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C9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586(2009)01—0056—08
目前回族学界一般认为,“回族学”概念系马学林先生于1985年11月在第二届全国《回族简史》座谈会上以《试论建立回族学》一文率先提出,并加以具体阐述。此后关于回族学概念及回族学学科属性等问题,不少学者从不同研究角度和学术视野出发,提出见仁见智的见解。仅就笔者匆匆涉猎所及,已有十多篇各有见地之专题论文,可谓洋洋大观。学科所及,业已涉及民族学、历史学、宗教学、教育学、社会学等诸多学科;参与讨论的专家学者,既有年高德劭、白发苍苍的老一代,也有年富力强、学风谨严的中年学人,更有朝气蓬勃、思维活跃的青年学子;从地域来看,既有东南沿海发达地区的学者,也有西北西南来自西部大开发第一线的专家。由此可见,我国现阶段回族学研究队伍不仅遍布赤县神州、大江南北,而且学术梯队完备、学术基础雄厚、研究后劲十足。笔者以所见十余篇有关研究论文为基础,试图较为简要地探索回族学学科之定义、属性与学术图谱。错误之处,敬请方家不吝指正。
一、回族学学科定义与学科属性
自回族学学科研究对象出发,学者大体上有三种意见;而关于回族学学科的属性问题讨论,也基本形成三种主张。
首先,关于回族学学科的研究对象。学者们或者认为“回族学是专门研究回族的”(马学林,1985)、“回族学,顾名思义就是研究回族的科学”(黄庭辉,2003:127—128),“以研究回族为对象”(马维良,1997),或者具体地指明系“以回族这个社会群体和它的文化为对象”(马启成,2003:420);或者认为“是探索回族社会体存在、演变和发展规律的科学”(李膺、高占福,2003:67);或者认为“是一门关于‘回回人’或‘回族人’的学问”(中国回族学会编辑委员会,2003:3)、“是关于‘回回人’或‘回族人’的学问;是要研究回族人的历史和发展”(黄庭辉,2003:127—128)。上述种种定义,或者可以析分为以下三种主张。 第一,回族学学科的研究对象就是回族。 马学林指出:回族学是专门研究回族的科学。这门科学包括研究回族的产生过程、地理分布、民族关系、文化交流、经济特点、民族意识、发展变化、心理素质及对祖国的贡献等(马学林,1985)。马维良、杨庭岗认为,“回族学是以研究回族为对象,研究回族发展规律的科学。它的研究范围包含回族的族源、形成和发展过程、地理分布、社会生活、民族关系、文化特征、生活方式、心理素质等民族特点及特殊的发展规律,而且是以回族现实社会诸方面的发展为主。它的研究方法则是以田野调查与追溯回族历史作为主要的研究方法”(马维良、杨庭岗,1997)。
一方面,该观点清晰明确肯定,排除了回族之外的其他可能的研究对象,为我们指明了回族学的具体研究对象;另一方面,该观点的局限性也很明显,如回族学者研究非回族的学术(如中国传统文化、佛道教、基督教及国际政治与国际关系如中美关系、中日关系等)是否属于回族学学科之内容?在笔者看来,回族学学科研究对象里,一定要包括对于回族之外的人群和社会的研究,惟此方能构成完善和谐的回族学学科建设。如同中国学人研究欧美东西洋阿拉伯印度等的学术,只要是使用汉文发表,或者虽使用外文发表但其身份是中国人,则都应该属于“中国学术”一样。这是从该定义的外部来说。自该定义的内部看,回族应该包括回族个体与群体、回族社会及其组织、回族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思想,简言之回族概念应该包含作为个体的自然人、作为群体和社会关系中的人以及文化。作为个体的自然人属于体质人类学的研究对象,作为群体和社会关系中的人属于社会学研究范畴,文化则属于文化人类学以及民族学、历史学、宗教学、哲学等学科的研究范畴。如此来说,说研究对象就是回族又太过于笼统和含糊。
第二,以回族这个社会群体和它的文化为研究对象。
