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扶贫扶志行动工作方案引导发展产业并促进就业。依托贫困地区特色主导产业,引导贫困群众发展优势扶贫产业。农牧业产业项目优先向贫困旗市倾斜,鼓励和支持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加强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育培养,增强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作用,提高贫困群众发展生产的组织化、规模化、品牌化程度。完善产业扶贫奖补措施,鼓励和支持贫困群众发展产业增收脱贫。采取劳务补助、劳动增收奖励等方式,提倡多劳多得、多劳多奖。大力开展转移就业,开发扶贫岗位,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扶贫车间,确保有劳动力的贫困户至少有一项稳定脱贫项目。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培育。继续完善农村牧区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动金融机构与村“两委”联合组建信用评定小组,开展“信用村”“信用户”评选,深化“农村妇女信用行动计划”,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在农牧民中广泛开展算账理财活动,并依托助农金融服务点,组织好“送金融知识下乡”“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月”等活动。(
(四)发挥村民治理和组织作用。引导有贫困人口的嘎查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把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勤劳致富、自尊自强、孝老爱亲、遵纪守法等优良传统和移风易俗的内容要求充分纳入村规民约。要通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移风易俗,树立新的时代风尚,改变旧的乡风民俗。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弘扬传统美德、树立文明新风。引导农牧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推动形成勤俭节约、俭办婚丧的新习俗,防止因婚、因丧致贫、返贫。
(五)加强不良行为惩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贫困群众知法守法,不越雷池、不碰红线。探索建立农村牧区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将有故意隐瞒个人和家庭重要信息申请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社会救助、具有赡养条件却不履行赡养义务、虚报冒领、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列入失信的人员名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通过公益诉讼等手段依法严厉惩治。深入推进农村牧区“法治”建设,对参与黑恶活动、黄赌毒盗和非法宗教活动且经劝阻无效的贫困人口,可取消其获得帮扶和社会救助资格。
六、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加强对贫困群众的教育引导
(一)选好配强村级党组织带头人。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加大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培养选拔力度。派强用好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严格管理考核,树立鲜明导向,对优秀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宣传表彰、提拔使用,对不胜任的及时“召回”调整。
(二)发挥好村级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着力选准贫困村发展路子,制定好脱贫计划,组织贫困群众参与脱贫项目并实现增收。推动基层党组织加强对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各种组织的领导,把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抓在手上。加强贫困村脱贫致富带头人培育培养,组织和支持党员带头脱贫致富,吸引各类人才到贫困村创新创业。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探索基层民主决策新方式,提高群众的集体意识、参与意识和奉献意识。着力打造一支不走的工作队,将嘎查村“两委”班子和现在的驻村工作队编在一起,一起工作、一起谋划、一起推动,确保任务完成撤回后有人继续抓扶贫。
(三)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深入推进村集体经济“递增”工作,实现建制村有稳定收入来源。根据自治区制定的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规划,旗市区要在逐村分析研究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苏木乡镇、嘎查村党组织要把党员、群众和各方面力量组织起来,多渠道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切实增强村级党组织凝聚服务群众的能力。通过土地参股、资金入股、集体投资、村企合作等模式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财政支农支牧资金投入所形成资产带来的村集体经济收入,优先用于购买公益岗位、村x小型公益事业等贫困户帮扶及保障支出。加强对嘎查村集体经济运营、分配和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做好土地经营权的市场发育和家庭农牧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重视扶持和保护普通农牧户利益,推进产业扶贫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七、加强工作保障,推进政策举措落地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扶贫扶志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推进和配合协作,按照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注重发挥共青团、妇女组织、残联和社会组织等在扶贫扶志中的作用。
(二)强化督导检查。要建立扶贫扶志重点工作督办机制,建立工作台账。把扶贫扶志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纳入脱贫攻坚督查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x容,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地。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扶贫扶志工作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各种主流媒体、社交网站、电子屏幕、墙报专栏、横幅标语等途径,及时总结宣传推广,不断提升扶贫扶志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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