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税务局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督情况报告,供大家参考。
市税务局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督情况报告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构建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的意见》及5项配套制度的通知》和省局《关于全面构建全省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的通知》文件精神,xx市税务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构建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工作要求,加强工作统一领导,统筹抓好党委全面监督、纪检机构专责监督、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和群众民主监督和系统外部监督的贯彻落实,推动构建税务系统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为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提供坚强保证。现将前阶段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xx市税务局党委坚决担负税务系统监督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监督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形成合力,通过整合监督资源,打出监督工作“组合拳”,将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取得了初步成效。
对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的认识上不够到位。一体化综合监督所涉及的办公室、组织人事、党建、纪检、考核考评、督察内审等部门对一体化综合监督的理解还不够深入,对其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仍存在不足缺,乏统筹谋划和集成思维,比如有的部门简单的把做好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工作等同于做好监督工作的内容,导致部分领域、部分环节该监督的没有监督到位。一些部门片面的认为监督工作是党建部门、纪检部门的事情,对本应该承担的监督责任和任务存在抵触心理,协调配合不足、工作支持不够,党建部门作为整个一体化综合监督的牵头部门也无可奈何,影响监督成效。
(二)统筹推动一体化综合监督的力量偏弱。除纪检部门专责监督外,其他部门普遍存在监督力量不足的问题。比如,系统党建部门作为统筹推动一体化综合监督的牵头部门,本身承担着全系统推动税务系统党的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争先创优、税务文化建设以及巡察等多重工作任务。比如,机关党委承担着本级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创文创卫等具体工作。在人员力量未增加的情况下,导致相关监督部门基本都是忙于应付日常事务,很难有精力督促落实监督工作。
(三)落实一体化综合监督工作还缺乏具体化、程序化的规定。总局出台关于构建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的意见》及5项配套制度,对各类监督责任主体提出了原则性的要求和意见较多,对落实监督工作方法、程序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使实际监督有时候存在工作无章可循的情况。特别是在推进党委全面监督方面,系统党建部门存在协助党委全面监督工作中存在缺乏必要抓手和载体,监督工作难以抓实。
(四)部分党员群众缺乏主动监督的意愿。在落实党员群众监督工作中发现部分党员群众不愿意对所在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监督,对党员领导干部敬而远之,对他们的缺点、错误要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么“轻描淡写,隔靴搔痒”。一方面是片面的认为是监督工作是组织的事情,参与度不高。另一方面是对领导干部存在敬畏心理,担心监督甚至批评党员领导同志会造成日常工作的不利或被动,有的甚至担心会被“穿小鞋”。
三、意见和建议
(一)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好一体化综合监督,敢于担当是关键。各级党委要履行好全面责任,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对班子成员出现的问题要采取重点约谈、单独约谈,或以召集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及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监管、约谈分管领域的党员干部;党员干部之间也要相互提醒,使相关问题尽量在组织内解决,防止小错变成大问题。
(二)明确执纪主业。纪检部门作为党内监督专职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做好教育、提醒、预防等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机制,扎紧织牢制度笼子。同时,加强对纪检干部的监督,坚决破除人情干扰,对不敢管、不愿管、不想管甚至以案徇私的坚决“清理门户”。
(三)严格落实考核。办公室、人事、党建部门、纪检组、督察内审等部门要抓好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年度重点考核。对检查发现问题较多、干部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约谈函询主要负责人或领导干部本人;坚持有纪不遵不放过,对违反政治纪律、人事纪律、财务纪律、廉政纪律的单位部门实行“一案双查”,既查处当事人的违规违纪问题,又倒查追究应承担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其它负有管理责任人员的责任。
查看全文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