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卫生人才分类评价实施方案完善人才评价流程。进一步健全医疗卫生人才评价流程,制定完善高级职称、人才项目评审申报工作流程、材料审核工作流程和专家评审工作流程,以制度流程规范人才评价申报、初审、复审、评审、表决、公示、复查等各个环节,确保公平公正。
推动实行全行业管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人才评价的统筹规划、宏观管理和指导监督,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医疗卫生人才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牵头组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制定医疗卫生人才评价办法和评价标准等,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人才评价应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并执行卫生健康行业评价标准。
(二)稳妥推进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在岗位设置合理、专家库建设完备、评价标准完善、具有承接授权评审意愿、条件成熟的市级三甲医院可先行开展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逐步扩面。承接职称评审权限下放的单位,评价标准须报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备案,严格执行,确保评价质量。对未授权职称评审的单位,继续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评审。
(三)强化人才评价结果运用。建立完善人才培养期、任期、聘期考核评价制度,科学合理设置评价考核周期,注重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短期评价和长期评价相结合。加强人才培养期和聘后管理,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与荣誉称号、项目支持、岗位聘用等挂钩。
(四)加强人才评价监督。加强人才评价法治建设,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优化评价环境,提高评价质量和公信力。严肃人才评价工作纪律,强化评审过程和结果监督,构建政府监管、单位自律、社会监督的综合监管体系。建立人才评价巡查制度,建立复查、投诉、倒查追责机制,加强对评价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单位因把关不严、程序不规范,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确保评审质量的,评审权予以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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