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漳建村〔**〕22号),做好**年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为我县在全市争当“百姓富,生态美”先锋,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年**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主要有5项任务,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厕所革命”、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具体任务分解详见附件)。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完成市下达2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推进15个村开展村庄污水治理,实现村庄污水治理全覆盖,新建改造农户标准三格化粪池2880户(其中490户列入省为民办实事项目)。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年完成市下达我县的11个村农村垃圾治理任务,在去年全面整治的基础上做好提升工作。全县所有行政村要进一步完善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常态化运作。
(三)农村“厕所革命”。实施2个乡镇公厕建设,新建8个村庄公厕(8个村庄公厕均列入省任务)。
(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10个村美丽乡村建设,创建1个美丽乡村示范村。
(五)农村危房改造。完成170户农村危房改造,其中**年续建138户。
二、进度要求
(一)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3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4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并进入实施,8月底前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的50%以上,11月底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的95%以上,12月底全面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并完成相关验收工作。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乡镇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4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选址等前期工作,5月份开工建设,8月底前完成工程量(或投资额)的50%以上,11月底前建成并完成竣工验收;续建项目8月底前建成并完成竣工验收。三格化粪池新建或改造项目4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并进入实施,8月底前竣工率达到70%以上,11月底前全面建成,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三)农村“厕所革命”。3月底前完成项目选址及征迁工作,4月底前完成设计等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8月底前竣工率达到70%以上,11月底前全面建成,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3月底前完成生活垃圾治理整治方案,制定完善常态化保洁机制,并开征垃圾处理费,收取率达90%以上;4月底前完成陈年垃圾及村内垃圾、杂物清理,5月底前完成村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实施常态化保洁,村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五)美丽乡村建设。3月底前要完成村庄整治方案(包括“平改坡”改造),4月底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8月底前完成工程量(或投资额)的70%以上,11月底全面完成整治任务,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六)农村危房改造。**年续建的138户要在5月底全面竣工,6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制定工作计划。各镇要根据建设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
(二)建立项目清单。各镇要根据市下达的任务逐级分解到各村直至到户,并建立项目责任清单,把每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负责人。
(三)实行项目月报。各镇要安排专人负责报送项目建设进度,于每月15日前上报。
(四)加强督查指导。一是开展月督查。县规建局按工作计划,每月对各镇工作进展进行实地检查,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查项目完成情况。县宜居办将根据各地上报及督查情况,每月通报进展情况。二是开展联合督查。县宜居办继续联合县效能办、县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开展联合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三是委托第三方机构抽查。5月、8月、11月由县宜居办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列入**年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进展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情况。
四、考评办法
**年**县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任务多数已列入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纳入效能考核和“三抓三比,十项竞赛”考核内容。为确保各项任务按计划顺利推进,打响乡村振兴战略开局之年第一炮,将对各镇、开发区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考评。
(一)考评方式及时间安排。实行每季度考评,采取委托第三方抽查,结合月督查和每季度联合督查方式进行,从第二季度起每季度末实施,全年共进行3次考评。
(二)项目分值及评分标准〔总分100分(不含加分项),封顶100分〕。
因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村庄污水治理均纳入**县全岛污水管网项目,无法细化具体项目考核,所以以上几项不纳入考核范围。没有项目的单位该项考核得分以满分为准。
(三)村庄三个化粪池建设(15分)。达到时序进度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项目前期设计,按比例扣分;完成前期工作未进入实施的,按该项目所占分值比例的20%得分;未达到时序进度的,竣工率每减少10%扣1分,扣完为止。
