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为 ,办理(号牌号码成本车辆识别代号)为 的车辆下列业务,本委托人及被委托任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真实意思的表达,并承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委托人为单位的,被委托人是否是本单位工作人员 □是 □不是 注册/转移
□ 注册 □ 转入 □ 辖区内转移 □ 转出辖区的转移
变更/备案
□ 变更名称 □ 共同所有人变更 □ 住所辖区内迁移 □ 变更联系方式 □ 住所迁出辖区 □ 变更使用性质 □ 更换发动机/缸体 □ 变更车身颜色 □ 更换整车 □ 更换车身/车架 □ 重新打刻发动机号
□ 重新打刻发车识别代码 □ 变更身份证明名称/号码 申请牌证
□ 补/换领号牌 □ 补/换领行驶证 □ 本地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 异地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 补/换领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注销
□ 抵押登记 □ 解除抵押登记 □ 质押 □ 解除质押 □ 注销登记
其他
被委托人为个人的,由个人签字: 委托人签章: (个人签字/单位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 天内有效。
注:填写时请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笔,字体工整。标注有□符号的为选择项目,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不得代办,选择后请在□中划。涂改、复印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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