筹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看病、取药,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按照有关规定新农合应该补偿的门诊医药费用,垫付的费用由医疗机构与商业保险机构定期进行结算。
开展门诊补助的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将门诊补助发生费用和参合农民家庭账户登记递减情况核对汇总一次,报送所在乡镇新农合补助服务站审核,乡镇新农合补助服务站应在一周内完成门诊补助费用审核工作,并根据审核情况于次月10日前完成上月补助费用的拨付工作,不予补助费用以书面形式告知定点医疗机构。
(二)大额(住院)补助的支付
1.参合农民住院费用的补助报销办法及手续(1)县(市、区)、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的补助支付参合农民在本县(市、区)内的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出院后凭有关证件、证明、手续在所住医院直接办理审核补助手续,直接补助定点医疗机构或新农合补助服务站要为其办理补助业务,并建立补助档案;参合农民在本县(市、区)以外的我市其它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补助标准按其所在县(市、区)规定的补助标准执行,补助报销办法和程序同市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补助报销办法和程序。(2)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的补助支付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合农民,出院后除持相关规定证件、证明和单据外,还需持转诊手续,在定点医疗机构开设的直接补助窗口,直接办理审核补助手续。(3)市以外城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的.补助支付参合农民因急危重症或在外务工、居住在本市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入院后三日内与所在县(市、区)新农合管理部门联系,按照省转诊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出院后持上述所列证件、证明和单据及转诊证明或转诊手续、急诊证明,提交住院病历复印件及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到所在县(市、区)新农合补助服务中心办理补助手续。
2.定点医疗机构对参合农民住院费用直接补助的核销办法市、县两级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其每月实际发生的直接补助费用分别向相应的新农合补助服务中心提出补助申请,并提交已补助参合农民的补助报销审核材料。次月10日前,市、县(市、区)级新农合补助服务中心根据审核情况拨付补助费用。不予补助费用的,书面告知定点医疗机构并通报市及参合农民所在县(市、区)新农合管理部门。
儋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医管理办法3篇(扩展9)
——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精选3篇)
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1
我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在县委、县*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镇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党和*为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缓解和消除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惠及全镇农民的大好事、大实事来抓。两个多月来,我镇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和深入细致的工作,“新农合”工作进展顺利,截止x月xx日,我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户户,占全镇农户的68.5%,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达人,占农民总人数的58.2%。
自xxxx年x月xx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动员大会召开后,我镇党委、*就专门召开了镇党政人大三家班子领导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镇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工作。并于1月12日召开全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动员会,各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查工作总结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查工作总结1
根据长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关于认真做好迎接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检查工作的通知》,把“让利于民”贯彻到每一项政策制度的制定,每一个医护人员的行为规范,做为立院之本去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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