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范本】
篇一:个人借条范本
个人借条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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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范本
原因:今日由于个人财务紧张借_________1000元人民币(壹仟圆人民币) 借款日期:xxxx年x月x日 还款日期:xxxx年x月x日 借款人:______(签名)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借条上 2、个人借款借条范文 兹因________近来手头不便,而向________借金额,共得款项
1、借条范本
原因:今日由于个人财务紧张借_________1000元人民币(壹仟圆人民币)借款日期:xxxx年x月x日 还款日期:xxxx年x月x日
借款人:______(签名)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借条上
2、个人借款借条范文 兹因________近来手头不便,而向________借金额,共得款项人民币______元整。 预计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如期归还。 期间每个月利息人民币______元整,需於每个月初支付不得有误。
以上唯恐口说无凭,特立此借条为证。
立据出借人:_______身分证字号:___________ l联系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立据借款人:_______身分证字号: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见证人:_______身分证字号: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保证人:_______ 身分证字号: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xxxx年xx月xx日
3、商务简单借条格式
现因借款人_______因经营__________(写借款用途)需向贷款人_______借款人民币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整)。借款种类为现金,借款日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还款日期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按时一次性偿还清______借款加利息。借款利息为: 0.5%(年利率),特立此据为凭。
借款人:______ (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贷款人:______ (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见证人:______ (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4、借条样本
甲方XXX( 身份证号码)今借乙方XXX,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
)
借款期限为: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借款利息为: %(月利率)
违约责任:如果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息,违约金______元整
借款人(签名并按手印)
借条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兹因_____近来手头不便,而向_____借款,共借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
借款期限为:年 月 日 到 年月日。
违约责任: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借款,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
借款人(签名并按手印)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借条上
以上唯恐口说无凭,特立此借条为证。
立据出借人:______ _身分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立据借款人:______身分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 ___电话:___ ___
借条出具时间 : 年月日
篇二:如何写借条才有效范文
借条怎么写才有效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民众之间的相互借款越来越普遍借贷的数额也越来越高 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日渐增多。在这类纠纷中债主提供法院的证据往往只有一份“借条”在法律上称之为“孤证”即没有其他证据相互佐证。因此民间借款中如 何写好借条需要注意一些事项。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 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
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
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五、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较典型的案例是张三向李四借款10 万元,同时出具借条写明借款10万元。几个月后张三归还李1万元,遂将原借条撕毁张三重新为李四出具借条一份:“张三原向李四借款10万元现还欠款 1万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huang)”,又可以解释为“还(hai)欠” “尚欠”。由此产生争议对出借人非常不利。篇二:借条怎么写才有效
