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中共xx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1.强化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探索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进一步明确整改的责任体系、工作机制。
2.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担负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县委巡察办履行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职责。一是县纪委监委要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全面监督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对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可督促推动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治理,加强对巡察整改方案的指导和集中整改报告的审核,建立健全整改监督台账,综合运用听取汇报、召开推进会议、专题会商、调研督导、现场督查、谈话提醒、约谈函询、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掌握整改进展,推动提升整改成效。要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按时限向巡察办反馈处置进展情况。二是县委组织部结合职责重点督促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问题的整改,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统筹督促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整改,把巡察发现问题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三是县委巡察办要发挥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作用,跟踪了解每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问题线索处置、移交建议办理等情况,加强汇总分析,统筹做好巡察整改公开工作,根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组织开展巡察整改督促检查。
3.统筹开展巡察整改联合督查。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巡察机构组成联合督查组,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查阅整改台账逐条对账销号。现场指出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立即整改并限期纠正有关问题。
4.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针对部分巡察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党组织,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再整改,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举一反三”,深入查找整改后出现新的突出问题,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集中力量,强化整改,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形成再震慑。
5.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一是发挥治本作用,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类处置巡察成果,向被巡察党组织全面反馈巡察发现的问题,涉及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线索和作风等方面的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及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问题移交组织部门处理,对于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巡察机构要站在政治高度总结、归纳、分析,透过现象看本质,剖析个性问题、查找共性问题,提出标本兼治的对策建议,形成更高层次的巡察成果,报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及时研究提出解决措施,视情开展全县性、系统性、行业性专项治理,推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制度建设,堵塞漏洞,发挥巡察治本作用。二是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三是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作为巡察成果运用的重要主体,及时研究、优先办理巡察移交事项,切实把巡察成果运用到执纪审查、干部选拔任用和日常监督管理中。
三、强化工作保障
(十)加强组织领导
1.强化党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巡察是县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职责的直接抓手。县委承担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县委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组织落实县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汇报、研究巡察工作的机制。
2.落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责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要牢固树立”一肩挑两职”的责任意识、切实负起组织实施的主要责任人责任,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谋划工作、听取巡察组汇报,还要注重推动监督贯通融合,统筹推动整改落实、抓好干部队伍监督管理等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要增强协助组长抓巡察工作的主动性,协助做好领导小组有关工作,加强巡察与组织监督贯通融合、抓好组织部整改日常监督、支
持巡察干部队伍建设。
3.落实巡察办、巡察组具体责任。县委巡察办要明确”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12字职能定位,切实发挥巡察办作为县委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的重要载体作用。县委巡察组要明确组长负责制的权限、程序、内容,以及坚持“一次一授权”、落实”两不”规定,强化”两职”理念等原则性要求,指导推动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切实担起巡察任务落地的直接工作责任。
4.落实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责任。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成立巡察工作联络组,负责与巡察组日常联络工作。联络组要按照巡察组的要求,配合做好会议筹备、个别谈话、调阅资料、组织座谈、下沉调研、深入了解等工作。联络组成员名单及责任分工在巡察组进驻前及时报送县委巡察办。
(十一)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1.加强巡察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县委巡察机构规范化建设,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推动县委巡察机构工作职责更加明确,履职更加有力,制度更加健全,作用发挥更加明显。一是机构人员规范化。稳定巡察机构队伍,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巡察培训,促使机构人员经验更加充足、业务更加专业。二是制度建设规范化。着力健全组织领导、工作流程、协作配合、日常管理、队伍建设等各方面制度,形成一套较为完备的巡察工作机制,构建一套相对完善的管理体系。
2.健全巡察机构党组织。县委巡察机构党组织坚持以党建促巡察,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多形式开展组织生活。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组织支部党员学习交流,促使巡察机构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凸显。
3.选准配强巡察干部。建立”县委巡察工作人才库”,建立健全准入机制、完善正副组长选配机制,结合被巡察单位特点配齐配强巡察组成员,提高巡察质效。
4.加强巡察干部专业化水平。通过以干代训、巡前培训、”周五巡察大讲堂”、选派巡察干部到市、县纪委监委跟班学习等方式,着力提高巡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时,通过与巡察干部签订廉洁巡察承诺书、开展集体约谈会和警示教育等方式,严防以巡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树立新时代巡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5.健全巡察干部激励机制。明确对在巡察工作中表现突出、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的抽调干部,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名义通报表扬,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同等条件下提拔重用优先。县委巡察机构建立健全巡察干部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6.健全巡察纪律作风评估机制。建立健全县委巡察组作风纪律情况开展后评估机制。切实加强县委巡察组作风纪律建设,树立巡察干部良好形象,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队伍。
7.加强巡察工作信息化建设。持续在加强巡察工作信息化建设上下功夫,增强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充分运用好巡视巡察单机系统,助力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促进巡察工作全面规范、整体提升。
(十二)严肃责任追究
1.加强对支持配合巡察不力行为的问责追责。对被巡察党组织不配合巡察、干扰巡察、隐瞒不报的,对该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给予通报批评、诚勉谈话、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确保每名党员能以刀刃向内的勇气直面问题,积极主动向巡察组如实反映情况,以实际行动履行好一名党员的政治义务。
2.加强对巡察干部违规违纪行为的问责追责。对巡察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泄露秘密、超越权限甚至以巡谋私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确保巡察工作人员依法依规认真履职。
3.加强对整改不力行为的问责追责。对不认真整改、弄虚作假、敷衍应付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通报曝光,推动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自觉接受监督,切实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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