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3篇落实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市各级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市各级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落实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3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落实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级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市各级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各级纪委(纪检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一、政治监督责任
1.全面、准确、及时贯彻中央、省、许昌市和我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向党委(党组)提出工作建议,协助党委(党组)谋划全域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定年度工作任务。
2.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及时向党委(党组)和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工作情况。
3.协助党委(党组)明确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层层细化分解,把责任压紧压实压牢。
4.协助党委(党组)对下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日常检查、年中督查和年终考核,提出年度考核等次评定建议。
5.在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发挥各成员单位在反腐败工作中的作用。
二、教育监督责任
6.大力推进“刻印工程”,经常性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党纪党规等教育,开展“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党的纪律和要求刻印于心。
7.坚持以案明纪、立规严纪,加强对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利用反面教材加强警示教育。
8.大力推进廉政文化教育,结合实际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开展廉政微宣传,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促进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9.健全并落实党风廉政网络與情信息收集研判处置和宣传引导机制,有效发挥网络平台的监督和宣传作用。
10.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紧盯纪检监察工作薄弱环节,查找症结根源,研究对策措施,不断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三、纪律监督责任
1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许昌市和我市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査,确保政令畅通。
12.严明组织纪律,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反民主集中制、有关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问题,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问题,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违规用人、跑风漏气等问题。
13.严明廉洁纪律,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等违纪违法问题。
14.严明群众纪律,坚决查处对群众疾苦麻木不仁、推诿扯皮,以及在涉及群众重大事项上盲目决策、无视群众意愿问题,严肃查处违规加重群众负担、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
15.严明工作纪律,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カ问题,工作中弄虚作假、虚以应付以及违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司法活动、人员招录等问题。
16.严明生活纪律,坚决查处党员干部生活情趣低下、腐化堕落、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行为。
四、作风监督责任
17.大カ开展“连心工程”,持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采取有效措施,紧盯重要节点,密切关注新动向,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18.加大对庸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问题的责任迫究力度,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
19.开展脱贫攻坚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查处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落实政策优亲厚友、项目审批吃拿卡要、扶资金截留挪用、贫困户进入退出中欺上瞒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20.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重点查处强占掠夺、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资金、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中的以权谋私、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挥霍浪费等行为。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21.加强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査机制示范点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坚持先行先试,抓好正面引领,在不同层面、不同领城形成基层党风政风“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2.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和完善配套措施,不断健全有利于优良作风养成的长效机制。
五、日常监督责任
23.大力推进“固本工程”,扎实推行全面从严治党明责、记实、示范、保障“四项机制”,建立在线督查平合,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24.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十二个不准”为抓手,开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
25.积极探索强化对同级党委(党组)监督的有效途径,加强对同级党委(党组)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
26.开展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接受市委委员和市纪委委员现场询问和评议。
27.持续开展“廉政大约谈”活动,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坚持对新任职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
28.严格把握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审査,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29.探索数字化管理新模式,建设党员干部廉洁档案综合运用电子化平合,完善动态更新机制,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党员干部守纪、作风和廉洁情况,落实对“关健少数”的监督。
30.全面推进巡察工作,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
3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强有力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一案双究”既迫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和党组织责任;
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一律严肃问责。
六、执纪监督责任
32.大力推进“护林工程”,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突出惩治重点,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作为重中之重。把握三个时间节点,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的顶风违纪行为,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
33.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处理群众反映和举报的问题;
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强化问题线索管理,规范执纪审查流程,严格执纪审査时限,提高执纪审查效率。
34.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中共许昌市纪委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实跋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试行)》(许纪发[2017]1号),进一步规范完善适用情形、处理方式、实施程序和转化标准,靠运用第一种形态”遏制增量,靠运用“第二、三种形态”减少存量,靠运用“第四种形态”强化震慑。
35.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格履行程序,加强案件审理,不断提高执纪审查质量。
七、自身监督责任
36.大力开展“先锋工程”,落实纪律检査体制改革举措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37.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执纪审査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落实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副书记(副组长)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
为主的要求,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
38.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下级纪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报告 1次工作,每年向上级纪委进行述职。
