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与预决算数据对比核查报告6篇
机构编制与预决算数据对比核查报告篇1
根据翠编办〔20××〕4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机关行政编制数22人,实有人数19人,行政领导职数按2007年“三定方案”核定为6人,2011年乡镇换届配备领导7人,现实有领导7人(其中:党委书记1名,人大副主席1名,镇长1名,副书记1名,副镇长3名)。行政内设党政办公室、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财政所3个办公室。另核新工勤人员编制2人,实有2人。政府直属事业机构2个,即: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7人,实有7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人,实有10人。均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高度重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
我镇严格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一是健全工作机制。班子成员熟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及相关程序。认真落实机构编制工作集体研究制度,健全工作责任机制。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配齐配强办公设备。二是常规管理工作。空编进人;规范使用《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空缺编制使用申报表》;能够根据组织、人社部门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办理上、下编手续;无在编不在岗人员。机构编制档案保管完整规范。
三、认真做好机关编制核查工作
机构编制基础档案健全。未出现擅自变更、调整或增减机构,挂牌机构名称规范,财政供养人员与批准的编制相对应。管住管好而不管死,在盘活存量上下功夫,充分挖掘现有人员编制潜力,实现人员编制效用的化,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
四、加大力度,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不断探索和完善行之有效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通过纪委、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机制,强化对全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动态监管,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了严格按照机关“三定”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核定的职能履责、机构运行规范有序、无“条条干预”情况。
经过自查,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了上级的有关政策,认真落实乡镇机构编制的要求,确定乡镇行政机构和人员编制以及事业单位和人员编制,严格控编审批,不存在超编进人等违纪违规行为;不存在超限额设置机构问题;推行了乡镇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定编到人并进行了公示。
机构编制与预决算数据对比核查报告篇2
青岛平度市委编办在实名制管理过程中,注重日常管理与定期核查相结合,不断完善实名制管理方式。通过开展机构编制核查,进一步摸清机构编制“家底”,确保相关数据真实可靠。
摸底挖潜,掌握真实数据。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摸清机构编制配置情况、人员编制情况,进一步挖掘机构编制潜力,合理配置机构编制资源。通过统筹整合、有保有压,把有限的编制资源向经济社会发展一线、保障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等重点领域倾斜,实现机构编制效益化。同时,通过核查工作,及时完善实名制管理系统的机构编制信息。
制定方案,稳步推进核查工作。印发了核查通知,明确核查的对象、内容,编制核查工作配档时间表,高效合理安排核查时间。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对机构、编制和人员、领导职数等情况及系统各项指标进行全面精准核查。
跟踪销号,确保整改到位。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繁重,采取单位自查、集中审核、结果反馈、限期整改、跟踪督查的方式开展,明确各时间节点目标要求,规范有序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市委编办提前就核查工作进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确保工作有的放矢,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包干负责,强化责任意识。在机构编制核查中形成的档案材料,统一建档,规范管理,形成核查工作档案,方便查询使用。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问题跟踪整改销号制度,及时掌握整改进展,定期通报,确保机构编制核查取得实效。
机构编制与预决算数据对比核查报告篇3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委编办坚持将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作为推进实名制管理、提升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结合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机构编制核查暨机构编制统计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抬升“标尺线”、打磨“绣花术”、力绘“样本图”,以“绣花功夫”摸清家底、管好家业。
一、抬升“标尺线”,在巩固基础上下实功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组织、强学习、提质效,为做好核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压茬推进,解决“怎么做”的问题。2021年6月省委编办下发《通知》后,天宁区委编办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认真学习研讨《通知》具体要求,立足本地区实际,制定核查工作安排计划、核查工作流程、核查标准和核查有关问题解释等,确保各项准备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聚焦重点,解决“如何做”的问题。围绕做好核查工作,组织各单位开展业务培训,在解读《2021年度机构编制统计专项调查评分细则》和讲解统计指标、填报说明的基础上,对2020年机构编制年报和实名制信息数据库数据进行现场演示校核,对核查过程中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讨论研究。