马启成教授精辟地指出,“所谓回族学就是以回族这个社会群体和它的文化为对象,进行整体性、系统性研究的一门综合性科学。回族学研究的社会群体包括古代及现代回族群体;回族学研究的文化指广义文化,包括回族的古代及现代文化,宗教文化和世俗文化。同时,还研究本民族与他民族文化相互交融、吸收的关系,等等”(马启成,2003:420)。或认为“回族学学科是探索回族社会体存在、演变和发展规律的科学”(李膺、高占福,2003:67),“回族学是研究回回民族产生、形成和发展特征及其规律的科学。这门学科力图根据回族产生、形成和发展的社会历史特征和政治、经济与文化特征,对回回民族进行综合性的研究,从而对回族的历史文化特征和发展变化规律作出科学完整和系统的说明”(孙俊萍,2003:593)。马启成教授是我国民族学专家,长期从事民族学尤其是回族历史文化研究;李膺同志先后在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兰州市、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和宗教事务局担任领导工作,熟悉回族文化;高占福、孙俊萍二位教授,均系回族研究领域成绩卓著、年富力强的中年学者。这一定义充分体现中国民族学研究特色和学科特点,兼顾社会学与民族学两大学科。定义中社会群体应属于社会学研究范畴,文化则为文化人类学与民族学研究领域。
第三,回族学是一门关于“回回人”或“回族人”的学问。
中国回族学会编辑委员会认为,“回族学是一门关于‘回回人’或‘回族人’的学问,是一门年轻而又根基深厚的学科”(2003:3)。黄庭辉也认为“是关于‘回回人’或‘回族人’的学问。是要研究回族人的历史和发展”(黄庭辉,2003:133)。该定义特点之一是作者提出与回族人并列或等同的“回回人”概念,笔者以为,回回与回族渊源深厚、关系密切,习惯上回族虽可表述为“回回民族”,或说“回回民族”可简称为“回族”,但无论在学术领域还是在现实历史范畴里,回回与回族毕竟是两个概念,并不能完全等同。简单地说,历史上的回回人并不都是回族人,作为近代概念的回族许多基本属性并不能为回回概念所一一涵摄。虽然回回与回族概念不能完全等同,但这一定义毕竟扩大了回族学学科外延。自该定义内部看,偏于人而略于物、社会与文化。
其次,关于回族学学科属性问题,学者们大体形成以下三种意见。
第一,强调回族学是民族学分支学科,存在对于民族学的高认同度。
中国回族学会编辑委员会认为,“回族学作为中国民族学的分支学科,是一个新兴学科”(2003:6)。沙明认为“回族学作为整个中国民族学中不可或缺的分支学科,像蒙古学、藏学一样,是一个特色显着、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互交叉、串联、融汇的新学科”(沙明,2003:13)。林松指出,“无论从回族研究本身所涵盖的广泛内容来衡量,还是从近百年来这一阵地所涉猎的丰富议题来评判,‘回族
学’作为一个学科,或作为整个‘民族学’中不可缺少的分支学科,是一门很有特色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相互交叉、串联、融汇的新学科”(林松,2003:49)。如认为“回族学:综合性质的民族学的具体研究”(马麒麟、郝苏民,2003:57),“回族学作为民族学的分支,而提出建立这门学科则是近年的事”(黄庭辉,2003),“它是民族学的一个分支,也是研究回族发生、发展规律的科学。它的研究范围十分广泛,可说是包揽一切。诸如回族的族源、形成和发展过程、地理分布、经济发展、社会生活方式、与其他民族之间的关系、文化特征、心理素质、民族特点及其特殊发展规律等,过去我们都称之为回族史学”(黄庭辉,2003:127—128)。马启成、哈正利指出,“1999年12月在北京召开的‘第十二次全国回族学研讨会’时,与会学者一致认为……在学科建设上,回族学的发展依赖于民族史、民族志、民族学三者的整合”(马启成、哈正利,2003:567)。姚继德教授较为全面地指出:回族学是一门以研究中国境内和迁徙境外回族穆斯林形成、发展、演变为己任的民族学分支学科。其研究范围包括回族族源成分、族称演变、历史发展规律、文化变迁历程、社会结构、经济文化类型、民族成员的伊斯兰教信仰、民族意识、民族心理、民族认同、民族文化、民族语言、民族艺术、回族与中国汉族等55个兄弟民族的历史和现实关系、以及回族穆斯林和阿拉伯伊斯兰世界的历史联系和现实交往关系、世界范围兴起的“回儒对话”运动等主要方面(姚继德,2003:576)。马启成、哈正利从回族研究成果所涉及学科角度总结道,“从近20多年的研究来看,回族研究的成果已经涉及了历史学、人类学、民族学、社会学、民俗学、宗教学、哲学、文学、考古学、政治学、医学、遗传学等多种学科领域”(马启成、哈正利,2003:567)。
相对于社会学和人类学,民族学研究是我国在1949年之后一直得以进行的学术活动,因此我国在民族学方面的老一代学者较多、成果显著。上述这一高度认同民族学的相当系统而成熟的回族学定义,既符合回族学学科内涵,也与中国民族学实际发展道路相吻合,具有中国民族学研究特色。理解与接受该定义的关键在于,此处所谓的民族学是指最广义的民族学概念,亦即等同于西方所谓的人类学概念,包括人类学所有的全部四个分支学科。