39.深入推进派驻纪检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充分发挥派驻纪检机构作用。
40.建立和完善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考核办法,推动监督责任落实。
41.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监督执纪能力。
42.充分发挥内部监督机构作用,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严防“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反腐倡廉“铁军”。
市各级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细化明确纪检组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根据有关党内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加强组织协调
1.根据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向局党组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
2.协助局党组对党员干部分层分类加强党纪教育。
3.协助局党组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督促工作落实。
4.协助局党组制定并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5.及时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6.协助局党组加强对各科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7.定期向委党组汇报履行监督责任工作情况,每年不少于 2 次。
二、维护党的纪律
8.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9.严明组织纪律。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决定、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等问题,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驰现象。
10.严格执行廉洁纪律。加大对私设“小金库”,虚报冒领、侵占截留国家专项资金,私分挪用公款,滥发津补贴等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
11.严肃群众纪律。坚决查处与民争利、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
12.严格工作纪律。坚决查处不负责任、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泄露和扩散工作秘密、对执法活动施加影响的行为。
13.严肃生活纪律。对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坚决查处。
14.严格执行各项纪律。不搞下不为例,不搞有错不纠,不搞初犯不查,不搞法不责众,不搞众错轻处,一把尺子量到底,违纪追究查到底。
三、强化警示教育
15.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16.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剖析通报力度,加强警示教育,针对案发原因督促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发挥查案治本功能。
四、强化党内监督的落实
17.督促落实一把手“六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监督制度,并实行向同级党组成员提醒告知制度。
18.坚持“德是第一标准,廉是基本条件”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19.持之以恒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二十条若干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围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要时间节点,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从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提高群众满意度。
20.加强对安全执法、行政审批、培训取证、事故调查、中介机构监管等方面的权力运行的再监督,督促优化电子政务和网上公示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21.督促建立完善作风建设配套制度,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五、严查腐败案件
22.健全腐败案件及时发现、揭露机制,建立网络、电话等信访举报渠道,从在办案件、专项治理、上级交办案件以及媒体和网络舆情等渠道及时发现案件线索。
23.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处置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的线索,定期向局党组、市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落实重点信访案件领导干部挂牌督办制度。
24.对腐败问题“零容忍”,既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快查快结,提高查处效率。
25.坚持在市纪委指导下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水平。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处置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线索,定期向局党组和市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
26.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科室
和二级机构,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27.督促开展科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述责述廉工作。
28.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及时反馈拟提拔重用干部廉政状况,配合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六、加强自身建设
29.加强纪检组内控机制建设,完善内部监督制约制度,强化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增强纪检监察部门公信力和工作透明度。
30.自觉接受党组织、上级部门、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等方面的监督;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市各级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按照市纪委办公室《中共许昌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制定 2017 年度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的...
篇二:落实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200 20 年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工作任务 序号 年度目标 牵头领导 责任单位 一、强化党的政治建设 1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对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XXX 各单位 2 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XXX 党
办 组织部 纪委办 3 督促落实二级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工作机制,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的指导和监督。
XXX 党
办 组织部 纪委办 4 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督促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XXX 各单位 二、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5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清单。
XXX 党
办 纪委办 6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抓好检查考核反馈问题和意见的整改落实,强化问题整改政治责任,加大问责力度。
XXX
纪委办 二级党组织 7 充分运用省履责记实平台,推进二级党组织履责记实工作,分层分级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XXX 党
办 纪委办 8 完善提醒约谈、述责述廉、检查考核等机制,加强对履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XXX 组织部 纪委办 9 结合分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对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和其他专项检查、巡察中问题突出的、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的、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领导和当事人进行约谈、函询或诫勉谈话,依纪依规进行问责或组织处理。
XXX 组织部 纪委办 工作任务 序号 年度目标 牵头领导 责任单位
2 三、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10 建立并完善“党委巡察监督、纪委专责监督、校纪委委员分片督察、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具体监督”的工作运行体制机制;发挥组织、审计等部门职能优势,凝聚监督合力。
XXX 党
办 纪委办 相关职能部门 二级党组织 11 围绕干部人事、财务管理、基建修缮、物资设备采购、招生录取、科研经费和学术活动等关键部位,完善内控机制,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
XXX 各单位 12 紧盯权力运行各环节,加强对重点工作、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重点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
XXX 各职能部门 13 开展重点领域专项督查,对重要制度执行情况分批进行监督检查。
XXX 纪委办 14 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认真处理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
XXX 纪委办 15 严肃查处阻碍中央、省市和学校决策部署落实、师生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典型案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XXX 纪委办 四、坚持不懈纠正“四风”
16 强化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的监督检查,抓好重要节假日的廉洁自律提醒、督查工作。
