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共生活是人社会性的重要体现,对维系社会关系、配置社会资源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着关键性作用。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变迁过程中,公共生活及其社会治理技术也面临着从传统向现代的结构性转化。传统公共生活和现代公共生活在社会结构、伦理基础、治理依据、治理机制和价值导向上具有显著差异。影响良序公共生活秩序生成的内在逻辑包括内部动因、组织结构、制度环境、技术规则和文化基础。良序公共生活的重建依赖于治理模式的转型。协商民主在价值目标、制度规范和技术规则等方面与当代公共生活相契合,为公共生活的重建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理念、制度与技术支持。在以基层协商民主的发展推进良序公共生活重建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解决观念上、制度上、技术上和文化上的瓶颈。
关键词:公共生活;协商民主;治理技术;基层治理
中图分类号:D638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7-9092(2017)06-0052-010
自摆脱蒙昧和野蛮以来,优良的公共生活就成为人类孜孜不倦的追求,而对于秩序的构建更是古今中外思想家们永恒的话题。古希腊城邦中,公民成员通过公民大会、陪审团、宗教节日、戏剧节和运动会等形式参与公共生活,践行着原始的民主与平等。春秋礼崩乐坏之时,孔子主张恢复周礼,遵循外在制度内化为个体内在自觉的路径,在社会和个体的相互建构中达致社会良序。随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兴起和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市民社会从公共权力中解放出来,阿伦特(Hannah Arendt)认为所谓个体性只有通过公共生活中的“行动”才能实现。此后,公共领域作为“一种独立于政治权力、不受官方干预的社会公民自由表达政治观点、讨论公共事务并参与政治的活动空间或者公共场所”①也孕育而生,人们借助于“交往理性”实现着良序的公共生活。
在我国传统社会中,中央集权、封建等级和道德礼法曾长期维护着公共生活的稳定与秩序。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变迁中,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个人原子化、社会陌生化程度的加剧导致传统良序公共生活日渐消解,并随之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如公共诉求分化、利益表达不畅、共识凝聚乏力、社会冲突趋于激化等,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社会结构与公共生活方式的變迁呼唤着新的治理模式。本文通过对传统公共生活的衰落进行研究,试图证明公共生活的形成和延续由其社会特定的经济基础、政治制度、文化传统等因素所决定,良好的治理方式有助于推动良序公共生活的构建。
一、传统公共生活的衰落与治理方式的式微
人是社会性的存在,公共生活是人社会性的重要体现。与私人生活不同,公共生活具有更强的广泛性、开放性、多样性和互动性等特征。不同社会形态下,人们所参与的公共生活有着不同的呈现形式,并直接反映着国家与社会间的互动关系及其治理方式。
1.传统公共生活及其治理方式
公共生活的形态是一定经济社会发展下国家与社会互动的结果。在我国古代社会,由于农业生产和农业文明占据主导地位,商业生产和交换极不发达,社会分工不足,人们的生产、生活和交往通常被局限于一定阶级和地域之内,家庭、家族、村庄、宗教和道德成为支撑人们生活的基础。公共生活主要体现为以阶级和身份为中心划分的不同类型公共活动。如君王和卿大夫参加的公共活动主要有朝会、宗庙社稷之礼、大蒐、会同等,而平民则生活在以宗族为纽带的共同体中,祭祀和祠堂是他们最重要的公共生活形式参见姚中秋:《重新思考公民与公共生活:基于儒家立场和中国历史经验》,《社会》,2014年第3期。,随后还发展出集市与行会。这种共同社会经验塑造了平民强烈的共同体心态,使他们能够在公共生活中通过与他人的关系定位和认识自身,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生产包括道路、教育、医疗卫生和安全等在内的公共产品。在我国“皇权不下县”温铁军:《半个世纪的农村制度变迁》,《战略与管理》,1999年第6期。的传统社会里,祠堂、集市、庙会等构建了基层社会的公共生活空间,创造了丰富的公共生活场景,承载了基层社会自我治理的重要功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维系社会关系、增强社会互动、配置社会资源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成为社会整合的重要方式。特别是宋代以后宗族社区的发展和完善,公共生活具备了强大的社会治理能力,人们遇到的各种矛盾和不公正大多可以在自己的宗族中得到解决,基本无需去找政府(县衙)。于是,传统的官僚体系能够以极低的行政成本维系其政治统治。
这种传统公共生活方式一直延续到我国的近代乃至现代。在以血缘、地缘和亲缘关系为纽带的乡村“熟人社会”里,公共生活中的地位象征着在村落中的社会地位。“每个家庭都有发言权,村民之间的地位较为平等,村民具有较强的公平感。因而,处理村庄的公共事务必须考虑到每个家庭的意见,需要众人的参与协商才能够达成统一,是典型‘协商型’治理模式。”陶自祥:《公共性衰落:妇女家庭地位变革与村庄公共生活变迁——基于一个华北村落的调查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3期。在这些村落,“哪个家庭若不积极地参与村落公共生活,就会被别的村民看不起,被认为家中‘没有人’了,最终丧失在村落中的发言权。”陶自祥:《公共性衰落:妇女家庭地位变革与村庄公共生活变迁——基于一个华北村落的调查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3期。除了政治性的公共生活,传统农村社会的闲暇生活也同样具有公共性。有学者将传统中国的闲暇生活分为宗族大会、祭祖、庙会等仪式性闲暇和社戏、集市等社会性闲暇,无论是仪式性闲暇还是社会性闲暇都包含着丰富的文化传承和文化实践的密码,体现着传统的伦理秩序和交往规则,使农村社会的闲暇生活兼具社会性和价值性。王会:《乡村社会闲暇私人化及其后果——基于多省份农村的田野调查与讨论》,《广东社会科学》,2016年第6期。这种公共生活也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发挥着维系社会关系、增强社会互动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关键作用,是传统社会秩序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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