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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的病虫草害可使农作物产量平均减产20%~30%,农药是作物保护的重要工具,合理使用农药是确保和提高农作物产量的主要手段之一。我国人多地少,用占世界9%的耕地面积养活占世界人口20%的13亿多人,粮食产量是关系国家稳定的重大问题。国际著名的农药专家英国Cooping博土认为,在中国如果停止使用化学农药意味着3.5亿人挨饿。
目前作物保护使用的农药有杀虫剂、除草剂和杀菌剂等,用于防除害虫、杂草和病菌。害虫、杂草和病菌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周围环境条件改变。
植保被提名。
3 对农药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我国已经成为世界农药生产的第一大国,农药行业的持续发展需要创新来保障,创新离不开知识产权保护。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化工研究院院长姚献平建议:为保护创新者的利益,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农药法律、法规,加强贯彻执行力度,从源头上减少农药专利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案件;制定正确的农药产业政策,并认真贯彻执行,避免有令不止;切实推行同业禁止,保护企业知识产权;严惩侵权行为,公示“黑名单”,让侵权者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目前我国农药生产企业的创新能力比较低,而对实用创新技术的需求比较急迫,农药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需要探寻一些切实可行的方式。
3.1 政府采购
随着农药行业的快速发展,国内已经出现了一些大型农药公司,不少大型农药公司正在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形成了一些知识产权技术。在这些技术当中,不乏工业生产的实用技术,能显著提高行业生产水平。对于这样的知识产权技术,以政府采购方式,从知识产权人手中采购,让全行业的生产企业使用,能迅速提高行业生产水平,有利于行业进步。
政府采购可以用专利技术许可资助的形式来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一种方式是资助专利技术提供方,增加创新企业的技术收入;另一种方式是资助专利技术使用方,降低使用方使用成本。
政府采购方式能促进创新成果的快速转化,促进科技型企业的发展,鼓励创新,减少知识产权侵权。
3.2 与行业组织共同保护
农药行业有自律性行业组织,如果这种行业组织能够发挥行业内的协调作用,与拥有知识产权的所有人一起,在行业内推广有偿使用新的实用技术,也可以减少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发生。目前,开发一个新农药品种非常不易,一个新的农药品种开发费用超过2.56亿美元,开发时间超过9年,从14万个分子才能筛选出1个从实验室走到田间,并且新产品还要进行超过120个试验来确保其安全性和药效。为了社会发展,为了养活世界越来越多的人口,农药界必须将这种艰难的农药开发和创新继续进行下去,让我们一起珍视社会成果,延长新农药品种的寿命期,以造福全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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