XXX 纪委办 17 督促党委职能部门和二级党组织梳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表现,紧盯问题的整改。
XXX 各单位 18 加大对“四风”突出问题的查处力度,抓住典型严肃问责。
XXX 纪委办
五、坚持标本兼治
19 健全完善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的各项制度,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XXX 各单位 20 持续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全年不少于3 次;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全年不少于 2 次。
XXX 纪委办 组织部 宣传部 21 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
XXX 各单位 工作任务 序号 年度目标 牵头领导 责任单位
3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22 认真落实《江苏省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继续深化三转,聚焦主业。完善纪委内设机构,充实纪委工作人员,发挥兼职纪检干部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XXX 组织部 人事处 纪委办 23 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按规定权限、流程、程序开展工作。
XXX 纪委办 24 主动接受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
XXX 纪委办 25 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从严要求和管理干部,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严肃查处。
XXX 纪委办
篇三:落实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范文(精选 6 篇)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范文(精选 6篇)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四个综合”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全面建设是党的全面建设的基础,关键在于严格,关键在于执政。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的文章 6 篇 ,欢迎品鉴!
【篇 1】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现制定局 20XX 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委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委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委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 1 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按时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委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委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委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委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委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委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篇 2】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各级纪委(纪检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一、政治监督责任
1.全面、准确、及时贯彻中央、省、许昌市和我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向党委(党组)提出工作建议,协助党委(党组)谋划全域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定年度工作任务。
2.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及时向党委(党组)和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工作情况。
3.协助党委(党组)明确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层层细化分解,把责任压紧压实压牢。
4.协助党委(党组)对下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日常检查、年中督查和年终考核,提出年度考核等次评定建议。
5.在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发挥各成员单位在反腐败工作中的作用。
二、教育监督责任
6.大力推进刻印工程,经常性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党纪党规等教育,开展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党的纪律和要求刻印于心。
7.坚持以案明纪、立规严纪,加强对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利用反面教材加强警示教育。
8.大力推进廉政文化教育,结合实际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开展廉政微宣传,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促进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9.健全并落实党风廉政网络與情信息收集研判处置和宣传引导机制,有效发挥网络平台的监督和宣传作用。
10.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紧盯纪检监察工作薄弱环节,查找症结根源,研究对策措施,不断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三、纪律监督责任
1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许昌市和我市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査,确保政令畅通。
12.严明组织纪律,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反民主集中制、有关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问题,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问题,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违规用人、跑风漏气等问题。
13.严明廉洁纪律,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
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等违纪违法问题。
14.严明群众纪律,坚决查处对群众疾苦麻木不仁、推诿扯皮,以及在涉及群众重大事项上盲目决策、无视群众意愿问题,严肃查处违规加重群众负担、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
15.严明工作纪律,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カ问题,工作中弄虚作假、虚以应付以及违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司法活动、人员招录等问题。
16.严明生活纪律,坚决查处党员干部生活情趣低下、腐化堕落、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行为。
四、作风监督责任
17.大カ开展连心工程,持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采取有效措施,紧盯重要节点,密切关注新动向,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18.加大对庸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问题的责任迫究力度,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
19.开展脱贫攻坚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查处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落实政策优亲厚友、项目审批吃拿卡要、扶资金截留挪用、贫困户进入退出中欺上瞒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20.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重点查处强占掠夺、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资金、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中的以权谋私、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挥霍浪费等行为。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21.加强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査机制示范点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坚持先行先试,抓好正面引领,在不同层面、不同领城形成基层党风政风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2.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和完善配套措施,不断健全有利于优良作风养成的长效机制。
五、日常监督责任
23.大力推进固本工程,扎实推行全面从严治党明责、记实、示范、保障四项机制,建立在线督查平合,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24.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十二个不准为抓手,开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
25.积极探索强化对同级党委(党组)监督的有效途径,加强对同级党委(党组)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
26.开展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接受市委委员和市纪委委员现场询问和评议。
27.持续开展廉政大约谈活动,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坚持对新任职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
28.严格把握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审査,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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