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精选5篇)
2023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 篇1
依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春季防火工作会议精神,为加强我校春季防火工作,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构建学校安全文化,打造平安校园,特制定本方案。
一、 落实春季防火工作责任制
要把春季防火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组建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学校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春季防火工作责任制,重点部位、各年部、教师办公室、各科室设专人负责,认真解决春季防火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 加强春季防火宣传工作(3月18日--3月31日)
今年我校的春季防火工作从3月18日起至5月31日结束,各年部、各部门要主动宣传防火工作的重要意义,巩固百日会战成果,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活动,通过演练使每个教职员工明确灭火设备材、消防设施的位置,做到会使用、会报警、会扑救初期火灾,让广大师生掌握逃生自救常识和本领,强化师生的消防安全认识。
三、 开展春季防火工作大检查(4月1日--5月20日)
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用火部位、电器线路、疏散通道和疏散门等,查出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安全检查纪录。各年部、各部门也要主动开展自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对重点部位白天要有人经常巡查,夜间督促更夫定时巡查,加强学校的值班值宿制度。检查维修消防设施,定期更换灭火设备,保证消防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四、 加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管理(5月21日--5月31日)
学校春季防火领导小组将按照文件要求,按时组织专人、专项下到各年部、各科室检查落实情况,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各阶段工作情况并上报学校安全防火领导小组。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站在一切为了师生安全的高度,认真吸取各类火灾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和麻痹思想,集中精力,加强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保障我校集中整治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消防安全素质。各部门要有效利用主题班会、板报、校园网、宣传条幅等多种载体,认真宣传消防知识,以此来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整体素质。
(三)建立长效机制 巩固整治成果。各部门要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整治成果,要贯彻“综合治理、治标兼治本、重在治本”的原则,坚决杜绝治理过程中又出现新的火灾隐患。
(四)针对大风天和高火险等级天气,要组织和发动师生员工做好高火险天气的火灾预防工作,要求五级风以上天气禁止动用野外火种,加强对我校校园的巡查力度,坚决杜绝有火源现象的发生。
2023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 篇2
为全面加强全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有效降低火灾事故危害,保持全区火灾形势稳定,结合市政府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要求和春季防火工作部署,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大力整治火灾隐患,确保火灾形势的稳定,为全区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时间安排
全区春季防火期从x年3月20日开始,至x年5月31日结束。
三、工作重点
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木材加工企业和粮库等大型仓储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在建工程建筑工地,城中村、棚户区城镇易燃建筑密集区,农村柴草垛、林区柈子城。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区政府消防工作要求,逐级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消防安全责任,特别是对于涉及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等重大问题,要合理安排人力、物力和财力,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要层层签订《x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和“户籍化”管理机制,坚持开展常态化消防监督管理,深化农村、城市消防安全“多户联防”机制,建立完善城镇居民楼“消防楼长”制度,加强巡逻管护,借助消防安全“户籍化”等信息化手段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抓住薄弱环节,要针对辖区火灾特点开展以安全疏散出口、消防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用火、用电、用气等环节为主要内容的火灾隐患排查,特别对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大防范和整治力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局、教育局要重点加强医院、敬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寄宿制学校等弱势群体相对集中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力度,社区、公安派出所要落实好辖区老、弱、病、残、幼等弱势群体的包保帮扶措施;各乡镇、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备春耕消防安全检查,对农机器具、春耕物资储存点、用油、用电设备和场所进行重点检查。要加强“清明节”、“五一”重大节日和重点时期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进一步加大错时检查力度,确保消防安全。
(三)开展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治理。对春防期间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实施政府挂牌督办并做到“应挂尽挂”,对涉及城市规划和棚户区拆迁改造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制定详尽的规划和改造方案,要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明确整改计划、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员,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整治。要在新闻媒体上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进行深度曝光。
(四)加强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排查。各乡镇、消防、安监要继续深入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排查,积极发动各级力量逐个街道、乡镇、村屯整治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生产加工、经营储存、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并建立工作台账。要对火灾隐患坚持“零容忍”、“零迁就”,要集中曝光一批、严厉打击一批、集中整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企业和区域,要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
