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X市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办法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和农村、城市、机关、市管学校、国有企业、公立医院等领域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统筹推进各层级各领域党组织建设,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不断提高党的组织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做好市县乡领导班子和各领域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锻造忠实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强领导集体和干部队伍。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制定完善人才发展政策措施,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和落实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流动、激励、服务机制,提高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
党委未及时学习贯彻***及省委市委关于人大
工作部署要求,每1 次扣 0.5 分。
2.县(区)党委主要领导年内未调研了解人大工作,扣 1
分;对县(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重要请示事项未及时作
出批示并提出明确意见,每1 项扣 0.5 分。
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10 分)
(十五)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4分)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完善和落实党委领导 人大工作各项制度,支持和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 依法履行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充分 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
3.县(区)党政领导牵头领办、督办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在5件以下,扣1分。
4.县(区)党委未审定县(区)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并及时研究重大问题,扣1分。
5.县(区)人大未完成法律规定的监督事项并支持配合省市人大开展监督,每1起扣0.5分。
6.县(区)“一府一委两院”未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并及时反馈监督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每1起扣0.5分。
7.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未落实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事前向党委请示、事后向党委报告规定,每1起扣1分。
8.县(区)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未依法向本级人大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每1 起扣 1 分。
1.未制定实施年度协商计划,扣 1 分。
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政协工作纳入
2.县(区)常委会年内未听取政协工作汇报,扣 1 分。
(十六)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作用
(3 分)
党委工作总体布局来谋划和推进,及时研究和解决政协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和保障政协围绕党政中心工作,认真开展专题协商和民主监督,推动政协意见建议的转化落实,充分发挥政协作
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政协在推进建言资政和
3.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未按要求领办督办政协委员提出的重点提案,每1起扣0.5分。
4.县(区)党委对政协参政议政成果未采纳落实或未及时回应,每1起扣0.5分。
5.政协民主监督不到位,在推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
市政协机关党组
凝聚共识双向发力上不断创新、提质增效。
衔接、强化委员履职服务管理、拓展政协联系群众的渠道
方面存在问题,每1 项扣 0.5 分。
考核指标 | 基本任务 | 任务要求 | 扣分细则 | 考核责任单位 |
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10 分) | (十七)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 (3 分) | 县(区)党委加强对统战工作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党***、 省委及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县(区)党委成立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并高效运行。抓好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加强理论政 策研究,做好宣传信息工作,推进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加强县(区)党委统战部长队伍建设。扎实做好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 民族宗教、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 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港澳同胞、台湾同胞 及其在大陆的亲属、华侨归侨及侨眷等领域的统一战线工作。 | 1.未建立和落实以全体会议、专题会议为架构的县(区)党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扣1分;年内未专题研 究统一战线重大问题、部署重要工作,扣1 分。 2.党委年内未向上一级党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扣1 分。 3.未把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内容,扣1分;未把统一战线工作纳入新闻宣传工作计划,扣0.5 分。 4.未建立和落实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扣1分。 5.依法整治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渗透不严不实,扣1 分。 6.因民族宗教工作责任落实不力,导致民族宗教领域发生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每1起扣1分。 7.县(区)未按规定配备党委统战部长,扣1分。 8.县(区)党委未按规定开展政党协商,扣0.5分。 | 市委统战部 |
