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侵犯妇女儿童权益,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侵犯妇女儿童权益3篇
【篇一】侵犯妇女儿童权益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1、宣传、普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教育妇女知法、懂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及时接待妇女群众来信来电访,为妇女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婚姻家庭、道德规范、心理调适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3、加强调研,做好舆情汇集分析工作,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理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事件。
4、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篇二】侵犯妇女儿童权益
金 塔 县 幼 儿 园 关 于
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有关情况汇报
金塔县幼儿园成立于1996年,地处县城解放路中心地段,是由原职业教育中心改、扩建而成,占地面积8625㎡,建筑面积3793㎡,现有教职工42人(其中女40人)。招收3---6岁的幼儿并按年龄段设大、中、小共26个班,在园幼儿800多人。建园以来,全园教职工本着“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一切”的办园思想和“团结、和谐、务实、创新、进取”的办园风格,寓教于玩,寓教于乐,科学办园,常规立园,科研强园,特色容园, 以“让入园的孩子快乐、健康、发展”为最高宗旨,以常规教育为主体,特色教育为龙头,兴趣培养为手段,效力于“心的教育、爱的成长”的理念,勤勉工作、不断创新,使办园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目前,县幼儿园已成为一所集日托、简托为一体的省级一类幼儿园,园内设施设备齐全,设计新颖有趣,布置科学合理,环境优雅温馨,有保教楼、综合保教楼、新华小区分园三位一体的场地园区,为幼儿的生活和学习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和条件。
一、加大投资力度,不断改善办园条件。
建园以来,我园大刀阔斧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了大量资金改变了原来与幼儿活动不相适应的环境状况:扩展、铺设、美化、绿化了前后场地,购置了大量的室内外玩具器械,改造了卫生间及水电取暖设施、,粉刷、装修了教室,铺设了木地板,装饰美化了墙面。并于2000年投资修建了综合保教楼,2005年筹资购买开办了新华小区分园。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目前我园园舍充足,教学设备、电教器材等一应设施齐全,取暖、水电、卫生、安全等状况良好,我园的环境建设已逐步走向美化、绿化、科学化、儿童化。硬件环境的变,不仅仅是园面的美观、更重要的是给幼儿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时机,幼儿有了宽敞的活动空间、有了能感受到现代化气息的氛围。教师们有了可以施展才能的设备和教具、员工们有了可以提高工作效率的工具。环境设施的改变,带来的是职工队伍精神面貌的转变,带来的是孩子的欢乐,带来的是家长的笑容。
二、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1、加强教职工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她们的自身素质。
2、加强法律法规及时事政治的学习,提高她们的参政议政意识。作为一个妇女儿童集中型单位,我园高度重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力度,采取各项有力措施,优化妇女儿童健康发展的环境,通过各种方式认真宣传并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
3、建立健全园内各管理机构,成立了党支部、园委会、团支部、妇代会、工会、治保组、伙委会、家长委员会等机构并明确其职责,并逐步完善了党支部、园委会工作制度,教育管理、服务承诺、教职工综合量化考核、治安安全及事故处理、各类人员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66条、工作职责102条。用制度约束人,用制度教育人,全面推进园整体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5、“以人为本”大力开展和谐校园建设。一是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求教职工要以本色做人、以角色做事、以特色发展,通过对在教学和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新人、新事、新气象和各种先进典型的宣传来引导和激励教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建功;
二是开展爱岗敬业、立功竞赛、争先创优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和措施,真正把那些站得往、叫得响、推得开、德才兼备、务实奉献的先进典型树立起来,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激励作用,使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通过开展每人编排一个好节目、每人组织一堂好活动、每人发表一篇好论文、每人攻克一个教学难题、每人提一条合理化建议的“五个一”活动,使一个个人才脱颖而出。三是开展以公民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为内容德育活动,同时通过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和携手社区、参与丰富多彩的社会文化娱乐活动来陶冶教职工情操。
三、创造性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断提高保教质量。
教学质量是办园的根本依靠力量。在县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园的广大教职工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实施管理和创造性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为了提高和保证教学质量,县幼不仅注重办园环境的不断改善和教职工素质的全面提高,还以“科研求品位,教研求发展”为主旨,以常规教育为主体,特色教育为龙头,兴趣培养为手段,根据《幼儿园教育教学指导纲要》的精神合理安排课程及一日活动,深入进行课程改革,积极探索开发园本课程。不断改革教学形式,充分利用家庭、社会的教育资源,以课程的综合化、教材的生活化,教法的多样化把幼儿深深地吸引在一个自主、专注、开心、愉悦的环境中,促进幼儿身心的全面发展。初步形成了幼儿自主、合作、探究为主的课程教育模式,使游戏真正成为幼儿的基本活动。同时我园还大力倡导和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兴趣爱好开展教育,注重培养发展幼儿的个性特长,让幼儿在身心全面发展的基础上,求得个性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四、加强后勤管理,提高综合服务质量。
