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材料市场租赁合同(通用3篇)
装饰材料市场租赁合同 篇1
出租人: (填写全称)
承租人: (填写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周转材料情况
实际租赁数量以双方签认的租用单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2.2租赁期限在实际租赁时发生变化的,以双方签认的租用单及退租单确定。
2.3 承租人需要延长租期的,应在租赁时间届满前 日内,与出租人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 结算与付款
3.1 租金总额: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3.2 租金的结算
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 (写明一次性结算还是分期结算) 3.3 租金的支付
3.3.1 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 (写明以现金或支票支付) 3.3.2 双方约定的支付时间: (写明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的具体期限或时间) 第四条 租赁保证金
4.1承租人向出租人交付租赁保证金的数额:如不收取则在空格处划斜线)元。
4.2承租人向出租人交付租赁保证金的时间: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交付,但不得迟于租赁周转材料交付之日。
4.3租赁期满之日起日内,出租人扣除承租人应付租赁周转材料缺损赔偿金及违约金后,租赁保证金余额退还承租人。
第五条 租赁周转材料的运输及装卸
5.1 租赁周转材料的运输由 负责; 运输费用由 承担。
5.2 租赁周转材料的装卸由 负责,装卸费用由 承担。 第六条 租赁周转材料的验收
6.1 承租人指定(具体人员姓名)负责租赁周转材料的验收、签认;出租人指定(具体人员姓名)负责租赁周转材料的验收、签认。
6.2 一方指定验收人员发生变更时,应至少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七条 合同双方的义务 7.1 承租人的义务
7.1.1 提前 天通知出租人租赁周转材料的具体规格、数量及到场时间。 7.1.2 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周转材料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为抵押物。
7.1.3 负责修复损坏的租赁周转材料;委托出租人自行修复时,经协商给予出租人一定的经济补偿。
7.1.4丢失、损坏(无法修复)的周转材料依据本合同确定的净值赔偿出租人。
7.2 出租人的义务
7.2.1 保证所供周转材料的数量、质量、规格和供货时间符合承租人要求。 7.2.2 租赁周转材料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时,负责退换并承担退换货物运输费及装卸费,同时赔偿由此给承租人造成的相关损失。
7.2.3租赁周转材料损坏(可修复)经承租人修复且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出租人不得拒收。
7.2.4 如将租赁周转材料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人;租赁周转材料新的所有权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主要包括地震、洪水、风暴、暴雨、台风、冰雹等自然灾害, 征收、征用等政府行为,罢工、骚乱等社会异常事件。
8.2一方如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快用电报、传真等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等方式寄给对方确认。一方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可以解除合同。
8.3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9.1.1 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租赁周转材料,应向承租人支付 元/天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租金总额的 %。
9.1.2 未按合同约定质量提供租赁周转材料,应向承租人支付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
9.1.3 未按合同约定数量提供租赁周转材料,致使承租人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支付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
9.1.4 其它违约责任 (如无内容则划上斜线) 9.2 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9.2.1 不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交纳租金的 % 支付出租人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租金总额的 %。
9.2.2 未经出租人同意转让、转租或将租赁周转材料变卖、抵押,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
9.2.3 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归还租赁周转材料的,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
9.2.4 其它违约责任 (如无内容则划上斜线)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根据有利于我方的原则,在出租
人住所地、承租人住所地、合同签订地的法院中选择其一)法院。
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如无内容则划上斜线)
第十二条 本合同附件共 份,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出租人执 份,承租人执 份。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另行协商。
出租人(章): 承租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订立地点:(填写到县级)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装饰材料市场租赁合同 篇2
租用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承建: 工程项目之需,需租用乙方建筑材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此合同,以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出租架料(钢管、碗扣、扣件、钢模、顶托等)给甲方使用,甲方办理租赁合同时,向乙方交纳押金每吨 元。承租架料全部归还完毕,租金结清后,乙方退还甲方所交纳材料押金。