第二,认为回族学是介于民族学、人类学(或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学科。
如有学者提出“回族学是介于民族学、人类学的一个分支学科”(马绍美,2003:586),孙俊萍指出“作为一门新兴的民族学与社会学学科交叉发展的分支学科——回族学学科研究的兴起,是一种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孙俊萍,2003:590),王永亮认为“回族学是以民族学、社会学为基础产生的一门介于二者之间的学科,即民族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学科”(王永亮,2003:436)。关于民族社会学这一概念,笔者限于自身(宗教学)研究视野和研究领域,总体不太理解;对于所谓“分支学科”与“交叉发展”,笔者困惑如下:其一,既云“介于”又言“分支”,或许是指并列?意思是回族学与民族学、人类学为三大并列学科?恐怕也未必是作者本意。其二,说“交叉发展”,如何交叉?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其三,说“介于二者之间”问题依旧,如果说三者(回族学、民族学、社会学)并列,自然不对;难以并列,为何说“之间”?而且说是“民族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学科”。这一方面体现学术前沿研究多样性,另一方面也深刻表现前沿研究的复杂性。
无论如何,回族学学科建设方兴未艾,对回族学研究对象与学科属性研究尚处于探索阶段,这一阶段呈现诸说并举、各说共存、与时俱进的鲜明特征。 第三,强调回族学是一门新学科。 如有学者认为,回族学“是一门很有特色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相互交叉、串联、融汇的新学科”(林松,2003:49),“回族学是一门涉及很多学科的综合性学科,它包括了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一些主要学科;回族学和这些学科的交叉,又形成一门独立的新学科”(马绍美,2003:587),马绍美列举并具体阐述了部分上述“新学科”,如“回族社会经济学”、“回族语言文化学”、“回族历史学”、“回族宗教学”(马绍美,2003:587—588)。“回族学正在逐渐成为一门独立而成熟的社会科学,迈步走向世界”(白友涛,2006:1),以及前述之定义认为“回族学是一门关于‘回回人’或‘回族人’的学问”。此类定义试图从宏观的学科区分视角来阐述回族学的学科属性(下一节讨论之)与地位,就上述各位学者所言及的部分来说,都是正确地揭示了回族学学科的内涵,肯定了回族学学科的基本研究内容,另外也彰显了回族学作为一门新学科与综合性学科的两大特点;不足之处是定义未能周延,就是说回族学也自然属于人文科学的范畴,不应该游离于其外。
一定还有其他的论述回族学学科定义的专门论著,研究资料与学术视野所限,笔者暂且讨论至此。
二、回族学学科属性与学术图谱
所谓学科属性,其实就是讨论回族学学科归属问题,属于民族学分支,或者是属于民族学、社会学分支学科;属于社会科学,抑或属于自然科学,或人文科学等等。回族学学科属性问题涉及基本学科概念问题,要清晰地加以讨论,必须讨论相关学科之基本概念,亦即所谓学术史,或者说学术图谱。这也是回族学学科建设必须包含非回族内容之生动例证。
首先,关于回族学学科属性,大约有三种意见。
第一,回族学是社会科学的一个分支,也是民族学的一个部类。
马学林认为,回族学是社会科学的一个分支,也是民族学的一个部类,与回族学关系密切的学科主要有13个:历史学、伊斯兰教、民族学、民俗学、语言学、考古学、建筑学、地理学、经济学、哲学、文学、维吾尔族学、蒙古学(马学林,1985)。孙俊萍认为,“回族学学科的产生和出现,是当代社会科学各个学科之间不断地交叉融合和渗透的必然结果,因而它与各个学科之间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弄清楚这些关系及其作用也是回族学研究的课题之一”(孙俊萍,2003:594)。马维良认为,回族学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它与八大学科关系密切:历史学、宗教学(主要是伊斯兰教)、语言学、民俗学、经济学、地理学、文化学、考古学(马维良,1997)。这一观点,认为回族学学科属性兼有社会科学和民族学属性,民族学学科本身兼有人文科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属性。所以马学林先生这一论断甚为精要,画龙点睛地阐述了回族学学科属性,含蓄但准确。马维良指出回族学学科是一门综合性学科,自然也是十分确当的。