七、深化依法治国实践 (10分) | (十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法治贵州建设(6分) | 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省市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党***、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部署。加强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 1.党政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导致管辖领域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重大违法情形,每1起 扣1 分。 2.未完成党***、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部署要求,每1项扣1分。 3.行政复议行政机关被纠错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扣1分; 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败诉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扣1分;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扣1分。 4.在重大决策、制定规范性文件、化解矛盾纠纷、处理涉法事项中,未听取采纳法治工作机构和法律顾问提出的法 律意见,做出违法决策或者决定,每1 起扣 1 分。 | 市委依法治市办 |
(十九)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贵州 (4 分) | 深入学习贯彻*********对平安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国务院关于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统筹抓好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社会治安、公共安全和平安建设基层基础等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平安贵州建设整体工作水平。 | 由市委平安办根据2023 年度平安某某建设县(区)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考核成绩折算扣分。 | 市委政法委 |
考核指标 | 基本任务 | 任务要求 | 扣分细则 | 考核责任单位 |
1.县(区)党委未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未 | ||||
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未履行好“一岗双 | ||||
责”,造成重大问题,每 1 起扣 1 分。 | ||||
【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 | ||||
2.未在年初制定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扣 | ||||
1 分;在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报告中未向市委报 | ||||
八、县(区)党委常委会抓党建工作 (10 分) | (二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6分) | 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县(区)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常委会其他成员履行“一岗 双责”,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 署、同推进、同考核。认真贯彻***、省委市委关于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要求,推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县(区)党委常委会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职,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落实党管武装责任。 | 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扣1分;未 落实县(区)党委常委会至少半年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 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扣1 分。【市委组织部】 3.未建立县(区)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扣1分;建立工作领导小组,但未开展实际工作,扣 1 分。【市委组织部】 4.未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推动下级党委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扣1分。【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 5.未按上级明确的任务清单组织开展本地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扣1分。【市委组织部】6.未按党管武装要求,履行管政治方向、管思想教育、管组织队伍、管应急应战、管建设保障责任,每1项扣0.5 分。【市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 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 |
7.未落实双向兼职、党委议军、人民武装委员会例会、现 | ||||
场办公、党管武装工作述职报告制度,每1项扣0.5分。 | ||||
【市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 ||||
1.县(区)常委会未带头抓好《中国***党内法规执行 | ||||
县(区)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党内法规执行第一责 | 责任制规定(试行)》贯彻落实工作措施,扣1分。【市 | |||
任人职责,推动其他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党内 | 委办公室】 | |||
(二十一)提高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3分) | 法规执行工作。常委会带头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带头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用好以党章、准则、条例、规则为主体的管党治 党制度利器,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带动 | 2.未将制度执行和监督贯穿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的全过程,扣1分。【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 3.对党***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存在贯彻落实不及时、 | 市委办公室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 | |
广大党员、干部以尊崇的态度、敬畏的精神守规 | 不到位的问题,每1 起扣 1 分。【市委办公室】 | |||
用规护规,把制度的刚性立起来。 | 4.发生群众集访、群访、闹访事件,因未及时处置或处置 | |||
不力造成重大影响,每1 起扣 1 分。【市信访局】 |
考核指标 | 基本任务 | 任务要求 | 扣分细则 | 考核责任单位 |
八、县(区)党委常委会抓党建工作 (10 分) | (二十二)推进党建创新重点工作 (1 分) | 落实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加大创新力度,探索特色做法,推进党建创新重点工作,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 1.在党建工作探索创新中,为追求轰动效应造成社会舆情,产生不良影响,每1起扣0.5分;发生较大事件,每 1 起扣 1 分。【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 2.党建工作宣传报道、理论研究中,出现“低级红”、“高级黑”问题,每1起扣0.5分。【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 |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 |