三是专人专班,解决“谁来做”的问题。根据“专人、专网、专账”的要求,区委编办及各单位均配备专人专班,专职负责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编办点对点指导各单位进行校核自查,重点查摆机构填报是否规范、编制职数是否准确、机构信息是否完整等情况。
二、打磨“绣花术”,在数据精准上出实招
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机构编制核查全覆盖,精准掌握全区现有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发挥机构编制使用最大效益。
一是细致自查,严把“源头关”。为保证工作实效,编办要求各单位在认真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形成并报送自查报告和有关表格,同时向编办全面提供“三定”方案、干部任免文件等文件资料,使每个数据都可以“追根溯源”。
二是对标“四清”,严把“审核关”。按照机构、编制、职数、人员“四清”标准,抽取部分单位开展现场核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座谈等方式,对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与填报的数据信息进行逐项核实,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
三是联动协作,严把“质效关”。主动加强与组织、财政、人社等职能部门联动协作,对干部调动、人事任免、退休、辞职等有关资料主动对接、审核把关,切实做到机构编制系统、台账与单位人员情况相一致。
三、力绘“样本图”,在整改规范上求实效
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归类,区别共性和个性问题,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原则,推进全面整改规范。
一是边查边清“及时改”。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可及时解决的问题当场处理,对难点和历史遗留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限期整改。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问题跟踪整改销号制度,确保核查取得实效。
二是以查促管“长久改”。通过核查,进一步强化各单位对机构编制年报和实名制信息数据库指标填报口径的理解掌握,确保统计数据与业务数据保持一致,提升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水平。将机构编制核查与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等工作相结合,全面掌握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解决一些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不规范、编制管理不严格等问题。
三是部门联动“系统改”。制定《天宁区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配合机制的意见》,建立同纪委监委、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的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等常态化联动工作机制,推动核查与“三责联审”、巡视巡察、机构编制专项督查等工作的相互融合,增强机构编制工作的全面性、系统性。
机构编制与预决算数据对比核查报告篇4
按照中共**市**区委办公室、**市**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自查公示阶段(2021年11月5日前),比对核实阶段(2021年11月10日前),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11月15日前),更新维护阶段(2021年12月15日前),汇总上报阶段(20xx年1月5日前)等核查标准时点,根据“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的工作要求,切实自我核查、自我纠错,重重把关、严格把关,逐一整理机构编制审批文件、干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发放人员名册、参保信息等资料,认真核查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是否真实准确、规范完整。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查漏补缺、校正勘误、规范填报、实施维护、更新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自查工作结束后、局机构编制自查情况以适当方式在本部门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及时进行数据比对、实地核实。2021年11月15日,我局完成对局所属单位的检查验收工作,并准备相应材料,迎接市委编委对各单位的检查哈收工作。12月15日,我局完成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核实,及时更新;对公示收到的反馈进行调查、取证,据实更新:对数据比对、实地核实中发现的差异进行同步更新。通过上述举措,有力确保了我局机构编制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经过自查,我单位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设立的机构。二是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在我单位机构对外加挂牌子,合署办公的。三是无以借调、工作需要等名义长期混用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四是无编制外聘用人员。五是无已退休或调出人员未减编的人。六是无超编、超职数人员。七是我单位实际机构编制情况与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数据库完全一致。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提高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结合上级部门的机构编制管理要求和好的管理经验,加大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力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化、规范化.
三是按照即将制定的三定方案,进一步优化完善编制岗位等设置,确保机构编制核查取得实效。
四是对于混岗问题。将制定相应整改方案,限期或在以后自然减员中逐步消化。今后将加强对中层干部的审批管理,从严审批,把好身份审核关,避免出现新的混岗现象。
五是我局将严格按照市编办要求,认真审查把关单位内下设的机构编制数、人员的定编数和实际在岗人数的核定问题,密切结合单位自身发展需要,在不增设机构,不扩编人员的前提下,科学组合、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充分调动职工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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