(五)全面加强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消防大队要制定完善区政府级大风天气灭火作战预案,要成立公安、安监、交通、卫生、供水、电业、通信、消防等部门为成员的大风天气灭火作战指挥部,加强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要制定辖区大风天灭火作战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要坚持落实“巡逻检查,高点瞭望,抵近执勤,一线监护”的火灾防控“十六字”要决,做到科学设防,科学施救。要加强大风天火灾防范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五级和五级以上大风天、高火险天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发布禁火命令,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广大居民群众严格火电源管理,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停止对三类输配电线路供电,严禁烧荒、上坟烧纸、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各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社区物业管理单位要全员出动,对居民住宅、街道、村屯以及“九小”场所包片包户开展检查,组织发动居(村)民实行群防群治,进行联防巡查,严厉打击放火犯罪行为,严防大风天连营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广泛开展春季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要及时播报春季防火工作动态,宣传落实防火措施典型单位的工作做法,坚决曝光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消防公益事业。4月5日前,各中小学要组织开展“四个一”活动。要统一部署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周”活动,4月17日,全区统一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日”活动。春防期间,消防部门要深入推广移动互联网消防消息服务平台应用,拓展微博微信关注人群,通过网络媒体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消防宣讲团作用,深入社区、企业、学校、乡镇开展宣讲活动。区公安局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社会各单位加强“四个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七)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全区各级各类消防队伍要进一步强化执勤备战,认真开展“六熟悉”和灭火作战预案演练,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扎扎实实地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消防大队要储备充足的灭火剂和救援物资,做到一旦发生灾害事故,能快速出击,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各级各类消防队伍要对车辆器材装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修,对不能满足灭火救援要求的,要及时更新维护。城建部门要对消防供水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水源充足。通信部门要确保消防报警专线畅通。社会各单位特别是人员集中场所、地下建筑使用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火灾应急疏散预案,认真组织开展实地演练。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3月20日至31日)
各乡镇、城区办事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作用,将本地的春季防火措施、内容和要求向社会公告,全面启动春防工作。
(二)检查治理阶段(4月1日至5月20日)
各乡镇、城区办事处、各部门要部署、组织、督促各社会单位、重点场所以及各社区、村屯认真开展自检自查。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切实加强大风天动火用电管理,认真落实值班值宿、重点部位看护、火电源管理、消防设施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等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解决存在的问题,对重大火灾隐患和问题跟踪督办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21日至31日)
检查治理阶段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区政府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各部门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加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区委常委副区长关永宏为组长,以区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织机构,全面统筹春季防火工作的开展。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要迅速成立春季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和督查春防工作,定期听取消防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二)层层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承担起解决春季防火安全工作重大问题的责任,领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本辖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各行业、系统行政主管部门要承担起对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结合工作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预防大风天连营火灾、防火检查、消防宣传、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整治等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严肃追究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严格火灾责任事故追究,对春防期间因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非法违法引发重特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尤其是导致群死群伤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严厉问责,决不姑息。
(四)及时反馈信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做好各阶段的总结和信息反馈工作。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组织部署和宣传发动、自查整改、集中治理等工作情况分别于4月2日、5月3日前上报区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公安消防大队,联系电话:,邮箱:),春防总结于6月3日前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以及好的经验做法要随时反馈。
2023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 篇3
为切实做好全市春季防火工作,预防和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春防期间的消防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全省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公安部、监察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动员全社会力量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突出重点,严格执法监督,消除火灾隐患,强化检查督导,搞好社会宣传,真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社会化新模式,预防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稳定全市火灾形势,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共创平安长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为做好春防工作,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除火灾隐患,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一)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是否逐级落实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各个岗位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岗位防火工作职责。
