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突发事件防范、预测工作,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3.3预警
3.3.1预警分级。根据高温、台风、暴雨、地震、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可能对全x非煤矿山从业单位的生产经营造成的危害性、紧张程度和影响范围,事故预警由低到高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共4个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识。
3.3.2预警发布。蓝色、黄色预警由x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橙色、红色预警由x应急指挥部发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预警发布的内容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起始时间、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预警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短信、微信发布平台等方式发布。
3.3.3预警响应。x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预警级别,做好事故预防工作部署。
蓝色预警响应措施:落实24小时带班值守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收集。
黄色预警响应措施:在蓝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视情下发预警通知,要求各有关乡镇和有关部门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准备。
橙色预警响应措施:在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安排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随时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
红色预警响应措施:在橙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对非煤矿山企业的相关应对措施重点监督检查,通知非煤矿山企业做好应急队伍人员、装备应急战备;必要时,组织专家赶赴重点单位予以指导。
3.3.4预警变更与解除。x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发布。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3.4信息报告
3.4.1报告责任主体
事发企业、属地乡镇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政府及其部门报告非煤矿山事故的责任主体。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后,事发企业、接报的属地乡镇及其部门(单位)要立即将有关情况向x委、x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3.4.2报告时限和程序
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后,事故企业应立即向110、119、当地乡镇、x行业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局报告;事发乡镇、x有关部门(单位)应立即核实并在1小时内先电话后书面向x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提供书面报告。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准确,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3.4.3报告内容
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单位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请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具体事宜;事故的报告企业、报告时间、报告人和联系电话。
x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xx
4.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
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后,事发企业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按要求及时报告事故信息。
接报后,事发地乡镇或相关部门立即向x委、x政府和x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事发地乡镇主要负责同志立即赶赴现场,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及时排除险情和抢救人员、财产,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
属地乡镇应根据现场情势,组织指挥公安、消防、医疗救援等相关应急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4.2分级响应
发生一般矿山事故(Ⅳ级):未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下的事故由事发企业、所在乡镇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x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配合属地乡镇做好相关工作。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事故,由x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指挥长批准启动本预案,组织调动事发单位、所在乡镇以及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发生较大事故(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事故(I级)时,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属地乡镇和x应急指挥部组织应急处置并及时上报市应急指挥部,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指导下,组织应急处置。
4.3指挥协调
一般矿山事故(Ⅳ级,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x政府分管领导要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如事故容易引起社会敏感反应,或具有次生、衍生危害,x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x应急指挥部副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或分管领导应根据需要赶赴现场进行协调处置。
发生较大事故(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事故(I级)时,x政府主要领导、x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并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
4.4应急联动
预案启动后x应急指挥部迅速开展的工作:
(1)确定进入应急工作状态的单位;
(2)立即赶赴现场,根据实际情况组建现场指挥部,成立抢险救援、医疗救护等工作组;
(3)在现场召集有关单位参加应急行动战前动员会议,完成应急处置力量的调集组织;
(4)下达应急行动命令,内容包括:通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害程度、已经采取的措施;各有关部门的任务及要求等。
应急状态时,现场指挥部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迅速对灾情信息进行辨识、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指挥部领导决策参考。
发生事故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x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提供与事故应急有关资料,为现场指挥部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4.5紧急处置
针对非煤矿山事故特点,在抢险救援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在第一时间是处理事故的主体,要充分利用所属企业及邻近社会救援力量尽快实施抢救,遏制事故扩大;
(2)停止事故地点一切作业,迅速组织事故地点及邻近职工撤离危险区域;
(3)根据专家组建议,及时制定事故的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
(4)立即搜救被困和失踪人员,调集相关的医疗专家、医疗设备现场救治伤员,适时进行转移治疗;
(5)加强对事故抢救现场的物理、化学监测,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6)现场救援人员必须做好人身安全防护,避免抢救过程中发生二次伤亡。
