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最主要的贸易大国,正在成为国际许多国家反倾销的主要目标,同时也成为反倾销浪潮中最大的受害者。在国际贸易中对华反倾销存在着明显的不公正性,本文通过对目前外国对华反倾销的原因分析,提出我国应有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积极应诉,消除对外贸易障碍,彻底改变我国在贸易中的不利地位。
【论文关键词】 反倾销配额制非市场经济
一、引言 在世界贸易中,我国由于产品具有巨大劳动力和原材料的比较优势,往往在竞争中处于明显的有利地位,因此遭致众多国家对我国产品设立障碍,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出口。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其他成员国对中国原有的单边设限将逐步取消,如2022年1月1日全球纺织品配额制从此全部取消。
而且他们也不可能再使用关税来限制中国产品,为保护其自身利益,这些国家就会不断通过反倾销案件来打击中国产品。从第一起反倾销调查案到2022年6月,我国出口商品遭受反倾销调查的立案数量达到了713起,涉及产品4500多种,居全球首位,成为国际反倾销中最大的受害者。
因此,研究我国企业的应对措施已是当务之急。
二、我国企业遭受反倾销的主要原因 1.国际市场竞争激烈贸易保护主义严重 我国出口贸易发展迅猛,贸易顺差大幅度增加,成为世界重要的贸易大国。这势必对进口国市场形成了很大的压力,国际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
一些国家想尽办法来限制我国的出口品,尤其是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而对华反倾销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
2.我国企业恶性的低价竞争导致反倾销 我国企业长期以来以低价作为进入国外市场的方法,而不是根据市场需求定位自己的产品。而且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价格低廉,因此产品成本相对较低,具有价格的比较优势。
有些企业便为了扩大销售,利用这种优势甚至不断压低价格,同国内或国外企业竞争,这种做法使我国产品遭受反倾销的指控接踵而来。 3.企业对反倾销认识不足以及应诉不力 反倾销早已产生,但我国企业尚未表示出足够的重视。
因此许多企业缺乏反倾销意识。一旦遭到反倾销指控则无所适从。
企业要么不应诉,其结果将有可能导致彻底退出一国市场;企业即使应诉,但存在经费不足,专业人才匮乏,不懂反倾销的运行机制和法规,不注意收集外国的市场行情,我国对反倾销的预警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这些因素使我国企业应诉不力,间接助长了外国反倾销指控。
4.我国面临“非市场经济国家”的问题 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时,经过谈判,被迫接受了一些对我国的歧视性措施。其中一项是把我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对待,这样在反倾销调查过程中,不是以我国国内的价格为依据,而是以替代国的价格作为基础,并且所选择的替代国与我国实际情况相差巨大,其结果往往是我国被认定为倾销。
如用新加坡劳动力、印度的煤价来计算我国产品的正常价格。虽然我国政府正努力地与其他国家谈判,改变对我国非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定,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非市场经济国家”地位问题仍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三、我国企业如何应对反倾销 1.进一步了解反倾销 我国企业反倾销观念相对薄弱,说明对世贸组织反倾销协议还是不了解。而反倾销协议是世贸组织成员国之间反倾销起诉的主要依据。
因此,企业必须全面尽快地了解世贸组织的反倾销机制。如果遭受反倾销调查,企业就知道世界上一般通用的反倾销程序和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定,从而从容应对。
2.企业应积极应诉 当遭受反倾销调查时,企业应积极给予配合,提供详尽资料和相关证据,争取最大限度地抗辩机会。同时寻求同行的帮助形成较强的团体来积极应诉。
据统计,全球反倾销的成立率大约是53%,这说明反倾销问题可以通过法律得到适当解决。所以企业在应诉中,应利用一切法律,从多角度寻找突破口进行抗辩,从而保护自己。
3.反对低价竞争,提高产品综合竞争能力 企业若得到倾销指控,应及时调整价格,因为价格是反倾销调查的敏感因素。面对竞争日益激烈国际市场,企业应改变出口观念,不以廉价取胜,而是运用多种非价格手段,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扩大产品的技术含量,增强产品的综合竞争能力。
而政府需要加强宏观管理,严禁企业低价竞销。只有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才能维护我国正常的出口秩序,从而减少国外反倾销调查的发生。
4.增强对专业人才的培养 面对不断增加的反倾销投诉,保护自己的途径是积极应诉。而反倾销应诉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需要具备多方面知识的人才从事此项工作。
而我国这方面的人才培养很少,许多反倾销案件因为缺乏相关人才而导致应诉不力。目前我国需要培养一批了解国际市场的反倾销人才和精通世贸规则的专业人才,来扭转我国出口贸易中所面临的不断遭受反倾销的不利局面。
5.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 如果能有效地预防反倾销调查,不仅能节省大量的应诉成本,而且也可以减少或消除因反倾销调查给我国带来的间接损失,因此有必要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企业必先要研究国际市场的情况,通过各种途径收集资料,有目的地开拓国际市场,减少国外反倾销的投诉。
6.建立反倾销应诉奖惩机制 针对我国企业应诉中存在的问题,政府应加强管理和控制。国家有关部门要对不应诉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制裁,制定体现“谁应诉,谁受益”的具体措施,将反倾销应诉与出口结合起来,对不应诉的企业,取消其出口经营权。
同时加大对企业低价出口的处罚,倡导公平竞争,把反倾销诱因降到最低程度。 7.努力争取“市场经济地位” 市场经济对我国是极其重要的。
目前许多国外反倾销案件,都是应我国未被承认为市场经济的国家所致。实施反倾销的国家就寻找替代国的价格为标准,这样我国企业的倾销行为就被认定无疑。
为此我国有必要按照市场经济国的条件,对企业进行转制改革,真正建立起市场经济的价格运行机制。这样就可以要求其他国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国的地位。
四、结论 面对各国对华反倾销调查的增加,我国企业要重视,不容轻视,也不能回避,寻找其主要原因。同时企业要积极应对,做出适度的反应,以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把反倾销对我国的负面影响减少到最小,在国际市场树立我国出口产品的良好形象,改变我国目前在国际贸易中的不利地位,最终取得反倾销的胜利。
参考文献: 沈木珠:《国际反倾销中的中国策略》,《法学杂志》,2022.1 田忠法:《关于反倾销的若干对策思考》,《上海经济》,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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