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必然要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公共财政:是指国家(政府)集中一部分社会资源,用于为市场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活动或经济行为。以满足社会的公共需要为口径界定财政职能范围,并以此构建政府的财政收支体系。这种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构建的政府收支活动模式或财政运行机制模式,在理论上被称为公共财政。公共财政的核心内容是满足社会公共需求。在我国,建设我国公共财政,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政府职能的转变。只有真正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才能建设我国的公共财政。
一、建设我国公共财政,加强政府经济调节职能
加强政府经济调节职能,必须确定政府经济管理权限,按照市场经济要求,政府退出经济管理范围,交给市场去管理。政府是宏观经济调控的主体,政府职能转变是提高宏观经济调控能力的基本前提。而进一步转变政府经济职能的着力点,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继续推进政企分开,同时积极推进政资分开,按照十六大的要求,建立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把政府经济职能真正转变到以宏观调控为重心上来。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经济调节职能得到加强,政府利用经济手段为全社会提供更多社会需求的公共产品。由财政来满足的社会公共需要重要包括:行政管理、国防、外交、治安、立法等国家安全事项和政权建设;教育、科技、文化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发展;水利、交通、能源等公益性基础建设等等。只有加强政府经济调节职能,才能建设我国公共财政,才能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建设我国公共财政,加强政府市场监管职能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重点职能之一的市场监管,是指政府通过法律法规并依法对包括一般商品市场(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金融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与信息市场、房地产市场、产权市场等)中的一切行为进行。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甚至是在被认为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西方国家,政府的职能在本国经济的发展中仍然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是配置资源的主要方式。但实践证明,市场不是万能的,市场有失灵的时候,政府的职能就应该是通过规范与监管市场,去解决市场所不能够解决的问题。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依靠其他国家的跨国公司来支撑本国经济向前发展国家要繁荣昌盛,必须有自己的民族产业。因此,在当前形势下,政府必须加强规范和监管本国市场,建设我国的社会主义公共财政。要以市场为中心,凡是市场能提供的产品,能满足需求,尽量由市场来提供,政府要逐步退出市场,在市场中起监督管理作用。
三、建设我国公共财政,加强政府社会管理职能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由参与市场竞争转变为管理市场,加强政府社会管理职能。政府在市场经济进行社会管理,制定和执行有利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法律和法规,调节全社会的收入分配,调节社会成员间收入分配的悬殊与矛盾,调节地区之间的协调发展,缓和经济发展不平衡,解决就业压力,促进市场健康协调发展。只有加强政府社会管理职能,才能建设我国公共财政。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在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基础作用,市场才能有利于发展,有利于发展生产力,使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而政府转变职能,加强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经济体制的这种转轨,本身就要求建立公共财政。公共财政必须保证国家安全、政权建设、公共事业、公益性基础建设,保证社会保障资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保证那些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资金需要,加快市场经济发展。
四、建设我国公共财政,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所谓公共服务是指满足公民生活、生存与发展的直接需求,能使公民收益或享受。公共服务是不同于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这些政府行为的共同的是都不能使公民的某种具体需求得到满足。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就要不断扩大就业,加强对就业的指导和扶持;不断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加快建立和完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提高政府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尤其是要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和普及程度等。这种政府职能转变就要我国建设公共财政,满足公民直接需求,使公民在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得到收益和享受。同时,政府公共财政是弥补市场缺陷,市场是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不能为公民提供公共产品的,是由政府来提供的。公共财政是应对灾难性突发事件需要,任何国家在任何时候都会发生这样或那样灾难性突发事件,只有公共财政为公民提供公共产品,满足公民直接需求。公共财政在应对灾难性突发事件方面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这就决定了我国必须建设公共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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