二、租赁期限及结算方式:
1、租赁期间钢管、碗扣、顶托、扣件等物资不满月的按计算租金,超过 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钢模板材料起租期为
2、租金按日计算,计算标准以乙方出具的“架料租赁发(收)原始凭证”且经甲方相关经办人员签字确认的为准,该发(收)凭证是租金结算的有效依据。甲方必须在每月月底派经办人到乙方对帐复核,并在当月的租金计算费清单上签字确认;按月支付租金。如甲方故意拖延时间不与乙方进行复核,则以本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所得的租金数额为准。
三、乙方所出租架料质量、规格等以甲方在乙方“发货凭证”上签字视为合格验收,其后风险由甲方承担。
四、出租物资价格表:(所租物资以甲方实际租用数量为准,计量标准统一按理论重量计算)
备注:材料赔偿时建议参考价按钢管每吨 元,扣件每套 元,楔托每根 元,钢模每平方 元,碗口每吨 元。若赔偿价按市场价赔偿时,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价格则执行本参考价。
五、材料归还的维修及赔偿:
甲方应按租赁物资的用途使用并爱护和保管,归还时应按租用材料的规格、型号退还,乙方收取甲方各种材料维修费(以乙方收凭证为依据)。维修费:1、碗扣每吨一次性收取维修保养费 元;零部件赔偿价格:参照附件2。
2、钢模、固定角模、阴角模清灰、打油、平整按/㎡,缺筋片 元/片,模板穿孔元/个(口径2cm内)。
3、弯管校直 元/根,扣件洗油 元/套,扣件缺螺丝 元/套,顶托修理、清灰、打油 元/支,28型顶托缺螺母 元/套;缺顶板 元/片。
4、租赁架管全为定尺管,以发货凭证为准,长度相差正负10公分,超出标准不能作为定尺管归还:如因甲方造成材料变形、断裂、反翘、焊接、焊疤、穿孔等乙方一律拒收,丢失损坏的材料按合同的赔偿单价或根据当时高价的100%赔偿(合同约定价格和市场价格不一致时,取其中价格高的作为赔偿价格)。甲方在租赁合同上签字盖章(公章、项目章、技术资料专用章)后,甲方签字的经办人视为有权代表甲方经办本合同业务。
六、甲方未归还租赁物资的租金计算材料全部归还完及付清相应的租金和赔偿款时止。鉴于建筑工程建设周期长,建筑架料租赁行业租金需按日产生,故双方约定租金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拒付租金并送达乙方时为准。
七、材料的装卸、运输、归还及计量标准:
乙方发货地点为乙方库房,归还地点在乙方库房或乙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上车费、下车费由甲方自理。甲方上货时如需乙方代办装卸及运输,乙方将收取甲方的上车费 元/吨,运输费 元/吨,退货时甲方运输至乙方库房,下车及堆码费 元/吨。
八、违约责任:
如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同时收取租用材料总租金2%的日违约金。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周转材料租金。
2、未经乙方同意擅自转卖、转租、转借或不按合同规定使用物资的。 3、甲方未按时归还乙方材料,且未向乙方支付相应材料(未归还材料)租金的。
九、甲方指定经办人(领料人) 。如甲方实际签收的经办人与合同指定签收的经办人不一致的,该实际在租金计费清单签字或在租赁收货凭证上签字视为该实际签收人有权经办租赁架料的收发。若指定经办人有变动,甲方可出具委托书指定。
十、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论,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此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负责人签字协商作出补充条款与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乙方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定时间: 签定时间:
装饰材料市场租赁合同 篇3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乙方承租甲方▁▁▁▁▁▁▁▁▁(层/厅)▁▁▁▁▁▁▁▁号场地,面积▁▁▁▁▁平方米,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库房▁▁▁▁▁平方米,库房位置为▁▁▁▁▁▁。
第二条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其中免租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 租金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标准为▁▁▁▁▁▁;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 保证金保证金属于双方约定事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
第五条 保险
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应对市场进行商业管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包括:对商品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商品档次的定位、商品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市场调研;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人员培训;▁▁▁▁▁▁▁.。
6、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3、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营业执照。
8、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4、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8、未经甲方同意连续▁▁▁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9、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第九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的违约金。 ▁▁▁▁▁▁▁。
第十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续租本合同续租适用以下第▁▁▁种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十二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十六条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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