2.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是否针对本单位的实际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是否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资金,是否按期整改火灾隐患。
3.消防安全疏散情况。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是否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安全出口是否锁闭,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被遮挡覆盖,火灾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并组织了演练。
4.建筑消防设施情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5.依法投入使用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6.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是否按要求进行了整改,整改期间是否采取了确保安全的措施。
7.城市社区和农村村屯是否落实各项消防工作任务,是否制定大风天火灾应急预案。
(二)检查重点
1.商(市)场、影剧院、公铁客运车站、礼堂、夜总会、录像厅、舞厅、游戏厅、网吧、洗浴等商业、文化娱乐场所;
2.宾馆(饭店)、餐馆等住宿餐饮场所;
3.已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
4.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单位;
5.粮食、木材等可燃物资储存仓库、堆垛;
6.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及集体宿舍等;
7.医院、学校、敬老院、教堂等人员密集场所;
8.城市社区和农村村屯。
三、时间步骤
(一)宣传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15日)
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制定春季防火工作方案,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召开会议,对春季防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同时,驻长各企事业单位也要做好本单位内部的宣传发动工作,迅速掀起春季防火工作高潮。
(二)检查整改阶段(3月16日至5月8日)
1.自检自查。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要按照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全面的自检自查,对存在的重点整治问题要立即整改。4月15日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报送自检自查情况报告。
2.行业系统检查复查。各级文化、商务、粮食、教育、卫生、民政、旅游、建设、人防、石油、广电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由领导带队组成行业检查组,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对自查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应依法依纪给予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行政处分,并要求限期整改落实。4月30日前,上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向市、县防火安全委员会上报内容详细的行业系统检查情况报告。
3.专项抽查依法监督。各县(市)、区公安消防机构要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73号令),确定春防期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抽查范围,制定抽查方案,向社会发布公告,实施重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逾期不改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
4.做好城市社区和农村村屯消防工作。城市社区和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公安部、民政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通知》要求,检查落实所属单位和居民区防火工作责任制,加强用火用电管理,组织大风天对棚户区的防火巡逻监护。各乡、镇政府要按照公安部等5部委《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乡规民约,组织村民防火联防,加强电气线路检查,落实大风天村屯防火措施,严禁柴草堆垛迁回村屯。各公安派出所要按照《吉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做好辖区单位的消防监督工作,督促落实老弱病残人员的安全监护措施,指导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开展灭火演练。
(三)检查验收阶段(5月9日至5月31日)
1.在自检自查、行业系统检查复查和专项排查依法监督的基础上,各县(市)、区公安、消防、工商、文化、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负有行政审批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重点单位进行联合检查。对存在火灾隐患、不能保证消防安全的,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联合行动,依法查处。
2.各乡镇政府和城市社区、街道办事处要组织由领导带队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参加的联合检查组,对辖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村屯、居民小区、居民楼进行检查。
3.市防火安全委员会要成立检查组,对各县(市)、区春防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通力合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春防工作的领导,部署任务,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公安、消防、文化、商业、教育、卫生、民政、旅游、建设、人防、石油、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完成监督检查任务。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要建立和落实县(市)、区领导包乡镇、乡镇村干部包村屯的大风天村屯防火领导包保责任制。对重大火灾隐患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计划,真正做到整改责任落实、任务落实、资金落实和时间落实,并确保重大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发布大风天防火预报,宣传大风天室外动火吸烟的危险性、火灾的危害性和开展春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宣传春防工作范围和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宣传消防法规、春季防火和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对发现的重大消防问题要公开曝光或跟踪报道,实施舆论监督。
(四)加强督查工作。春防期间,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纪检、督查、公安等部门成立督查组,对春防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对工作不负责、行动组织不利、消防问题突出的要严肃批评督促改正。对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督查、监察部门要及时调查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五)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及时向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消防支队)汇报春防工作进展情况。5月31日前,各县(市)、区政府要向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报送春防工作总结报告(电话、传真:8x1)。