第二,回族学是中国民族学、人类学的分支学科。
马启成先生认为,“总之,回族学学科是探索回族这个社会群体的存在、演变和发展规律的科学。
应该说,它既是基础学科,也是应用学科。在中国,回族(学)是中国民族学、人类学的分支学科”(马启成,2003:420)。或者说“回族学是介于民族学、人类学的一个分支学科”(马绍美,2003:586)。关于人类学与民族学概念,如前所述在广义上二者是等同的(详见下文姚继德的讨论)。所以,马启成先生加上“在中国”以及“中国”民族学的限制词,是十分准确和严谨的。民族学的学科属性已如上述。
第三,回族学是民族学、社会学的分支学科。
认为“回族学是以民族学、社会学为基础而产生的一门介于二者之间的学科,即民族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学科”(王永亮,2003:436),以及“从民族学角度来说,回族学研究回族社会中的回族个体的行为、信仰、习惯和社会组织问题。从社会学角度来说,回族学研究回族内部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人与人和群体与群体之间的相互交往、相互影响以及由此产生的回族社会风俗、结构和制度,这些社会风俗、结构、制度发生变化的内外部因素即民族、社会关系,回族社会变迁等”(王永亮,2003:436)。并认为,“回族学学科的产生和出现,是当代社会科学各个学科之间不断地交叉融合和渗透的必然结果”(孙俊萍,2003:594)。这一观点强调回族学民族学属性和社会学属性,社会学属于社会科学,民族学更与三大学科均有交织,实际上是强调回族学学科的综合性学科属性。
上述可见,与回族学关系最为密切的三大学科是民族学、社会学与人类学。
其次,与回族学密切相关之三大学科的学术图谱。
通过上述有关回族学学科属性的讨论可见,与回族学研究关系密切的学科以民族学、社会学、人类学为最,故讨论该三门学科之简单学术图谱对于我们认识回族学学科属性不无裨益。
(一)民族学
15世纪末至17世纪,是西方所谓“地理大发现”时代,欧洲各国的历史学家、地理学家、旅行家、航海家、探险家、传教士等,对所见到的欧洲之外的各地区各民族的风貌作了报道和记载。18世纪开始出现一批民族学先驱著作,18世纪中叶,由于启蒙运动的开展,一些先进学者特别是启蒙学派,为了论证他们对于人类社会原始状况的见解,广泛地利用美洲、大洋洲和非洲各民族的民族学材料。
19世纪中叶是西方资本主义发展的“黄金时代”。资本主义国家为统治殖民地国家和民族,必须研究殖民地各民族社会情况。在长期积累资料基础上,民族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正式产生,并迅速发展。西方各主要国家纷纷建立专门从事民族学研究的组织,这些机构陆续组织一些考察队或探险队,到殖民地和边远地区的落后民族中进行调查研究。此后,实地调查或田野工作逐渐成为民族学的主要研究方法,从搜集和展出民族文物发展到建立民族学博物馆,也成为民族学研究的一个组成部分。
19世纪中叶,先后出现了一批专业民族学家,他们在以达尔文为代表的生物进化论的影响下,提出人类社会与文化的进化思想,从而被称为进化学派回。当时社会进化论思想的流行,尤其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支持的摩尔根学说,引起了资产阶级的恐慌。西方一些学者千方百计寻找论据企图证明私有财产和资本主义制度的永恒性,极力否认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40年代,许多反进化论的流派便应运而生。最初出现的是传播学派,继之而起的是美国的历史学派,以及与传播学派差不多同时出现的产生于法国的社会学年刊学派;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英国出现了影响较大的功能学派;20世纪30年代,美国历史学派中分化出心理学派。二战以后,西方民族学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和发展。首先,对待马克思主义和进化学派的态度由拒斥转向接纳;其次,战前的民族学派大多衰落,一批尚未定型的新学派或新思潮兴起。于是出现了运用马克思主义观点来论述民族学问题而产生的各种新思潮。这一时期形成的民族学派主要有结构主义学派、新进化学派思潮、文化相对论学派思潮、新心理学派思潮等。
