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人员聘请劳动合同(精选3篇)
技术人员聘请劳动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现已是广西 南宁 市正规工商注册企业,工商注册地址符合要求。(实际办公地与注册地相符)。经双方协商,甲方将申报“ ”及办理资质所需人员聘请的相关事务委托乙方代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订立以下委托代理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理事项
1.1 代理甲方申报“ ”及办理资质所需人员证书聘请。
1.2甲方自行办理资质申报所需的职工养老保险相关手续及自行支付所聘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用。
1.3 按照资质申报相关规定乙方整理相关资料。以上各项代理事务所需要和涉及的代理费用均包含在代理合同费用总额之内(社保费用除外),除此以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因行政新政策、新规定等产生的费用除外,乙方需提供行政部门正式文件证明,时间界定为本合同签定日期以后)。
第二条 合同费用
本合同总费用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其中材料制作和报批审核费用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及人员证书聘请费用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支付方式详见本合同第三条3.3款。甲方资质申报项目代理服务方案。
第三条 甲方责任
3.1甲方授权并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全权代表甲方联系和办理资质申报过程中的具体事宜,签收乙方提供的资料和文件,该项目负责人以甲方的书面授权委托为准,并全力配合办理基层行政部门的证明材料。
3.2 资料提交
3.2.1甲方应根据申报过程中的资质达标要求积极配合乙方提供资质申报所需的一切相关资料 ,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2.2若因政策变更、调整等原因需要甲方提交补充资料的或增加人员、行情变化导致费用增加,甲方须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及增付费用,代理服务时间顺延。如因政策变更、调整,甲方决定中止合同的,甲方已支付的报批审核费用不予退还;
3.3 代理费用支付
3.3.1第一次支付: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需要在3个工作日之内支付人才费用即人民
元,(大写 万元整)作为预付款。
3.3.2第二次支付:应资质办理所需所有人员在企业锁注册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所有人才款即人民币 元,(大写 万元整)。
3.3.3第三次支付:在乙方安排完资质所需资料开始申报前三日内支付资质报批审核费用的,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3.3.4第四次支付:主管行政部门官方网站公示后三日内,甲方支付资质报批审核费的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3.3.3如甲方未按时、足额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乙方有权中止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事项;逾期超过15日,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先期交付的合同费用不予退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3.4合同签定后,15日内甲方未付款合同自动失效。
3.4 资质领取相关内容:
3.4.1在乙方办理完资质所有手续后,甲方在22个工作日未到乙方办理领取手续及支付余款乙方有权对资质进行变更及注销处理,甲方不能追责乙方责任,且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分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5付款方式:所有业务款项请汇入乙方指定下列帐号:
开户行:
开户名:
帐 户:
3.6保密责任
甲方应对乙方代理事项所涉及的一切工作内容保密,不得向任何机构或个人泄露代理事项的办理过程、费用、经办人员信息等,若因甲方过错(包括故意或过失)泄露乙方秘密而使代理事项无法完成或如期完成,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乙方由此而遭受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有权向甲方索取本合同所涉金额作为赔偿。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所有企业信息承诺保密不得用以甲方办理资质以外的任何事项。
第四条 乙方责任
4.1 乙方授权并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联系和办理资质申报过程中的具体事宜,签收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文件,该项目负责人以乙方的书面授权委托为准。
4.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委托事务,实现申报目标。
4.3 甲方资料不完善或需要增加的,乙方按申报要求完善,产生费用的,由甲方承担。
4.4接受甲方委派人员对代理事项工作进程进行监督。
4.5 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在整个代理申报事务的工作过程中必须如实告知甲方工作的进展情况。
第五条 代理期限
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代理申报事务的预计期限为 100 个工作日,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代理期限为三类人员齐全后 30 个工作日。以乙方收到甲方第一笔费用之日作为代理期限起算时间。乙方必须组织强有力的人力和企业资源抓紧完成申报事务的所有工作,如因不可抗力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政策、人事调整等原因,本合同代理事务相应顺延。
第六条 完成事务界定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事务按规定在相应的行政机关审批终结时,甲方拿到相应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即视为该项代理事务工作全面完成,合同自动解除。
第七条 其它
7.1 在公示期间或公示期间以前,由于甲方自身原因(如经营不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涉及司法诉讼、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以及一切对甲方此次资质申报有实质性影响的事项)而中途被撤销申报资格,甲方应向乙方全额支付合同费用。
7.2 因乙方原因(政策调整、变化等乙方不可抗力原因按本合同3.22执行),甲方申报
资质未获得审批通过,经双方协商可以同意中止申报。乙方无条件退回已收的甲方支付的报批审核费用。
7.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乙方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本合同附件
甲乙双方方共同确认,下列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9.1附件1:甲方办理资质申报所需材料清单;
9.2附件2:双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即启动合同相应事宜,签定合同后,甲方需解除合同的,需向乙方提出书面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合同终结
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代理申报事务,甲方付清款项后,本合同自行失效,甲方须将合同原件退还乙方,乙方不再保存双方所有合同资料、相关资料。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本合同签订地点:
技术人员聘请劳动合同 篇2