4.6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专业矿山救护队必须佩戴氧气呼吸器和必要的救灾装备进入矿山事故现场实施救援。所有应急工作人员必须佩戴自救器才能进入井下非事故区域实施应急工作。所有应急工作地点都要检测气体成份和温度等,保证事故抢险作业地点的安全。
4.7扩大响应
根据现场检测数据和救援实施效果,发现现场事故有扩大、发展趋势,现有救援能力不足,事态难以控制时,现场应急指挥部在继续采取必要应急行动的同时,立即报告x应急指挥部,详细说明事态变化情况并提出提高响应级别等相关应急工作建议。
x应急指挥部接到险情扩大报告后,立即研究采取紧急应对措施,请求上级救援力量给予支援。
4.8信息发布
在x委宣传部的组织下,现场指挥部对外发布事故信息。发布的信息要经过现场指挥部负责人审查,做到及时、准确、公正、客观。
4.9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部和事发地乡镇确认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次生、衍生事故隐患已经排除,环境符合有关标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现场指挥部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情况、专家组评估建议,以及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向x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提出应急结束的报告,经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Ⅳ级响应由x政府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乡镇协助;Ⅰ、Ⅱ、Ⅲ级响应,在上级政府领导下,x政府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2保险受理和安抚
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后,x人社局和x保险机构应当按职责范围及时派员对应急人员和受灾人员进行保险理赔,并做好事故受伤人员、伤亡人员家属及周边受影响群众的补偿、赔付、安抚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维护社会稳定。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x应急指挥部将有关信息资料移交x应急管理局归档,并指令有关部门对各自事故应急救援情况进行总结,根据事故监测、鉴定的数据,分析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应急响应情况,总结评估报告要及时报送x委、x政府和指挥部办公室。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国家、安徽省有关规定进行。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有关人员和有关单位的联系方式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有关单位的调度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
x应急管理局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办公室的通讯联络数据库,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通信联络、信息沟通的需要。
6.2应急救援队伍保障
x应急管理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x非煤矿山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非煤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共享的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保证应急使用。
非煤矿山企业应建立专职或者兼职人员组成的矿山救援组织。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救援组织的小型矿山企业,除应建立兼职的救援组织外,还应与临近的专业救援组织签订救援协议。或者与临近的矿山企业联合建立专业救援组织。应急处置队伍包括依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由政府有关部门组建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组建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突发事件发生后,队伍调动程序如下:在事故初发阶段以事故企业救援人员及所在乡镇调动的救援力量为主;相关响应启动后现场抢救以消防救援队伍为主,事故发生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协助。地下矿山事故救援暂以xx琅琊山铜矿救护队或其他临近专业救援队为主,x消防、事故发生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协助。
6.3应急物资保障
各有关乡镇、部门和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当事故发生地乡镇物资储备不足提出增援请求时,x财政局、发改委、民政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物资调运。
6.4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事故后,x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需要及时协调交通等单位提供运输保障。公安部门根据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开设应急特别通道。交通或公路等部门对受损道路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运送,形成快速、高效、顺畅的应急运输系统。
6.5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医疗急救网络负责院前急救、转院和后续治疗,疾病防控机构要负责做好卫生防疫工作,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参与救援工作。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群众,保持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6.7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与公园、广场等空旷场所的基础设施改造相结合,建立设施完备、布局合理、能够满足人员紧急疏散需要的事故应急避难场所,并建立维护和使用保障制度,保证疏散安置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6.8技术保障
应急管理局及相关部门应建立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专家库,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充分发挥相关行业、领域的机构和专家的作用,研发专业处置技术,加强技术储备。
6.9资金保障
x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资金,由x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算,x政府审批后列入x财政年度预算;乡镇负责落实本地区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经费;事故发生企业负责保证事故应急救援抢险的各项资金。
6.10社会动员保障
鼓励、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灾难事故提供物资、资金和人力支援。
7.宣传、培训和演练
x应急管理局、x经信局、x自然资源和规划局、x公安局以及非煤矿山企业要对安全生产及避险、自救互救知识进行宣传,定期组织非煤矿山企业职工、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能力;要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
8.责任追究
对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信息发布舆论引导不力,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法定职责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9.附则
9.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x应急管理局牵头制定、修订,各有关乡镇、x有关部门应结合实际,参照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报x政府和x应急管理局备案。
9.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x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9.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xx年xx月x日印发的《xx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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