(四)公厕建设项目(25分)。未按时上报报表等相关材料的,本项每次扣1分,最高扣10分。
达到时序进度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项目选址及征迁、设计等前期工作,按比例扣分;完成前期,未按时开工建设的,按该项目所占分值比例的20%得分;未达到时序进度的,竣工率每减少10%扣2分,扣完为止。
(五)农村生活垃圾治理(10分)。未按时上报报表等相关材料的,本项每次扣0.5分,最高扣2分。
达到时序进度的,按任务比例分值得分。
(六)美丽乡村建设(25分)。未按时上报报表等相关材料的,本项每次扣1分,最高扣10分。
达到时序进度要求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的,按比例扣分;完成前期工作,未按时开工建设的,按该项目所占分值比例的20%得分;未达到时序进度要求的,按比例扣分;在省、市检查中被通报的,省级通报的每个村扣4分,市级通报的每个村扣2分。
(七)农村危房改造(25分)。未按时上报报表等相关材料的,本项每次扣1分,最高扣10分。
按照时序进度要求,完成改造任务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危改对象公示、审批等前期工作,按比例扣分;完成前期工作,未按时开工建设的,按该项目所占分值比例的20%得分;未达到时序进度的,竣工率每减少10%扣4分,扣完为止。被省通报问题的,每次扣3分。
加分项(10分)。每镇总加分不超过10分(此项分数不列入平时考评范围,只应用于年终总得分)。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获省以上宜居环境建设示范称号的,镇为单位的加2.5分,季度排名前3名的每次分别给予加1.5分、1分、0.5分。若在检查或抽查中发现上报情况弄虚作假的,取消加分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扣分(最高可扣5分)。
3.年终得分及排名
镇年终得分=第二季度考评得分×20%+第三季度考评得分×20%+第四季度考评得分×60%+加分项得分。
各镇的年终名将按其年终得分进行排名。
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计划
为深入推进我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尽快改善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质量,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年秋冬季“十大行动”的实施意见》和《沧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以农村垃圾、厕所类污、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积极动员全社会カ量,有效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提高工作质量,增强整治实效,使我乡农村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基本原则
聚焦重点领域,强化工作衔接。结合我县开展的关丽乡村建设、三区同建等工作,聚焦农村存在的垃圾、污水、厕所粪污、村容村貌等最突出问题,抓紧时间集中攻坚,促进人居环境整体改善。
部门分工负责,健全推进机制。按照《沧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确定的工作目标和要求落实各部门主体责任,抓好工作指导和督导,乡村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有力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统筹谋划,解决关键间题。实行乡域统筹规划、村庄整体实施。建立政府主导、集体补充、群众参与、社会支持、多元筹集的投资机制。
坚持建管并重,确保建得好用得上能持久,稳定发挥效益。坚持分类指导,分步有序推进。针对不同类别的村庄,确定重点任务、整治目标、建设标准和技术模式,坚持先易后难示范引领、确保质量,扎实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主要目标
到**年底,所有行政村全部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垃圾集中清理全部完成,建筑垃圾全部覆土填埋。乡镇政府驻地村庄、国省干道等重点村,要重点加快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使农村龚污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提升。
到2020年全乡基本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农村垃圾、污水、卫生厕所、村容村貌治理体系,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健全,农民环境卫生意识普遍增强,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得到有效管控,卫生厕所普遍推广,村庄道路硬化及绿化、美化、亮化水平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
巩固提升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成果,有效解决垃圾露天堆放、简易填埋等突出问题,有稳定保洁队伍、有完善监管制度、有可靠资金保障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
1、国省干道及乡域主要道路沿线。
一是路面干净,两侧沟渠及可视范围内无有碍观瞻的荒草、杂物、垃圾;墙面、线杆等无各类非法广告,保持整洁有序。
二是两侧企事业单位、门店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包卫生、包秩序、包环境);物品摆放规范有序,牌匾整洁统一做到净化、硬化、绿化、美化、亮化;无店外经营、占道经营行为,无有碍观瞻的棚亭等临时建筑。
三是过村路段干浄整洁,杜绝房前屋后、道路两侧、绿化区域内乱堆乱放现象;彻底清除路障、破烂棚亭、残垣断壁;合理布置垃圾收集设施。
2、重点区域村庄。即国省干道两侧及沿线村庄、河流沟渠水源地周边村庄、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
一是“平面”:村内道路、街巷两侧可视范围内无各类积存垃圾、杂草,各类垃圾及时清理清运,日产日清,实现农村垃圾城乡一体化处理;“三大堆”一律移除,无有碍观瞻的棚亭、残垣断壁等现象,村庄内规范放置农机具等有用物品,做到有序存放、方便使用。
二是“立面”:村内沿街房屋墙面无乱涂乱画,张贴散乱小广告等现象。
三是“设施”:垃圾箱整洁美观、摆放有序,垃圾箱内无满溢、无污水横流现象。四是村内坑塘、沟渠:干净美观,水面无漂浮垃圾,有条件的搭设围栏。
3、其他区域村庄。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按照重点区域村庄标准进行打造,形成多村连片的垃圾治理示范区。
4、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域内村庄全面落实城乡环卫一体化垃极治理长效机制。监管力量落实,资金保障到位,管护设备齐备,管护措施完善,管护机制健全,建立起考核制度,保证垃圾中转站正常运行,环境卫生治理成果得到长期巩固和提升。指导村民及时处理生活垃圾,逐步提高管理水平和规范化程度。
