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环境保护厅联合印发了《云南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使用管理规定》,《规定》的实施标志着我省电子运单制度将全面实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将实现安全闭环管理,运输企业和危险货物充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进一步落实。该规定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施行。交通运输、安监、公安、环保四部门将根据《规定》形成协同工作机制,对管辖范围内的企业、车辆、人员执行电子运单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进云南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闭环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8月9日《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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