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与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l、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时时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食堂工作重地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后才能从事食堂服务工作。
4、刀、墩、容器必须张贴标签,并分类使用,洗涤食品的容器必须按植物、动物类分开使用,食品严格执行煮熟烧透。
5、做好防蝇、防鼠,全面清洁卫生工作。
6、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开始前、大小便后,接触初级食品原料或不干净的'餐具、容器等之后,必须彻底洗手。
7、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食堂之前,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才能工作,工作时不能吸烟、吃零食、挖耳、擤鼻涕,不能带入或存放个人生活用品,不要穿着工作服、鞋进入厕所。
8、幼儿开—餐后及时整理餐具,同时对幼儿开餐场地进行消毒。
9、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
10、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严把食品准入关,严防“三先”产品、过期食品入园。采购人员要建好台帐,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
11、食堂工作人员园失职造成幼儿卫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让幼儿园里人人、处处、事事、时时都把安全放在首位,让每个孩子都安然无恙地度过童年的美好时光,平安、快乐、健康的成长!!
此责任书签字(盖章)后生效。在责任期(一学年)内,如因疏于管理、将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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