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人者,圣人之身刘熙载说:文之道,时为大。(《刘熙载集》,59)①这个时,是合于时宜的意思;这个大,是至尊的意思。文之道,时为大,就是说,从艺为文不仅要合于时宜,而且要把它放在首要地位。
为什么要合于时宜?因为时就意味着变,一切事物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这是天然规律,普遍规律,文艺当然也不能例外。因此,刘氏一再强调:一代有一代的文艺,一代的文艺有一代的特点:秦碑力劲,汉碑气厚,一代之书,无有不肖乎一代之人与文者。 《金石略序》云:观晋人字画,可见晋人的风猷;观唐人书踨,可见唐人之典则。 谅哉! (175)这说的虽然是书法,但诗、词、文、赋亦无不如此。
刘氏还进一步认为:一代之书,必有章程。章程既明,则但有正体而无俗体。其实汉所谓正体,不必如秦;秦所为正体,不必如周。 后世之所谓正体,由古人观之,未必非俗体也。 然俗而久,则为正矣。
(158)这里所说的章程,主要指的是不同时代的社会规定,也包括人文崇尚、文化思潮和集体无意识的约定俗成。这章程一旦法定或公认某体为正体,那么,其他体就只能是被鄙视乃至被绞杀的俗体。历来都是如此,刘氏却不以为然。他不仅肯定各个时代的正体会有变化,而且认为时间久了,俗体也有可能变成正体,颇有发展变化的眼光。
历来都有人鼓吹正变观,认为正就是好的,变就是不好的。刘氏并不否定诗文有正有变,但却反对以正变来判定是非优劣。他说:赋当以真伪论,不当以正变论。 正而伪,不如变而真。 (119)变风、变雅,变之正也;《离骚》亦变之正也。 (119)文无论奇正,皆取明理。试观文孰奇于《庄子》,而陈君举谓其凭虚而有理致,况正于《庄子》者乎? (78)正统的不仅不一定是正确的、好的,而且还可能因为固步自封而变成腐朽。
既然文艺是因时而变的,正优变劣的说法又不能成立,那么,因时制宜就是必然之理了:出于因时制宜,则皆中也;若非因时,则皆偏也。 (554)这里所说的中,就是刘氏一再声称的既无不及又无过的中道,也就是正道。在刘氏心目中,因时制宜就是正道。
因时制宜是反对复古的。历来都有复古与从时的矛盾,而且斗争一直很激烈。刘氏崇尚六经,自然不反对学古,但决不提倡复古;学古与复古不是一回事。他很清楚,书贵入神,而神有我神他神之别。入他神者,我化为古也;入我神者,古化为我也(184)。学古是古化为我,为了发展现在;复古则是我化为古,意图回归过去。刘氏主张古今兼用,反对我化为古:诗不可有我而无古,更不可有古而无我。 典雅、精神,兼之斯善。 (115)文贵法古,然患先有一古字横在胸中。 盖文唯其是,惟其真。 (86)词要清新,切忌拾古人牙慧。盖在古人为清新者,袭之即腐烂也。拾得珠玉,化为灰尘,岂不重可鄙笑! (144)先有一古字横在胸中,实质上就是我的心已经化作了古;古人为清新者,袭之即腐烂,则强调的还是一个变字。可见,因变而从时,应时而制宜,确是刘氏的基本观念。
因时制宜,这个时字须善认,不可看小了。时间的推移,必然伴随着环境、人物、事件等的变化,这是一个多元的整体性变化和转换,因而,因时制宜也应当是一个多元的融合。刘氏在谈到学习书法时说:学书者有二观:曰观物,曰观我。 观物以类情,观我以通德。 如是,则书之前后莫非书这里所说的可知的书之时,既关乎物,又关乎我,既关乎情,又关乎德;也就是说,既关乎客观世界,又关乎主观世界,既关乎感性世界,又关乎理性世界。所谓书之前后莫非书,实际上就是现在我们常说的文艺广泛的外部联系,政治、经济、思想、文化、风俗、习惯、传统、时尚,诸种事物,无不时时与文艺相关,诸种变化,无不处处与文艺牵连。因此,因时制宜包容着多方面的制宜,是一个须不断地随时随地体认力行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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