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舒尔茨提出人力资本理论后,教育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以及对个人收入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引起国家和个人的关注。但是在我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投入与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所需的投入差距甚远。本文的基本思路是:通过分析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现状,然后找出造成农村义务教育投资不足的原因,最后提出优化建议。
关键词: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转移支付
一、 农村义务教育财政经费投入现状
从农村义务教育财政经费投入总量来看,1995年《教育法》规定教育财政支出要占财政总支出的4%,我国的教育财政投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都未达到这一目标,直至2012年将本年度对教育的财政投入目标定为4%。[1]
从各级教育财政生均经费投入来看,全国普通小学为6128.99元,全国普通初中为8137.00元,全国普通高中为7775.94元,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为.21元。从各级教育的生均经费可以明显看出义务教育阶段的人均教育投入远低于高等教育阶段。
从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的生均教育经费投入来看,全国普通小学为6128.99元,其中,农村为6017.58元;全国普通初中为8137.00元,其中:农村为7906.61元。从中可以看出义务教育阶段经费投入中,农村义务教育财政经费投入远远落后于城市义务教育财政经费投入。
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原因
1. 教育财政投入主体经费分摊比例不合理
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在农村义务教育财政经费的投入分摊比例中,中央财政分担的比例仅为2%,省级、地级市的教育经费的分摊比合计11%,县级行政单位的财政负担为9%,而乡镇一级则负担了全部的78%。2000年税费改革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财政投入主体由乡镇一级转移到了县一级。而分税制改革后,主要的税种归中央,财权日渐上移,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65%左右;2000年的税费改革取消了农业税等部分地方性的税源,更是加剧了县级财政的困难,尤其是农业县。无论是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后,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以乡镇一级财政投入为主,还是2000年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后,以县一级的财政投入为主的财政分摊方式,都一致地反映出教育上财权和事权的严重不符,各级政府教育经费投入分摊比例不合理这一事实。[2]
2. 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
现行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均等化水平极低。目前所施行的转移支付没有充分考虑各个地区的人口数量、地方财政收与所需的财政支出的缺额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成本差距,而是主要依据每一个地区向中央所缴纳的税收的数量,而税收返还占据整个转移支付的30%左右,这样往往会导致富裕的地区中央的转移支付额度会越高,不利于公共服务提供的均等化。而中央对于地方的农村义务教育的专项转移支付由于没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和透明的监督机制,这一部分经费往往会被挤占、挪用、截留、并且使用不规范、经费浪费严重,并不具有稳定的,长效的经费来源的性质。
3. 各级各类教育财政支出比例不合理
在我国,高等教育阶段的生均财政投入数倍于义务教育阶段的生均财政投入。这是一种不合理的现象,不论是同属于发展中国家的大多数国家还是发达国家,其财政在这两个教育阶段的生均经费投入的比例远低于我国的这一比例。据相关统计,2000年,我国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预算内生均财政经费投入比为1:4.06:14.87。而1994 年,世界发展中国家这一比例就达到了一1:1.7:8,发达国家则达到了1:1.1:1.3。[3]
三、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几点建议
1.合理分摊各级政府对教育经费投入的比例
各级政府应按财权和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和效率最大化的原则制定教育经费的合理分摊比例。义务教育具有很强的区域性外溢效应,教育的外溢性强弱预期人力资本流动的强度密切相关,而人力资本流动的强度由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高低紧密相关。一般而言,发达国家或地区拥有着更好的社会经济环境、就业机会、医疗卫生条件、教育机会等,更能吸引人力资本;相反,落后的地区往往是人力资本的净流出地。根据教育的区域外溢性和人力资本流动理论,我国政府在合理分摊教育经费投入比例时应充分考虑到我国的区域发展不均衡的现实状况,哪一个地区实行什么样的政策都要根据具体地区的具体情况来安排。
2. 完善中央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的均等化机制
农村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农村义务教育公平性的提高、有利于农村义务教育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提供。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基本特征应该是:在各级政府的财政责任分担上,中央和省级政府承担更大的责任;中央政府或省级政府实行制度化的教育财政转移支付,积极探索能促进教育公平发展的教育财政转移支付模式,建立有效的地方政府教育拨款激励机制。[4]
3. 在初等、中等、高等教育三个阶段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逐渐向义务教育倾斜。
教育资源在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间的合理配置要基于这三个阶段的教育产品的性质和教育的社会收益率的大小。从教育的产品属性上来看,初等教育属于或接近于纯公共物品,而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则属于准公共物品。从外部性来看,初等教育的外部性远大于中等和高等教育的外部性。从教育的社会收益率与个人收益率来看,初等教育的社会收益率最大,且高于其个人收益率;中等和高等教育的社会收益率小于初等教育的社会收益率,且中高等教育的个人收益率比较高。不论从产品的性质和外部性上分析,还是从教育的收益率方面分析,教育资源在教育的三个阶段的分配都应该倾向于初等教育,也就是义务教育。
参考文献
[1] 孟祥宁. 从我国义务教育看政府间事权财权的关系[J]. 经济与社会发展,2011(07):125-127.
[2] 赖娟,谢英亮.教育公平视角下我国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的改进[J].改革与开放,2011.
[3] 刘红熠. 基于人力资本流动的义务教育财政投入分析[J]. 扬州职业大学学报,2012(02)50-53.
[4]张建希. 中国义务教育投入机制的优化研究[J].上海交通大学,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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