5、垃圾处置。推行拉圾分类收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收集点的垃圾当日转运,无积存现象;垃圾运输车辆车容整洁:生活垃圾转运至中转站途中无洒漏、无中途乱倒、焚烧现象;规范管理建筑垃圾、农村“三大堆”。
(二)农村厕所改造专项行动
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坚持农村改厕与污水治理等工作统筹考虑、一并推进,大力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无害化治理、资源化利用。
1、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模式。鼓励推进农村户用厕所退街、进院、入室,消除临街简陋旱厕,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供排水条件较好的村庄选择使用水冲式厕所;其他村庄选择使用三格化粪池式或双瓮式厕所。习惯使用公厕的村庄改建或新建卫生公共厕所。加强村民广场、乡村集市、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等人员密集活动场所卫生公厕建设。
2、深入实施粪污治理。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支持专业化企业或个人进行改厕后的检查检修、定期收运、粪液粪渣资源化利月。
(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
按照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度、污水产生量、经济发展水平等,因地制宜确定农村污水治理模式,确保处理方式简便适用有效。**年全乡农村生活污水管控水平明显提升,具备条件的村庄建成集中或分散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1、梯次推进污水治理。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的村庄,优先解决污水治理问题,禁止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严禁将处理后不达标或未经处理的污水排入河道;对经济发展条件较好、人口聚集度较高的村庄,先行开展污水治理;使村庄污水排放得到有效管控。
2、加强污水管控。坚持控污与治污并重,将重点河道、干支流农村垃圾整治纳入河长制管理,明确各级河长监管责任。引导村民树立节水意识,鼓励有条件村庄开展生活用水计量计费,减少生活污水源头排放。鼓励采用各种方式,充分利用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加强尾水回收利用。
(四)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加大秸秆离田利用量和农用地膜回收复率,加强农业生产垃圾和废弃物的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畜禽养殖集中的村庄要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加快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配套粪污消纳用地,对畜禽养殖粪污、厕所类污等废弃物一并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努力提升人畜粪污无害化处理水平。
(五)村庄街道硬化专项行动
合理布局村庄道路,小街巷突出乡土特色,出村通道安全通畅。因地制宜选择路面硬化材料,积极利用当地资源和拆旧废弃建筑材料,铺设、水泥路、砖路等,鼓励生态化铺路。
(六)村庄绿化专项行动
利用秋冬季种植时机,根据村庄区位特点、自然条件、产业基础等,充分利用村边荒地和环村路,因村制宜,大力实施环村林建设。以乡土树种为主,合理选择树种苗木,开展街道、庭院、隙地绿化和村边道路、沟渠、坑塘绿化,因地制宜建设村内绿地以及小果园、小菜园等,建设优美宜居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
(七)村庄亮化专项行动
在村庄主要街道两侧,文化广场、学校、村民中心等重要场所安装照明设施,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在主要街道按需设置照明设施,方便群众夜间出行。
(八)村庄美化专项行动
深入开展“三清一拆”(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和路障、清庭院拆除违章建筑)行动,清理村庄内电线杆、墙体立面上的私涂乱画、小标语、小广告,营造干净整洁的公共空间和生活环境。
(九)美丽庭院创建专项行动
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行动,及时整理农家庭院、房前屋后、墙根角落的家什杂物,整齐堆放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促进庭院内外整洁有序,与周边景致和环境协调一致。到**年底,全乡农村20%以上庭院建成美丽庭院,2020年,全乡农村50%以上庭院建成美丽庭院,10%的庭院建成精品庭院。
三、支持政策
(一)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乡党委政府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的支持力度,优化财政资金补贴方式,对积极性高、效果明显的村庄和农户实行重点奖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县垃圾污水治理、厕所改造、村容村貌整治等项目奖补基础上,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有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创新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积极谋划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治理、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将之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统揽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基础上,做好与既有工作的衔接,围绕巩固已有、查漏补缺、提升重点、消灭空白的要求,各村对照本方案抓紧制订农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改造、面源污染治理和村庄浄化、绿化、亮化、美化的专项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建设项目、资金筹措、考核验收等内容,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因地制宜、务求实效。乡党委政府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载体,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举措,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协调各方力量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严格考核奖惩。年底将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进行专项考核。