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镇敬老院“公建民营”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镇敬老院“公建民营”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县养老服务业培育与发展,推进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国办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并签订合作协议。
第三阶段:人员安置和资产交接阶段(20xx年x月x日前)。县民政局负责安置好编内工作人员,县国资委、县民政局组织人员对xx镇敬老院的资产进行清理登记,与中标方进行资产交接。
第四阶段:实施运营阶段(20xx年x月始)。运营方按合同约定对xx镇敬老院进行改造建设,需要改扩建或实施超出合同规定范围的事项,必须征得县民政局同意后方可实施。在达到运营标准并取得相关部门经营许可后,中标方自行开展经营活动。县民政局对敬老院日常管理、服务情况、国有资产安全实施动态监督指导,制定风险防控应急预案,对运营期间发生责任事故或入住对象满意率调查连续两年低于80%的,终止运营补贴等政策资助,并依照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并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其相应责任。
五、组织保障
成立xx镇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民政局局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任副组长,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领导及相关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分管领导兼任,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在工作人员、经费上充分保障,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查看全文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