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开展州级文明学校复查验收工作报告
**中学关于开展州级“文明学校”复查验收工作的情况报告
楚雄彝族自治州教育局:我校20xx年被楚雄州教育局评定为“文明学校”,三年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县教育局及乡党委的领导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总结经验完善措施方面都有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员工,自觉按照“云南省文明学校”评选命名,管理办法的“八有十无”条件要求工作。按照楚教党发每学期召开1——2次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提出措施的同时进行检查落实。
3、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发展有规划,充分体现形象育人,楷模带人,行动感人的育人功能。
4、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每年订有《人民日报》、《云南日报》、《楚雄日报》、《党建》、《求是》,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并每周要求每班出一期黑板报,每天上晚自习前都必须唱一首歌,将其列入评比内容,学校还有娱乐室、图书室、电脑教室、多媒体教室等。
5、每学年对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经费投入均在2500元以上。
6、根据乡党委、政府工作安排,乡级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都积极参与并取得了好的成绩。
7、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创造条件为扶贫户送米,指导生产,引导下一代就学,发动教职工捐资助学,努力为贫困学生排忧解难,做好“两基”巩固工作。
8、不断建立健全校内政治学习、考勤奖励、岗位职责、财务管理、卫生检查等制度,并由相关部门督促检查评比。凡乡党委、政府组织的或者有关部门组织的政治理论及各种业务学习培训全部参加。
9、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四五”普法的学习培训,参加考试人数为100以上。
10、因地制宜能够安排的空地按照美观的原则,都建起花台种上树木,并包干到班级管理,做到树常青、草常绿、话花常开。
11、学校文化技术主要由团总支、工会宣传委员负责,要求各班级按照“班级刊书黑板报的要求”办法实施。
12、环境卫生要求每周一大扫,每天一小扫制执行,努力做到校园整洁、干净、卫生、美观,教室均张贴有名人名言录。
13、严格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多年来师生中无违法违纪行为出现。杜绝男师生留长发、穿拖鞋、背心上课,在日常生活中文明用语,不讲脏话、流话。
14、学校一直坚持周一、六升、降国旗、唱国歌仪式,并作为制度坚持不懈。
15、按照学校工作计划,每年开展一次团队组织的“五四”青年联欢活动,工会组织的“五一”歌咏比赛,党支部组织的国庆征文比赛等丰富师生的文化生活。
16、全校各班均有一块学习园地专栏,开展情况由学生会文艺宣传部进行检查评比,校园内有永久性的标语、校训激发师生勤奋工作和学习。
17、各班每周都保证一次课外兴趣小组活动的时间,活跃学生的学习气氛,陶冶他们的情趣。
总之,自20xx年以来的几年间,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校上下团结一致,励精图治,学校工作取得了较大发展。根据当前教育改革形势发展要求,我校将进一步加大教育改革力度,积极探索出适合我校发展的新的教育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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