后勤工作关系到师幼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幼儿园的生活秩序和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为此,我园后勤工作以园务计划为指导,全面解读、领会《幼儿园教育教学指导纲要》的教育精神,坚持加快发展为主题,以革创新为动力,以科学管理为手段,并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情况,研究和部署有关工作,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布置,形成了齐抓共管,人人负责的良好局面,把各项控制指标落实到实处。
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教职工的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三令五申强调搞好防电防火防水的重要性,提出各项具体要求,并请消防人员进行专业讲解演示和操练。制定各项紧急预案和实地操练。我园的幼儿游戏体育及娱乐设施、水电、玩教具安全性、图书种类、数量适合儿童特点,并定期对其进行检修、查看,及时排除隐患。
2、进一步规范我园食堂的管理制度,健全设施,努力为幼儿服务。
根据上级有关学校仪器卫生管理的具体要求,我园食堂、医务室建立了主管负责制,配备了专职的仪器卫生管理人员,健全了仪器卫生的管理制度,建立了仪器卫生的追究制度。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仪器卫生知识,严格岗位资格。医务室设置合理,儿童保健设备器具齐备,保健档案管理严谨规范。
3、对照要求,充分认识幼儿园食堂卫生管理的重要性,加大了食堂的整力度。(1)、在硬件上下功夫。扩建了操作间,增添了必要的卫生实施,并进行了合理化的布局。(2)、严格了食品的操作流程;
严格了购菜、验菜、加工等手续;
严格了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等。(3)食谱制定合理,食品炊具、贮藏和操作、饮食营养及卫生状况良好,保证了井然有序的生活秩序。
金塔县幼儿园
2006-3-21
【篇三】侵犯妇女儿童权益
《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主要内容
一、有关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对于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行为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律已规定处罚的,依照该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条 有下列侵害妇女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有关侵害妇女权益的申诉、控告、检举、推诿、拖延、压制不予查处的;
(二)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录用而拒绝录用妇女或者对妇女提高录用条件的;
(三)在分配住房和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违反男女平等原则,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
(四)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的;
(五)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违反男女平等原则,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
(六)在入学、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违反男女平等原则,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
对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雇用、容留妇女与他人进行猥亵活动的,比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 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二、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财产权益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1条规定,在婚姻、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中,不得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权益。妇女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7条第一款规定,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离婚时照顾妇女的住房权。《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8条规定,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共同租用的房屋,离婚时,女方的住房应当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解决。离婚处理财产时照顾女方的权益。《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7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承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要求男方予以补偿。
三、妇女享有六大法定权利
1、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并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包括入学、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各个方面,以及妇女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文学艺术创作等文化活动的权利。3、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主要有:劳动就业的权利,同工同酬的权利和休息的权利,获得安全和卫生保障以及特殊劳动保护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4、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法律规定,妇女在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以及批准宅基地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妇女在婚姻、家庭财产关系中,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所有权和继承权;
丧偶妇女有权处分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5、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权利。妇女享有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肖像权、名誉权等人格权,享有亲属权、监护权、荣誉权等身份权。6、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法律规定,妇女享有平等的结婚和离婚自由权,在夫妻关系中男女平等。妇女有独立的姓名权,有参加社会生产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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