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答辩状范文(不同意)
答辩人:刘学军,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团结镇高泉村6社,电话:
被答辩人:张雪琴,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团结镇高泉村6社,电话:
答辩人因原告张雪琴起诉离婚诉讼纠纷一案,现针对原告的《民事诉讼状》做出答辩如下:
答辩人不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坚决不同意离婚。原告诉称的离婚理由纯属捏造的不实之词,完全不成立。主要理由:
一、答辩人与原告有感情基础。
自结婚后,答辩人和原告共同生活十多年,并育有一子,共同劳动,和睦相处。答辩人了解并知道原告本质不错,人品尚好,即便原告提出离婚,答辩人也坚决不同意离婚,答辩人有决心、信心、能力去挽救和感化原告。夫妻相处,需要相互理解和宽容,只要有空间和时间就能够调和双方矛盾,我愿意改变自己维护夫妻关系。
二、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并有正在上高中的儿子,需要双方抚养教育,答辩人不同意离婚。
答辩人从来未怀疑过原告,而原告为了达到离婚目的,在此诉状中捏造虚构,极尽所能无中生有,把正常的邻里关系丑化扭曲成暧昧关系,实不应该。另外,原告指责答辩人不出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问题,是子虚乌有,到目前为止,学生每周回家取钱,偶尔答辩人委托其兄弟给付生活费,而原告只是在学生初上高中之时,且答辩人在外出务工不便时才交了部分学费,其余部分由答辩人委托其兄弟垫付,为此,原告耿耿于怀。
答辩人与原告夫妻关系的矛盾因双方的成长背景和文化水平及性格所致,答辩人原意更多的宽容和理解,通过交流沟通消除彼此之间的误会。更不愿意看到因为离婚而伤害到正在上高中的学生的心里,让一个孩子在一个残缺的家庭生活中耽误前程。
三、答辩人恳请法院工作人员综合考虑本案事实,分析双方产生矛盾的根源,辅以内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化解原告和答辩人之间的“疙瘩”,帮助我们迈过这道“槛”,维护我们这个本就不该解体的家。
综上所述: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离婚答辩状范文(同意)
答辩人:____,女,汉族,1974年05月08日生,xxxxxx人,住xxx大理州xxx下关镇人民南路____号7栋3单元1楼4室。身份证号: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被答辩人:____,男,汉族,1971年06月1日生,xxxxxx人,xxx____医院医生,联系电话:________。
答辩人因____起诉离婚一案,根据相关事实及法律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同意解除与____的婚姻关系
我与____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正如原告所述,由于双方婚前相处时间较短,缺乏深入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且原告在争吵之后多次打电话到被告单位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了被告的生活及工作。基于双方均同意离婚,原、被告双方已经多次尝试协议离婚,在协商过程中,双方自2022年6月起一直分居至今,因此,被告同意解除与____的婚姻关系。
二、请求人民法院对双方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共同财产情况:
1、共同财产:位于xxx____大道2号7幢2单元2层201号房产一套,产权证号xxx房权证下关字第20_____号,建筑面积108.26平方米,当时购买价为358737.00元,现市值大约为500000.00元左右;
2、共同债务:因购买上述房产向银行按揭贷款25万,目前尚欠银行款项211766.03元。
三、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上的第二条进行的答辩:
1、原告在婚前买给被告的首饰不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是原告婚前以缔结婚姻为条件进行的赠与行为,后来双方已经缔结结婚,该赠与物也已经实际交付,赠与合法有效,应该视为被告方的个人财产。而且,退一步讲,该首饰系被告方的时候用品,根据婚姻法规定,在离婚时也应该归被告所有;
2、原告声称其母亲给双方买房钱30000.00元,与事实不符。该30000.00元实际是原告母亲在结婚前10天左右拿给女方(被告)的彩礼,根据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释,应该属于被告方所有,并非原告所述的共同债务。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原告的起诉状杜撰事实,混淆视听,其诉讼主张与事实不符,与法律无据,特提出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核实并予以采纳。
此致
___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本答辩状副本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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