甲方(聘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受聘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方因发展需要,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为高级专家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全面、勤勉、谨慎的业务及管理服务。
二、高级顾问的职责是:
为甲方的经营和管理活动提供顾问服务,受托办理有关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高级顾问的工作范围:
1.应甲方要求,就甲方的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
2.接受甲方委托,参与合同谈判;
3.参与甲方的重大经济活动、项目建设、合作、合资、投资的谈判、可行性研究,提出建议和意见;
4.利用本人的社会威望和资源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利支持;
5.通过自身拥有的专业知识和学术才能对公司相关领域的发展提供有利的智力支持。
四、高级顾问的工作方式:
为松散式的工作方式,具体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其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开展工作,为乙方提供有关的情况和必需的资料及办公条件,保证顾问顺利履行职责。
2.乙方有权了解与办理事务有关的情况,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了解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的情况,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的会议;乙方有义务保守在顾问工作中了解到的甲方的机密和有关情况。
3.乙方办理甲方的事务时,产生的费用同甲方给予报销。
4.如果乙方本人利用其自身拥有的自愿承接的项目并为甲方带来利益的,甲方将视情况对乙方进行不同程度的奖励。
六、顾问服务费用的核定及支付:
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人民币(大写)(¥元)。
付款时间为:
付款方式为:
七、双方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所产生之合约,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书有效期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
九、其他
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地点:省市区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技术人员聘请劳动合同 篇3
聘方(聘请单位)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受聘方(外国专家、外籍专业人员)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国籍:
证件号码:
境外住址:
电话:
传真:
一、 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友好合作的精神,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二、 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第一个月为试用期。
三、 受聘方的工作任务见附件。
四、 受聘方的税前月薪为人民币 元,其中 %可按月兑换外汇。其他有关待遇见附件。
五、 聘方的义务:
(一) 向受聘方介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聘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
(二) 对受聘方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三) 向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四) 配备合作共事人员。
(五) 按时支付受聘方的报酬。
六、 受聘方的义务:
(一) 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
(二) 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未经聘方同意,不得兼职。
(三) 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四) 尊重中国的宗教政策。不从事与身份不符的活动。
(五) 尊重中国人民的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
七、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双方应信守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
(一) 合同的变更。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
(二) 合同的解除。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解除合同。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
1、 聘方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
(1) 受聘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经聘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2) 根据医生诊断,受聘方在病假连续30天后不能恢复正常工作的。
2、 受聘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聘方解除合同:
(1)聘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2)聘方未按时支付受聘方报酬。
3、当事人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出,30天以后方可解除合同。
4、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三)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该合同即告终止。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后,也可以终止该合同。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
八、违约金: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未完全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即为违反合同,应当向另一方支付800-3000美元或相当于受聘方月工资3到10倍数额人民币的违约金。如双方认为有必要约定确切数额或更高或更低的违约金,应当在合同附件中写明。受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需出具有关机构证明。经聘方同意解除合同后,受聘方离华的费用自理;受聘方若无故解除合同,除离华费用自理外,还应当向聘方支付违约金。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经受聘方同意解除合同后,受聘方离华费用由聘方负担;聘方若无故解除合同,除负担受聘方离华费用外,还应当向受聘方支付违约金。
九、 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即自行失效。当事人一方要签订新合同,应当在本合同期满30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签订新的合同。受聘方合同期满后,在华逗留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一、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当事人双方发生合同争议时,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无效,可向当地人事或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地点)签字。合同一式两份,每份同时用中文和 文写成,两种文字同时签字生效。
聘方:
受聘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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