借条怎么写才有效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民众之间的相互借款越来越普遍借贷的数额也越来越高 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日渐增多。在这类纠纷中债主提供法院的证据往往只有一份“借条”在法律上称之为“孤证”即没有其他证据相互佐证。因此民间借款中如 何写好借条需要注意一些事项。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 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
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五、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较典型的案例是张三向李四借款10 万元,同时出具借条写明借款10万元。几个月后张三归还李1万元,遂将原借条撕毁张三重新为李四出具借条一
份:“张三原向李四借款10万元现还欠款 1万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篇三:借条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借条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借据需要具备的基本要素:
1、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借款人是个人的,必须亲笔签字,由他人代签的借据法律效力会产生争议。比如张三借款签李四的姓名,会给贷款人带来法律困扰。
2、贷款人的姓名:要求写全称,最好不要写,借到张姐、李哥等代号,以免主张债权时候出现障碍。
3、写清楚借款金额:最好是写上金额的币种,比如人民币多少元,用大写、小写的形式分开写,以免字迹不清楚看不清楚金额的争议,但是一定要核对大写、小写的一致性。
4、还款期限:对于还款期限的约定,有利有弊。
写清楚还款期限:利:债权人到期以后就好顺理成章的问债务人还款,特别是朋友之间借款的一个收款的理由。弊:债权人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从借据上备注的还款期限到期之日开始计算,2年以内债权人必须主张债权(催收函签收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债权到期2年以后,债权人超过诉讼时效,即使起诉也很难胜诉。
不写还款期限:利: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不受2年的诉讼时效限制。弊:朋友之间不好催要还款。
5、利息:民间借贷,有约定好利息利率的,按照双方的约定履行,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利率的,视为无利息贷款。在债权人另行主张还款并支付利息之日之前,这一段正常的借款期限,人民法院一般不支持利息。
6、还款方式:是一次性还本还息,还是分期还本还息,什么期限还多少,需要明确下来。
7、落款:借款人签字、完整的日期(年月日)、最好加印手摸。
篇三:律师教你写借条-原创
律师教你写借条
福建尚圭律师事务所卓雄华
这两年中国经济滑坡,大批企业倒闭,大量老板跑路,没倒闭的企业资金周转也很困难,因此借贷纠纷发生的特别多。通过接触到的案件来看,许多当事人没有将借条写清楚,写得不完善导致纠纷发生时,难以依据借条完全胜诉。
在此,提醒朋友们写借条要注意以下事项: ㈠借条必备内容及注意事项 1.名称——“借条” 借条的标题有的人写成“借条”、“借据”,也有人写成“欠条”,严格来说,欠条和借条是有区别的。如果只是单纯的借款的话,建议写成“借条”比较明确。。“借条”从字面上就能够独立证明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欠条”背后的法律关系则应当根据形成欠条的原因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认定。也有人写成“收条”、“收据”,若写成收条则法律关系颠倒了。
2.借款关系——“借到” 一般借条的开始即写上“兹借”或“今借”,作为出借人,最好让借款人写“兹借到”,“借”与“借到”是不一样的。在诉讼中,有的借款人,就抗辩说,虽然借条一切都是真实的,他也承认,但是他不承认借款人将钱支付给他了。若有“借到”一词则表白他已经收到。并且在数额较大的情况下,最好是通过银行转账来支付,可在银行转账时,附注留言。注意保存好转账凭证。而如果你是借款人,当出借人要你写借条时,你还没拿到借款,你应当写上“本借条自收到借款之日起生效”。当出借人通过转账给你的时候,他需要提供转账凭证,通过现金时,你应当出具收条给对方。这样,借条与收条证明一个完整的借款关系。
3.出借人——应写全名
出借人的姓名应当完整出现,才能确定你的债权人的身份地位。
4.数额——大小写一致
借款数额肯定要写的,大家也都会写,只是要注意数额应该用大写,并标上币种。在大写的旁边再附注小写,并写上小数点。这样做主要是防止数额被更改。
写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担心数额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担心借款人说数额被你改过。写上币种可以防止前面被加数字,加上小数点可以防止后面被加数字。大小写一致确保金额无争议。
如: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如果只写15000元在手写而不是打印的情况下,很容易在前面加个1,后面加个0。而这种数字的笔迹鉴定难度很大,即使能鉴定出来,费用和精力都要花去不少。
5.借款人署名——与身份证一致 借款人签名是必要的,这个签名也很重要,要是签不好,有的当事人就不认账。署名这一环节要注意:
⑴签名要端正 现在流行个性化签名,很多人的签名龙飞凤舞,很难识别。最好签名要端正,至少可识别。
⑵签名应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有的当事人之间比较熟悉的,不写姓,甚至只写小名,这个很危险。还有的当事人为人一贯狡猾,有两个姓名,一个对外用,一个正式文件上使用。这种情况下签的你以为是他的全名,其实与身份证不一样。最近刚遇到这个案例,这在起诉时,增加了我们的举证责任。人为导致官司难度加大。
⑶应写上身份证号码 即使写了姓名,同名同姓的人很多,因此,写上身份证号码比较保险,同时要注意核对身份证号码是否与证件上一致,一般人都不会注意这个问题。最近遇到这个案件,就是借款人故意遗漏了身份证号码中的几个数字。
综上两点,为了确保签名的真实性,最好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而且复印件上还应当让债务人签字。当然身份证也有假的,说到这个就防不胜防了。
