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决策研究】关于村级组织建设与权力运行的实践与思考——以XX县为例,供大家参考。
【决策研究】关于村级组织建设与权力运行的实践与思考——以湘潭县为例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乡村振兴,基层党组织是“指挥所”,更是“先锋队”。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农村党员干部是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中坚力量。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的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的执行落实;村级权力运行是否规范有序、阳光透明,直接关系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党执政地位的巩固。因此,抓基层打基础,必须抓好村级组织建设与权力运行,这已经成为亟需解决的重大课题。
村级组织建设与权力运行的现状与背景
当前,村级组织承担的社会功能越来越多,但对照基层民主管理更高要求和人民群众更高期望,村一级在组织建设和权力运行中出现的一些突出问题亟待重视和解决。
在监督保障上做到“柔”与“刚”相济。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管长远要靠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既要有“刚性”的严格执行,还要有“柔性”的人文关怀。纪律是硬性冰冷的,一味地强制与管压可能会适得其反,而“四种形态”既体现了严格执纪的刚性权威,又彰显了“治病救人”的终极关怀。必须做好“四种形态”柔性化处理“后半篇文章”,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健全案后回访制度,并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确保柔性化处理取得实效。好的制度离不开铁的执行,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必须把提高制度执行力作为加强监督的生命,对不依制度办事的要加强追责问责,并注重通过监督实践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推动形成监督制度建设与执行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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