对年终考核排名靠前的村给予通报嘉奖,对排名靠后的村全乡通报,并对村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统一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思想认识。建立健全村民评议会、环保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通过群众评议、老党员老干部监督等方式,褒扬乡村新风,批评督促并纠正不良风气和陋习,引导农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自我改善人居环境。结合村庄实际,将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推进移风易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充分利用广播、标语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年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主要有5项任务,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厕所革命”、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29个村开展村庄污水治理,实现行政村污水治理全覆盖,新建改造农户标准三格化粪池1000户。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年完成市下达我县的21个村农村垃圾治理任务,在去年全面整治的基础上做好提升工作。全县所有村(作业区)要进一步完善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常态化运作。
(三)农村“厕所革命”。实施岩溪镇慢道旁(锦鳞村)、坂里乡石厝(坂新村)2个乡镇公厕建设,新建或改造提升14个村庄公厕(详见附件3)。
(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16个美丽乡村建设,其中,省级重点示范村5个(苑山村、演柄村、田头村、新春村、共同作业区);市级重点示范村2个(高濑村、坂新村);县级重点示范村9个(城关村、上洋村、青阳村、石格村、石铭村、珠坂村、科山村、山重村、石横村)。
(五)农村危房改造。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年续建任务47户。
二、进度要求
(一)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5月底前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的25%以上,8月底前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的50%以上,11月底前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的95%以上,12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并完成相关验收工作。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格化粪池新建或改造项目4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并进入实施,8月底前竣工率达到70%以上,11月底前全面建成,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三)农村“厕所革命”。3月底前完成项目选址及征迁工作,4月底前完成设计等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8月底前竣工率达到70%以上,11月底前全面建成,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3月底前完成生活垃圾治理整治方案,制定完善常态化保洁机制,并收取垃圾处理费,完成陈年垃圾及村内垃圾、杂物清理,完成村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实施常态化保洁,村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五)美丽乡村建设。3月底前要完成村庄整治方案(包括“平改坡”改造),4月底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8月底前完成工程量(或投资额)的70%以上,11月底全面完成整治任务,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六)农村危房改造。**年续建的47户要在5月底前全面竣工,6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制定工作计划。各乡镇(场、区、办事处)要根据建设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
(二)建立项目清单。各乡镇(场、区、办事处)要将县下达的任务逐级分解到村、到户,并建立项目责任清单,把每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三)实行项目月报。各乡镇(场、区、办事处)要安排专人负责报送项目建设进度,于每月18日前上报。
(四)加强资金保障。县财政设立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各具体实施项目给予补助。
1.以村(作业区)为单位,按农村每个人口补助20元,列入村级运转补助。对新增各类型垃圾转运设施设备,经县领导小组确认后,按政府采购中标价的50%给予补助。
2.对新建或改造水冲式公厕,经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按公厕蹲位补助2500元/个。
3.县财政预算安排600万元专项用于16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
4.对新建或改造三格化粪池,经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按户补助600元/户。
(五)加强督查指导。
一要开展月督查。县农业局、县城建局每月实地检查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工作进展情况,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查项目完成情况。对进度严重滞后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加强对进度滞后项目的跟踪督促。
二要开展联合督查。县农业局、县城建局联合县效能办、县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开展联合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
三要委托第三方机构抽查。今年5月、8月、11月我县将配合市住建局,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抽查列入**年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并通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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