⑷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 虽然在法律上签名就可以了,但如果当事人不认签名,就必须进行鉴定,如果有盖手印会更好。尤其是在签名潦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以上所说仅限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若是企业之间,或企业向自然人借款则需要核对的是营业执照等证件了,企业之间或企业与个人之间建议签订借款协议。
5.借款时间——应写明年月日
借款时间是认定借款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重要依据,也是认定借条事实的重要因素,应该在写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没写年份,一旦发生纠纷,难以确定具体的时间。如果你是借款人,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应当用汉字大写:如:“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㈡借条可选内容及注意事项
1. 应明确还款日期或借款期限
还款日期很重要,但非必备条款,如果没有还款日期或借款期限则视为不定期借款。这时,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但是,这种催告有时还难举证,除非你通过公证送达的形式。所以,我建议大家还是明确写上还款日期或借款期限。还款日期和借款期限可以一起写上,比如“借款期限一年,借款人必须于年月日前还款。应写“前”而不是“后”,如有的借款人写成“一年后”还款,严格来说,2年、3年、10年都是一年后,导致还款日期约定不明确。有个案例比较有意思,生活中借款经常有人说,某人借了我的钱,本来说前段时间还给我,结果他没还,导致我资金周转紧张,他一还给我,我马上还钱给你。说的在情在理,如果借条也样写就惨了。有人真这么写了:“暂借李某现金2万元正,等陈某还款后偿还。”结果陈某一直没还钱,导致李某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不支持。
2. 应明确利息计算方式及支付时间 ⑴利息也不是必要内容,如果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借款。有的当事人口头有约定利息,但因约定利息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额(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而不在借条上体现出来,导致借款成了无息借款,这种情况下,虽然平时有还利息,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有还款凭证,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是还本金。
⑵利息约定不能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否则超过部分不保护,若你是出借人,借给他人的利息超过此标准,应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利息限制。
⑶利息的约定也要写清楚,有的当事人写月息2分,有的写0.02,有的写2%。标准的写法应该是月息2%,而且应该写明是否计算复利,没写的情况下均视为单利,而且复利后也不能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
⑷利息的支付时间 利息是按月支付还是按季或年?如果没有写,则按年支付,一年内的借款到期后支付。这个应该写明。但法律不允许先扣利息,若先扣利息,在诉讼时,会被认定为本金减少。
利息这部分是发生纠纷的重要内容,应当约定清楚。
3.应约定逾期利息或违约金
即若借款人未按时还款,利息如何计算。为催促借款人还款,建议写上逾期利息,有些当事人比较谨慎的,会同时约定逾期利息和违约金。至于法院是否支付同时主张,不同法院有不同做法。
4.应约定本金与利息的清偿顺序
在没有全部偿还本金与利息的情况下,就存在一个问题已偿还部分是先还利息还是本金,还是利随本清,先还利息有利于出借人,先还本金有利于借款人,利随本清则相对公平。一般借条都不会约定清偿顺序,出借人出借时总想着应该全部能够拿回来。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起诉至法院,往往就清偿顺序还要进行一翻较量。
因此,建议约定清偿顺序。
5.可说明借款用途
如果借款人有说明借款用途,可以写明用途,并约定如果发现用于非约定用途,债权人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㈢担保问题
借款给别人,最好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担保如何约定是非常重要的。 1.物的担保——抵押应办理抵押登记 一般常见的是以房子做抵押,或者汽车、厂房设备等做抵押。一般情况下,房子抵押,债权人都要求债务人将产权证存放在债权人处,以示抵押。但这种做法并不保险,因为抵押没有登记,抵押不能生效。而且,债务人若要卖房子,可以申请产权证遗失,去补办。最后就会出现债务人已经将房子卖掉了而债权人去一无所知的情况。房屋抵押应去房管局登记。而汽车抵押,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所谓不得对抗第三人其实就是债务人卖车后,债务人无法取回汽车导致汽
车抵押成空。
有抵押应当去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而实践遇到的案子却是借条上面写着抵押,没办登记,也不知道现在这个抵押物还在不在,甚至有的债权人都不知道债务人是否有此抵押物。
2.人的担保——连带责任保证应写明保证期间 在法律上保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一种是一般保证。在实践中,一般借条的担保情况只会在落款上书写“担保人:某某”,这种情况为约定不明,视为连带责任保证,这里要注意的是连带责任保证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只有半年,如果借款期满后半年内未起诉保证人,则保证人免责。因此,建议保证应写明保证期间。
最后注意:借款人书写借条时,应注意字里行间不宜有空格和空行,否则容易被持条人(出借人或其他人,下同)增写其他内容。借条上不要有涂改,如果有涂改,应该在涂改处按手印,最好是重新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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