加分项 | ①在党建工作方面受到党***、国务院(含中办、国办)书面表彰奖励的,每1项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书面表彰奖励的,每1项加0.5 分;受到市委、市政府书面表彰奖励的,每1 项加 0.2 分。 ②党建创新成果在***层面得到点名表扬、宣传推广的,每1项加1分;得到省委或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点名表扬、宣传推广的,每1项加 0.5分;得到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省委工作部门点名表扬、宣传推广的,每1项加0.2分;得到市委或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点名表扬、宣传推广的,每1项加0.2分;得到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市委工作部门点名表扬、宣传推广的,每1项加0.1分。 | |||
减分项 | 在党建工作方面受到党***、国务院(含中办、国办),省委、省政府(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或市委、市政府(含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书面通报批评的,每1项扣1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重大问题,本地本系统发生涉政治安全、意识形态 安全重大失误或风险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每1 项扣 1 分。 |
附件2
党建工作成效考核责任单位职责
(按指标责任分工进行排序)
1.市纪委机关主要负责县(区)“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县(区)党委常委会抓党建工作” 方面有关考核指标,市直单位“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组(党委)抓党建工作”方面有关考核指标的设定工作,对负责的考核内容进行季度监测、半年评估;根据市考核办安排,派员参加考核组开展年终考核。〔具体负责的考核指标已在县(区)和市直单位党建工作成效考核指标体系注明〕
2.市委办公室主要负责县(区)“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县(区)党委常委会抓党建工作”方面有关考核指标,市直单位“政治建设”“作风建设”方面有关考核指标的设定工作,对负责的考核内容进行季度监测、半年评估;根据市考核办安排,派员参加考核组开展年终考核。〔具体负责的考核指标已在县
(区)和市直单位党建工作成效考核指标体系注明〕
3.市委组织部是县(区)党建工作成效考核的主要考核责任单位,负责县(区)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同时负责县(区)“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县(区)党委常委会抓党
建工作”方面有关考核指标,市直单位“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组(党委)抓党建工作”方面有关考核指标,市级公立医院“组织建设”方面有关考核指标的设定工作,对县(区)和负责的考核内容进行季度监测、半年评估;根据市考核办安排,派员参加考核组开展年终考核。〔具体负责的考核指标已在县(区)、市直单位和市级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成效考核指标体系注明〕
4.市委宣传部主要负责县(区)“思想建设”“县(区)党委常委会抓党建工作”方面考核指标,市直单位“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方面有关考核指标的设定工作,对负责的考核内容进行季度监测、半年评估;根据市考核办安排,派员参加考核组开展年终考核。〔具体负责的考核指标已在县(区)和市直单位党建工作成效考核指标体系注明〕
5.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主要负责县(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的“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考核指标的设定工作,对负责的考核内容进行季度监测、半年评估;根据市考核办安排,派员参加考核组开展年终考核。〔具体负责的考核指标已在县(区)党建工作成效考核指标体系注明〕
6.市政协机关党组主要负责县(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的“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作用”考核指标的设定工作,对负责的考核内容进行季度监测、半年评估;根据市考核办安排,派员参加考核组开展年终考核。〔具体负责的考核指标
已在县(区)党建工作成效考核指标体系注明〕
7.市委统战部主要负责县(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的“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考核指标,市直单位“党组
(党委)抓党建工作”方面的“加强对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有关考核指标的设定工作,对负责的考核内容进行季度监测、半年评估;根据市考核办安排,派员参加考核组开展年终考核。〔具体负责的考核指标已在县(区)和市直单位党建工作成效考核指标体系注明〕
8.市委依法治市办主要负责县(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方面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法治贵州建设”考核指标的设定工作,对负责的考核内容进行季度监测、半年评估;根据市考核办安排,派员参加考核组开展年终考核。〔具体负责的考核指标已在县(区)党建工作成效考核指标体系注明〕
9.市委政法委主要负责县(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方面的“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某某”考核指标和市直单位“深化平安某某建设”方面考核指标的设定工作,对负责的考核内容进行季度监测、半年评估;根据市考核办安排,派员参加考核组开展年终考核。〔具体负责的考核指标已在县(区)和市直单位党建工作成效考核指标体系注明〕
10.市直机关工委是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党建工作成效考核的主要考核责任单位,主要负责考核指标体系的设定工作,对相关单位进行季度监测、半年评估;根据市考核办安排,
派员参加考核组开展年终考核。
11.市委教育工委是全市市管学校党建工作成效考核的主要考核责任单位,主要负责考核指标体系的设定工作,对全市市管学校进行季度监测、半年评估;根据市考核办安排,派员参加考核组开展年终考核。
12.市委企业工委是市管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成效考核的主要考核责任单位,主要负责考核指标体系的设定工作,对市管国有企业进行季度监测、半年评估;根据市考核办安排,派员参加考核组开展年终考核。
13.全市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是市级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成效考核的主要考核责任单位,主要负责考核指标体系的设定工作,对市级公立医院进行季度监测、半年评估;根据市考核办安排,派员参加考核组开展年终考核。
14.各县(区)考核委在市委组织部的统一组织下,主要负责本县(区)所辖乡镇(街道)等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对所辖乡镇(街道)等进行季度监测、半年评估;根据市考核办统一安排,开展年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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