姚继德教授基于民族学专业研究的学术视角指出,“根据当前世界民族学界业已达成的共识,欧洲大陆国家所谓的民族学、英国的社会人类学(So-cialanthropology)或社会文化人类学(Soeio-cultur-alanthropology),美国的文化人类学(Culturalanthro-pology)诸学科,在研究对象和范围上都几乎重合,都是一门对世界上的民族、族群或人们共同体进行研究的专门学问”。经过对传统认识上的民族学概念进行必要的专业清理工作之后,他认为“回族学的学科性质应当属于民族学研究的范畴。为了与世界民族学界或汉学界的学术接轨,回族学一词在英文中不妨对应地翻译作Huisology或Huizu Studies”(姚继德,2003:576),针对国内外一些学者近年热衷于讨论的“民族/族群”概念问题,姚继德进一步申述,“回族既然是‘中华民族’(The Chinese Peo-ple)大家庭中平等的一员,她就理所当然地具有了民族学意义上的‘民族’(Nationality/ethnicity)或‘族群’(ethnic group)的所有特征。因此,凡是围绕该民族或族群而进行的所有研究,都理所当然地属于民族学的范畴”(姚继德,2003:577)。
根据欧洲大陆国家(传统上指法、德、奥三国)对“民族学”概念的理解和使用情况,该词主要有三层含义:其一,最广义民族学概念。等同于人类学,包括人类学所有全部四个分支学科——体质人类学、语言人类学、考古人类学和文化人类学;其二,次广义民族学概念,包括上述四个分支学科中除过体质人类学之外的三个分支学科;其三,狭义民族学概念,即人类学四分支学科之一的文化人类学。美国区分人类学为体质人类学和文化人类学两支,在文化人类学之下包括语言学、考古学和狭义民族学三个分支学科。随后,姚继德教授阐述回族学与其他十个相关学科存在高度相关研究关系,笔者以为,这个回族学学科建设中的“十大研究关系”,或许就是现在乃至未来一段时间内,尤其是在高校和相关科研机构之硕士、博士研究生专业培养中,我国回族学学术研究的十个基本研究专业或主要研究方向:
第一,回族学与人类学全部分支学科的研究;
第二,回族学与中西交通史研究;
第三,回族学与宗教学研究;
第四,回族学与蒙古学研究;
第五,回族学与语言学研究;
第六,回族学与考古学研究;
第七,回族学与航海学研究;
第八,回族学与天文历法医药学研究;
第九,回族学与经济学研究;
第十,回族学与中国伊斯兰教研究(姚继德,2003:577-583)。
(二)人类学
人类学起源于地理大发现时代欧美学者对现代西方技术文明之外的社会的研究,这种社会被西方
学者称为“野蛮的”、“原始的”、“部落的”、“传说的”、“有文字前的”社会。从语源学上讲,人类学是研究人的科学。这门学科试图依据人类的生物特征和文化特征,综合地研究人,并且特别强调人类的差异性以及种族和文化的概念。
1501年,德国学者亨德首次使用人类学(anthro-pology)一词作为其研究人体解剖结构和生理著作的书名。19世纪以前,人类学一词的用法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说的体质人类学,尤其是指对人体解剖学和生理学的研究。19世纪,欧洲许多学者开始对考古学化石遗骨的发现感兴趣,这些信息最初是由探险家、传教士、海员等带到欧洲的,此后人类学家也亲自到欧洲之外的异文化中去搜集这方面的材料。综上所述人类学大致可区分为:主要研究形态、遗传、生理等人体的体质人类学;以风俗、文化史、语言等文化为研究对象的文化人类学,以及专门研究史前时期的人体和文化的史前人类学。由于各国学术传统的差异,对人类学的名称及各分支学科有不同的理解。在欧洲大陆,人类学一词仅作狭义的解释,即专指对人类体质方面的研究,对人类文化方面的研究则称为民族学。 20世纪以来,文化人类学∞和体质人类学开始分离,同时许多人类学家开始转向所谓“文化多元论”观点,并出现许多流派。如文化历史学派、莫斯(Marcel Mauss)和“社会学”学派、广涵播化论者(文化圈学派)、功能主义和结构主义以及文化心理学等。 人类学的应用研究,即旨在为政府和其他组织提供指导的研究,已经取得了多方面的成就。例如关于社会变化的后果,关于传统社会和文化方面的知识等等。应用研究中主要的问题是价值判断问题,也就是绝对客观的研究与接受既定政策的问题。目前人类学的研究领域已经扩展到现代社会内部,试图概括人类行为的普遍性问题,并对社会和文化现象进行整体性的描述。 姚继德教授上述关于民族学概念的讨论也已涉及人类学概念,并清晰地讨论了民族学与人类学概念之间的关系。