2023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今年春季防火工作,以道里区教育局会议精神和区教育局春季防火工作方案及太平中心校春季防火方案为依据,继续贯彻落实“单位自管、隐患自查、责任自负”的消防工作原则,继续强化我园防火工作的责任主体意识,继续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自查自改消除火险隐患,杜绝重特大火灾减少一般火灾,确保幼儿园春季防火安全,为教育教学创造安全的消防环境。
二、时间步骤
今年春季防火工作从x年3月20日起至x年5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任务
x年春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温
副组长:王
成 员:各班主任及各组组长
组长负责全面工作,主管领导主抓具体工作。
今年春季防火工作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责任主体意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主要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春季防火工作,切实把春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进一步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责任,督促相关人员认真履行岗位防火安全职责。要严格按照幼儿园春防工作方案的内容和要求,研究制定本幼儿园春防工作计划,落实春季工作任务、预防措施和必要的经费保障。
(二)结合道里区教育局安全工作会议,搞好消防宣传教育
在全园开展以“落实消防责任、共享平安和谐”为主题的升旗仪式。进一步增强消防宣传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宣传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大消防宣传的经费投入,切实满足开展消防宣传工作的实际需要。要结合春季火灾的特点和本单位可能引发火灾的薄弱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开展消防法规、防火常识的宣传和岗位责任教育,组织必要的应急疏散灭火演练,检验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协调性和防控火灾的能力。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消防专栏”、“主题班队会”等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最大限度地达到教育目的。
(三)认真开展自检自查,积极整改火险隐患
春防期间,以防火安全责任人为组长的自查小组,以“查责任、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落实”为主要内容的防火安全检查。对人员聚集场所、实验室、学生宿舍、三级建筑、建筑工地等重点要害部位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自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及时自行整改。对无力整改的火险隐患,要及时向幼儿园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制定临时防范措施,负起安全责任。
(四)加强重点防范工作,继续开展专项整治
春防期间,要加强重点部位的防范工作,时刻牢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继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专项整治工作。要把幼儿宿舍作为春季防火安全检查的重点,加强日常管理;要加大用电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园内各部门用电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后勤部门要对各公用建筑内的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标志、应急照明、自动报警灭火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测和修缮。
四、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和谐”的高度重视防火工作,确保春防工作任务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以春防宣传月为契机,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组织师生员工进行火灾应急疏散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组织一次防火安全培训,做到不漏一人。
(三)要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私搭乱建等违章行为。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宿制度,加强节日期间的防火安全检查。重点要害部位要增加值班值宿人员,做到死看死守,确保安全。
(四)春防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本单位的春防工作情况,并做好验收总结工作。
2023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 篇5
依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春季防火工作会议精神,为加强我校春季防火工作,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构建校园安全文化,打造平安校园,特制定本方案。
一、 落实春季防火工作责任制
要把春季防火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组建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学校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春季防火工作责任制,重点部位、各年部、教师办公室、各科室设专人负责,认真解决春季防火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 加强春季防火宣传工作(3月18日——3月31日)
今年我校的春季防火工作从3月18日起至5月31日结束,各年部、各部门要积极宣传防火工作的重要意义,巩固百日会战成果,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活动,通过演练使每个教职员工明确灭火器材、消防设施的位置,做到会使用、会报警、会扑救初期火灾,让广大师生掌握逃生自救常识和本领,强化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 开展春季防火工作大检查(4月1日——5月20日)
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用火部位、电器线路、疏散通道和疏散门等,查出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安全检查纪录。各年部、各部门也要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对重点部位白天要有人经常巡查,夜间督促更夫定时巡查,加强学校的值班值宿制度。检查维修消防设施,定期更换灭火器,保证消防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四、 加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管理(5月21日——5月31日)
学校春季防火领导小组将按照文件要求,按时组织专人、专项下到各年部、各科室检查落实情况,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各阶段工作情况并上报学校安全防火领导小组。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站在一切为了师生安全的高度,认真吸取各类火灾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和麻痹思想,集中精力,加强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保障我校集中整治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消防安全素质。各部门要有效利用主题班会、板报、校园网、宣传条幅等多种载体,认真宣传消防知识,以此来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整体素质。
(三)建立长效机制 巩固整治成果。各部门要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整治成果,要贯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坚决杜绝治理过程中又出现新的火灾隐患。
(四)针对大风天和高火险等级天气,要组织和发动师生员工做好高火险天气的火灾预防工作,要求五级风以上天气禁止动用野外火种,加强对我校校园的巡查力度,坚决杜绝有火源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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