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课程改革的不断推进,我们深刻感到《音乐标准》中关于音乐课程价值理念的表述,课程总目标的建立:以及要求从“感知与鉴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四个领域构建教学内容和标准,是强调了学生经验与学科知识与社会发展三方面内容的整合,表明了突破传统上以(学科知识)教材为中心的旧格局,上升到一切从学生的需要和发展为出发点,培养学生艺术能力和人文素养整合发展的新局面。
一、课改带来的惊喜是什么:
1、教学理念的渗透。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培养学生兴趣音乐为动力,遵循听觉艺术的感知规律,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因为音乐是听觉的艺术,听觉体验是音乐学习的基础,教师声情并茂地演唱、学生的齐唱,对唱,领唱、小组唱、听录音机中的对歌曲不同处理的合唱等等,都是围绕“听”(听觉的体验)这个中心来进行。引导学生参与听觉体验这个音乐教学中心环节,让学生通过聆听深刻地感受到歌曲的美妙,学生就会有了学习歌曲的欲望。
2、教师角色的转变。“音乐教育并不是音乐家的教育,而首先是人的教育。”建立起良好的师生关系,师生间互敬互爱,给彼此建立一种健康,向上的学习与合作的氛围,对课堂教学无疑是积极的。音乐课上老师关注不只是音乐知识和技能,而是帮助学生主动参与音乐实践,提高音乐感知和鉴赏能力,拓展音乐综合文化视野,从而形成对周围世界和自己的一种积极而理智的,富有情感审美的探索、创造的态度与方式。因此在这样的认识的前提下的教学老师和学生都比以前爱上音乐课,学生能够积极主动参与音乐实践活动。在整个教学活动中,我们欣喜地看到教师与学生走到一起,教师以组织者、参与者的身份出现在学生之中,对于学生回答的各种答案始终面带微笑,让学生能大胆地发表自己的具有独特的看法,因为音乐不追求统一答案,音乐尽量不结束真理。教师既是出色的导演又是忠实的观众,将自己对作品的理解、要求学生掌握的音乐知识通过教学活动不知不觉地让学生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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