三、社会学
“社会学”一词由法国实证主义哲学家孔德首创,他试图使用一种物理学的方法来统一所有的人文学科—包括历史学、心理学和经济学,从而建立经得起科学规则考验的学科,原本他用“社会物理学”来称呼这个新的学科。他的贡献在于使社会科学脱离人文领域而独立。他关于社会学的理念是:所有人类活动都会一致地经历截然不同的历史阶段,如果一个社会可以抓住这个阶段,它就可以为社会病开出有效的药方。孔德的理论研究方式是模仿研究自然科学的方法,应用相同的方法来探讨社会现象。强调以经验、实证和科学方法为社会学研究的基础。这个方法被称为实证主义。
19世纪早期以实证主义与自然主义手法研究社会生活受到新孔德主义派哲学家质疑。他们认为自然世界与社会世界不同,人类社会有独特的范畴,如意义、符号、规则、道德规范及价值。这些元素产生了人类文化。马克斯·韦伯根据这个观点发展出“反实证主义”的诠释社会学(Interpretive Sociology),强调社会学研究对象是人类行为的主观意义,使社会学研究特别关注人类及文化价值。社会学作为对现代性突出矛盾的回应出现于19世纪。社会学家不但希望了解什么使得社会团体聚集起来,更希望了解社会瓦解的发展过程,从而作出“纠正”。 今天,社会学家对社会的研究包括一系列从宏观结构到微观行为的研究,社会学家还常用定量研究方法从数量上描述一个社会总体结构,以此来研究可以预见社会变迁和人们对社会变迁反应的定量模型。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另外一个流派是定性研究,包括参与观察、深度访谈、专题小组讨论等收集资料的方法,以及基于扎根理论、内容分析等定性资料的分析方法。这种方法从不寻求有一致观点,但却可以互相欣赏各自采取的独特方式并互相借鉴。
自社会学视野讨论回族学学科属性之论著,笔者以为白友涛教授之《社会学视野中的回族学——也谈回族学的学科属性和方法论》一文,不仅富有专业训练,且论述平易近人。如谓西方“文化人类学的形成要远远早于社会学。早期的文化人类学主要是海外逸闻趣事,后来主要通过对相对‘落后的’异文化研究为殖民统治服务,重在理解异文化,开拓海外市场……社会学是伴随着西方社会矛盾的突出,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日益激烈的社会问题产生和发展的。它关注本民族社会问题的研究,多使用问卷、访谈、文献等方法获取资料,重点是通过对社会结构和社会变迁的研究寻找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又谓:二战之后,一方面,人类学家的研究兴趣逐渐转向本土范围的亚文化研究,如宗教研究、民族研究、都市族群研究等,出现了宗教人类学、都市人类学等分支学科;另一方面,社会学家的研究视野不断扩大,加强了对“本土”不同族群的社会问题研究,出现了宗教社会学、民族社会学、都市社会学等分支学科,把传统人类学研究的东西纳入了社会学的研究视野。白友涛教授简明扼要、具体细微地讨论了西方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三者的渊源关系与现实处境,以及该三门西洋学科东传华夏后的历史遭遇与现实状态。最后,他得出如下结论:第一,“西方学者研究中国国内少数民族问题属于人类学……西方学者从西方文化视角来研究西方社会的少数族群问题则是社会学”;第二,“中国学者从中国文化视角来研究国内的民族问题也就成为具有一定人类学性质的社会学”;第三,“中国汉族学者研究国内少数民族的社会文化问题,大体上可以算作人类学。而少数民族学者研究本民族社会文化问题就很难说是人类学,而应该是社会学”(白友涛,2006)。笔者以为,白友涛博士自社会学视野对于回族学学科属性与方法论之论述平易精当而专业,然其上述三个结论之间似乎未能形成单一的逻辑结构,反而呈现出一种多元的逻辑认知模式。
三、结语
从学科发展外部看,任何学科的兴起都离不开社会和时代的需要,回族学作为一个新学科也不例外;从学科发展内部看,一个学科的诞生需要从清晰明白的概念开始,这个概念或许不是唯一的,很快会被突破并迅速获得补充修正,但作为学科的内在生命力所在,是必不可少的。笔者尝试思考回族学定义,回族学是试图透过回族视角、运用科学思维逻辑讨论关于人类社会尤其是回族社会的一门科学。
责任编辑 李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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